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借條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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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很多時候處理事務都會使用到借條,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你知道借條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借條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借條範本1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丙方(保證人):(身份證號)
乙方現向甲方借到 現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借期至 年 月 日屆滿,借期內利息按借款金額的月/日 %計,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付清當月利息。
違約責任:乙方應在借期屆滿日前還清借款本金及利息,期屆未還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所欠款項(包括本金及未還的利息)的日 %計收),乙方還應同時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實現債權的費用,有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交通費等),甲方並有權向本借條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乙方(借款人):
年 月 日
丙方作為保證人,確認以上借款事實,並自願為乙方上述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違約責任。
丙方(保證人):
年 月 日
關於借條範本2
茲因________近來手頭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額,共得款項人民幣______元整。 預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歸還。
期間每個月利息人民幣______元整,需於每個月初支付不得有誤。
以上唯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借條為證。
立據出借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立據借款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xxx年xx月xx日
關於借條範本3
今借到 ____________人民幣 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 元)。全部借款借款人已經收到。借款期限為 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逾期還款按月息4%計算至實際還款之日。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
xx年x月x日
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後兩年時止,擔保範圍及於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公證費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本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於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擔保條款的法律效力。
擔保人:
擔保人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附:1、借款人身份證影印件
2、擔保人身份證影印件
關於借條範本4
原因:今日由於個人財務緊張借________元人民幣(____圓人民幣)
借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簽名)
身份證影印件貼上在借條上
個人之間借款借條的範文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關於借條範本5
汽車抵押借條範本
抵押作為現在日常生活中交易的一種方式被大多數的人廣泛使用,那麼抵押借條應該怎麼寫呢?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其中一種,就是汽車抵押借條範本,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借條內容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
二、汽車抵押借條注意事項
用汽車抵押借款的,應當簽訂抵押借款合同。同時到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 否則抵押無效。
附:
抵押借款合同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保證方作為保證人,貸款方也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
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這就是汽車抵押借條的範本,希望大家都能夠理解,如果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諮詢我們的線上律師,我們將更加專業全面的解決您的問題。
關於借條範本6
借款人
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 省 市 區
出借人
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 省 市 區
借款人今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需資金週轉,特向_________借到人民幣____ _______萬元整(小寫: ¥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個月)利率為每月_____,約定每月____日結還當月利率,全部本息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清。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本息,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_______整,即¥______________元。
擔保人
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 省 市 區
本人證實______________借款是因__________________急需資金,與其是________關係,自願作本筆借款的經濟擔保。若借款人到期未能還清本息,我願意承擔還清該借款的本息。
關於借條範本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車架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利息______%。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清。若屆時不能全部還款,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遲延履行金。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關於借條範本8
今有xxx向xxx借到人民幣大寫xx萬xx千xx佰xx拾xx元整。小寫xx元。上述借款約定於20xx 年xx月xx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xx。雙方約定本糾紛由xx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xxx 身份證號xxx
住址:xx 電話:xxxx
借款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關於借條範本9
借據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今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事由),急需資金週轉,特向_________借到現金人民幣________圓整(小寫:¥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個月)利率為每月2%,全部到期本息¥________圓整。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清。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本息,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自願做本筆借款的經濟擔保。若借款人到期未能還清本息,我願意承擔還清該借款的本息。
借款人電話:
擔保人電話:
出借人電話:
借條出具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條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省市
___________今因_______________急需資金週轉,特向_________借到現金人民幣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個月)利率為每月_____,約定每月____日結還當月利率,全部本息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清。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本息,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整,即¥元。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有效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證實______________借款是因__________________急需資金,與其是________關係,自願作本筆借款的經濟擔保。若借款人到期未能還清本息,我願意承擔還清該借款的本息。
借款人:身份證號碼: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電話:
出借人:身份證號碼:電話:
借條出具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茲因________近來手頭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額,共得款項人民幣______元整。預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歸還。
期間每個月利息人民幣______元整,需於每個月初支付不得有誤。
以上唯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借條為證。
立據出借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l聯絡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立據借款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見證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借條範本10
今_________借給_________人民幣壹萬元整,即¥___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限_________個月,利率為每月_________%,利息共計人民幣肆百捌十元整,即¥_________元,全部本息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償還。
借款人:_________(簽字、手印、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借條範本11
今 借給 人民幣(大寫數字)__圓整,即¥__元。借款期限自____ 年_月_日起至____年_月_日止,共_個月,利率為每月 _%,利息共計人民幣(大寫數字)__圓整,即¥__元,全部本息於____ 年_月_日一次性償還。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數字)__ 圓整,即¥__ 元。
借款人:__
年 月 日
關於借條範本1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借款條約,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 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甲方於 年 月 日一次性轉賬支付。
二、 借款用途:流動資金借款。
三、 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定額) %;按月對日收息(共 期),第一期利息應於 年 月 日支付,最後一期利息隨本付清。
四、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不超壹年。從年日起到 月 日止。如乙方(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收據與本條約有同等效律。
五、 借款人義務:借款人應按約定期限支付利息、歸還本金。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關於借條範本13
甲方xxx(身份證號:*****)今借乙方xxx(身份證號:******* )人民幣***** 元。(大寫)
借款期限為:****年,從**** 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為:**..
借款人簽名
日期
單位
關於借條範本14
借條
因科研(或教學)需要,茲向 實驗室(辦公室)借用 臺裝置。本人承諾,在外借期間,保證裝置的安全。
借用裝置的具體清單如下:
序號
儀器編號
儀器名稱
型號
單價(元)
廠家
出廠號
借用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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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借條
借條原因:今日由於個人財務緊張借×××1000元人民幣(壹仟圓人民幣)借款人:×××(簽名)
借款日期:20xx年4月1日
還款日期:20xx年8月1日借條甲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錢,借款期限xx,約定於某年某月某日歸還,利息…… 如甲方不能按時歸還,付違約金多少多少。
甲方簽字日期借條甲方xxx(身份證號:*****)今借乙方xxx(身份證號:******* )人民幣***** 元。(大寫)
借款期限為:****年,從**** 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為:**..
借款人簽名日期
生活工作當中使用借條的地方比較多,但並不是所有的借條內容都是一樣的。具體還需要看當事人之間借用的是什麼的東西,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這樣寫出來的借條才是符合自己需要的。如果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來電具體諮詢我們網站的線上律師。
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
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後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並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後果是什麼,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託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
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筆者碰到很多人這麼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塗,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並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裡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
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登出,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資訊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借條與欠條的訴訟時效的計算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那麼借條與欠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呢?針對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借條與欠條的訴訟時效的相關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一、借條訴訟時效
對於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之規定,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因為訴訟時效期間應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如果屆至借條註明的還款日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權利即受到侵害。則從次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而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該合同則屬於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1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借貸……。沒有約定,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合同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所以說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對於該種借條存在有以下幾種情形:
(1)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給付,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如果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能對履行期限協商一致的,在債權人提出了一個合理的履行期限後,訴訟時效自該合理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並且否定該債權的存在,那麼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日的次日起計算。所以說書寫情況的不同存在有不同的訴訟時效起算辦法。
二、欠條訴訟時效
欠條則不代表合同關係,欠條一般情況下是債權人債務人雙方已有經濟往來,債權人索要或經過結算後,債務人需給付債權人款項,由於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者說不能及時給付,而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一種條據。而在這種情形下,債權人應當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為債務人之所以出具欠條,是因為本應給付債權人的款項,只是因無能力或不能及時給付才出具的,所以說應當認定債權人自出具欠條時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由此引發的債權請求權訴訟時效應自書寫欠條之次日起起算,當然這是針對欠條中沒有書寫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的起算;而針對寫下還款日期的欠條,則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第二日起計算。
手裡有他人借條或者欠條的親,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不然損失的可就是自己哦。
借條的學問:教你如何打借條
法律風險在於防範,日常生活民間借貸多為親戚朋友之間的借款,往往不注重保留書面憑證,發生糾紛時,沒有書面憑證,或者書面憑證不規範,從而導致沒有證據去追討,打起官司來可能會導致敗訴。現在我跟大家談一談這方面存在的法律風險。
一、借貸時要留書面憑證。
民間借貸很多都是在親戚朋友之間進行,借錢時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一般情況下比較好,債權人很可能抱著大家這麼熟,無所謂的心態。但糾紛往往發生於以下兩種情況:1、債務人沒有錢還,當債權人多次追討,雙方之間的關係可能會惡化,此時,若沒有書面憑證,將可能會發生債務人不承認借錢的事實;2、未還錢或未完全還錢之前,因日常生活或者其他原因導致雙方關係惡化,債務人可能會否認借錢的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便有匯款憑證案件順利受理,也會因沒有借條不能形成書面合意而敗訴。因此,在借貸時,出借人應要求對方寫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後補上借條。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儲存收據。
二、大額借款要有轉賬憑證。
對於數額較大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如果當事人主張現金交付的,法院除了審查借條之外還需要進一步審查出借人的經濟實力、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借款金額大小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付細節經過等因素,並運用邏輯推理、生活常識等,準確對於當事人之間的借款數額予以確定。
三、出借人應當審查借款人的身份。
確定借款人的身份,說白了,就是日後你找誰還錢的問題。要注意以下方面:
1、檢視借款人身份證並影印件身份證件。
檢視借款人身份證能夠確定借款人的身份,知道他的真實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最好能夠影印他的身份證,以後即使發生糾紛,債權人也有債務人足夠的身份資訊,留好債務人的基礎資訊。
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2、一定要當場看他簽名,確定是借款人書寫。
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借款人寫借條時,一定要他當場出具,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列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四、出具借條要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首先,漢字存在一字多音、多解的現象,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後,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裡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其次,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最後,借款數字一定要有大寫。可以只寫大寫的數額,最好是大小寫對應,這樣就不容易被修改了
五、民間借貸利息要明確約定,但又不得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4倍。
1、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根據《合同法》第221條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但是若約定了還款期,但期不還的,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利息。
2、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數)。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六、可適當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
出借人要注意瞭解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對於數額較大或有風險的借貸,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財產抵押,或找有一經濟實力的第三人作擔保人。另外,如果借貸雙方沒有徵得擔保人同意,對還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約定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抵押和擔保都有應簽訂書面協議。
七、若有需要,可對借款協議進行公證。
起草借款協議後,借貸雙方持個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借款協議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後,借款人到期不還款,公證處可根據出借人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由出借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八、借款時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為見證人。
借錢還錢雖是雙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場,特別是小額未打借條的借款,以減少日後發生糾紛的可能。除非特別約定,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絡、介紹作用的人和見證人,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保證責任。
十、借款人還錢時索回借條。
借款人還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並註明是歸還哪筆款項。
十一、 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
曾有一個真實的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後,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借款人以借條有撕去部分作為抗辯,最後被法官結合其他證件採納借款人,判決貸款人敗訴。
因此,借條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並不瞭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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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書寫借條、欠條、收條
如何書寫借條、欠條、收條
近年來,隨著由於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民眾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眾之間的相互借款越來越普遍,借貸的數額也越來越高,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日漸增多。在這類糾紛中債主提供法院的證據往往只有一份“借條”,在法律上稱之為“孤證”,即沒有其他證據相互佐證。因此,民間借款中如何寫好借條,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師在多年的辦案中遇到過各式各樣的借條,現就民間借款如何正確寫好借條給廣大債主提個醒: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收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後,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裡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效力
一、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含義、證明的事實及對映的法律關係
欠條、借條、收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三種條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係;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麼時候該打借條,什麼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並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其一,借條背後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二,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係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a跟b關係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麼過了兩年之後,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其根本原因在於,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後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援。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後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並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後果是什麼,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託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筆者碰到很多人這麼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塗,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並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裡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登出,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資訊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借、欠、收條,如何書寫?
民間借貸問題一直是司法實務與理論界廣泛討論的問題,在現實生活中也是很常見的一個現象。關於借貸憑據,例如借條、欠條、收條等,怎樣書寫格式才符合法律規定呢?本文整理了相關的法律內容,為您提供關於借、欠、收條,如何書寫的參考。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收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後,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裡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關於借條範本15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xx年 5月7日至 20xx年 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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