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合同(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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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流轉合同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已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舟山村南大排地塊面積35畝﹙其中:南大排地塊,30畝;南大排地塊,5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承包經營期限:
轉讓時間從___年___月___日開始,長期轉讓。
四、承包費及交付方式;
轉讓費用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用途。
4.甲方不得侵犯乙方承包該地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六、承包期內國家規定給予土地的所有優惠政策及補貼由乙方享受。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中間人一份。
轉讓方:﹙簽字﹚
承包方:﹙簽字﹚
簽字方:
中間人:
簽約日期:
土地流轉合同2
甲方(轉出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微訊號:
乙方(轉入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微訊號:
為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合理流轉,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本著優勢互補、共謀發展、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流轉的土地情況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鄉(鎮)______村______組共計______畝土地,流轉給乙方從事______(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二、流轉形式
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流轉形式,甲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雙方應共同承擔下列相應的義務,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將土地流轉給乙方(除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第三方),有下列五種流轉形式:
(1)轉包:甲方將土地經營權轉包給乙方,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甲方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對接轉的土地在一年內不得再行轉包。
(2)轉讓:甲方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甲方經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由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甲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滅失。
(3)互換:甲方和乙方本著自願互利的原則互相交換土地承包權,並簽訂此流轉合同。雙方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合同由對方履行。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見表1;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見表2;
(4)入股:甲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將土地經營權作為股份流轉給乙方,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甲方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5)出租:甲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經營。甲方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繼續履行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村集體經濟組織或中介組織),有下列兩種流轉形式:
(1)無償轉讓(自願交回土地經營權):甲方將土地經營權無償轉讓給發包方,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甲方在規定的一個調整週期內不得向發包方重新要地。
(2)委託經營:甲方將土地經營權有償委託給發包方或中介組織,雙方簽訂此流轉合同。受委託方既可直接對委託的土地進行經營,也可再將其流轉給其他經營者。
無論採取上述哪種流轉形式,甲乙雙方都應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荒蕪土地,不得從事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按時交付流轉費和各種稅款。在土地流轉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三、流轉費金額及交付辦法
1.流轉費金額及交付辦法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流轉價格為______元/年畝,年流轉費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每______年遞增______%。在當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納。
(2)流轉價格為______元/年畝,流轉期內總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由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納。
2.在流轉期內,如遇流轉土地被徵用,按實際流轉時間計算流轉費金額,其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第______種方式處置。
(1)歸投資者所有;
(2)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3.流轉合同到期後,若繼續流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四、保密義務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2.未經上述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根據相關規定向相關監管機構依法履行披露義務以及根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不按期交納流轉費,每天按所欠承包費(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停止與違約方的所有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且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含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一方接受對方的逾期和/或不完全履行的義務的,不等於對對方違約行為的認可,接收方仍然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直至解除合同。
5.在對方未履行義務前,一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的,不等於認可對方已經履行了先前的義務或同意對方可以不再履行其義務。
6.因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應當立即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通知對方,並在通知後的三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書面有效證明及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確認。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爭議解決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約定的,在對方催告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沒有改正為全面履行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當於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及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可得利益、律師費用等全部損失)。
3.一方只主張違約責任,沒有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後,對解除有異議的,應當在15日內向法定機關提出,否則,視為對解除無異議。
4.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或請求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經協商、調解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提供經核實的身份證明和相應資質證明檔案的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2.變更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聯絡人)、電話等的聯絡方式的,變更方在變更後24小時內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本合同載明的聯絡方式繼續有效,微信和簡訊內容也作為雙方來往檔案。通知、訴訟文書等檔案以郵寄方式傳送的,將檔案按有效聯絡方式交給經營特快專遞的單位郵寄後,郵件被簽收或拒收均視為已經送達。
3.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的其他所有檔案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合同約定。
4.本合同的標題僅為便於閱讀和對合同內容的理解,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
5.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地點: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土地流轉合同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第村民小組的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為十八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____公斤(大寫:____ )稻穀,共計每年支付__公斤(大寫:)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整),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定,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專案相牴觸,造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處置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村委會:
(章)簽訂地點: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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