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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機租賃合同4篇

塔機租賃合同4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塔機租賃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塔機租賃合同4篇

塔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塔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現場代表:

甲方指派乙方指派為駐現場代表,負責塔機進出場相關檔案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三、租賃裝置的品名、規格、數量、裝置狀況:

四、租賃期限:

從塔式安裝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第一天起到該工程完成乙方書面提出停止使用止(如中途移機,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1、塔機臺班費(月租金):80%。

2、塔機進退場費:

3、每增加一道附牆安裝按元每月每道計算。

4、甲方提供塔吊和塔吊司機,司機工資元/月,伙食費補貼/月,每月結算。

5、塔吊司機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若每月有5天工作超過12小時,超過部分按零星小時加班費計算,20元/小時。

6、工程施工完成,塔機停止使用時,最後一月未滿一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算方式為月租金/30天×實際使用天數。

六、租賃價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場之時,甲方應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2、從起租日(啟用單日期)起按月計算臺班費,墊資四層,每月結算一次,以此類推至塔機拆除。

3、塔機進場一週內,乙方付給甲方塔機進退場費元/臺。

4、因甲方塔機故障原因造成的連續24小時以上塔機無法正常作業的實際天數(以雙方簽字為準)在每月結算時予以扣除。

5、乙方通知甲方拆機或退場如有餘款未付清,甲方有權拒絕拆機或退場,所造成的塔機滯留天數按天向乙方計收租金。

6、進退場費和臺班費(租金)均不含稅。

七、租賃機械裝置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1、裝置進場後,甲方將裝置安裝除錯至正常運轉並提出有資質的合格證檢測報告,該工地如需報安監部門驗收的則由甲方支付安監部門檢測費。塔機原則上必須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後才可使用,特殊情況提前使用則使用之日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2、乙方不再使用此裝置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並將裝置清掃乾淨,辦理書面移交手續,作為租賃日期的結束。

3、甲方負責裝置使用備案資料的辦理及其費用。

八、雙方約定:

1、按照乙方要求如期完成塔機的進場、安裝、除錯、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提供塔機基礎圖,並負責塔機基礎施工的技術交底,甲方無償提供塔機地腳螺桿等材料,塔機附強安裝所需材料及人工費由甲方負責。

3、乙方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甲乙雙方共同對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4、塔吊司機由甲方提供,塔機司機必須瞭解塔機的全部效能、操作技術較好、身體健康,持有有效的操作證進行日常操作,提供有上崗證的訊號工。如塔吊司機不聽從乙方安排,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司機的要求。

5、乙方負責塔機進出場的道路暢通,裝置出廠時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無法正常出場,乙方應按月租金的70%支付停滯費。

6、新裝塔機的鋼絲繩必須能正常使用三個月,否則更換新鋼絲繩由甲方負責更換。三個月以後的鋼絲繩損壞由甲方負責購買,甲方負責安裝。

7、塔機在乙方工地使用期間,乙方必須定期配合甲方維護保養,塔機在使用期間如有故障,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必須在 1 小時內派人到現場處理故障,如果故障原因是乙方造成則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期間必須安排有資格的人員指揮,否則在施工期間造成塔機損壞和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塔機在施工現場使用時間,由乙方負責塔機及附件的保管,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必須定期向乙方提供塔機安全檢查表及維修保養記錄。

9、若乙方拖欠臺班費超過7日則算違約,甲方有權停或提前拆除退場,停機期間計算租金,甲方若選擇退場,乙方需配合並負責退場費,同時押金不退(算違約金)。乙方通知甲方退場必須先付清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退場,停滯時間計算租金直至付清後退場。

10、搭設塔機附強安裝操作平臺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11、塔吊的租金和塔吊司機工資在春節放假期間15天不計算費用。

12、從合同產生法律效力即日起,施工發生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

九、本合同壹拾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結算完畢後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某某高速公路GNXX專案施工需用塔機,經與乙方協商,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定本塔機租賃合同。

一、租賃內容及價格:

1、甲方租賃乙方QTZ5013塔機壹臺(配避雷設施),獨立標高36米,標高臺班費每月壹萬壹仟元整,臺班費含日常保養、配件、更換鋼繩及修理費用,不含操作人員工資(人員由乙方配備甲方支付工資),塔機經檢測驗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報停之日止收取租金。

2、塔機安裝拆卸及進出場費:塔機安裝、拆卸及人工費用,塔機標定檢測費、地腳螺栓費用共計貳仟元整/臺(含後期增加超高標節安裝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標高塔機進出場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陸萬元由甲方支付。

3、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乙方負責將塔機底座及預埋螺栓、基礎施工圖送到甲方現場,甲方負責塔機基礎施工(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進行施工),乙方負責塔機安裝檢測驗收,甲方在塔機安裝前做好基礎部分試壓報告、隱蔽資料、地質資料、底座水平資料和將動力配電箱接至塔機基礎位置。在塔機安裝拆卸過程中,因場地侷限或因現場塔機定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免費提供安裝拆卸所需的.吊車一臺。

4、塔機安裝完畢,經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後,乙方開始計費(相關的檢測報告留乙方存檔)。

5、維修保養:乙方塔機在甲方工地使用過程中,每月累計維修時間不超過二天,否則誤工時間在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負責配件及所發生的維修費用並承諾24小時服務,若因甲方工地現場電壓不足或過高而造成電機損壞由甲方負責。

二、租金的收取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甲方每月向乙方付清當月租金,如不付清租金,乙方有權停機使用。

2、結算方式:支票結算,乙方開具相應租賃發票。

三、塔機管理:

1、塔機操作工兩名由乙方提供,持相應證件上崗並由甲方負責管理、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操作人員保險由乙方購買(保險及操作證影印件留乙方存檔)。若操作工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現場安排、管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每人每月工資貳仟元整,操作人員食宿由甲方免費提供。

2、甲方應嚴格按照安全管理規定使用塔機,並按“十不弔”的原則,嚴禁違章操作,違章指揮。若因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操作人員操作失誤或因乙方塔機出現機械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則由乙方全部承擔。

3、塔機進出場配件乙方應派專人看管,因看管不力造成裝置損壞或遺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塔機因甲方施工原因需二次轉運的轉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塔機超高部份:

1、如甲方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加高塔機,為保證塔機安全使用,由乙方提供超高標準節、連線螺栓及附著裝置。

2、高度2。8米標準節每天每節單價13。00元,租金至頂升到位並檢測合格之日起計費。附著框架由乙方免費提供安裝、甲方提供相應的附著拉桿,加高標節進出場運輸費用為每車1000。00元/1節,標節到場由乙方負責免費安裝。

五、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通過成都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甲方三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

⒈裝置情況

⒉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安裝許可證、安裝人員和機組人員操作證及其它必要的證件。

二、裝置交付

⒈工程名稱:包鋼新體系1#焦爐工程

⒉施工地點:包鋼廠區內

⒊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xx年8月23日前將租賃裝置交付到位於包鋼704門崗處的施工工地,並具備正常執行條件。

三、租賃期限、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⒈合同簽訂後,甲方負責進出場、安拆、運輸等相關工作,並負相應責任及費用。乙方多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進出場以及相關一切費用。

⒉租賃期限:自具備正常執行條件之日開始,具體截止日視工程進展情況而確定。工資及相關費用和稅金),裝置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正常運轉後開始計算租賃費用。租賃費按租金的70%支付,餘下的30%陸續支付。

⒋租金結算方式:驗收合格正常使用後租賃費按月結算,次月辦理租賃費結算手續。

⒌乙方按月繳納租金,確因乙方工程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可拖後一個月支付。

6.甲方必須按照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為塔機安裝安全監控系統的裝置。甲方負責塔機正常執行的所有相關支援檔案和證件,並承擔相關費用,承擔因證件原因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7.甲方派操作人員兩名。

四、裝置安裝與驗收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基礎施工方案並負責基礎製作。基礎驗收後將相關技術資料由乙方蓋章(或乙方代表簽名)後交付甲方簽收。若砼基礎下沉、混凝土強度不夠等基礎質量缺陷造成的事故,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一份現場平面圖,標明裝置位置。乙方負責準備配電箱,提供充足的組裝場地,保證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

3.安裝完畢後,甲方負責辦理驗收準備工作、組織驗收並辦理有效的驗收手續及驗收資料。並把資料影印件交乙方備案。安裝驗收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裝置的維修、保養和執行

⒈甲方負責租賃裝置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⒉裝置發生故障,甲方維修人員應在2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損失。因裝置不能正常運轉連續超過24小時不能投入使用,扣減當天租金。甲方塔機故障維修保養停機月累計超過48小時,扣減相應停運天數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關規定,就甲方出租 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塔部分及其租金:

甲方出租型號規格為: 塔機 臺給乙方在 使用,標準高度 米,臺班單價 元/天,臺班以日曆計算,從塔機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至乙方通知拆除日止收取租金,臺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春節除外)等各種原因而終止,但春節應扣除十五天不計租金。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此塔機超高部份的標準節和附著,超高部份標準節租金每節 元/天,此租金包含了標準節的安裝、運輸、拆卸等所有費用。超高部分附著一道租金 元/天,此租金包含了附著的安裝、運輸、拆卸等所有費用。

二、標塔安拆及相應費用:

塔機安裝、拆卸、運輸、人工費、安全責任及地腳螺栓費用等包乾為 元/臺,塔機的安裝、拆卸必須由甲方委託有相應安拆資質的公司及人員操作,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部門的罰款、安全事故責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塔機基礎施工和底盤安裝(按塔機基礎圖進行),甲方應派人協助、指導乙方安裝,並在塔機安裝前做好基

基礎部分試壓報告、隱蔽資料、防雷地極資料、底盤水平資料和將動力配電箱接至塔機基礎位置。在塔機安拆過程中,乙方應派2-3名工人配合甲方作業(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現場場地侷限或因現場塔機定點失誤而造成不能用25T吊車正常安拆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因安裝現場道路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在收到底盤後15天內不能保證塔機安裝驗收,則必須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數的臺班費。

三、修理及維護:

塔機安裝時,甲方配標塔新鋼絲繩一套,使用過程中更換鋼絲繩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租用時間超過壹年,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當時塔高所要求的新鋼絲繩一套/臺),超高電纜由甲方負責。塔機經驗收交付使用後,如發生故障或者不能正常使用,在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必須在 2 小時至 4 小時內趕到現場維修,否則扣除當日臺班費。但操作工不按操作規程造成的塔機損壞或現場不能保證所需動力電壓380V±5%造成的電機損壞,由乙方負責其產生的全部維修及換件的費用。

四、塔機安全責任:

甲方在安裝拆卸、維修時,乙方應設立警戒線,禁止與塔機無關的人員進入安裝拆卸、維修工作區域,甲方對安裝、拆卸、維修人員及乙方安排的配合人員的安全負責,塔機在租賃期間若違反操作規程

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如塔機自身質量和安裝、維修質量原因造成的事故及相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螺栓及其它部件鬆動的調校、加油等由操作工負責完成。

五、費用結算和支付:

1、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採用現金或支票,每三個月按乙方財務制度結算一次,工程完工,乙方必須付清所有租金。甲方所收費用必須出具正式有效的稅務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並由甲方承擔相關損失和責任。

2、甲方與乙方結算租金時,必須同時具備以下經乙方相關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結算憑證,即:工單、結賬單、結算明細表、付款憑證及費用報銷單等。《付款憑證》、《費用報銷單》必須經乙方分管領導及主管領導簽字生效。甲方違反上述結算程式,乙方有權拒付相應租金,並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到乙方辦理完各項付款審批手續之日為付款起算日。

3、乙方工作人員對外以乙方名義向甲方所出具的欠據、收據及承諾等,必須經乙方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審批同意,並在5日內到乙方加蓋行政公章方為有效,否則,均視為無效,乙方不因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六、塔機進場要求:

簽訂合同後,乙方要求增加塔機或標節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 15 天通知甲方。

七、塔機報停:

塔機使用結

束,乙方以書面及電話通知甲方拆除,甲方承諾 72 小時內安排人員拆除(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停租日以乙方通知之日為準。

八、塔機轉移期間20天內不計算租金,超過20天開始計算租金。

九、甲方負責提供塔機投入使用所必需的檢驗證明和相關手續,並負責塔機的中間檢驗。因甲方原因未提供上述手續、證明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由甲方承擔,並相應扣減臺班費。手續需交乙方技術部門稽核、認可,若甲方不及時向建委、監理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提供應由甲方提供的手續,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且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十、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執行。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經濟糾紛、事故糾紛等執行合同條款的所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有關塔機效能或質量問題,可提請塔機檢測中心鑑定。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塔機 租賃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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