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者斋 >

财会职务 >中级会计师 >

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复习

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复习

在备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的时候,只要把中点考点掌握好,主观题答好,半壁江山便已经拿下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复习,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复习

考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基本任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消极任职条件):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3.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除依法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职权外,有权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①公司关联交易;

②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报酬、考核;

④其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应当作成记录,并经独立董事书面签订确认。

(3)股东有权查阅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考点:股票的发行的`基本规定

1.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2.同股同权、同股同价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是相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份额。

3.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xuezhezhai.com/ckzw/zhongjikuaiji/d0wq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