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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工作交接內容清單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清單

出納工作交接是常有的事,那麼出納工作交接有哪些內容?今天小編為你整理了出納工作交接清單,希望對你有用。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清單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篇1

一、出納工作交接的作用

出納人員因故不能在原出納崗位工作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搞好工作的移交。通過交接,可以明確工作責任,便於接辦的出納人員熟悉工作,也有利於發現和處理出納工作和資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預防經濟責任事故與經濟犯罪的發生。?

交接後,如發現移交人在交接前經辦的出納業務有違反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經紀律的,仍應由移交人負責;交接後,移交前的未了事項,移交人仍有責任協助接交人辦理。

二、移交前的準備工作

為了使出納工作移交清楚,防止遺漏,保證出納交接工作順利進行,移交的出納人員在辦理交接手續前,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出納日記賬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核對相符,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一致,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無誤。如有不符,要找出原因,弄清問題所在,加以解決,務求在移交前做到相符。?

5.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資料磁碟(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三、移交的內容

由於各單位的具體情況不同,所以,出納交接的具體內容也不可能完全一樣。但是,從大的方面來看,出納的交接應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內容:?

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會計賬簿(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相關報表(出納報告等)。?

2.現金、銀行存款、金銀珠寶、有價證券和其他一切公有物品。

3.用於銀行結算的各種票據、票證、支票簿等。?

4.各種發票、收款收據。包括空白髮票、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的發票或收據的存聯等。?

5.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鑑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等業務專用章。?

6.各種檔案資料和其他業務資料,如銀行對賬單,應由出納人員保管的合同、協議等。?

7.辦公室、辦公桌與保險工具的鑰匙,各種保密號碼。?

8.本部門保管的各種檔案資料和公用會計工具、器具等。?

9.經辦未了的事項。?

10.實行會計電算化的,還應包括會計軟體及密碼、磁碟、磁帶等有關電算化的資料、實物。??

四、出納交接手續?

出納的交接,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接交人員移交清楚。辦理交接手續時,一般應由本單位領導監督進行。監督交接人員主要負責監督雙方認真交接和履行交接手續,協調交接工作。具體交接時,監交人必須在常?

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交人員應認真按移交清冊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出納賬和備查賬簿餘額進行點收。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尤其在賬簿交接時,接交人應著重核對賬賬、賬物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後,交接雙方還應在賬簿的“經管人員一覽表”上籤章,並註明交接的`年、月、日。?

3.銀行存款賬戶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如經調整,餘額仍然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明確責任。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是為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是否一致而編制的表格。?

各單位在逐筆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時,經常發現兩者的餘額可能不一致,究其原因主要有兩種:①雙方賬目記錄發生錯誤;②雙方記賬都沒有錯誤,但是由於收、付款結算憑證的傳遞和雙方入賬時間的不同,造成一方已入了賬而另一方卻因沒有及時收到有關的結算憑證,暫時還不能入賬,即存在未達賬項導致的差異。對於第一種原因,雙方要及時查詢,立即更正,但對於第二種原因,則可通過對未達賬項的調整來消除影響。調整未達賬項最常用的方法即是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各單位的未達賬項大概可分為四種情況:

(1)銀行已經收款記賬,而學校尚未收款入賬的款項;

(2)銀行已經付款記賬,而學校尚未付款入賬的款項;

(3)學校已經收款記賬,而銀行尚未收款記賬的款項;

(4)學校已經付款記賬,而銀行尚未付款記賬的款項。

由於以上四種未達賬項的存在,學校與銀行雙方的賬面餘額出現差異是正常的。?

4.移交人經營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也必須交接清楚。

5.保險櫃密碼,重要工作臺、室的鑰匙應先按實際情況進行交接,待交接完畢後,要重新更換保險櫃密碼和重要工作臺、室的鎖具。?

6.實行電算化的單位,定期採用計算機列印活頁賬頁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有價證券明細賬的,在不能滿頁列印時,不可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應將賬頁打印出來,裝訂成冊,再進行交接。?

7.移交時,還應對工作計劃和待辦事項交待清楚。?

移交人移交工作計劃時,要由移交人詳細地介紹計劃執行情況以及在日後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便接交人接管後能順利地開展工作。?

移交待辦事項時,移交人應將處理方法和有關注意事項向接交人交待清楚,以保證工作的延續性。?

8.交接完畢,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移交清冊一般一式三份,交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在移交清冊上必須填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和姓名,以及移交清冊頁數、份數和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

五、出納交接應注意的事項

1.出納人員進行交接時,一般應由會計主管人員監交,必要時,還可請上級領導一同監交。

2.監交過程中,如果移交人交代不清,或者接交人故意為難,監交人員應及時處理裁決。移交人不作交代,或者交代不清的,不得離職,否則,監交人和單位領導人均應負連帶責任。

3.移交時,交接雙方人員一定要當面看清、點數、核對,不得由別人代替。?

4.交接後,接管的出納員應及時向開立賬戶的銀行辦理更換出納員印鑑的手續,檢查保險櫃的使用是否正常、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公章等的條件和周圍環境是否齊全,如不夠妥善、安全,要立即採取改善措施。

5.接管的出納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的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對於移交的銀行存摺和未用的支票,應繼續使用,不要把它擱置、浪費,以免單位遭到損失。?

6.交接後,移交人應對自己經辦的已經移交的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資料已經移交而推脫責任。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篇2

1.出納憑證:包括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2.出納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3.現金: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

4.支票: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

5.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來源:考試大

6.用於銀行結算的各種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匯票、等票據。

7.各種收款收據:包括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收據的存根聯等。

8.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鑑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作廢”等業務專用章。

9.會計檔案:如應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相關檔案、銀行對賬單、合同、協議等。

10.會計用品:如報銷單據、借據等。考試大論壇

11.辦公室、辦公桌與保險工具的鑰匙,各種保密號碼。

12.本部門保管的各種檔案資料和公用會計工具、器具等。

13.各種檔案資料和其他業務資料。

14.經辦未了事項。

出納工作交接要做到兩點:一是移交職員與接受職員要辦清手續;二是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交接要求進行財產清算,做賬賬查對;賬款查對,交接清算後要填寫移交表,將全部移交的票、款、物體例詳細的移交清冊,按冊向接交人點清,然後由交、接、監三方簽字蓋印。移交表應存入會計檔案。出納交接一樣平常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交接預備。預備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將出納賬登記終了,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名章。(2)出納賬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查對符合,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查對一致,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查對無誤。(3)在出納賬啟用表上填寫移交日期,並加蓋名章。(4)整理應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版面說明。(5)填寫“移交清冊”,填明移交的賬簿、憑證、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檔案資料、印鑑和別的物品的具體稱號和數量。

第二階段,交接階段。出納員的離職交接,必需在劃定的限期內,向接交職員移交明白。接交職員應仔細按移交清冊當面點收。(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出納賬和備查賬簿餘額進行點收。接交人發現紛歧時,移交人要負責查清。(2)出納賬和別的會計資料必需完整完好,不得遺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明緣故原由,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負責。(3)接交人應查對出納賬與總賬、出納賬與庫存現金和銀行對賬單的餘額是否符合,如有不符,應由移交人查明緣故原由,在移交清冊中註明,並負責處置懲罰。(4)接交人按移交清冊點收公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和領導人名章)和別的實物。(5)接交人管理接收後,應在出納賬啟用表上填寫接收,並簽名蓋印。

第三階段,交接後事。交接終了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友愛冊上簽名或蓋印。移交清冊必需具備:單位稱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冊頁數、份數和別的必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篇3

1.交接要求

出納交接時應做到兩點:一是移交人員與接管人員要辦清手續;二是交接過程須由專人負責監交。交接時,要進行財產清理,做到賬賬核對、賬款核對。交接清楚後,應填寫移交表,將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編制詳細的移交清冊,按冊向接交人點清。交接核對無誤後,由交、接、監三方簽字蓋章。

2.交接內容

出納交接工作的大致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對於庫存現金(現鈔、金銀珠寶等)、有價證券(證券、股票、商業匯票等)、其他貴重物品,要根據會計賬簿的有關記錄逐一點交。

(2)移交支票(空白現金支票、作廢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發票(空白髮票、已用或作廢發票存根聯或作廢發票其他聯等)、印章(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鑑、印章和印鑑卡片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等業務印鑑),同時由接交人更換預留在銀行的印鑑。

(3)支票、發票的號碼必須是相連的,交接時要注意清點。

(4)出納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收款收據(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收據存根聯或作廢收據其他聯)、支票簿接收時要檢視清楚,並妥善保管。

(5)出納賬簿(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移交時,接交人應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完整。

(6)其他有關會計資料(銀行對賬單,應由出納人員保管的合同、協議等)、有關會計檔案、會計用品移交時列出清單,認真記載。

(7)企業證件。主要包括企業的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發票領購本,地稅通卡等。

(8)銀行存款賬戶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9)移交人應將保險櫃密碼、鑰匙、辦公室鑰匙、辦公桌鑰匙、門卡等一一移交給接交人。交接後應立即更換密碼及有關的鎖具。


標籤: 出納 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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