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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和裝置、材料進口合同

技術轉讓和裝置、材料進口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技術轉讓和裝置、材料進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技術轉讓和裝置、材料進口合同

技術轉讓和裝置、材料進口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以_______________(獨佔、排他、普通)方式______________許可甲方實施其所擁有的______________ 專利權,甲方受讓該項專利的實施許可並支付相應的實施許可使用費。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許可實施的專利權:____

1.為___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2.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專利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專利授權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的基本狀況如下:____

1.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許可甲方以如下範圍、方式和期限實施本項專利:____

1.實施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實施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實施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專案名稱:____

受讓方(甲方):____

讓與方(乙方):____

簽訂時間:____

簽訂地點:____

有效期限: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定的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示範文字。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讓與人(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支付約定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受讓人或共同讓與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受讓方(甲方):____

住 所 地: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專案聯絡人:____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____

技術轉讓和裝置、材料進口合同2

中國____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_____________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LP)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裝置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裝置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裝置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裝置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裝置。

(2)生產產品所需裝置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裝置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裝置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裝置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裝置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裝置。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裝置有關的技術資料。

(8)裝置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裝置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裝置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裝置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裝置。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裝置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裝置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裝置。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裝置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除錯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除錯裝置時,應興舉辦關於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除錯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裝置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裝置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裝置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裝置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裝置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裝置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專案詳見附件七。

(6)ALP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援。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LP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ALP的作用

(1)ALP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資訊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LP的責任

(1)ALP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LP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LP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LP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LP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LP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檔案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ALP:(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和裝置、材料進口合同3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裝置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裝置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裝置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裝置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裝置。

(2)生產產品所需裝置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裝置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裝置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裝置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裝置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裝置。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裝置有關的技術資料。

(8)裝置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裝置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裝置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裝置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裝置。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裝置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裝置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裝置。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裝置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除錯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除錯裝置時,應興舉辦關於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除錯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裝置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裝置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裝置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裝置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裝置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裝置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專案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援。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資訊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檔案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

投資人:(簽字)

apl:(簽字)

技術轉讓和裝置、材料進口合同4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

(甲方)_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省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該專案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在(地點),以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

三、※本專案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

甲方:____乙方: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標準,採用方式驗收,由方出具技術專案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____

(一)成交總額: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種方式):____

①一次總付:____元,時間:____

②分期支付:____元,時間:____

元,時間:____

③按利潤 %提成,期限:____

④按銷售額%提成,期限:____

⑤其它方式: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____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____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屬於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式解決。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____①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

(甲方)_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省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和裝置、材料進口合同5

中國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_________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三方)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_________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5)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 裝置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_________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a.生產線計劃。

b.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c.裝置佈局計劃。

d.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e.裝置安裝操作計劃。

f.生產管理計劃。

g.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 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a.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___元。

b.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_________%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_________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_________%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質量控制

(1)在_________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_________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_________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六條 裝置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裝置。

(2)生產產品所需裝置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裝置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裝置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裝置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裝置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裝置。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裝置有關的技術資料。

(8)裝置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裝置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裝置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a.合同號碼;b.收貨人姓名;c.目的港;d.裝船嘜頭;e.重量;f.箱號;g.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 接收裝置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裝置。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裝置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裝置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_________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裝置。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裝置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____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除錯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 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除錯裝置時,應興舉辦關於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除錯在內不得超過_________天。

(3)培訓主要用英文進行,也用_________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裝置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 對運交裝置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裝置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裝置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裝置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裝置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 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_________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a.合同號;b.收貨人姓名;c.目的港;d.裝船嘜頭;e.重量;f.箱號;g.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 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 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_________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_________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_________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_________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_________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專案詳見附件七。

(6)第三方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 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個月,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援。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 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第三方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 第三方的作用

(1)第三方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資訊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第三方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 第三方的責任

(1)第三方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第三方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第三方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第三方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_________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 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第三方負責。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第三方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_________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_年,期滿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檔案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中方(蓋章):_________ 投資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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