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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轉讓合同範文合集10篇

精選轉讓合同範文合集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轉讓合同範文合集10篇

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 (甲方)

受讓方: (乙方)

甲方現將位於郎溪縣廟門祥和小區的一套安置房房產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一事簽訂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屬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專案,由縣政府統一安置分配給甲方在縣城廟門祥和小區的房產,房號為2#樓一單元402室,主房屋面積為120.66平方米(含公攤面積),配儲藏室23.95平方米(含公攤面積),現尚未辦理產權證。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縣政府分配給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轉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甲方上述房產的交易,主房和儲藏室一起共計人民幣270000元整(大寫:貳拾柒萬元整)。不含上交房產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維修基金、小區物業管理費、裝潢保證金和裝潢垃圾清理費等,此費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簽署後,乙方將轉讓款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或現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銀行帳戶:開戶行建行,戶名:汪耀輝,賬號1760729980110443620或農村合作銀行卡:10025950336510000000024。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後,甲方將所持有的《安置協議書》原件及相關資料一併交由乙方保管,並將安置房、儲藏室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關於該安置房的產權登記及過戶,待以後政策能夠辦理的情況下,甲方將積極主動協助乙方辦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條款:協議簽訂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反悔,必須徵得乙方同意,甲方返還乙方房款並處以房款總額的100%的違約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將扣除房款總額的100%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2

合同權利、義務轉讓條件與限制 合同權利的轉讓與限制 合同權利的轉讓也稱債權的轉讓或債權讓與,是合同中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即債權人,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前提下,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從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與他的合法行為。合同權利的轉讓,並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而是由合同一方當事人(且是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合同權利的轉讓並不包括合同的義務內容;合同權利的轉讓可以是全部轉讓也可以是部分轉讓,在全部轉讓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合同關係的新債權人,原債權人脫離合同關係;在部分轉讓時,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關係之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 合同權利轉讓的條件:第一,必須有有效的合同債權存在;第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轉讓達成協議;第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第四,必須有轉讓通知。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轉讓通知是績權轉讓的必備條件,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債務人應出具收到通知的。對於債務人的通知,一般應當由原債權人進行。但經與原債權人協商同意後,也可由新債權人進行。新債權人必須向債務人提供必要的關於合同權利已經轉讓的證明檔案。如果未盡通知義務,債權人對合同權利的轉讓就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向原債權人履行義務時,原債權人不得拒絕接受履行。

在下列情況下,債權人不得將合同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第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合同的標的與當事人的人身密切相關的合同權利是不能轉讓的。如委託合同、贈與合同。在有些合同中,合同權利的轉讓會實質性地改變債務人的義務或增加債務人承擔的風險,因而也禁止轉讓。但如果債權人承擔新增加的負擔或風險的除外。第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如果合同中約定債權不得轉讓,那麼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同意,一般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第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後果 合同權利全部轉讓,則受讓人取代轉讓人成為合同關係債權人,轉讓人脫離原合同關係;如果合同權利部分轉讓,則受讓人加入合同關係,成為共同債權人。轉讓人將債權證明檔案交付受讓人並將有關主張債權的一切必要情況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告知受讓人,並將轉讓人佔有的擔保物及文書也應全部交付。債權人轉讓債權時,依附於主債權的從權利也一併轉移,但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負瑕疵擔保責任。無償轉讓債權,轉讓人對權利瑕疵不負擔保責任。但轉讓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對受讓人因瑕疵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受讓人明知權利有瑕疵而接受的,轉讓人不負擔保責任。

合同權利轉讓中債務人的抗辯 抗辯權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轉讓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對於債權人具有抗辯權主要有以下情況:當事人雙方雖訂有合同,但債權並未實際發生;債務人已經履行債務,債權業已消滅;債權人在訂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中有過錯。因而債務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給付義務;債務人遭遇不可抗力;可撤銷合同,債務人享有撤銷權的。

抵銷權 抵銷是指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進行清償,按照對等的數額相互充抵,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相同數額內互相消滅,不再履行。合同法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其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抵銷的實行應當是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即當事人互有可以抵銷的債權;在存在抵銷的債權時,債權必須是均已到期;抵銷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或同一性質的債務,不同性質或不同種類的債務是不能抵銷的;抵銷的債權必須屬於法律所允許。

法律明確規定不得進行抵銷的債務不能進行抵銷。如違約金債務不得自行以扣發款等方式作為抵銷。故意實施侵權行為的,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侵權損害賠償。

債務人在債權轉讓通知到達時,主張抵銷的,應當及時向債權轉讓人發出抵銷通知,抵銷的通知在到達債權人時,即可發生的效力。但是,抵銷的通知中不得附加任何的條件或者期限,否則,抵銷的通知不發生法律效力。

合同義務轉移的`條件與限制 合同義務轉移,是指合同中的債務人將自己應履行的義務轉讓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債務人的地位成為合同當事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行為。合同義務的轉讓,只要依法進行,是受法律保護的。

合同義務的轉移首先須經債權人同意。合同法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由於債務人在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方面是不相同的,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可能對債權人實現合同權利發生重大影響,在債務人更換後,新債務人可能缺乏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從而嚴重損害債權人的權益。所以,債務人將其合同債務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債權人。並且轉讓人與受讓人就合同義務的轉讓達成協議,被轉讓的合同義務具有可轉讓性。合同義務的轉移應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合同法規定,債務人轉移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義務全部轉移,由新的債務人取代原債務人的地位成為合同的當事人,承擔合同中原債務人的義務。主債的全部轉移,只是合同主體的變更,合同內容不發生變更,並沒有形成新的債權債務。合同義務的部分轉移,由第三人對債權人承擔一部分債務,原債務人和第三人共同成為新債務人,而第三人僅就其與債務人簽訂了轉讓債務的協議部分承擔合同義務。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例如,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再如,屬於債務人的人身權的繼承權、撫養權、著作權等不能隨原債務人轉移義務而轉移。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新的債務人的抗辯是基於原債務人所享的對債權的抗辯而存在,如果原債務人沒有對債權人的抗辯,新的債務人也就沒有對債權人的抗辯權。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據□車船使用稅標誌(發票)□機動車輛登記證書□定編證(使用證)□營運證□備胎□千斤頂□鑰匙

第四條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能夠依法辦理過戶(或轉籍)。

2、甲方轉讓車輛時,務必向乙方提供關於該車的一切證件、手續,包括購置本、購車發票、保險等,以保證車輛的合法性及符合轉戶條件。

3、甲方將該車轉讓給乙方前,須保證該車無附帶有法律責任,如關於該車的違章記錄、交通肇事責任、經濟糾紛、抵押等。如有上述情況,甲方須在該車轉戶前處理完畢。在辦理車輛過戶(或轉籍)之前,因車輛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辦理車輛過戶(或轉籍)過程中,因使用車輛所發生的問題及法律責任風險均由使用者負責和承擔;車輛過戶(或轉籍)手續完成轉交後,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關於該車的現狀,及本協議簽訂前存在的瑕疵。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第五條過戶。車輛的轉讓必須以過戶的方式,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

乙方: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對該車輛驗收合格後,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拾伍萬元作為定金,等手續辦理完畢後將叄萬元付給甲方。甲方收到定金後,務必在兩日內辦清手續。餘款將在20xx年農曆春節前付清。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應按車輛車款總額2倍的標準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未如實告知乙方車輛在過戶(或轉籍)之前發生本合同第三條的問題,乙方從接收車輛之日起至180天內發現車輛存在合同第三條表述的任一問題,將車輛無條件退給甲方,甲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退還乙方的全部車價款外,還應按車輛價款總額倍的標準賠償乙方的損失。

3、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或轉籍)手續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應在合同終止當日返還乙方已付車款,逾期每日按車款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購車往返所發生的交通費、生活費、住宿費和工資等費用。

4、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或轉籍)手續的,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按首付款5%的標準支付

第八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如有合同糾紛可向鹽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可向射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乙方(簽字)日期:

轉讓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經營場所櫃檯的正常租賃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櫃檯

1.1 所租賃櫃檯為位於 號攤位的 節櫃檯(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櫃檯的使用面積為 ;

1.3 櫃檯的裝修及設施

1.3.1 本租賃櫃檯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後,必須愛護甲方的櫃檯裝置,在租賃期間如有損壞租賃櫃檯裝置,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佈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裝置;

1.3.4 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櫃檯拆改結構或重新裝修的,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裝修費用及設施由乙方自行承擔;

1.3.5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櫃檯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於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後帶走;

(3) 屬於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櫃檯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佈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範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櫃檯用於經營 ;

2.2 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按上述約定範圍進行經營,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3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文明經營,禮貌待客,遵守營業時間,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乙方商品擺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賃櫃檯貨架範圍;

2.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 乙方改變櫃檯租賃用途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發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戶;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8 乙方的經營範圍如需特殊許可,乙方應自行辦理所有申請、批准事項,費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制止,並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櫃檯的租賃期限為:壹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 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續租的要求。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不得惡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條件,以使乙方放棄續租要求;

3.3 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櫃檯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櫃檯佔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標準為每租賃年度 元;

4.2 在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必須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餘租金乙方應於下半個租賃年度開始之前支付;

甲方:乙方:日期:

轉讓合同 篇5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立合同雙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誠實信用與自願原則,就儲藏室轉讓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於年 月日向 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購買一間儲藏室(樅陽縣樅陽鎮和煦麗苑小區 棟樓室),合同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未辦理產權證。

二、現甲方自願將上述儲藏室有償轉讓給乙方。乙方對該儲藏室結構現狀已認可並自願受讓購買。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儲藏室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整(¥)。由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給甲方。同時,甲方應負責將出售的儲藏室按現狀移交給乙方,不再享有該儲藏室任何權利。

四、有關約定:如以後涉及該儲藏室產權登記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相關費用由承擔。

四、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訂立,如有一方擅自毀約,除按儲藏室總價款的30%納違約金給對方外,還應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XX日XX月

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專案部(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需使用甲方變壓器,甲方願意轉讓

**************500KVA變壓器(1臺),使用者編號(*******)給乙方使用(不過戶),就變壓器轉讓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宣告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 500KVA變壓器合法使用權,並與市供電公司(20xx年2月1日)簽訂臨時供電合同,其中臨時接電費 100000 元,與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公司(20xx年12月25日)簽訂10KV配電安裝工程施工合同,其中變壓器工程款230000.00元,變壓器押金50000.00元,總計金額385000.00元。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宣告

甲方保證該變壓器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變壓器轉讓或者銷戶。自轉讓協議簽訂之日起,如乙方因違反國家相關政策法規或所屬管轄地、施工範圍內的其他一切勞務糾紛、經濟糾紛等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來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使用權的宣告

甲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乙方使用上述變壓器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變壓器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變壓器(含變壓器工程款、臨時接電費、變壓器押金)全部金額的50%費用一次性支付甲方,金額192500.00(壹拾玖萬貳仟伍佰元)

第五條、安全注意事項

變壓器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應做好變壓器施工作業安全工作,並保證變壓器一切正常,可以投入使用。交付乙方之後,變壓器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自行維修、解決,發生任何事故及糾紛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就變壓器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合同籤3日內,甲方完成變壓器除錯工作,確保可以正常使用後按時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確保交付乙方使用前,沒有變壓器欠帳,糾紛(如電費等),變壓器本身沒有質量問題,確保變壓器能正常使用。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隧道進料口8間彩鋼房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乙方需對塬隧道需要恢復耕地的地方進行復耕,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電費繳納方式:每月根據 市供電公司所提供的電費繳

款單甲方通知乙方所發生的電費金額,乙方以現金形式(人命幣)交付甲方指定聯絡人(姓名:,聯絡電話: ),

由甲方代繳電費,所開具發票名稱為甲方賬戶名稱。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變壓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臨時供電合同》影印件1份;《10KV配電安裝工程施工合同》影印件1份;電費押金轉賬付款銀行憑證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影印件)

電話:

地址:

郵編: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影印件)

電話: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 衡陽雁城專家門診部 的經營權及所有權,轉讓與乙方並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門診部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門診部位於,門診部面積約為平方米,目前經營場地為租賃(附租用協議)。

該門診部證照編號為: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門診部的所有權及經營權。

2、該門診部轉讓價格(包括門診部內現有裝置及設施)共計 元整(金額大 寫 元整)。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該門診部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便歸乙方所有,該

門診部內的現有設施及裝置(不包括藥品)的所有權,同樣歸乙方所有。(裝置、設施附列表)

4、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本門診部所發生的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簽訂前發生的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

5.該協議簽訂之日起,該門診部所發生的醫療事故等責任由乙方承擔。該協議簽訂前發生的醫療事故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後,自簽字之日起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元整(金額大寫萬元),同時甲方協助乙方進行門診部有相關手續的辦理、及門診部物品的核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法人的變更事宜後乙方付甲方剩餘的轉讓款項,共計人民幣元整(金額大寫 元)。

2、轉讓款由甲方按照收到款項的時間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轉讓費用。

1.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的轉讓費用支付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終止本轉讓合同。

1.3甲方保證提供的該門診部的一切證照的準確性、合法性及時效性。

1.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該門診部例行的證照年審手續的辦理。當乙方要進行證照法人的變更時,甲方須協助辦理。

2.乙方權利及義務

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門診部經營相關的一切證照及手續。

2.2因甲方提供虛假證照及手續損害乙方利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2.3乙方有義務按照協議規定時間,及時、足額支付轉讓費用。

2.4在該協議簽訂之後,所發生的經營過程中意外事件,由乙方承擔。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2、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3、診所房屋租賃合同

4、診所物品清單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憑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租金為每月一交付一次,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

甲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裝置等全部歸乙方。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乙方有對商鋪轉讓權。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

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均為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第二條 轉讓標的及價款

1、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整。

4、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三條 轉讓款的支付

1、本協議生效後______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四條 股權的轉讓

1、本協議生效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______日內辦理完畢。

第五條 甲方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六條 乙方宣告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______%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3、甲方應對乙方辦理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協議的變更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4、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條 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變更用。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10

出讓人(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人(乙方):身份證號: 見證人(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應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以協議

條款為準,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其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轉讓給乙方,房屋坐落在 ,面積為 ㎡,以¥元(大寫:元整)的價位轉讓於乙方。

二、付款方式為本協議簽訂當日由乙方一次性將上述房屋轉讓款支付於甲方。

三、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產權登記及過戶條件。待更名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房屋的一切產權歸乙方所有。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再將用該房屋與第三方訂立出租、買賣或轉讓協議。該房屋沒有更名過戶到乙方名下之前乙方也不得與第三方訂立出租、買賣或轉讓協議。

五、本協議簽訂後在房屋更名過戶前甲方對乙方只轉讓對該房屋的使用(居住)權,待該房屋更名過戶到乙方名下後,甲方對該房屋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買賣、佔用等所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六、本協議簽訂後該房屋產生的稅費、手續費、管理費、使用費、維修費、公正費及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房屋未過戶期間,房屋入住手續或其他政策性問題,甲方應授權委託乙方全權辦理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資料(身份證,戶口本,授權委託函)。

八、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得悔約。任何一方違約,均需向對方支付按照違約當月市場評估房價返還所有房款及10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九、本協議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見證方(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

見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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