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監控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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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監控室負責具體實施監控系統裝置的清潔、操作、監控、記錄,對異常情況的指揮、處理。
2. 監控室工作人員在當班期間必須每小時對廠區各監控點旋轉操作一次。主機存有操作記錄,若發現操作次數不夠,按每次50元處罰,若沒有任何操作記錄直接罰款200元。
3. 密切注意監視畫面,發現報警訊號或可疑情況應及時處理,並將時間、報警位置、報警類別、出警時間、處理結果等情況如實記錄在《監控執行記錄表》上。
4. 當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時,應重點監控或錄影(系統自動記錄的拷貝),並通知就近科裡值班人員到場控制和處理,屬誤報,應消除訊號並如實做好記錄。
5. 如有客戶要求檢視錄影,要報科裡批准,同時應記錄檢視點位和出入時間,檢視人員和操作人員需簽字確認,填寫《外部人員檢視監控錄影登記表》。
6. 注意裝置的維護和保養,對儀器裝置至少每週進行擦拭一次。
7. 杜絕閒雜人員進入監控室,發現一次罰款當班人100元。相關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監控室,須經科裡同意,並將日期、值班人、來訪人、來訪事由等詳細記錄在《外部人員檢視監控錄影登記表》上。
8. 上班期間嚴禁佔用電話接打私人電話/資訊臺,白班嚴禁-看電視。當班人員不得隨意離崗、串崗,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崗,須請示科裡同意,方能離崗。若發現私自離崗者按曠工對待,一次罰款200元。
9. 按規定履行考勤制度,上下班需指紋簽到,一次未簽到罰款50元,上下班均為簽到者按曠工對待,罰款200元。
10. 交-班人員必須做好清潔工作,給接-班人留下乾淨整潔的'工作環境,接-班人可檢查監督。交接工作必須交接清楚,接-班人應主動按時到崗,交-班人需完成交接工作後方能離開。
綜 合 部 2012年8月3日
安防監控室工作制度 [篇2]
學校監控室是學校視訊監控系統的控制中心,為了加強學校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為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 行為準則
上崗時要著裝整齊、舉止文明;
監控室實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的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換崗,嚴禁脫崗、睡崗;
要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不準在監控室記憶體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嚴禁在監控室內吸菸、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
值班人員嚴禁酒後上崗、不得利用監控裝置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堅持對系統裝置的日常維護,保持系統裝置的清潔;
注意防潮、控制恆溫,經常檢查各系統執行情況,保證系統裝置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
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執行的電子裝置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二、 管理準則
要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並按要求填寫好記錄,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交代給下一班;
不得擅離崗位,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
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接值班電話時必須文明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接到職責外的報警求助,不允許簡單拒絕,應儘量提供諮詢或聯絡有關部門給予幫助;
密切注意監控裝置執行狀況,保證監控裝置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裝置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向裝置管理專業人員或保衛處領導報告;
不得擅自改變視訊系統裝置,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不得刪改、破壞視訊資料原始資料記錄;
不得擅自複製、提供、傳播視訊資訊。
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執行和安全的程式或軟體;
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案,在監控中發現情況,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並報告保安及校領導;
務必保障通訊聯絡暢通,不得用電話接、打私人電話;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製的資料應妥善儲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三、 保密準則
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檢視資料和情況必須經校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檢視;
未經校領導批准,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定。
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範圍、監控裝置的佈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影的內容;
配合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呼叫;
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資料、資料、傳送的資訊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儲存,並列印、分類裝訂成冊歸檔儲存,未經領導批准不準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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