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轉讓協議書範文集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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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轉讓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轉讓協議書 篇1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 清華陽光二期3批次購房指標權益轉讓事宜,簽定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轉讓標的及金額:
1、雙方約定:房價工齡(一十二年)優惠24%,甲方負責出具相關證明,在認購期限內配合並親自以指標人身份 訂立購房合同,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乙方保管從房產公司取得的所有購房憑證及資料,並從本協議中確認享有此套住房的全部權益。乙方在20xx年___月__日以支付甲方人民幣20000(兩萬元整)作為本次購房指標轉讓的金額。
2、甲方配合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
3、雙方同意,因房屋轉移產生的稅金及其他所有手續費用由_______承擔。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無任何其他權利限制,甲方不能對該房屋的進行經濟交易,甲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甲方應在購房期限之前辦好購房手續,協助領取房地產權證並。乙方在支付房款後,享有此套住房的全部權益,可以對房屋進行相關經濟交易,甲方配合乙方進行以後的產權轉讓(出具全權授權書及身份證影印件)。6年之內,乙方應將房屋產權人變更完成,房屋相關轉上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3、甲方該房屋有關資料全部交付給乙方。
4、乙方負責支付該房屋的購房款、維修基金、稅金及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相關進戶費用;
5、雙方對指標購房情況不能對開發商公開,本協議也不對開發商公開。
三、若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指標權益轉讓手續期間,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指定的總房款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終止本協議,應返還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雙方可以憑些協議向法院起訴。
四、甲、乙雙方約定,如因開發商原因導致雙方不能辦理該房屋的購房事宜。乙方無過失,則甲方退回乙方本協議金額20000元,乙方定金及其它已支付款項權利歸乙方。如乙方過失導致此後果,則甲方不退回乙方本協議金額20000元。
五、其它約定:
六、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轉讓協議書 篇2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同意並得到乙方兩女兒支援,就甲、乙雙方房屋購置、產權轉讓及房屋處理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因在朝陽路購買地皮新建住宅樓一棟資金不足,將位****社群原***二單元三樓三房一廳一廚一間面積90平方米的住宅房壹套按當地房屋市場價出賣該住房房產權,乙方****自願購買該套住房作為個人住房居住養老。
2、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並等到****的支援,甲方同意按房屋市場價值人民幣壹拾叄萬伍仟圓(¥135,000元)的***價格壹拾叄萬圓(¥130,000元)轉讓房屋產權給*****作為住房和養老用房。乙方同意按壹拾叄萬圓整(¥130,000元)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
3、乙方因購房資金不足,經與子女協商並得到女兒們的支援,同意每戶均擔資助貳萬圓(¥20,000圓)共陸萬元(¥60,000元)支援乙方購買房屋並享有對該房屋均等的法定繼承權和房產處置權;乙方未經女兒同意不得轉讓和處置該房子。
4、甲方同意乙方於20xx年元月31日前一次性付給房款項壹拾叄萬圓整(¥130,000元),付款後該房屋產權和使用權即轉移歸屬乙方所有,即乙方擁有實際房產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干預乙方行使對該房的管理使用權
5、甲、乙雙方因親情關係特殊,同時也為減少房屋過戶費用開出,因而對已購置的房屋不再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即房產證因未辦理過戶手續持證人名字仍是甲方****個人,但事實上房屋產權和使用權均已歸屬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該房屋的房產權和使用權。
6、乙方所購置住房的屋房產繼承權歸屬三個女兒共同平均所有,房屋的處置權歸乙方女兒及其後人,經所有繼承人共同協商一致才能對房子進行處置和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處置,其它人員不得干預。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乙方二女****、三女****各持壹份,具體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作為繼承人及後人處置該房產的法律文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3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臺江縣信用合作社對面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323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享有房屋使用的權利與義務。
二、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每月交納水電費等各項費用。
三、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如不進行續約,不動產歸甲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
四、 乙方在20xx 年10 月 12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89000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飯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轉讓協議書 篇4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共同出資,合夥經營。甲方出資額為幣______萬元,佔企業全部財產的 %。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佔“企業”的財產份額的 %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 (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與其他合夥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
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年月 日於深圳市
轉讓協議書 篇5甲方:
乙方:
經甲方(蘭大洋、王平)和乙方(楊秀)(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商議,乙方自願將自己的戶頭轉讓給甲方,甲方以貨幣的形式補償乙方,總價為壹拾壹萬壹仟捌佰元整(111800.00元)協議簽訂日(20xx年3月2日)甲方交付乙方訂金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剩餘的補償款壹拾壹萬元整(110000.00元),待國家徵佔甲方房屋後,剩餘補償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轉讓協議書 篇6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薦主辦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薦主辦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一、甲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XX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
二、乙方、丙方為已取得從事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負責推薦甲方股份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指導和督促甲方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擔任甲方股份報價轉讓的副推薦主辦券商,當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由丙方擔任甲方的推薦主辦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暫行)》、《主辦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業務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規則》等相關規則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釋義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僅具有本章所賦予的含義: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報價轉讓業務:證券公司從事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進入代辦系統報價轉讓,代理投資者參與在代辦系統掛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報價轉讓;
(三)主辦券商:取得協會授予的代辦系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四)推薦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進入代辦系統掛牌,並負責指導、督促其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主辦券商;
(五)報價系統: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供的代辦系統中專門用於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報價和轉讓服務的技術設施;
(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
(七)《試點辦法》:《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暫行)》;
(八)《推薦掛牌規則》:《主辦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業務規則》;
(九)《資訊披露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規則》;
(十)高階管理人員: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及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
第二章甲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基本情況
(一)設立時間;共5頁,當前第1頁
(二)股份發行情況;
(三)股本總額;
(四)股東人數;
(五)股權結構(以圖表形式附後);
(六)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持股明細。
第二條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遵守《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非上市公司的相關規定,並遵守就股份報價轉讓事項對政府部門作出的承諾,乙方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甲方作出的指導、督促及採取的相關措施,均構成本協議項下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義務。
(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如發行新股(不包括公開發行),優先向公司股東配售。
第三條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有權就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獲得乙方輔導,並可就相關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向乙方進行諮詢。
(二)甲方有權就公司治理、財務及會計制度、資訊披露等方面獲得乙方業務指導。
第四條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推薦掛牌備案工作
,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備案所需檔案,並保證所提交檔案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二)甲方應於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檔案出具備案確認函之日起(____________)個報價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並協助股東辦理股份登記、存管;
2.核對並向乙方提交股東持股明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持股數量;
3.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將公司全部股份進行初始登記。
(三)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股東名冊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股東股權爭議或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初始登記的股份,應全部託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六)甲方擬披露資訊須經由乙方在指定網站進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八)甲方披露資訊,應經董事長或其授權董事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內幕資訊直接或間接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會祕書負責股權管理與資訊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祕書的,應指定一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股權管理與資訊披露事務。
董事會祕書或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為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聯絡人。
(十一)甲方應將董事會祕書或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的通訊方式(辦公電話、住宅電話、行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通訊地址等)和變更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會祕書被解聘或辭職、指定資訊披露負責人員被更換或辭職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應配備資訊披露必需的通訊工具和計算機等辦公裝置,保證計算機可以連線國際網際網路,對外諮詢電話應保持暢通。
(十四)甲方擬披露資訊須及時報送乙方,應同時以紙質文件(包括傳真)和電子文件形式報送,甲方應保證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內容一致。
(十五)甲方應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年度報告。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十六)甲方應於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半年度報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報告的,季度報告應按照乙方要求編制。
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披露應按《資訊披露規則》規定的資訊披露程式進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應瞭解並遵守《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十九)甲方全體董事、監事應按乙方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董事、監事宣告與承諾書。
如董事、監事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並要求新任董事、監事簽署董事、監事宣告與承諾書。
(二十)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應及時將該事實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轉讓期間不得賣出;甲方應將新任及離職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其持股數量及時告知乙方,並按有關規定向乙方申請進行或解除其股份轉讓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在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轉讓前,甲方應提前三十個報價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二十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問詢、調查或核查,不得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並按乙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報價日內告知乙方並披露:
1.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
2.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
3.合併、分立、解散及破產;
4.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5.重大資產重組;
6.重大關聯交易;
7.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長或總經理髮生變動;
10.變更會計師事務所;
11.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
12.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
13.涉及公司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14.乙方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具備主辦券商業務資格,具有協會頒發的代辦系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證書;
(二)具有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從事報價轉讓業務的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
(三)勤勉盡責地履行推薦主辦券商職責。
第六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的規定,暫停、終止甲方股份的掛牌報價,並報協會備案。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的公司股東所持股份進行或解除轉讓限制的申請進行稽核,並報協會備案。共5頁,當前第3頁
(三)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甲方規範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四)乙方有權對甲方披露資訊檔案進行形式審查。
乙方可對甲方擬披露或已披露資訊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並對相關事項進行專項調查。
(五)甲方未能規範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以下措施:
1.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揭示;
2.暫停解除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的限售登記;
3.對甲方董事長、董事、董事會祕書或負責資訊披露的其他人員進行公開譴責;
4.向協會報告。
(六)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連續三年虧損的,乙方有權對其股份實行特別處理。
第七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試點辦法》、《推薦掛牌規則》、《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勤勉盡責地履行推薦主辦券商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依據《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向協會推薦甲方股份掛牌報價並進行備案。
(三)對甲方高階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瞭解《試點辦法》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四)代理甲方及時按照《公司法》、《試點辦法》規定辦理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轉讓限制登記及解除轉讓限制登記手續。
(五)乙方及其專職資訊披露人員不得洩露尚未披露的資訊,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資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六)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並將推薦主辦券商業務轉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其在本協議中對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由丙方擔任甲方的推薦主辦券商。
第九條丙方享有在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承接其推薦主辦券商業務的權利,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做好業務轉移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協會規定程式承接乙方推薦主辦券商業務;
(三)完成業務轉移後,與甲方協商選擇另一家主辦券商作為甲方的副推薦主辦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並報XX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五章費用
第十條甲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一)委託備案費(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備案費(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資訊披露服務費(___________)元/年;
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股份終止掛牌報價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第六章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甲方、乙方應協商選擇另一家主辦券商,約定其為甲方的副推薦主辦券商,重新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重新簽訂的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應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向XX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本協議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簽訂,如因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或頒佈實施新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而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佈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內容相牴觸,本協議與之相牴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修訂或新頒佈後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共5頁,當前第4頁
第十四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解除
(一)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檔案決定不予備案的;
(二)甲方股份終止報價轉讓的。
第七章免責條款
第十五條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一方損失,其他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均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本協議項下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一)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本協議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存在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三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報XX市人民政府、協會各一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蓋章):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轉讓協議書 篇7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首屆中國國際日用、工藝玻璃製品設計大賽部分玻璃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確認是日用、工藝玻璃設計作品
(以下簡稱“玻璃設計作品”)唯一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玻璃設計作品為其合法擁有並且不涉及侵權或洩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洩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玻璃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1)彙編權;(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3)網路傳播權;(4)發行權。
4.該玻璃設計作品版權歸中國國際日用、工藝玻璃製品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引用該玻璃設計作品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協議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7.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蓋章 )
轉讓協議書 篇8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買賣車輛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將自己的一輛 色 牌汽車賣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
2、賣車總價款為肆萬伍仟元,乙方已經於簽訂本協議之時一次性給付甲方。
3、甲方已經於本協議簽訂之時將本協議汽車和與汽車有關的所有手續、材料交付給乙方。乙方已經對車況、外觀、內飾及手續認可。
4、本協議汽車是分期付款車,簽訂本協議以後的貸款和汽車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本協議汽車能辦理過戶時,甲方必須配合辦理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6、汽車交付給乙方以前,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交通違法問題由甲方承擔。交付以後的車輛一切交通違法問題由乙方承擔。
7、汽車辦理過戶手續以前,乙方必須給汽車上全險。除上保險以外,甲方對乙方使用汽車不做任何干涉。
8、本協議簽訂後,任何單方不能變更和解除。任何一方違約,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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