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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房屋合同锦集8篇

【热门】房屋合同锦集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房屋合同锦集8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带给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乙方带给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职责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务必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职责和费用。礼貌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务必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光。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职责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X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新秒镇_____________等私人联建房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资料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承包规模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砖体七层,建筑高度为____________m(具体资料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二、工程承包资料和范围

主体工程:建筑内外墙、屋面工程、房顶工程、钢筋工程、木工置木模工程、外墙搓沙(不含贴砖)。

机械安装、水电安装。

乙方承担全部建筑所需的一切用具、机具、板材、跳材、甲方负责水、电通,用量费用。

三、承包单价

1、按建筑规划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另______元安全劳保费在内。

2、点工按_________元/天计算最新房屋建筑承包合同范本最新房屋建筑承包合同范本。

四、质量要求

乙方务必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不得浪费材料。如有质量不贴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乙方的承包施工款中扣除,在施工中务必按照国家建筑规范进行施工。

五、安全职责

1、乙方在施工中务必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要求施工,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如在施工中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和本人伤、残、亡等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出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金额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2、在施工中务必持续施工场地清洁,建筑物堆放成型,做到安全礼貌施工,对工人务必经常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组织工人定期开安全质量会,并作好记录交工地负责人和甲方备案。

3、乙方务必服从甲方合理安排。

六、工期和付款办法

1、每做两层按完成的工程量________付款(约120元/㎡),开工后不得无故停工,保证工地上技术工和小工要有15人以上

如有雨天就干雨天的活,总之务必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原则上提前完工,提前完工奖给乙方壹仟元整,延误工期五天扣除壹仟元整,依次计算最新房屋建筑承包合同范本合同范本。连续停工10天以上,乙方的租金由甲方承担。

2、开工时光于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时光____年___月___日。工程完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人工费,并留贰千元保证金。如在一年内不出质量问题,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以上协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均不得违约,本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___月初/每季______季初/每年______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九、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__个月以上的。

十、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十一、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二、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3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1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2条 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监护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甲方决定在乙方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将位于阳春市____区____路____楼____层____号的房屋一套(结构: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产权类别:___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此赠与为不可撤销之赠与。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赠与。

2、甲方保证其对上述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4、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阳春市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自双方签字后成立,乙方林其雨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7、房屋赠与合同,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合同由______保存),乙方监护人______手执一份,其余三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

甲方(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乙方监护人(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1、乙方向甲方承租z新区八号 楼 号房作为 之用,租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包含水、电费用)。

2、乙方在入住时向甲方交人民币 元作为按金(期满后房屋无破坏、不欠租金即全额退还),每月租期满前支付下月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租期满前因故解约,都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违者方须支付与按金相同的金额作为赔偿。

4、乙方在租期内可对该房作非结构性的修改,如:装空调、打孔``````等。

5、乙方在租期内必须遵纪守法,违者后果自负。

6、室内外交接清单:

⑴交房时清洁干净,下水道畅通。

⑵门锁钥匙齐全

⑶门窗玻璃、窗帘、卫生洁具、瓷洗手盆完好。

⑷水电路完好。

7、租约到期,如乙方续租有优先权,价格另议。

8、此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位于新城三组56号建有住屋一栋,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1、乙方进户后,应实地勘察,会同施工人员作好安全生产方案,否则条件不成熟不应施工。

2、施工中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否则不得施工,在施工操作中造成意外人身伤害和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参照当地工程水平)甲方不得过份挑剔,如因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4、工程总施工量 平方米,计人民币 元,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费用,甲方不得拖欠。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出卖人: 邵东邦盛实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机构代码证:*9*****

注册地址:邵东县两市镇文体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 刘国忠

委托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 ,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 邦盛·凤凰城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规划用途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邵东县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 邦盛·凤凰城 项目中的第 号房。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 ,属 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 (1、合同约定2、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屋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元)每平方米,总金额(¥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总金额(¥ 元)

第五条预售款监管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 ,预收款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屋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买受人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屋价款的,出卖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购房款(含定金)¥ 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2.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采用 方式支付。

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写)计 元,余款(大写) 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给出卖人,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_3 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写)计__ 元,余款(大写)_ 元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内,将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 给出卖人指定人或单位 ,在接到通知后_3_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出卖人在7日内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_30_日内将扣除违约金外的剩余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经得出卖人同意后将扣除违约金外的剩余房款退还给买受人。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2) 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买受人在_ 10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_15__日内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及其活期存款利息。买受人在15日内未解除合同的,视为其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买受人应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内付清全部购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应在 逾期后7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 30__日内,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款项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_______ _______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二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他人,买受人没有异议。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 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规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2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屋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屋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屋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屋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屋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_如该房屋交房时房产局测绘部门实测建筑面积超出合同约定正负百分之三时,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屋价款总金额根据实测面积据实结算,建筑面积最终以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发证建筑面积为准,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计算总房款。

第九条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买受人所购该房屋的室内层高为 3.0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高度低于约定层高15厘米以上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实际交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日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给利息。买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行使该项权利,否则视为放弃合同解除权。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约定室内层高不足5%,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 1 (1、√上下两层楼面之间2、天花板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十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买受人未依约交清该商品房全部购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买受人按揭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的,出卖人有权不按本条约定时间向买受人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市政配套工程及设施延期的等非出卖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为的);

3)买受人未能按时付款或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

4)买受人延期支付应当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代收的款项)。

第十一条 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7 天内(邮寄地址以合同登记地址为准确送达地址),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出卖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出卖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过60日,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屋价款万分之 一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屋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总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已付款的1%。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自本合同约定交付时起视为出卖人已完全履行交付义务,出卖人有权按逾期每天60元向买受人收取接房滞纳金,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办理房屋验收手续时发现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将相关情况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注明,交由出卖人在 90天 内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超过整改期出卖人应承担每日 已付房款万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责任,但最高不得超过已付款的`1%。

上述所称房屋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导致房屋不能使用的问题。

第十二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承诺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该商品房项目,不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出卖人确需变更且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设施;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广告和销售人员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所作的明确具体的说明和允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供水、供电在交房前完

2. 电梯在交房前正常运行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书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 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按已付房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于 日内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3、其他解决方式 由出卖人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完成解决,但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出卖人拒绝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整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费用及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房屋因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整修,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六条 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必须申报缴纳契税及维修资金款项,买受人未按规定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出卖人除不得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外,买受人还要按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纳物业维修资金的原因导致出卖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关于房屋使用的约定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预告登记和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向邵东县房屋产权管理局申请预告登记或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商品房经综合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后 60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将需要由其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并申报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后 360 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 720 日协助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项处理:

1.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屋价款(含同期银行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屋价款的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之日止,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已付屋价款0.1 %的违约金。

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出卖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办理上述登记手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项处理:

1.出卖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的已付屋价款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手续之日止,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已付屋价款的0.1 %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应当在解除合同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邵东县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另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

出卖人以邀请招标 方式选聘 邵东长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出卖人在销售前已制定不损害买受人合法权益的《临时管理规约》并明示,买受人应当书面承诺遵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止,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物业的收费标准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收费的起始时间为自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业委托合同终止之日终。其他事项、服务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内容,详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确定,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小区内所有未计入买受人房屋公摊面积的集体设施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仍归属于出卖人所有。

本合同所称“已付款”,包括买受人的自付款、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称“利息”,指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不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不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30 页,一式 陆 份,出卖人 份,买受 壹 份,邵东县房屋产权管理局 壹 份,按揭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 份,国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房屋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

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名苑房屋租赁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 租用期限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租金为______/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⑴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⑵ 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⑶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扩建房屋。

4、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大写:______ __),

5、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 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签订书面合同的同时享有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合法用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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