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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

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

科目三,又称大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那么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是怎样的?以下仅供参考!

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

超车项目评分标准

1. 考生超车前要打左转向灯,不开转向灯的扣20分,开灯时间少于3秒的`,扣10分;

2.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后,前车具备让车条件,但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3. 从被超车辆右侧超车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4. 超车时,与被超越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5. 超车时机选择不恰当,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6. 超车后向右急转,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7.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两侧及后方交通情况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超车项目考试技巧

1. 眼观六路

所谓眼观六路是指,在超车前,首先要观察借用车道的状况,以及被超汽车前方道路状况。

2. 降档提速

为了快速提升汽车速度速以便超车,手动档汽车需要先降档,然后再迅速踩下油门加速;自动挡汽车则要把油门迅速的踩到底。

3. 左右逢源

当超车并线完成后应直线加速,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车辆,在确定与后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后,并回原车道,切忌连续并线。

4. 遇静则缓

若被超车辆是停止在前方,且路面又非常窄时,超车速度一定要缓慢,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以防前面静止的汽车突然打开车门,发生碰撞。

标签: 评判 超车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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