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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方案(合集15篇)

复工复产方案(合集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复工复产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复工复产方案(合集15篇)

复工复产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及省、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衢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护航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衢消安委〔2020〕4号)及(龙消安委【2020】1号),全力消除复工复产期间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稳定,助力打好打赢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收官之战。经街道同意,决定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护航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总目标,紧盯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多合一”等重点对象和领域,落实排查全覆盖。服务企业单位解决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难点问题,提高复工复产期间火灾防控水平,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15日,共20天。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科室:城市建设办)。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小微企业底数进行再核实,发动网格力量参与排查,排查一家、登记一家。排查过程中,对照省《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试行)》(附件1)和《衢州市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2),对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根据《龙游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龙安委〔2019〕6号)明确的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新上岗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懂三会”。鼓励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加强消防安全物防措施应用,按标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全面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相关行政村、模块相关科室、各社区)。对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与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消安委人员、驻村、社区和村两委干部组织力量,对复工复产企业集体宿舍、员工分散租住屋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气线路未套管、电线私拉乱接、生活用火未隔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电动车乱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要加强“基层治理四平台”的运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出租房火灾隐患,及时录入平台,完善事件流转、移交机制。在居住出租房集中连片区域,要配合公安派出所推进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出租房屋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在外来务工人员申办居住证或前台登记时免费分发消防宣传资料。

(三)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相关行政村、模块相关科室、各社区)组织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全面排查整治堵塞生命通道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社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和清理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室内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

(五)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科室:文旅办)。配合相关各部门做好各类学校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检查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截至3月25日),我县共发生火灾19起,死亡、受伤各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有较大幅度上升,火灾形势较为严峻。近期,随着后疫情时期复工复产节奏加快,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愈加严峻复杂。对此,各行政村、社区、模块相关科室要增强政治担当,迅速行动起来,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节点,全面推进攻坚行动。

(二)强化消防指导服务。联合公安派出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驻村、社区和村两委干部、各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区域的排查。落实好服务复工复产的有关措施,积极上门提供技术服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供隐患整改意见。对存在消防安全难题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

3月29日前街道消安委办制定完成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并报县消安委办备案。另行动期间请各相关村驻村干部、社区各负责人将行动每日统计表(见附件3)于每日12时前、整治情况表(见附件4)于每周一、周四10时前报街道消安委办。

复工复产方案2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安委会“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做好公司及各在建项目开工复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一次宣传、一次培训、一次检查”,加强对疫情防控,特别对中高风险地区返邵人员的疫情防范,确保公司在节后和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及疫情防控形式持续稳定。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公司员工、各在建项目项目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

2.在建项目复工复产作业前必须根据《邵阳市在建工地春节后复工审批表》要求进行复工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设备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及各在建项目严格实施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各在建项目返邵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且为阴性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进行14天隔离健康观察,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才能进行返岗工作。

三、工作要求

公司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在建项目要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要求,教育和引导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及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年的安全稳定奠定基础。

复工复产方案3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工厂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工厂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厂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工厂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工厂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工厂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工厂企业提出申请,提交开复工工厂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工厂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工厂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工厂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工厂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工厂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工厂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工厂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一)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隔离,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工厂企业要对通勤车辆、车间、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工厂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工厂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工厂企业主体责任。

各工厂企业要强化责任制,工厂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工厂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方案4

编制目的:

为确保公司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平稳,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编制原则:

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贯穿复工复产期间的全过程。复工复产期间工作分工明确,协调统一,做好任务分配,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顺利完成。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公司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工作。

1、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1.1、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的推进,做到工作不推诿、不拖沓,特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2.组长工作职责:

1、直接领导复工复产工作,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复工复产期间的全面工作,对安全全面负责。并确定复工复产的原则、目标及进度计划安排。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复工复产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避免二次发生。

4、组长全员进行安全培训。

1.3、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各部门/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做好各项工作中间交接,对复工复产准备情况进行确认。

2、督促、协调各部门健全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制度及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

3、对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做好安全巡检。

4、检查、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重点环节的完成情况,做好主要节点的考核。

5、督促各部门完成过程总结。

1.4、组员工作职责:

1.负责复工复产期间,人员饮食、住宿、洗浴保障等后勤工作。

2.确保库房专人值班,保证各类备品备件物质充足,应急防护用品及时出库。

3、负责处理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工艺技术问题,组织解决出现的'异常问题,对影响生产的问题提出维修或整改方案,避免二次出现。

4、统计生产运行技术资料、设备运行情况及记录报表,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资料和数据。

5、负责复工复产过程的全程跟踪,及时解决处理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设备、电气、仪表等故障。

2、复工复产工作开展程序

我公司定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复工复产,人员于xx年xx月xx日全部到岗,xx年xx月xx日——xx日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由总经理xx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隐患排查,检查出的问题已于xx月xx日整改完毕(附:隐患整改清单)。

3、员工安全培训

xx年xx月xx日——xx日,由公司总经理牵头,EHS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电气等部门主要技术人员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特殊作业、劳动防护、应急逃生、防火防爆、消防、事故案例等。培训完毕后,组织员工对本次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并计入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4、隐患排查

xx年xx月xx日由总经理xx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隐患排查,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厂区环境、人员管理、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办公楼、食堂、公辅设施、污水处理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由专人负责落实处理。xx月xx日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5、领导带班

为保障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平稳,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订复工复产期间领导带班表,领导带班期间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类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平稳、安全、有序。

各专业部门制定值班表,24小时有人值守,处理值班期间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

6、应急处理

各部门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对生产员工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核对应急物资是否充足,及时申报应急物资。采购部门第一时间采购应急物资,确保公司应急物资充足。

带班领导及值班技术人员作为应急处理的主要力量,对发现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处理。各车间组织好巡回检查,确保所有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

发生安全事故后,车间/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处理,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值班人员及时上班公司总经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应急救援、救护电话,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7、奖惩

对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的突发情况时迟报、漏报、瞒报、五保信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或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甚至临阵脱逃的人员,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开除。对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表彰,并发放相应奖励,计入员工档案,作为评优、晋级依据。

8、实施

本方案与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复工复产方案5

2020年1月中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着疫情不断蔓延,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广东省于2020年1月23日晚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暂停一切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各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银行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响应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发布的针对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但银行营业网点出现客户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进入、不配合进入前的体温检测、发热患者不听劝阻拒不离开营业现场,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

因此,在此提供一下针对这些情形银行的应对措施,银行在疫情期间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供参考。

(一)疫情期间客户出入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1、网点客户出入银行网点有义务佩戴口罩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其中第二条实施要求中写明,公民出入公共场所需要按照要求佩戴口罩。

这次疫情中,广东省政府有权力发出通告,公民应当服从各级政府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银行网点作为公共场所,客户进入时需要按照通告要求佩戴口罩。

2、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体温检测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以上法律和政府通告均规定,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网点客户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客户在银行网点区域内出现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出现发热拒不配合离开,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将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如果网点客户不听劝阻拒绝离开现场,导致银行或现场的每一位市民财产损失的,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民事主体均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所以,客户不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测体温、发热拒绝离开等,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该意见分别针对不同情形应当适用《刑法》的不同罪名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网点顾客发热拒绝离开现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限于篇幅,其他类型犯罪在此不赘述。

(三)疫情期间银行网点自身应当履行的义务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定,银行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政策也应当遵守,疫情期间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主要有如下:

1、提供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公共场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01月30日印发了《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指南描述很详细,整个指南从场所卫生、个人防护两大方面详细规定了公共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银行网点应当按照该指南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对应的指引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请贵行予以注意。

2、佩戴口罩的提示义务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第二条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所以,银行首先在网点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语,其次,网点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3、银行有义务配置测温设备并且进行体温检测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一、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第二条对体温检测的要求是:“……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者要求按照工作指引,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居(村)委会报告。”这条虽然是对社区和农村疫情管理进行体温检测的工作要求,但银行网点进行体温检测时可参考。

所以,银行网点应当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有义务对进入网点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4、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义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的规定,银行有义务及时将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情况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具体报告对象,实操中可能有调整,建议银行各网点跟所在地的各主管部门对接落实。

5、征用财物的配合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所以,银行有配合政府临时征用财物的义务。

(四)银行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

履行以上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将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银行网点在防疫防控过程中,未履行自身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将可能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或《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法律责任的风险。

2、行政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前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有比较详细规定。

特别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的规定追加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这特殊时期,银行网点作为公众场所,网点客户有义务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银行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疫情防控中也负有诸多法定义务,应当切实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复工复产方案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就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现制定该方案。

一、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高新区区域内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类企业2月3日以后暂不复工,复工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给广大企业留出准备时间。

2.按规定可提前复工的企业,需经高新区批复后方可复工。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在保障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维持现有生产规模不得扩大。

3.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4.企业未经审批开工并引发疫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各企业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确需提前复工企业,还需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须认真制订复工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承诺书,对企业防疫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就餐上班分流、宿舍管理等工作机制及力量,并承诺严格落实预案。

2.人员管控到位。尚未自湖北地区返回的员工,应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管控举措,暂不许返津。对来自、去过湖北地区的,或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者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岗人员均需符合上岗健康标准。所有返岗人员需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同时企业需汇总形成返岗人员登记表,每天10时前企业将返岗人员登记表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联络组。运输企业需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企业需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物资储备到位。口罩、体温计、消毒水、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储备量需要达到五日的需求量方可复工。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须建立厂区进出检查登记台账,进出车辆及货物排查登记台账;要对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如食堂、会议室等,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按要求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处理并建立台账;杜绝员工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定期开展可疑情况排查和每日情况报送;要按安全生产规范和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生产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须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须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三、复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

2.资料及现场核实。由管委会相应部门牵头进行核实。其中,重点用地企业、独立楼宇企业,由防疫指挥部企业联络组各组成部门分别核实;孵化器、产业园区,由中小企业局、建交局牵头核实;海泰集团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泰集团负责核实;国资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国资公司负责核实;海洋总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洋总公司负责核实;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原则由按照属地,由华苑办公室、京津冀招商局、海洋办公室牵头进行核实;

3.审核批复。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小组会讨论决定是否准许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备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复工检查。对于核实同意复工的企业,各核实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发现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或不落实企业防控承诺的,第一时间责令停工。

四、工作机制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管委会对企业负责,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确定专门人员,每日10:00之前上报返岗人员登记表,核实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后,每日12:00之前报经发局,经发局整体汇总后报防疫指挥部疫情工作组。

2.信息及时联动。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分解至相关社区;如居住地不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上报区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域。

3.做优企业服务。社发局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市场监管局对于企业食堂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人社局对企业值班宿舍防控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核实责任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络社发局,请社发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防疫指挥部。

复工复产方案7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化验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职责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根据公司的统一部署和文件要求,主任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面工作;

(二)其他成员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所需的防控物资的领取、发放工作,并负责办公楼值班人员及后勤人员测温、防护品佩戴、消毒情况的检查工作,做好疫情期间在家职工信息的收集及报送工作,确保有序高效应对疫情,保障化验室人员人身安全。

二、防控措施

(一)了解国家疫情和防疫工作的发展现状,并根据公司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方案。分工负责,逐级检查报告。提高职工卫生防疫意识,加强个人卫生习惯养成。

(二)积极健康宣教。倡导以音频、视频、短信、微信等方式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对疫情防控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加强疫情应对物资管理。对疫情防控物资进行统一管理,物资短缺及时上报相关责任部门。

(四)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对工作生活区进行日常消毒工作并保持空气流通。

(五)少聚集,少外出。当前值班人员暂时取消倒换班,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减少不必要的'车辆和人员出行,外出必须佩戴具有防护病毒能力的口罩。日常业务对接工作,做到减少人员接触次数,尽量使用手机进行相关业务联系。

(六)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多通风、保持个人和生活环境卫生,通过正确合理的生活工作习惯降低感染病毒的可能性。

(七)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做好职工寝室、院内环境的清扫保洁工作。特别是做好寝室、工作场所、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消除传播隐患。

(八)增强自身免疫力。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充分休息,保证睡眠充足。饮食清淡营养,避免食用野生类动物食品,不吃生冷食物,奶、蛋、肉禽类彻底煮熟、煮透。适度运动锻炼,不断增强身体免疫力。

(九)保持良好心态。增强职工信心,正确获取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客观认识疫情、科学预防疫情。

(十)及时汇报。值班和未上班人员每天汇报自身身体状况,有无接触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患者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就诊并向上级报告。

复工复产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对20xx年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严格的复工复产验收,全力消除地下矿山中毒窒息、透水、坠罐跑车、采空区坍塌,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旗非煤矿山20xx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前旗非煤矿山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广伟(旗应急管理局长)

副组长:刘宝华(旗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长)

王保桩(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马景鑫(安全生产股负责人)

田佳霖(安全生产股职员)

非煤矿山专家

三、复工复产范围

本次复工企业主要针对处于合法基建状态的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露天小型采石场),复产企业主要针对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阶段性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验收活动适用本通知。

四、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范围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批复手续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2、20xx年前后自行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长期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露天、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

(二)验收方式

1、需要恢复生产经营或施工建设的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认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向旗应急管理局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并提供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情况等材料。旗应急管理局聘请非煤矿山专家对企业进行复工复产执法式检查。

2、企业对专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旗应急管理局将起草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的文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复工复产;对重大隐患限期不能整改的,移交前旗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3、停产停建准备恢复生产或者建设的矿山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方案,明确复工复产程序、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地下矿山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采矿、掘进、运输等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进入采场和掘进前必须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经检测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要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浮石。露天矿山要对所有穿孔、铲装、运输等设备和边坡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边坡参数符合设计要求。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复产前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再教育、再培训,严格执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全员参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严禁盲目复工复产;新上岗职工必须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长期停产矿山恢复生产前,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等所有系统、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更换或者淘汰。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准备恢复建设的矿山要严格执行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外包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矿山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式样,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矿山建设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抓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查自改工作。对复工复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证照不全、不按期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保证工作质量。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要以本次复工复产检查为契机,确保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工作全部到位。对于出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或停产停建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地下矿山,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

产停建非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20xx)25号)》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未下达复工复产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和建设。对于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否决条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复产复工验收实行否决制,凡是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未按规定配备带班领导;

3.未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4.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复产复工培训;

5.接触粉尘、噪音、化学试剂药品的岗位未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要求;

6.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发现隐患未整改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方面。

1.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情况;

2.地下矿山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3.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4.未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5.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害隐思未得到有效治理;

6.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供电系统不符合设计规范;

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工艺。

9.未委托资质单位开展摸排并建立采空区台账,未进行治理设计,未明确治理时限,未与施工单位签订采空区治理协议。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方面。

1.边坡各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2.没有年度采剥计划,未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3.未落实边坡安全措施,未对高陡边坡进行边坡稳定性监测;

4.未严格实行湿式凿岩作业、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

5.排土场安全度为危险级。

尾矿库方面。

1.未按设计放矿、筑坝;

2.坝体稳定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不符合设计要求;

3.排洪、排渗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设计规范;

4.未按要求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

5.未落实定期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

(四)打击非法,及时移交。复工复产工作组在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旗自然资源局。

复工复产方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屋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复工复产方案10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餐饮提供者无接触供餐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和标准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指南。

一、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有效的应对工作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活动轨迹及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较重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所有员工不得隐瞒上述信息,并及时报备。

3.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驾驶、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4.上岗员工应持有健康证明、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

5.落实晨午检制度,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人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电话附后)并安排就医。

6.员工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坚持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7.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使用带盖垃圾桶。

8.制定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二、严格规范经营服务

9.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复工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75%医用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清理停业前采购的食材,处理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并做好销毁记录。

10.营业期间,保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设施定期进行消杀通风;就餐场所要做到一餐一消毒,未使用的包间要每天一消毒。对顾客进出的门口、门把手、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

11.使用消毒液体,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12.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须洗净、消毒并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13.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14.经营堂食期间,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增大餐桌之间距离,每桌接待量不高于原有餐位数的50%;包间内每桌减半设置餐位,最多容纳6人,就餐人员间距不小于1.5米。

15.堂食推行“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三种分餐模式,所有经营方式都应以无接触方式供、取餐品。

(1)分餐位上模式:

即对就餐人员按人员位数逐一上餐的分餐模式。在菜品设计时按照分餐要求制定菜单、搭配菜品,餐厅后厨设置备餐间或分餐台,菜品加工完成后由厨师或服务人员在备餐间或分餐台对所有菜品进行分餐,按位上餐,保证每位就餐人员用餐用量和餐具的独立性和安全性。适用于各类宴请。

(2)分餐公勺模式:

即利用分餐公勺、公筷、公夹或公叉等工具实现的分餐模式。菜品制作保持传统加工工艺,上餐时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勺或公夹,并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引导消费者在取餐时使用分餐工具取餐,保证就餐人员用餐的独立性。适用于大众餐饮消费。

(3)分餐自取模式:

使用独立餐具并由用餐者自取实现的`分餐模式。就餐人员在点餐台点餐,由服务人员按照消费者点餐使用专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进行配餐,采取单人单桌,同向就餐,在店内相对独立的环境下完成用餐。适合于各类快餐经营。

16.提倡进行打包外卖服务,增加外卖窗口,订餐后送餐或自取餐等方式进行经营。

17.严禁外卖人员带病或隔离期未满提供送餐服务,做好个人防护,加大配送箱、车消毒频率。

18.不得提供红事、白事等群体性宴席服务。

19.禁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20.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为顾客提供口罩。

21.对厨余垃圾要加盖、分类及时清理,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严格采购进货管理

2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落实采购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并存档记录。

23.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24.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四、严格顾客管理

25.进店顾客要出示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除就餐时间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6.禁止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顾客进店,及时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并劝导其及时到辖区5家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市立医院、市妇保院、枣矿集团枣庄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27.鼓励预约订餐、错时取餐,如需候餐,等位区人均间隔1.5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

五、加强防控责任落实

28.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管理、消杀通风、防控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到位。

29.区市场监管局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消除餐饮安全隐患。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全的不得经营,不符合规定的禁止营业。

30.各镇街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服务好各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协调购买口罩;对复工有困难的,给予指导帮助;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作出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百姓的安全健康。如发现不严格按照本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因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复工复产方案11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全省金融机构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疫情科学防控,防止因复工复产引起的疫情及扩散,确保金融机构复工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保证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确保业务连续性,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复工金融机构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各级复工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自复工之日起至全省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交通解决方案,形成防控管理闭环。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级金融机构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与属地政府(社区)、地方联防联控机构、专业防疫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三)切实强化日常监管

各地要加大对辖区复工复产金融机构疫情防护的监管,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员工防护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必要时可联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或邀请疾控专家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切实发现存在问题,帮助整改落实。要建立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金融机构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复工前准备

(一)复工营业场所

复工的对外营业网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防护措施,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复工金融机构的空调设备应当保证供风安全,定期对运行的空调设备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金融机构的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营业人员安排

复工的营业场所要按照营业场所员工最少化原则,在保证日常业务办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制度,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轮流休息。对特殊员工群体予以重点关照和考虑,对孕期、哺乳期女员工,身体状况欠佳的员工,尽量不安排上岗。

(三)安全防护措施

营业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张贴防护公示、强化防护教育,营业前对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利用营业场所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健康教育,落实复工人员日常监测等措施,确保防控方案各环节落实落地、不出任何纰漏。

(四)营业信息公示

营业场所要在门前显示屏或醒目位置通告复工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提前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系统中维护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信息,确保线上渠道展示同实际一致。医院附近的营业场所要提前张贴告示,强化防护措施。营业场所未恢复营业或临时停业、调整营业时间的,应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对外通告。对营业信息及变动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五)设置应急区域

营业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备用的应急处置区域,张贴明显标识、配置专人管理,当员工或客户出现疑似症状或身体不适时,应到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四、人员健康防护

(一)工作人员防护

防护措施。营业期间员工要全员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客户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柜台、大堂经理、保洁员、保安等与客户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加强防护措施。在办公场所入口设置测温点,通过健康陕西二维码和APP对有关数据进行管理。发现异常人员将健康二维码推送所在社区。

工作距离。合理设置员工工作岗位距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工作防护。员工在上岗期间应当保持手部清洁,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吃饭前和下班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遇到特殊情况,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自己的眼睛。员工乘电梯时应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就餐防护。员工应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有餐厅的复工金融机构要在餐厅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纸巾,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口罩等。没有餐厅的机构提倡集中订餐制或员工带餐制。避免聚集食堂用餐或集中用餐,尽量减少员工聚集交谈。

会议防护。金融机构疫情期间不得安排论坛、研讨、仪式、庆典等需要人员聚集的活动;确需要召开的各类会议、培训,原则上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举办。内部工作沟通尽量采取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

交通防护。鼓励复工人员采取自驾方式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个人消毒处理。

(二)客户安全防护

体温检测。复工营业场所入口处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在入口处做好客户体温测量等安全防护工作,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客户不得进入营业场所。从保护每位客户安全的角度出发,对未戴口罩的客户进行提示与解释,引导客户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有条件的营业场所可以为此类客户提供一次性口罩。

客户疏导。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做好“一米线”的服务提示和管理。在回答客户咨询时,应始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同时向客户做好必要的引导解释。营业大厅服务人员在进行客户分流和疏导时,要注意避免厅堂人群聚集。如与客户需较长时间沟通,应尽快将其引导至相对隔离区域。对于没有实际业务需求、长时间在营业场所逗留的客户,应及时劝离营业场所。

业务办理。所有业务办理实行叫号,如果出现排队等待的情况,应至少保持人与人间距1米以上。营业场所要在业务办理窗口为客户提供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等必要的防护设施或用品,使客户办理业务时安全、安心。除在身份核实等依法依规确需客户摘除口罩办理业务的环节外,不得要求客户摘除口罩,应尽量减少客户暴露口鼻的次数和时间。

五、加强清洁消毒

(一)外来物品消毒

营业场所应在大厅入口设置洗消专区,对外来的包裹、箱柜等物品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二)营业场所消毒

每日用消毒水对营业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不留死角。对大厅内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柜台、门把手、柜台、自助设备、坐椅、笔、花镜、评价器、填单台、密码键盘等客户能接触到的地方),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三)营业资料消毒

营业场所对于疫情期间要将客户提交的所有营业资料进行消毒,其它流通纸质资料也要每天定期进行消毒。

(四)现金消毒

各营业场所要每天对回笼的现金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对于发热门诊等重点单位回笼的现金,务必进行消毒后再单独装包签封并暂停投放。现金业务服务外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督促社会化现金处理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现金实物和机具设备的防控工作。疫情结束前尽量优先投放原封新券,之后再按照先进先出原则投放回笼完整券,确保群众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钱”。

(五)工作服消毒

员工要定期更换工作服,更换后的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六)垃圾处理

一次性防护用品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在员工营业场所、餐厅等地方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每天产生的其它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污染。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六、完善应急处置

(一)制定应急预案

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根据复工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各级复工金融机构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员工应急处置

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变化情况,若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应立即戴上口罩暂时隔离至应急区域,及时由复工金融机构专人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监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客户应急处置

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客户予以劝阻不得进入营业区域。若客户出现体温异常情况,应将其暂时隔离至应急区域,及时送至社区发热门诊检查,并及时疏散营业场所其他人员,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立即向所在地疫情指挥部报告并按照所在地疫情指挥部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配合工作。若客户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当日营业场所与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居家留观14天,并按照所在地疫情指挥部要求做好营业场所防护消毒处置等工作。

复工复产方案12

一、工作重点

(一)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各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要认真做好复工复产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复工复产时间和节点安排、人员返岗交通保障、生产材料采购运输、疫情防控人员分工、复工复产安全条件检查、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二是落实隔离观察制度。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期满后,在当地健康观察满一周以上,出具解除隔离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有湖北往来史人员,隔离观察期满后,在当地健康观察满一周以上,出具解除隔离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有广东等疫情较重地区往来史人员,隔离观察(包括居家隔离)期满后,不再进行重复隔离观察。对湖北及其他疫情较重地区以外省份往来人员,不进行隔离观察。自治区内往来人员,不进行隔离观察。三是严格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复工复产前对人员两周内活动轨迹、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摸排登记;区外返锡复工人员采用点对点交通方式接回企业,并按规定实行隔离观察。复工之后外出必须登记去向。每天掌握复工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对复工人员进行防疫防控培训,落实各项防控制度措施,配备具备卫生知识的专职防控人员。做好日常监测、监管工作,每天定时监测体温,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对人员立即隔离,联系当地管理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理。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坚决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提前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准备,监督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驻地内划定必要的隔离区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全面进行定期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宿舍不得设置通铺,采取分餐或分时段就餐方式,禁止举办展会、论坛、年会等聚集性活动,鼓励通过信息化系统、视频等线上交流形式。

(二)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一是有序恢复长途客运。我盟境内的省际、盟市际客运班车根据抵达地开通情况随时恢复运营。对于去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确有特殊群体出行需求的,可以视情况安排专门包车、“预约包车”,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除6个出蒙环京检查站外,其它检测检疫点一律撤销,保障全盟境内人员车辆的正常通行。二是逐步恢复城市公共交通。恢复盟内旗县际和农村客运班线运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由各旗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确定每日发车时间、班次,合理摆布运力。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道路客运防控工作。各旗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客运站、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和进出站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盟运输管理机构增加派驻人员,加大指导、监督、防控的力度。

(三)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重点公路项目、农村牧区公路项目有序推进,提高开复工率。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要主动争取上级补贴,积极申报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另一方面计好量,算好帐,厘清各个阶段的用款需求,多措并举,为公路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二是加快重点公路建设。根据气候条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动8个重点公路续建项目4月上旬陆续复工。力争大水菠萝—巴拉嘎尔高勒、满都拉图—别力古台、乌里雅斯太—珠恩嘎达布、宝格达山—阿尔诺尔布敦、明安图—新宝拉格、四道河子—多伦诺尔6个项目年内建成通车,乌里雅斯太—额吉淖尔、二连浩特—艾勒格庙2个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争取新开工阿尔诺尔布敦—乌里雅斯太、西干沟—中河、宝昌—丰胜、阿拉坦合力—乌力吉图敖包、巴拉嘎尔高勒—乌里雅斯太5个重点公路项目。三是加快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续建项目要于4月份复工,新建项目要及早完成前期工作,有序开工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认真抓好阿巴嘎旗现代化牧区试点区域内的公路项目建设。

(四)有序恢复市场秩序。有序恢复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经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经营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地运政要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引导乘客自觉抵制“黑车”,公布96155投诉举报电话。与交警密切配合,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长途旅客运输的“黑车”经营者。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在汽车站、收费站、服务区等人员流动较大场所,利用电子屏、展示板、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做好环境卫生和自我防护,鼓励人们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勤通风,不捕猎、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不搞大型集会,提倡红白事从简。

二、工作要求

(一)依法防控,统筹推进。坚持依法防控,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要统筹做好全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有力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

(二)突出重点,加强保障。在严格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以复工复产保防控、保市场、保供给、保运行,全面恢复交通运输行业秩序,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把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已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xx〕4号)要求,切实履行对本企业、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接受所在旗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领导。

复工复产方案13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剧<<江西省人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质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细,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职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体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真实掌握本企业职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职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村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要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要点疫区旅居史及要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飞快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末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职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有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职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多职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察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察,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察,确保无故障、无遗露,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二、实行复工复产报备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公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源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察验收公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题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三、做好复工复产帮扶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成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职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后"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全部职员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员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员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全部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察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员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带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员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员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要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要点地区新招聘员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员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要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要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舒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员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俱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榀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用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体捅风,尽量开窗增多捅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捅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捅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亭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全部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像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培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员的心里健康和心里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销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荒及心里伤害,避免极端亊件的发生,培育引导职员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亭召开职员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蜜集俱集的有关活动。企业要培育员工不到人员蜜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带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全部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员因疫情缺员等突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砖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察,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亭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括大产能参照此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方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用,防控工作洁束后自行废止。

复工复产方案14

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重新启动生产设施、抢工期生产、岗位人员调动、新员工入职等各种聚集、叠加的安全生产风险,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调度,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狠抓事故预防,协调做好疫情防控、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各企业要对新入职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让员工心理意识从放假过渡到工作上来;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同时,针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征”带来的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防止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召开安全专题班前会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抓好班组安全建设至关重要。各企业要组织、指导和督促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班组长带领班组成员作出安全承诺,开展交心谈话,了解节后大家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一起分析工作中面临的风险问题,相互提醒,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危化品企业要重点加强“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切断装置、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确保各类安全设备设施、仪表仪器正常运行;一般工贸企业应在复工前对各类起重机械、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手动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能够正常、安全运行;露天矿山重点检查边坡不稳定处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边坡监测和浮险石清理,地下矿山要对电力系统、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矿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企业管理人员应多到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多与员工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员工的身体、心里状况;各企业进行复产前线路检修、清洁卫生时要督促员工注意加强安全防护,禁止违规使用天那水、白电油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擦洗地板、清洁机器,避免引起火灾事故,如必需使用,须经过审批并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加强特殊作业管理

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检维修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罐的特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由分管负责人亲自组织现场作业条件确认,全面进行风险辨识分析,科学检测受限空间可燃、有毒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等,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全过程的监护和检查,确保安全作业。

科学落实节能降耗工作

各企业要科学制定节能降耗情况下的安全生产计划,严格落实开停车操作规程,安全设备设施必须有效投用,严禁关闭、停用;完善企业突然停电、晃电等专项应急预案,补充针对错峰、避峰、限电、拉闸等各种情形细化预案,充分辨识安全风险,提前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准备。

加强安全设施维护保养

危化品企业要重点加强承压釜、器、管、附件等要重点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跑、冒、滴、漏及暇疵、裂缝、腐蚀点等安全隐患,加强设备设施从设计、采购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工艺内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安全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等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屏障,必须放在技术管理的重要位置,及时校准、定期维保,不断优化安全设施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安全设施随时响应,自动协同处置突发问题。

严格落实变更管理制度

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化工过程管理要素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全面辨识管控各类变更带来的风险。在工艺、设备、材料、化学品、公用工程、生产组织方式、人员和承包商等方面发生变化时,企业都要启动变更管理程序,分析变更可能带来的新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改有关操作规程或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变更前,企业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变更具备安全条件。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各企业要全面认识“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的关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统筹,认真组织研判复工复产风险,提前做好防疫方案,坚持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开工、技术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安全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位不开工,并严格落实厂区内消毒、测温、防护、隔离、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防疫效果。

复工复产方案15

为全体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司的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和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对的`严峻形势和坚巨任务,坚决刻服盲目乐光、朽散麻痹思想,真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厉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察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销除各类安全隐患,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察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灵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次安全大检察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察。

三、工作计划

1、节后安全生产检察,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察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嫦开展全体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1、节后职员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环保培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题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

司属各部室、单位要任真面临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坚巨任务,灵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光、朽散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灵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真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察工作。

(二)加大检察力度、销除安全隐患

节后安全检察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虑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察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销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真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培育工作

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职员开展安全、环保培训培育工作,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

各部室根剧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察督导工作

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真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销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疚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力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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