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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5篇)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5篇)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

醫院是擔負著醫療和預防任務的單位,是病人活動生活比較集中的場所。治病救人,救死扶傷是醫院的宗旨,而防止環境汙染,杜絕交叉感染加強醫院汙水汙物治理和消毒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保證醫院汙水處理達到排放標準,達到治理汙染,保護環境,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組織

醫院建立汙水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領導小組由xx、xx、xx等同志組成,xx任組長,工作班子由xx、xx、xx等同志組成,xx負責日常汙水處理事務。

二、汙水處理週期及要求

醫院排放廢水的主要部門: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手術室汙水。醫院汙水的主要汙染物其一是病原性微生物;其二是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汙染物。

負責醫院汙水處理的同志要掌握汙水處理的`技術操作規程,掌握裝置運轉效能。醫院汙水處理原則上每週處理兩次,每次處理排放結束後,即時做好裝置運轉情況、汙水數量、加放食鹽數量、排放數量及消毒處理後汙水餘氯測定情況等,即時做好登記和記錄。

三、汙水處理排放要求

每次消毒劑配製後,要準確地與汙水1小時進入貯存池,混勻二小時後排放,嚴禁邊消毒邊排放,更不得出現不消毒即排放。

四、汙水處理裝置維護

每次完成消毒劑電解和汙水排放後,要及時用清水沖洗消毒劑池,防止次氯酸鈉殘留腐蝕裝置,做到防滲漏、防凍、防腐蝕。及時檢查裝置的完好情況,一點出現問題,要及時彙報,及時維修,確保處理裝置正常運轉。

五、績效考核

醫院汙水處理領導小組採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對汙水處理裝置及汙水處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汙水處理工作不負責任的同志實行獎罰分明,裝置損害不彙報扣維修費用的10%,汙水未消毒即發放的扣當月獎金的40%,工作記錄不及時扣當月獎金的20%,對因技術不精、責任心不強造成的損失,其技術事故和責任事故視損失大小,當事人承擔損失總額的20%。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2

根據《xx縣水務局關於開展全縣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的內容要求,現將xx縣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和重點

工作目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整改、重實效”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全面開展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全力保障xx縣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全力保障設施裝置執行安全。

工作重點:重點圍繞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執行特點對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開展檢查和整治,特別是要全力確保重點裝置和關鍵裝置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和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

二、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員如下: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運營部。辦公室負責與相關部門、汙水處理廠(站)聯絡,負責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和指導。

三、安全生產大檢查範圍、內容

(一)檢查範圍

1、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障安全投入情況。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檢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技能、設施裝置和作業現場制度化、標準化、規範化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落實情況。

3、安全風險管控情況。重點檢查汙水處理設施裝置完好狀況和日常管理維護情況;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和公告。

4、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點檢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自查自改自報。

5、應急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應急組織體系建設情況;編制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配備必要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情況;開展事故應急處置的總結評估工作情況;加強崗位應急培訓情況。

(二)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包括由公司負責執行管理的xx縣汙水處理廠,以及微型汙水處理站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廠(站)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組織落實,層層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並深入操作一線逐點排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工作大檢查收到實效,不流於形式。

(二)做好查出問題的整改

各廠(站)要根據主要內容認真對照檢查。堅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則,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產生原因並及時消除,對查出的問題要儘快整改。對威脅人身、裝置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隱患,要立即解決。對暫時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實責任人並制定整改計劃,確保可控在控。不能確保生產安全的,按要求及時上報公司協調解決,堅決杜絕發生季節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設施裝置異常的應對工作

各廠(站)要繼續做好汛期應對措施的落實工作。要結汙水處理行業的實際抓住重點,做好高低壓供用電櫃、生化處理系統、潛汙泵、風機等重點部位出現異常情況的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保證應急物資的完備,保證應急隊員的通訊暢通,提高管理人員及執行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四)堅持標本兼職,構建長效機制

對檢查中發現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總結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的長效機制。要把安全生產檢查貫穿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工作相結合,標本兼治,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細化到每個崗位的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現代資訊手段,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3

為建立健全婁底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對機制,有效預防和應對枯水期水量不足、水質惡化和地表水環境汙染事件對流域水質的影響,確保人民群眾飲用水水源安全,根據《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函》(湘環函〔20xx〕304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根據婁底市域範圍內地表水系主要河流水文特徵、國家和省水質考核斷面設定等情況,將市域內主要河流資水、漣水、孫水、側水、球溪、昇平河、溫江河、四安埠河和雙江水庫共9條河流(水庫)列入本應急預案的物件。

二、枯水期時間段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明確:根據我省降雨和水量的時空分佈特徵,枯水期時間段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或轄區內主要江河湖庫控制斷面流量低於最小流量管理控制標準時。

三、預案銜接

本預案與《婁底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各縣市制定的相關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增強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科學排程水資源,加強枯水期巡查,強化枯水期各類水汙染排放源日常監測與管理,切實預防水環境質量惡化,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防止水汙染事件發生。

(二)屬地管理,區域統籌。建立全市統一的枯水期應急指揮系統,按照流域管控分割槽,各級政府統籌實施區域預警和響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三)科學預警,迅速響應。加強水環境質量、氣象條件和主要水系流量日常監測,實行定期會商,及時準確把握水生態環境變化情況,做到提前預警和應急響應。

(四)明確職責,強化落實。各責任單位按照分工落實職責,確保監測、預警、響應等工作環環相扣、有序落實。

(五)聯防聯控,公眾參與。及時響應全省和上游流域城市聯動指令,結合水汙染實際情況,加強流域上下游協調聯動。加強資訊公開,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共同改善水環境質量。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和協調機構,統一協調地表水體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工作。

(一)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1. 應急指揮部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副市長向乾勇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祕書長譚任來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餘庚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和保障工作。上述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和部門應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餘庚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市生態環境局:

(1)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負責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的監測與評估,會同水利、水文、氣象部門及專家組加強國、省考核斷面水流量與水環境質量預警會商和預報,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

(3)負責落實枯水期主要河流加密監測工作;

(4)負責汙染源排查工作,強化應急響應期間重點行業、企業等執法檢查;

(5)負責協調、配合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專家組的日常工作;

(6)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水質監測工作;

(7)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利局:

(1)按職責職能做好枯水期水生態流量調控;

(2)負責水生態流量變化趨勢、監測斷面水流量預報;

(3)負責管理取水單位取用水總量和水量排程;

(4)負責對河道採砂、河道治理、清淤疏浚工程管理,嚴格落實水汙染防治措施;

(5)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對存在環境風險的監測斷面和飲用水源保護區上游一定區域內的施工行為予以禁止;

(6)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負責應急響應期間自來水廠執行停止取水、啟動深度處理設施等應急工作的組織、排程;

(2)負責監督各自來水廠應急物資的保障和調配工作;

(3)確保自來水廠出廠水水質達標;

(4)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工業和資訊化局:

(1)督促相關企業加強用水、節水管理,提高水的重複利用率;

(2)根據省工信廳統一安排和要求,制定高耗水、高汙染行業枯水期錯峰生產方案,督促相關企業落實錯峰生產要求;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流域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汙染應對工作所需資金。

市交通運輸局:

(1)負責制定落實流域枯水期主要河流危險品、化學品的裝卸、過駁和船舶運輸等水汙染管控措施;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農業農村局:

(1)負責指導流域範圍內水產養殖等農業生產活動的尾水達標排放;

(2)負責處置因農業面源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應急管理局:

(1)協助處置因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2)負責市級應急物資的調配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文局:

(1)負責主要河流水流量監測、預報工作;

(2)負責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配合市水利局開展水流量預警等會商,及時釋出預報預警資訊;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氣象局:

(1)負責婁底市流域降水量的監測、預報工作,配合生態環境、水文部門開展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會商,及時釋出監測預報預警資訊;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負責枯水期涉水礦山的強化監管;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委宣傳部:

(1)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經市應急指揮部批准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及終止等相關資訊,並回應相關輿情;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物資儲備;

(2)在市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本轄區內應急事件的處置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轄區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 現場應急工作組

應急響應啟動後,市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處置需要成立現場處置組、應急專家組、應急保障組、應急監測組等。

各工作組組成單位、職責分工見附件1。

六、監測監控及預防預警

(一)監測監控

各地各部門應密切關注轄區內枯水期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

1. 市氣象局應加強對枯水期氣候、降雨等氣象狀況的預警預報,並將有關資訊函告各相關部門。

2. 市生態環境局應制定枯水期加密監測工作方案,完善水質預警機制。

(1)對重點汙染源、考核斷面、重要入河(湖)排汙(漬)口、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有水質自動監測站點的,要運用實時資料加強預警預報;對水質不穩定、尚未建設自動監測站的重要考核斷面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不少於每半月一次的加密監測。

(2)強化城鎮汙水處理廠、園區汙水處理廠、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重點汙染源的監督性監測,對排放量大、排放情況不穩定的重點汙染源,適當加大監測頻次。

(3)對環境敏感區域的畜禽、水產養殖排放尾水,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抽樣監測。

(4)加強枯水期汙染源以及斷面水質變化趨勢分析,及時向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推送預警和水質超標資訊。

3. 市水利局應加強水文監測和分析,根據各流域降雨、水位、水量等因素及時函告相關單位。

(二)預警分級

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為:Ⅲ級(黃色)預警、II級(橙色)預警和I級(紅色)預警。

1. Ⅲ級(黃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於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2倍;或任何一項水質指標出現一次臨近於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佔標率在8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釋出黃色預警資訊,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2. II級(橙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於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5倍;或連續2天地表水部分水質指標臨近於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佔標率在9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釋出橙色預警資訊,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 I級(紅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於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倍;或斷面水質出現持續惡化並持續超出相對應功能區標準限值,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釋出紅色預警資訊,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七、預警預報與解除

(一)預警會商

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全體成員單位不定期召開,分析研判枯水期主要河流水量、水質變化趨勢,研究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

(二)預警釋出

1. 釋出流程

市應急指揮部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

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橙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簽發。

2. 釋出內容

主要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當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3. 釋出渠道

(1)通過已建立的應急工作網路,以檔案傳真等方式釋出預警資訊;

(2)通過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微博、移動客戶端等釋出預警資訊;

(3)提供應急預警的新聞稿,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網際網路等媒體釋出預警資訊。

4. 級別調整

預警資訊釋出後,可根據事態發展、採取措施的效果和專家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再次釋出。

(三)預警解除

突發環境事件經應急處置得到有效控制、水質穩定達標後,可以解除預警。

八、應急響應

(一)Ⅲ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半個月一次。

2. 重點排水單位加強管理外排廢水的監測。

3. 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市水利局暫停審批建設專案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專案新增取水。

4. 加大對涉及流域內主要汙染物的排汙單位的監管力度,重點對廢水排放重點行業和特徵重金屬排放重點企業增加日常巡查、抽查、暗訪頻次。

5. 加強對通航水域船舶管控,禁止船舶向水體違規排放汙染物和棄置廢棄物。

6. 採取合理調水措施。根據枯水期水量、水質等情況,報應急指揮部同意後,實施區域性水量微調利用。

(二)II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週一次。

2.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洩流量不小於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於設計最小下洩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

3. 流域範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汙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於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

4. 限制轄區內河道外重點取水單位(自來水廠除外)取水。

5. 河道實行每日專人巡查清理,健全垃圾及時打撈和河道保潔工作機制。

6. 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點考核斷面上游一定區域嚴禁劇毒化學品裝卸、過駁和運輸等航運作業,依法限制或停止河道採砂、開挖、爆破等水上作業。

7. 重要流域依法限制通航。

(三)Ⅰ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日一次以上。

2. 市生態環境局每3天對水質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市水文局每3天對重要河流水位、流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聯合開展預警預報,定期釋出提醒資訊,實時提出應對措施和要求。自來水供水單位加強取水原水和出水水質監測。

3. 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加強工業企業巡查執法,嚴格查處水汙染物超標排放行為。

4.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洩流量不小於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於設計最小下洩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服從市應急指揮部應急排程指令。

5. 流域範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汙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於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針對水質汙染特徵,對重點排汙企業實施限產停產。

(四)響應調整與終止

市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預警變更或解除指令,應急響應自動調整或終止。

九、總結評估

應急預警或應急響應解除後,各有關市直單位和部門要將本單位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執行情況書面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彙總形成全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情況綜合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副指揮長。總結評估報告內容應包括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啟動情況、採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等。

十、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應對能力,確保預警期間能迅速參與並完成各項應急響應工作。

(二)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各自轄區內應急物資的儲備、調配工作。

(三)資金保障

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保障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響應期間工作經費。

(四)技術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要加強資訊共享,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相關指標、資料變化過程趨勢的專業技術分析,為市應急指揮部會商、研判提供基礎技術保障。

(五)通訊保障

構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縣市區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組織機構聯絡網路,確保應急響應指令暢通(詳見附件2)。

十一、預案管理

(一)預案培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應圍繞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開展培訓,確保應急響應時迅速反應、監督執法到位;有關企事業單位應圍繞各自所需落實的應急措施開展技術培訓,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實。

(二)預案管理。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根據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適時組織修訂。

十二、附則

編制《資江流域銻汙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作為本應急預案的子方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重大水體汙染事故,規範和強化我縣水環境汙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縣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城市水汙染事故發生,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共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5)《關於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6)《共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共和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新聞釋出管理辦法》。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提高突發環境汙染事故防範和處置能力,加強對水汙染事故源頭的監測、監管,儘可能的避免或減少水汙染事故發生,保障縣城飲用水供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水體汙染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身體健康的損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水汙染事故實行縣、鄉(鎮)、企業三級負責制,統一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應急處置與救援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斷提高我縣的水汙染應急反應與處置能力。

(3)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根據突發環境汙染事故級別,實行分級控制、分級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採取有效措施解決水汙染事故引發的危害。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我縣水汙染事故風險防範體系和響應聯動機制,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群、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作用,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建立健全聯動協調製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完備、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科學處置,措施果斷。加強水汙染防治科學研究,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水環境汙染事件科學技術水平,並及時、果斷地處置水環境汙染突發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境內和涉及的跨縣界的各種水體功能的河、庫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等,由於單位或個人活動與行為、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原因,使汙染物質進入水體,危害了各種水體的使用功能,造成了水體汙染突發事故的發生。具體包括以下六類:

(1)有毒有害化學品汙染事故: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因使用、貯存、排放不當等導致有毒有害物質洩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發的水體汙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洩漏汙染事故:煤氣、天然氣、石油液化氣、氯氣、氨氣、苯、甲苯等氣體和易揮發的有機溶劑的洩漏所引起的水體汙染事故。

(3)油類汙染事故:原油、燃料油、潤滑油等各種油品在生產、貯存、使用等過程中由於意外造成洩漏所引發的水體汙染事故。

(4)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和破壞生態環境的嚴重汙染事故。

(5)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引發的突發事故而造成水體汙染事故。

(6)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學品洩漏而引發江河水體汙染事故。

1.4.1.根據水體汙染事故的類別及危害程度劃分。

分為一般水體汙染突發事故(Ⅳ級)、較大水體汙染突發事故(Ⅲ級)、重大水體汙染突發事故(Ⅱ級)、特大水體汙染突發事故(Ⅰ級)。

1.4.2.一般汙染事故(Ⅳ級):是指發生一般水環境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汙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

(2)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發生3人以下死亡。

1.4.3.較大汙染事故(Ⅲ級):是指發生較大水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汙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

(2)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3)因發生水環境汙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1.4.4.重大汙染事故(Ⅱ級):是指對水環境造成重大汙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汙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2)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致使區域生態環境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汙染;

(4)造成重要河流、水庫水域大面積汙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汙染事故。

1.4.5.特別重大汙染事故(Ⅰ級):是指發生特大水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事故須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2)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3)致使區域生態環境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受嚴重破壞;

(4)因發生水環境汙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因水環境汙染造成鎮區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汙染事故;

(6)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洩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汙染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處置組織機構與職責

共和縣水體汙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是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專門負責應急處置水體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工作的領導機構,為非常設機構,共和縣水體汙染事件發生時自動成立。

指揮長由縣政府主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根據不同的環境汙染事故性質進行調整。應急指揮部成員,根據不同的環境汙染事故性質,由以下部門(部分或全部)的主要領導組成:縣紀委監委、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文體旅遊廣電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消防大隊、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縣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在縣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同時,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需要,共設立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汙染事件調查處置組、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監督組、治安交通通訊組、後勤生活保障組、飲用水供應保障組、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工程搶險機構、資訊釋出組等9個應急現場處置小組。

以上組織機構作為縣水體汙染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決策部門,組織、協調、指揮本縣的.應急響應工作。

2.1.1.縣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全縣水汙染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研究部署應急處置方案;指導各鄉鎮制訂和組織實施本轄區水環境汙染事故應急預案;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制定控制措施並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決策。

(2)指揮我縣重、特大水汙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和事故責任認定。

(3)負責組建事故調查組、應急監測組、專家諮詢組等技術支援機構。

(4)督促各職能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置、現場救援、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及生產和生活秩序恢復等工作,並對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察。

(5)統一對外發布事故所造成水體汙染和處置的權威資訊,負責向縣政府報告情況。

(6)負責危急情況下,聯絡上級部門、周邊城市和部隊的支援。

(7)負責協調啟動飲用水備用水源和組織應急飲用水的供應。

(8)開展水環境汙染事故防控及應急的公眾宣傳和教育。

2.1.2.縣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在縣政府的領導和指導下工作,做好應急監測和監督工作,組織應急支援;

(2)及時向縣政府、州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彙報事故情況;

(3)負責重大水體汙染事故的新聞和資訊釋出,審查事故或應急情況的通報或通告。(聯絡電話:XXXX)

2.1.3.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職責

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作為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

主要職責:

(1)開展水環境應急處置人員培訓,制定應急處置演練計劃並組織演練,檢查、落實應急器材和裝備。

(2)瞭解掌握水環境汙染源規模、分佈情況及有關情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環境應急資料庫。

(3)接收上級部門水環境汙染應急處置命令、指示及水環境汙染事件的有關通報,接收事件責任單位和社會各界的水環境汙染事件報告。

(4)綜合協調本系統內各有關應急單位的行動,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通報有關單位應急工作情況,接收、指導下級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應急處置過程記錄,對應急行動結果進行評估,編寫水環境汙染應急處置的工作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應急工作預案建議。負責組織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的各種保障。

2.1.4.應急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9個應急現場處置小組在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故性質、嚴重程度、應急響應與處置要求,履行相應的職責。各工作組組成單位及具體職責如下:

.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職責

由縣直相關管理部門專業管理人員、直屬及有關單位汙染治理、環境監測、公共衛生、醫療、水利、應急管理、農牧、漁業、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等行業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指導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改完善。掌握本地區水環境汙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佈情況,瞭解國內外的有關技術資訊、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水汙染環境事件的危害範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估計,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汙染程度、危害範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汙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負責環境應急工作結果以及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的評價分析工作。

.汙染事件調查處置組職責

汙染事故調查處置組內設飲用水水源汙染事故調查處置小組和船舶汙染水域事故調查處置小組。

(1)飲用水水源汙染事故調查處置小組由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2)船舶汙染水域事故調查處置小組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水汙染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及汙染現場監測工作,收集河流流量、流速等水文資料,對事故汙染現狀和發展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對汙染損害進行評估,並提出必要的處置防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輕汙染及損害。

.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監督組職責

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水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隊伍,對受傷人員和搶險救援的受傷人員進行救治;組織對自來水公司供水水質進行監測;負責汙染區和疏散區疾病預防工作和汙染區的消毒工作,對疫情進行監測和防治;做好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衛生安全裝置的準備工作等。

.治安交通通訊組職責

由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和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處理與處置過程中交通運輸的管理,控制無關人員車輛進出危險區域,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對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開展治安巡邏,確認人員傷亡情況,打擊各種違法活動;協助生態環境局做好汙染調查,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人員疏散的運送;在水汙染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做好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訊暢通。

.後勤生活保障組職責

由縣民政局牽頭,縣財政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妥善安排因水環境汙染事故轉移、疏散群眾的生活、籌集和發放救援物資工作等。

.飲用水供應保障組職責

由縣水利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縣消防大隊、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啟動《飲用水水源汙染應急預案》,協調啟用飲用水應急水源,組織應急飲用水供給,對應急水源水質組織監測,保障居民生活飲用水的供應。

.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職責

由縣財政局和應急管理局牽頭,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水汙染事故應急監測、處置資金和救援資金保障,確保應急環境汙染事故處置所需的裝備、器材和經費,並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排程,維護市場秩序,保證物資供應及物價穩定。

.工程搶險機構

重大水體汙染應急處置的工程搶險機構由全縣各部門及所屬技術單位的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在現有的檢驗、鑑定、監測、汙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加汙染檢驗、鑑定、監測裝置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裝置,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和消除汙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重大水體汙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汙染和擴散。

.資訊釋出組

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政府辦、縣生態環境局、縣文體旅遊廣電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水汙染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按規定向公眾及時釋出準確、權威資訊,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預防預警機制

3.1.建立水體汙染預防預警資訊監測與報告體系

3.1.1.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縣生態環境局對本轄區內重要河、庫地表水和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和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進行常規監測斷面的佈設、監測專案與監測頻次的確定和監測資料結果的報告。按照國家和省州環境監測和資料傳輸、報送的技術規範執行。環境監測是全縣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資料中心,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資料和結果進行彙總、分析、評價,並定期、及時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州生態環境局。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州生態環境局報告,並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同時,縣生態環境局應會同縣交通運輸局對本轄區內經過或穿越重要水體的公路、城市道路、橋樑進行調查,對事故易發路段、敏感路段進行登記建檔,對經過這些路段的化學物質運輸實行申報審批制度。

3.1.2.全面掌握汙染源排放情況。對本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汙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汙水排放情況進行調查,對汙水排放口進行定期監測。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汙染物排放特徵,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汙染物和特徵汙染物的排放情況,對排汙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執行情況和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汙許可證制度,按照排汙許可證監控排汙企業和單位汙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3.1.3.建立暢通的資料庫。要建立全縣水體水質狀況監測資料資訊庫和向水體排放汙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汙染物排放情況的資料資訊庫,並建立管理檔案。

3.2.開展水體汙染預防預警行動

(1)根據可能向水體排放的汙染物的種類和特性,配齊相應的監測儀器、設施以及分析監測試劑和資料分析系統等,明確和研究相應的水質監測方法,加強水體汙染的環境監測能力。

(2)縣生態環境局應組織專家,對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汙染物的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工藝技術和處理設施進行技術論證和評價,在建設、執行階段定期對處理設施進行事故風險評估,提出杜絕廢水排放事故的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並進行驗收和日常執行的監督檢查、管理,確保各項機制正常啟動、有效執行。

3.3.建立水體汙染預防預警支援系統

建立全縣水體汙染預警支援系統,主要包括快速預警監控系統、技術支援系統、預警服務系統、預警報警系統。縣生態環境局水環境汙染報警電話:xxx

4.重大水體汙染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式

縣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水體汙染事故報告後,應立即通知縣指揮部,並傳達指揮部的命令,按應急處置程式通知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應急現場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和縣公安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立即攜帶儀器、裝置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調查、核實、監測分析,對事件的型別、級別、性質做出恰當的認定,提出控制措施。跨行政區域的水體汙染事故及情況複雜有爭議的水體汙染事故及認為需要州級處置的水體汙染事故,報請州級應急處置機構處置。

4.2.資訊共享和處理

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各種常規資訊、現場資訊、監測資料及結果、專家分析評估意見、控制處置措施及意見、汙染控制效果及結果等各種資訊經現場指揮部審查後,及時報送縣指揮部。縣指揮部設立資訊分析組進行資訊分析、綜合,歸納整理後,形成概要文字材料,報縣指揮部領導。縣指揮部及時將有關資訊報告縣政府並通報相關部門,確保資訊共享。縣指揮部的總體工作部署、處理安排意見和指令,由專門工作人員迅速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向現場指揮部下達。

4.3.基本響應程式

4.3.1.重大水體汙染應急響應程式:

(1)值班人員接到有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水體汙染應急報告後,記錄水體汙染事件的有關情況(包括事發時間、地點、汙染區域及影響、損失的初步情況、可能的汙染原因等)。同時立即向縣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指揮部領導報告。

(2)水汙染應急處置機構根據有關情況報告,調派專家到達現場做進一步評估,確屬重大水體汙染事件,應立即上報縣政府,啟動縣級重大水體汙染應急預案。

(3)縣指揮部負責全盤指揮,緊急調集和徵集相關人員、物質、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裝置、裝備,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方面的力量進行應急支援,並做好正確的輿論導向工作。

(4)重大水體汙染事件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啟動水體汙染應急處置預案,成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事件救援現場指揮部,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5)縣生態環境局在實施應急工作的同時,要及時將水體汙染事件情況、採取的處置措施及效果上報州生態環境局。

4.3.2.擴大應急

在事件難以控制或有擴大和發展的趨勢時,水體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外援力量要統一聽從縣指揮部的指揮,配合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4.4.指揮協調程式

縣指揮部按照相應的職責和許可權進行開展指揮工作,制定決策機制、報告、請示等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縣生態環境局和相關部門的各專業應急機構、應急中心、現場指揮部按各自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和排程。

4.5.新聞釋出

慎重做好重大水體汙染事件的新聞報道、宣傳和溝通工作,統一報道口徑和報道意見,正確引導輿論,避免產生混亂和誤解。在縣委宣傳部的指導下,縣指揮部制定新聞釋出的原則、內容、規範性格式,審查釋出時機、方式、途徑等。新聞釋出前,報縣委宣傳部審定。

4.6.應急處置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條件為:重大水體汙染事件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汙染源汙染物的排放和事發水體及下游水體汙染物指標已降到規定限值之內;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消除,且無繼續發生可能;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工作的必要;已採取並繼續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水體汙染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後果趨於合理且儘量降到最低的水平。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由生態環境局委託第三方機構或由其指定的專門處置單位處置;人員安置、補償、災後重建等工作由縣指揮部根據所受的汙染程度提出合理處理建議,報縣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

5.2.社會救助

對社會、國外機構和個人所捐贈的救助資金要妥善管理,設立專門的資金賬戶,做到專款專用,由縣指揮部根據所受的汙染程度提出補償處理建議,包括所捐贈物資都要由縣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政府。

5.3.保險

各保險公司要深入水體汙染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線,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最大限度地進行理賠,縣指揮部如有異議,可提出建議報縣政府。

5.4.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意見

縣指揮部應當在應急工作結束一週內對應急過程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組織撰寫應急總結報告和突發事件調查報告。15日內上報縣政府,同時由縣生態環境局上報省州生態環境部門。

5.4.1.應急評價依據

應急過程記錄;現場處置組及各應急機構的總結報告;其它應急情況;應急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公眾反映等。

5.4.2.突發事件調查報告

包括突發事件起止時間及地點;參與處置人員構成情況;突發事件情況及起因、事件等級和開展的應急工作,採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效果,應急工作總體完成情況;應急措施是否得當,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要求;出動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係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釋出的公告及公眾資訊的內容是否真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的影響及其它情況和結論。

5.4.3.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縣生態環境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對事發地繼續實施必要的環境跟蹤監測與監督的措施和安排;總結經驗教訓,修訂應急預案;指導各應急機構補充、更新裝備,培訓人員;完善避免類似汙染事件再次發生的防範措施。

6.應急處置保障措施

6.1.通訊與資訊保障

全縣要建立和完善環境汙染應急通訊、資訊傳輸、應急指揮系統,建立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建立系統維護和資訊採集制度,確保應急方案啟動時縣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處置工作組間的聯絡,確保資訊暢通。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及所屬執法、監測等技術部門,要在現有檢驗、鑑定、監測、汙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加和加強汙染檢驗、鑑定、監測裝置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裝置,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等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汙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重大水體汙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汙染和擴散。

6.3.應急隊伍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環境執法、監測隊伍的建設,加強應急業務、技術的培訓,提高人員應對汙染事件的素質和能力。縣生態環境局要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保應急知識和技術、充分掌握突發環境汙染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突發汙染事件發生後,能迅速進入應急狀態,迅速參與並完成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4.交通運輸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要配備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專用應急車輛,應急期間所有車輛要保證隨時服從縣指揮部的徵用和調動。

6.5.醫療衛生保障

總指揮部協調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的專業分預案組織實施。

6.6.治安保障

總指揮部協調公安部門制定相應的專業分預案組織實施。

7.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共和縣水汙染防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由縣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與實施。

7.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5

為加強我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日常執行管理,全面提高其執行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汙水處理設施正常穩定執行,發揮減排效益,促進水環境質量的改善,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本方案所指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是xx鎮境內已建成並交付使用的所有農村集中式生活汙水處理設施。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執行維護管理的基本任務是保障汙水處理設施正常執行,出水達到設計排放標準。

二、責任分工

以“屬地為主、政府主導、群眾參與和誰建設、誰運營、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完善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維護管理責任體系。由於xx鎮轄區的`農村生活汙水設施維護管理沒有統一納入第三方運維,目前維護管理的主體是建設施工方和鎮村兩級。集鎮xx、xx村汙水處理廠由拓興公司負責運營管理,其他行政村汙水處理設施由相應行政村作為運維管理責任主體。各級主體層層負責,確保設施正常執行。

三、運維措施

(一)集鎮xx村汙水處理廠、xx村入河排汙口2個,該兩村由區住建局拓興公司運營管理,達標排放,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二)其他行政村汙水處理設施(含xx村、xx兩個汙水處理廠)由村級維護管理,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1、xx村、xx兩個微動力汙水處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負責運營管理,要保證水泵及配電設施執行良好,無漏電、跳閘、異常等現象發生,確保裝置正常執行,要對池內應做到無板結、無垃圾、無雜草,保持場地的整潔美觀,鄉鎮和環保部門督促落實尾水正常達標排放。

2、若委託第三方進行運營管護,管護過程所產生的費用由第三方支付,並確保尾水達標排放,鄉鎮和環保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三)行政村汙水處理設施由各行政村作為運維責任主體。

1、除xx村、xx村汙水處理站採用微動力外的其他村汙水設施由各相應村負責執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專人定期加強維護管理。

2、各行政村負責把汙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納入村規民約,加強宣傳教育,組織村民自覺維護治汙設施不受人為破壞。

四、加強領導

(一)成立xx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運維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三個環保網格員任副組長,各村主任任成員。每個網格員掛鉤一個片區,形成分管領導組織牽頭,網格員監督指導,村主任具體負責的日常運維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對汙水處理站所有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按要求對管網進行巡查,對管網出現的漏、堵、壞、溢等異常現象,儘快處理和修復。

(四)環保部門委託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定期對生活汙水處理系統的出水水質進行監測,確保設施出水正常達標排放。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6

為深入實施汙染防治“三大戰役”,補齊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短板,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委辦〔20xx〕2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生活汙水治理五年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xx〕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決策部署和市委四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實施美麗鄉村建設工程,積極探索具有雅安特點的農村生活汙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村環境質量,建設綠色發展示範市。

(二)基本原則。

突出重點,有序實施。堅持以城帶鄉、城鄉並進,加快城市(縣城)、鄉(鎮)汙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帶動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優先實施環境質量要求高的區域以及232個新村聚居點、15戶或50人以上農村居民聚居點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抓好農家樂、旅遊民宿、景區賓館等場所生活汙水治理,有序解決農村治汙能力不足問題。

因地制宜、分類治理。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人口聚居程度、汙水產生型別規模,因地制宜採取汙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處理,做到農村生活汙水應集盡集、應治盡治、達標排放。

經濟實用、維護簡便。綜合考慮地方社會水平、財政狀況、汙水規模和農民需求,按照低成本、達標準、利維護的要求,合理選擇的農村生活汙水處理技術和設施裝置。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縣(區)主體責任,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引導農民以投工投勞方式參與設施建設和巡查維修;推進實施城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PPP專案,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金融機構參與汙水設施專案的建設和運營。

二、目標任務

(三)總體目標。

從20xx年起,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處理設施執行監管不斷加強,處理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顯著改善。通過5年努力,到20xx年,實現全市994個行政村、40個農村社群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推進階段(20xx-20xx年):推進城市(縣城)、鄉(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千村示範工程”,完成232個新村聚居點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其他農村聚居點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開展農村分散汙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備生活汙水處理能力。

攻堅階段(20xx-20xx年):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千村示範工程”,全面推動鄉(鎮)、農村聚居點和農村分散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備生活汙水處理能力。

鞏固階段(20xx年):鞏固農村生活汙水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提升設施服務水平,建立持續穩定的.農村生活汙水建設執行管理機制。到20xx年底,確保全市994個行政村、40個農村社群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三、重點工作

(四)強化規劃引領。20xx年底前,以縣(區)為單位編制完成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規劃,制定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實施細則,明確工作目標和時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確保全市農村生活汙水治理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五)加快設施建設。推進實施《雅安市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優選資信好、投融資能力強、處理技術專業的企業實施汙水處理PPP專案,以縣(區)為單位統籌區域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儘快形成汙水處理能力。因地制宜推進設施建設,有條件的推動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向農村延伸,將農村生活汙水納入汙水管網統一收集進行處理;遠離城鎮的農村居民聚居點,配套完善管網設施、合理選擇汙水處理技術進行集中處理;居住相對分散、汙水難以統一收集的地區,就地就近採用無動力、微動力或生態處理技術進行分散處理。支援縣(區)實施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千村示範工程”,積極探索符合地方實際的治理模式。(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智慧財產權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六)推進廁所革命。推進實施《雅安市“廁所革命”實施方案(20xx—20xx年)》,結合幸福美麗新村、扶貧新村、旅遊景區等建設,合理選擇改廁模式,加快推進農村戶用廁所、鄉村公共廁所建設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衛生廁所;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汙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有效銜接廁所革命與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遊發展委、市扶貧移民局)

(七)開展水環境治理。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庫、渠道、小溪溝等入河排汙口監管力度。採取綜合措施恢復農村水生態,加快實施幸福美麗新村水庫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風景區建設。加強生態河塘、生態渠道、生態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後河塘溝渠為重點,實施清淤疏浚,消除農村黑臭水體,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責任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八)強化技術支撐。建立農村生活汙水治理日常環境監督機制,加強排放水質監測。組織開展農村生活汙水汙染源減排核查政策和技術研究,加大農村生活汙水處理技術研發和集約化處理設施推廣應用。鼓勵採用執行狀態遠端實時監控系統,綜合運用網際網路、物聯網等技術,建立數字化服務網路系統和平臺,重點對日處理能力30噸以上、受益農戶100戶以上的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執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控。(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

(九)完善支援政策。加大對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專案建設和運營的扶持力度,落實用地、用電、裝置折舊等支援政策。健全價格調整機制,對於收費不足以維持設施正常運營的,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補貼。鼓勵銀行為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開展應收賬款、收費權貸款等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國網雅安電力(集團)公司)

(十)加大資金投入。建立縣(區)為主的政府投入體系,合理保障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執行資金。積極爭取上級政策資金,統籌好中央、省、市、縣(區)各級專項資金,打好政策資金“組合拳”,支援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參與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專案的建設和運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實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是實施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充分認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壓實責任、分解任務,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標。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負責牽頭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定期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推進工作中的問題,加強監管考核。市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積極推進農村衛生廁所改造、禽畜散養環境衛生治理、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建設專案用地需求保障等相關工作,確保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落地見效。

(十二)強化管理。各縣(區)、經開區要抓緊制定專項規劃和實施細則,明確牽頭和配合部門,細化職責分工,落實政策措施,建立治理專案實效檢測評價和情況通報制度,嚴格目標管理。推進“放管服”工作,對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執行維護管理所涉及的統一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等事項,儘量簡化審批手續,開闢綠色通道,優化服務質量。

(十三)加強宣傳。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媒體的作用,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強化環境衛生意識,引導農民群眾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動員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援和參與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的良好氛圍。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7

為進一步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護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根據市政府《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政辦函[20xx]147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下達20xx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的通知>》(發[20xx]76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啟動四鎮農村汙水治理工作,完成鎮和鎮集鎮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基本實現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生活汙水處理率100%;農村鄉鎮建成區(中心村)生活汙水處理率不低於30%;開展生活汙水處理的農村行政村比例不低於35%;分散農戶開展生活汙水處理比例達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糞池的方式治理無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汙水。用沼氣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汙水。用人工溼地的方式治理集鎮生活汙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設三格、四格式化糞池。一般來說對無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汙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糞池進行治理,糞液用作農肥。此項工作主要是通過改水改廁來實現,建造標準與農村改廁標準相一致,由區愛衛辦解釋。

(二)建設沼氣池。對有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汙水一併通過沼氣池處理,沼液、沼渣用作農肥,建造標準與農村沼氣池補助標準要求相一致,由區農林水利局解釋。

(三)建設人工溼地。對於人口相對集中地區,分散農戶生活汙水經化糞池、沼氣池初步處理後,出水再經氧化塘或人工溼地深度處理,確保達標排放至水體。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鎮要制定農村汙水處理專項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運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發動。7月底前四鎮要召開一次農村汙水處理專項工作動員會,安排部署農村汙水處理工作。

(三)實施建設。8月至11月為實施階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農村汙水處理工作目標。

(四)全面驗收。12月底前對各鎮農村汙水處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嶽麓區農村汙水處理體系建設工作小組,於新凡同志任組、蘇春光同志任副組,區政府辦、區財政局、區農林水利局、區環保局、區愛衛辦以及四鎮行政正職為工作小組成員。工作小組負責專案日常管理和監督。

區財政局負責籌集安排專項資金;區農林水利局負責抓好沼氣技術指導,沼氣池資金申報,推進沼氣服務體系建設;區政府辦、區愛衛辦負責農村改廁的申報、監督、指導工作;區環保局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全區農村汙水處理體系建設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宣傳培訓。

(二)資金保障。農村汙水處理工程經費通過申報改廁、沼氣池補助、申請環保專項資金等措施籌措資金,區財政按照改廁和沼氣池建設的補助標準提供資金配套,並設立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資金,通過“以獎代補”形式對各鎮給予資金獎勵支援,同時加大對各級下撥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確保專款專用。

(三)考核保障。農村汙水處理作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要內容納入區年度績效考核範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將專案實施分解到各責任主體。工作小組對農村汙水治理實施情況按月督查通報,年終統盤考核。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在專案支援和資金安排上予以限制,並不予評優評先,降低考核等次,給予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要明確由行政一把手親自負責,並抽調人員成立專門辦公室。村組由村支部書記任第一責任人,併成立組織機構具體抓落實。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鎮要召開各級動員大會,明確目的和意義,廣泛動員。運用報紙、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指導村民進行化糞池、沼氣池建設工作,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鼓勵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環境保護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區愛衛辦和區農林水利局要進一步加大農村改水改廁和農村沼氣池建設進度,力爭多申請改廁和沼氣池建設指標;區環保局要加快人工溼地建設步伐;區財政要確保資金到位;各鎮要認真履行責任主體義務,全力推進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並促進農村改廁工作、沼氣池建設工作和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有機結合,確保目標任務完成。

(四)加強資訊報送。建立層級資訊管理和報送機制,各鎮要快速、準確向工作小組報送相關資訊,確保問題和困難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8

一、工作目標

縣以上城市(含縣城)必須建有汙水處理廠。汙水處理率不低於70%其它縣(區)要確保在年內建成汙水處理廠並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區、市城區在建成汙水處理廠並投入執行。

二、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汙水處理收費制度。由市物價局牽頭。研究汙水處理收費政策,根據省、市汙水處理收費相關管理辦法及時、具體落實。省政府《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的汙水處理原則上達到每噸汙水收費0.8元”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貼”要求,加大汙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年內所有縣(市)全部要開徵汙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噸0.8元。加強對汙水處理費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汙水處理費專款專用。

(二)加快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

1、加快設施建設。已列入省、市規劃。各市、縣、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儘快開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汙水處理廠開工建設,其它各縣完成可行性研究,爭取立項。建專案要倒排工期,確保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

2、加快配套管網的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廠網並舉、管網先行”原則加大對城市汙水管網的配套建設力度。擴充套件汙水收集管網服務範圍。新建汙水處理廠,要堅持配套管網與主體工藝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執行。要緊密結合舊城改造和道路建設,同步建設雨汙分流的管網系統。

3、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全面落實“專案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許可制度。推行排汙許可證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準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汙水收集系統的汙水水質和水量,保障各類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執行,確保汙水處理廠建成後的正常運轉。

(四)積極探索和創新汙水處理專案建設和運營機制。拓寬籌資渠道。鼓勵汙水處理設施使用國內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同時,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城市汙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汙水處理專案要推行特許經營,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企業,不再設立新的事業單位。

(五)切實做好汙泥的處理工作。要高度重視汙水處理廠汙泥的無害化處置。把汙泥處置費用納入汙水處理成本,給予必要的資金保障。鼓勵結合本地的實際對汙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汙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汙染。

(六)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建立全市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報表和通報制度。並在新聞媒體和市政府政務網站上按季度對規劃、建專案進展情況以及汙水處理費徵收情況等進行跟蹤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和責任,按照省、市環保工作的目標要求,分解指標,責任到市、縣、區,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完成指標落實到每個年度,限期完成。各市、縣、區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廣泛開展汙水治理宣傳教育。增強企業和社會公眾水資源憂患意識。使排汙單位和個人充分認識到汙染者付費”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使付費成為自覺行為。

(三)加強部門協作。強化職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汙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發改部門依照專案基本建設程式負責城市汙水處理專案的申報、審批,並根據國家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或國債)資金;物價部門負責汙水處理收費制度和收費辦法的落實,財政部門負責收費收支情況的`監管;環保部門負責排汙企業和汙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監察、審計、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加大對汙水處理工作的支援力度。市汙水處理工作專班加強對各地汙水處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定期組織檢查,及時瞭解各地的工作進展和出現的問題,定期印發《汙水處理工作動態快報》。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9

為改善我縣農村衛生環境面貌,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xxxx〕xx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xxxx〕xx號)、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農村汙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

(閩政辦〔xxxx〕xxx號),結合我縣實際,我縣各鄉鎮(場、區、辦事處)全面建設農村汙水處理設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水汙染有效處理,按照“村點覆蓋全面、群眾受益廣泛、設施執行長效、治汙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進我縣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大力整治我縣農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汙水汙染問題,促進我縣水生態環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環境質量,加快建設“廈漳泉生態型核心區”。

二、建設任務

(一)敷設完善雨汙分流管網

對收集入廠處理的xx個村已建管網,進行雨汙分流改造;計劃新收集納入相關汙水廠進行處理的x個村,敷設完善雨汙分流管網、支管及農戶接戶管。

(二)新建農村汙水處理設施

根據《長泰縣“全民綜合治水、共建美麗長泰”三年行動方案》等檔案要求,全縣需要新建汙水設施的總計xx個村,各行政村(居委會)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設集中式或分散式處理設施(人工溼地),其中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應作為建設重點。

(三)提升改造已建汙水處理設施

目前,已建的xx個汙水處理設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汙水收集率低、處理設施無進出水、設施滲漏及管道破壞嚴重等問題,應根據其各自存在問題加以改造提升。

三、實施計劃

(一)計劃實施目標

xxxx年底前實現全縣所有行政村及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自然村(包括縣域範圍內旅遊農家樂專案)農村生活汙水全收集、全處理、全覆蓋。計劃建設汙水處理設施約xxx處(含提升改造已建設施xx處),同時建設收集及接戶管網約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設施。建設計劃分年度如下(詳見附件):

(1)xxxx年計劃:建設xx處。

(2)xxxx年計劃:建設xxx處。

(3)xxxx年計劃:建設xx處。

(二)汙水設施處理工藝要求

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根據區位條件,因地制宜,選取建設模式。

1.區位條件方面。區位條件允許的村莊,生活汙水應納入城鎮汙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汙水不能進廠處理的村莊,應就地自建集中型、區域型、聯戶型或單戶型生態化汙水治理設施處理。鼓勵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條件的區域建設有動力或微動力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

2.工藝選型方面。根據村莊聚集程度和汙水產生規模,選擇不同的汙水處理工藝。汙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農戶,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三格化糞池和人工溼地(含水田地或農地)工藝;汙水不易集中收集的連片村莊,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兼氧濾池等組合處理工藝;擁有自然池塘或閒置溝渠且規模適中的村莊,規模不大於x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氧化塘+人工溼地等組合處理工藝;對於土地資源緊張、人口集聚程度高、經濟條件較好有鄉村旅遊產業基礎的村莊,宜採取地埋式微動力汙水處理工藝。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較高要求的村莊,處理規模達到xxxx噸/日的',宜採用活性汙泥法處理工藝。

四、建設模式

按照三年建設計劃,xxxx年-xxxx年擬建設農村汙水處理設施約xxx處,計劃總投資約x億元。針對目前我縣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存在的資金短缺、運營管理維護不善等問題,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財政部《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xxxx]xx號)檔案要求,探索性地採用PPP模式進行建設,具體內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參照PPP模式常規做法,結合我縣基本情況,由縣政府作為專案業主,將全縣農村汙水處理設施捆綁打包成x個PPP專案,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資金實力強且有汙水PPP投資經驗的社會投資者進行全額投資建設。專案建成後由中標單位成立專門專案公司負責專案的整體運營與管護工作,縣政府根據招標約定價格按月支付汙水處理費用,以及按規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資商支付建設費用及適當投資回報,並在達到合同簽訂年限後將汙水設施及其所有權、運營權移交縣政府。

2.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由PPP投資商投入,還款資金來源由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全額承擔。

五、工作要求

1.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既定目標任務,制訂工作計劃,細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務求工作實效。縣城建局作為專案牽頭實施單位要依法依規,抓好專案組織實施。各鄉鎮(場、區、辦事處)作為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落實好選址、徵地等各項工作。

2.加強配合,保障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密切配合,合理簡化程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專案各項前期工作,確保專案儘快開工。縣城建局、發改局、財政局、環保局、農業局要按照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多渠道積極向上爭取相關補助資金,確保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3.加強管護,確保效益各鄉鎮(場、區、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的管理,對已建成的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要落實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維護、管理工作,確保汙水得到有效收集處理,充分發揮農村汙水處理設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0

為加快推進我縣農村生活汙水垃圾治理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農村生活汙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和全省農村生活汙水垃圾治理工作視訊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農村汙水治理方面

(一)工作目標

xxxx年,完成省市下達x個鄉鎮(西蘭、洪洋、鑑江、碧裡、中房)汙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附件x:《羅源縣鄉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表》);推進省市下達xx個鄉鎮xx個行政村汙水治理完成xxxx戶三格化糞池新建改造任務(附件x:《xxxx-xxxx年羅源縣村莊汙水治理任務分解表》)。

xxxx-xxxx年,鞏固完善建設成果,重點推進配套管網建設,提高鄉鎮汙水收集處理率。

(二)治理標準

鄉鎮、村莊汙水處理排放標準按照《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xxxxx)有關規定執行。要求三格化糞池數量(需按《農村戶廁衛生規範》(GBxxxxx-xxxx)建設)達到村莊常住戶總數xx%以上;條件具備的,要在村域內全覆蓋。對於不會對公共水體造成汙染、僅用於農田、耕地灌溉的村莊,生活汙水經三格化糞池處理後,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或自然排水溝消納利用。新建改造三格化糞池後,還要配建相關設施對尾水進行處理,包括尾水進入氧化塘、人工溼地、微動力設施等或納入市政管網進行後續處理,具體排放標準在專案建設階段由環保部門把關。

(三)資金補助

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在省、市財政補助的基礎上,縣財政給予一定的配套,主要有兩個方面:

1、鄉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補助

新建鎮村汙水處理設施(含提升改造),總投資在xxx萬元(含)以下,按實際投資額的xx%給予補助,每個鄉鎮補助不超過xx萬元;總投資在xxx—xxxx萬元,每個鄉鎮補助xxx萬元;總投資在xxxx萬元(不含)以上,每個鄉鎮補助xxx萬元。

2、村莊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補助

(1)三格化糞池補助

省級財政給予新建改造三格化糞池每戶xxx元補助,市級財政按照“不低於省級補助標準配套”要求,每戶補助xxx元,縣級財政按照“不低於省級補助標準配套”要求,每戶補助xxx元。我縣xxxx要完成xx個鄉鎮xx個村莊xxxx戶三格化糞池建設,縣補助資金萬元,總投資萬元。

(2)村莊汙水集中處理設施補助

對村莊建設人工溼地、氧化塘或微動力等汙水處理設施的,市級財政以“經濟較為困難縣”的標準按實際投資額的xx%補助,最高補助資金不超過xx萬元。

(3)汙水管網建設補助

鎮村汙水管網建設專案,市級財政以“經濟較為困難縣”的標準按實際投資額的xx%補助,不足部分由縣財政統籌。

(四)工作要求

1、組織領導

全縣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在羅源縣農村汙水垃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下開展工作。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領導,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計劃,落實工作責任,確保組織計劃到位、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制定定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考核標準,協調推動實施農村生活汙水治理檢查、考核和驗收等工作。

2、具體落實

各鄉鎮應在充分摸底基礎上,嚴格專案申報,按照相關檔案要求對已經開展過村莊汙水治理、農戶改廁且已領取過補助資金的,原則上不再列入整治名單;並對列入省級美麗鄉村整治任務的村莊進行全面覆蓋。並於各鄉鎮簽訂農村生活汙水整治責任狀。建立縣、鄉(鎮)兩級共同承擔的長效執行資金分擔機制,對已建成汙水處理設施的鄉鎮,按相關規定可向居民收取生活汙水處理費用。

3、促進專案實施

由縣住建局聯合環保、愛衛辦等部門,會同鄉鎮政府統籌抓好村莊三格化糞池建設改造指導工作。村兩委要發揮村民代表作用,協調解決化糞池用地、接管、尾水排放等問題,按照農村佈局建立檔案(xx戶以內各鄉鎮根據住戶地形區位自行安排分佈,可一戶一池或多戶一池,xx戶以上要報縣住建局與其他部門商議後確定),施工前後及施工中,要拍照存檔。同時,鼓勵鄉鎮採用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開展農村生活汙水治理。

(五)建立督查機制

1、將農村汙水處理設施的執行維護管理納入鄉鎮年度工作考核,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執行維護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將作為鄉鎮政府績效考核評分依據之一。

根據考核結果,達到要求的,全額撥付獎補資金;達不到要求的,視情況予以扣減或取消獎補資金。

2、有動力汙水處理設施年平均執行負荷率低於xx%的(根據廢水流量計、電費繳納單、執行維護記錄等資料核算),每降低xx%扣減獎補資金xx%,年執行負荷率低於xx%的不予安排獎補資金。

3、未按要求落實管理制度,年終考核無法提供設施管理維護相關資料的(包括管理人員聘任合同、人員工資發放單、日常檢查記錄等),責令限期整改並扣減當年獎補資金xx%。

4、汙水處理設施執行不正常;進出口水量明顯不符合要求;出口水質監測不達標;人工溼地雜草叢生或水生植物死亡未及時更換。發現x次給予警告並限期整改,發現x次扣減當年獎補資金xx%,發現x次(含x次)以上不予安排獎補資金。

5、汙水處理設施無進、出水或進、出水質不合格,經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汙水處理設施被人為損壞無法使用的;弄虛作假,偽造汙水處理設施執行維護管理資料的;汙水處理設施不正常執行,被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處分的,或造成群眾x次(含x次)以上有效投訴,或被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不予安排獎補資金,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農村垃圾治理方面

(一)工作原則

按照“分級治理、建管並舉、條塊結合”工作原則,積極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加強農村垃圾管理,明確各鄉(鎮)、各級部門職責,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執行體系,加快農村生活垃圾基礎設施建設,解決農村環境髒、亂、差等突出問題,改善農村環境衛生質量。

(二)工作目標

通過強化管理、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的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網路,xxxx年要完成市下達xx個行政村(附件x:《羅源縣xxxx年農村垃圾治理行政村任務清單》)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x個鄉鎮(附件x:《羅源縣xxxx年鄉鎮生活垃圾收運系統建設任務清單》)垃圾轉運系統建設任務,以及自選建設一個(霍口鄉)陽光堆肥房任務(附件x:《羅源縣農村陽光堆肥房處理任務清單》)。實現農村垃圾“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xxxx年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潔常態化機制;xxxx年鞏固提升治理成果,改善農村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多數行政村達到國家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驗收標準。進一步鞏固完善縣、鄉(鎮)、村三級環境衛生管理體系,落實長效管理體制及資金保障機制。

(三)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xxxx年x-x月,制定《關於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動的實施方案》,召開全縣動員會,研究部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相關工作任務,明確工作內容,標準和完成時限,並廣泛宣傳。

2、集中治理階段:xxxx年x-xx月,全面啟動農村生活垃圾整治活動,指導各鄉(鎮)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

一是各鄉(鎮)指導各行政村配足村級環衛保潔人員。

二是各行政村組織人員清理積存陳年垃圾和其它有礙觀瞻的雜物以及河道、池塘、溝渠、田頭等區域的垃圾。

三是加快農村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與修繕;改建開放式垃圾池為密閉式,購置垃圾桶;各鄉(鎮)配齊垃圾轉運車輛,加強轄區轉運站管理。

四是完善治理工作資金投入機制。

1、檢查驗收階段:

xxxx年xx月,縣將對轄區農村生活垃圾整治情況進行自查自糾,並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拾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行政村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xxxx年xx月,市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我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抽查驗收,各鄉(鎮)原則上抽查x個行政村。

2、鞏固成果階段:

xxxx年l月x日起,對於抽查驗收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進一步整改,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戶分類,村收集,鄉(鎮)運輸,縣處理的長效保潔機制和垃圾收運體系,確保我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態化。

(四)農村垃圾管理標準與要求

1、配齊充實保潔隊

(1)一般要求

各鄉(鎮)要加快建立鄉(鎮)級專業環衛管理隊伍,並配置垃圾運輸車輛。要以鄉(鎮)為單位組織專業環衛隊伍,負責鄉(鎮)區域的村道清掃保潔及垃圾收集運輸管理工作。鼓勵有條件的鄉(鎮)開展村道清掃保潔及垃圾收運市場化運作,通過公開招標,將村裡清掃保潔、收運服務委託給專業公司和人員,實現鄉(鎮)域範圍的垃圾統一收集清運,提高服務質量和執行效率。

(2)具體要求

①各行政村原則上按照每xxxx人(含外來常住人口)配備x人以上(含垃圾收集員)的標準,配備清掃保潔人員和必要的工具。

②各行政村委會要完善保潔考核制度,加強對清掃保潔隊伍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掃保潔員花名冊和臺賬,保持隊伍相對穩定,確保村域範圍內無陳年垃圾,無垃圾亂堆亂放。

③各鄉(鎮)要按照行政村基本覆蓋的要求配置垃圾運輸車輛,要優先選用壓縮車,方便桶車對接,壓縮式運輸車原則上按xx~xx個村一臺配置。

2、合理選擇農村垃圾處理模式

城市周邊、交通便利的農村應納入城市無害化處理設施處理;離城區垃圾處理設施遠且垃圾產生量大的鄉鎮村莊,可區域共建共享無害化處理設施;邊遠村莊、海島垃圾儘量就地減量、處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應妥善儲存,定期外運處理。提倡農村垃圾“乾溼”分離,溼垃圾(即“會爛”垃圾,包括廚餘垃圾、枝條、果皮等有機質)利用陽光房堆肥處理;幹垃圾中“能賣”的.進行物資回收利用,“不能賣”的按原模式進行填埋或焚燒處理。省住建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技術服務和指導。今年選擇若干鄉鎮開展垃圾“乾溼”分類試點,成熟後全面推廣。

3、完善垃圾收運處理設施

(1)一般要求

①各鄉(鎮)要加快新增垃圾處理場和垃圾中轉站建設,實現農村垃圾區域集中處理;鼓勵遠離縣級垃圾處理場的鄉鎮建設模組化垃圾處理設施,以鄉鎮為單位對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②各鄉(鎮)要加快村莊垃圾房(池)建設。村莊的垃圾收集點、垃圾收集房(垃圾池)要按照村莊規劃,本著就近方便、便於運輸的原則進行設定。垃圾收集房(垃圾池)原則上要封閉,現有的露天垃圾池要進行封閉改造。

③禁止露天焚燒垃圾,逐步取締易產生二次汙染的簡易填埋設施、燜燒爐等。現有處理設施能力不足的,要及時新、改(擴)建無害化處理設施。

(2)具體要求

①縣將建成一座垃圾處理場,承擔轄區範圍內的生活垃圾處置,鼓勵相鄰鄉(鎮)區域共建共享無害化處理設施。

②除偏遠鄉鎮、海島外,所有鄉(鎮)應建成x座以上壓縮式轉運站或購買垃圾壓縮運輸車直接轉運。

③每個村莊至少設定x個垃圾收集點,收集點應有防雨和汙水收集功能,配備大型垃圾桶(箱)、沖洗裝置或有分類收集裝置。

④村莊內公共設施、集市、車站、停車場、街道及活動廣場、進出村道等場所應設定垃圾桶(箱)。居住區按每x~xx戶配置x個,村莊公共設施、停車場等活動廣場一般按xxx~xxx平方米設定x個,沿街道路按每xxx米配置x個,其他道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配置。各行政村收集點數量應根據行政村面積、人口按實配置。

4、農村垃圾收集轉運方式

(1)一般要求

各鄉(鎮)農村垃圾收運主要通過各鄉(鎮)垃圾轉運站集中後,經垃圾運輸車輛轉運至縣處理場處置。

(2)具體要求

①垃圾轉運站建設規模和數量應與生活垃圾收集量相符,操作應實現封閉、減容、壓縮。

②採用壓縮車直運模式的,如運輸半徑xx公里以內得宜選用x~x噸的垃圾運輸車輛,如運輸半徑xx公里以上,垃圾壓縮轉運車噸位宜選擇x~x噸。

③農村生活垃圾收運應依據垃圾收集量、運輸距離及道路狀況選擇運輸模式:

當運輸距離小於xx公里採用“直運模式”,將收集站或以固定位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裝箱)為基礎,將收集的垃圾直接運往處理場;當垃圾運輸距離大於xx公里或垃圾量較大時,採用“轉運模式”,將村垃圾收集點上的垃圾通過區間垃圾收集車送至鄉(鎮)垃圾轉運站後轉運至處理場。

5、完善村規民約

(1)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組織作用,制訂村規民約,明確各農戶對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會規劃的公共衛生責任區的保潔責任,並對所產生的垃圾進行初步分類。

(2)村委會與農戶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訂率達xx%以上。發動村民參與生活垃圾治理,正確引導在參與中增強保護環境衛生意識,提高村內文明程度,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綜合效果。

6、健全資金投入機制

(3)一般要求

我縣按照市農村垃圾日常管理經費標準,每人每年經費不低於xx元。其中,省財政補助xx元,市財政補助xx元,縣(市)財政補助xx元,鄉、鎮和村合計補助不低於xx元,村民自籌不低於xx元。我縣xxxx年要完成x個鄉鎮xx個村莊約有xxxxx人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務,縣財政補助xxx.x萬元,總補助資金為xx萬元;我縣垃圾轉運站建設除省級補助資金外,市、縣財政各出一半(市財政補助最高不超過xxx萬元);市對開展陽光堆肥房的試點補助為xx萬元。

各鄉(鎮)根據實際,制定農村生活垃圾整治資金投入管理辦法,建立起農村垃圾常態化治理的資金保障機制,落實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設施的日常執行經費及其維護修繕經費,各鄉(鎮)、村積極引導群眾適當交納保潔費,確保建立起“村民適度繳費、村集體補貼、財政補助”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保障長效機制。

(4)具體要求

①清掃保潔員工資村委會負擔,鄉(鎮)給予補助,垃圾轉運費用由鄉(鎮)負擔。

②垃圾池建設、垃圾桶、果皮箱配置由村委會負責,鄉(鎮)給予補助。

③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與執行由縣財政負坦。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住建局統一領導全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立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級農村生活垃圾管理職能部門,對照目標任務,定進度,定人員,定效果,分解落實責任。

2、落例項會,推動工作。各鄉(鎮)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職能部門每半月組織召開一次專題會,安排部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縣住建局每月召開全縣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會議。

3、制定方案,強力推進。各鄉(鎮)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和縣住建局工作要求,制定本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工作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倒排進度,強力推進。

4、加強督查、嚴格考核。各鄉(鎮)成立農村垃圾管理檢查考核組,定期組織考核,通報考核結果,下發整改意見。對整改不力的鄉(鎮)、村通報批評。各鄉(鎮)建立農村垃圾管理檢查考核小組,實施日督導、月考核制度,定期匯冬、評比、通報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響到驗收的單位,要嚴格進行問責。

5、加大宣傳,輿論引導。通過開闢專欄、曝光臺以及播放公益宣傳廣告等多種形式,宣傳美麗鄉村建設,引導農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全面提高農村群眾的文明、衛生意識,營造整潔、優美的人居環境。

6、鼓勵探索農村垃圾收運處理市場化運作模式,提高農村垃圾整治的質量和效率。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1

一、工作目標

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治理農村生活汙水領域問題,確保《福建省20xx年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實施方案》(閩環土函〔20xx〕9號)提出的治理目標任務有效推進,促進農村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規劃編制脫離實際,盲目追求“高大上”問題。按照中央農辦等9部委印發的《關於推進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xx﹞14號)和《福建省20xx年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實施方案》(閩環土函〔20xx〕9號)要求,各縣(市、區)在編制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規劃時,要充分對接省級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規劃要求,統籌規劃轄區內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避免脫離實際,盲目追求“高大上”。

(二)整治汙水治理責任不落實、推進工作不力問題。根據《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汙染物排放標準》(DB35/1869-20xx)要求,按照村莊不同定位、農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汙水產排特點、環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選擇處理工藝,確保農村生活汙水不直接排入水體。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總責,縣(市、區)政府是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鄉(鎮、街道)政府是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案的實施主體,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和治理目標。

(三)整治工程建設中的“腐敗”問題。省農業農村廳牽頭,按季度抽查專案實施情況,對發現在專案安排上優親厚友、不尊重群眾意願、貪汙挪用或未及時撥付補助資金等問題線索,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各地要組織建立專案實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強過程監管,堅決杜絕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中出現的腐敗問題。

(四)整治管護運維長效機制不健全、設施失管“晒太陽”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20xx年內必須出臺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管護及運維制度,逐一明確本轄區內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產權歸屬和運維管護責任單位,明確運維管護經費來源,建立健全資金使用管理機制,堅決杜絕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失管現象發生。

三、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農業農村廳聯合相關單位制定下發整治工作方案。各設區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於6月10日前上報省級備案。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6月30日前完成。各設區市結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實施方案》,組織所轄縣(市、區)開展自查自糾。

第三階段:抽查督辦,10月31日前完成。各設區市對所轄縣(市、區)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建設的規劃編制、專案謀劃、群眾意見徵集、專案公示、資金監管、推進實施、過程監督、績效評價等工作開展抽查,堅決杜絕發生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省級將按季度抽查專案實施推進情況,對推進進度慢的縣(市、區)進行專項督辦。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衛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統本專項問題線索情況,並於6月25日、9月25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按季彙總報送省紀委監委。

第四階段:總結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要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專項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形成專項整治總結報告,於11月20日前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衛健委11月20日前將年度問題線索及整治工作情況報省農業農村廳彙總後報送省紀委監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部門協作。各地要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湖長制管理,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充分發揮相關質量監管部門作用,指導加強專案建設質量管控。生態環境部門主抓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理順垂改關係,協調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編制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規劃和專案實施方案,跟蹤排程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監督性監測;農業農村部門要將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推進;生態環境和住建部門分別指導做好農村小型汙水處理設施與城鎮汙水管網和戶廁後端的銜接工作;衛健部門指導管護類村莊戶廁三格化糞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納,不得直接排入水體。

(二)定期排程督辦。省級將依託生態雲平臺“福建省農村生活汙水監管系統”對專案進展情況進行排程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過生態雲平臺上報專案進度、年度累計完成投資等情況,對進度滯後、專案針對性不強的,要督促加快進度並落實整改。省級將按時排程各地專案進展情況,並納入生態環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監督機制。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依託“閩政通”設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舉報平臺和公佈舉報電話,對群眾舉報的問題線索按職責分工移交相關廳局或有關市、縣(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處理,有關單位接到移交的問題線索後30天內書面反饋核實處理情況。對群眾反映的在農村生活汙水治理中發生的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按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雅安市突發水汙染事件應急機制,科學有序高效地預防和應對突發水汙染事件,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汙染,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減少因水體汙染突發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七號)、《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雅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雅安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雅府發〔20xx〕19號)等相關規定和程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範圍內各類突發水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本預案中所指突發水汙染事件,是指由於汙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導致汙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體,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受汙染物件主要包括地表水、飲用水及地下水。

(四)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發生後,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事件分級

參照國家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標準,將突發水汙染事件按照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突發水汙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水汙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汙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汙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環境汙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水環境汙染造成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2.重大突發水汙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水汙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汙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汙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汙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環境汙染造成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汙染事件。

3.較大突發水汙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水汙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汙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汙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汙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環境汙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汙染事件。

4.一般突發水汙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水汙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汙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汙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汙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汙染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

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汙染應急指揮部設在市環境保護局局辦公室,由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測站、環境應急管理資訊中心及市環境保護局相關科室人員所組成。在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下,配合相關部門緊急開展環保突發水汙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雅安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及時測定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並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汙染;負責調查重大突發水汙染應急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一)應急指揮組及其職責

指揮長:

副指揮長:

總指揮組負責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汙染應急事件的全面工作;領導水汙染應急現場環保工作組工作。

(二)資訊組及其職責

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負責對水汙染應急事件資訊的收集、彙報、釋出,做好上傳下達和對一線處置工作的監控,督促有關縣(區)人民政府、部門按要求落實各項處置措施。

(三)現場監測組及其職責

組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負責水汙染應急事件的監測工作,根據監測資料科學分析汙染變化趨勢;根據現場調查、監測結果,確定汙染事故型別、危害、汙染範圍並編制監測報告,為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安全防範、救援、環境安全處置技術等方面的決策依據;負責對事故汙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指導和檢查各地區監測部門的應急監測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現場監察組及其職責

組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開展對突發水汙染應急現場勘查工作,及時形成報告上報應急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現場處置與技術諮詢組及其職責

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參與突發水汙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協助應急指揮部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建立重大水體汙染預防預警資訊監測與報告體系,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對本轄區內重要河、庫地表水和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要求、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進行常規監測斷面的佈設、監測專案與監測頻次的確定和監測資料結果的報告。按照國家和省、市環境監測和資料傳輸、報送的技術規範執行。市環境監測站是全市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資料中心,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資料和結果進行彙總、分析、評價,並定期、及時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市環境保護局在市環保局網站公示。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市保護局報告,並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

(二)全面掌握重點汙染源排放情況。依託全市重點汙染源監控系統,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汙染物排放特徵,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汙染物和特徵汙染物的排放情況,加強對排汙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執行情況和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汙許可證制度,按照排汙許可證監控排汙企業和單位汙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三) 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汙染應急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保部門。

(四) 市環境保護局各部門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綜合分析和評估市內常規監測資料、環境監管資訊和安全生產資訊,包括對發生在轄區外但有可能對我市造成環境影響事件資訊的收集與上報。

(五) 建立資訊交流網路平臺。與各有關單位的應急處置管理系統保持資訊及時快速傳遞,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普及水體汙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防護知識,實現重大水體汙染事件資訊互通。

(六)預警行動。雅安市環保局獲得可能發生水體汙染事件資訊後,應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況釋出預警資訊並採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資訊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

(2)防範處置。迅速採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受汙染區域設定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誌,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不能直接接觸和不能飲用的水體等健康防護措施。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並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裝置,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汙染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釋出事態最新情況,公佈諮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七)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釋出突發水汙染環境事件預警資訊的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水汙染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佈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四、應急響應

(一)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資訊得到核實後,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召開應急指揮部全體人員會議(如遇通訊中斷必須自行到市局機關大院集結),根據突發水汙染應急事件情況部署應急準備工作;各專業應急組迅速進入應急狀態,集合待命;檢查落實環境應急隊伍、物資的儲備;對局屬各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進行檢查和部署。

在尚未確定突發水汙染應急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派出環境應急監察、監測小組趕赴事發地現場,協助縣(區)環境保護局及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環境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波及其他區縣的,要及時相互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採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根據事發地縣(區)政府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及時向市環境保護局、市政府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式。

(二)分級響應制。

應急事件工作堅持屬地化處置的原則,各縣(區)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支援。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I級響應由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局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和Ⅳ級響應由市環境保護局和各地區政府組織實施。

(三)分級響應程式和內容

1.應急預案啟動後,相關的專業應急隊伍、救援裝備、現場監測和處置設施必須按照規定時限要求集結到位,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應急專家等有關人員在接到命令後應及時到位。

2.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嚴格遵守報告時限和程式。

(1)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原則。

(2)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中共雅安市委辦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工作的通知》(雅委辦〔20xx〕50號)等檔案要求暢通訊息報送渠道,在規定時限內報送資訊。

3.在突發水汙染應急事件處置期間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4.為避免因突發水汙染應急事件導致的環境汙染事件的發生或擴大,各縣(區)環境保護局立即對轄區內涉突發水汙染應急事件的企業進行環境風險排查,每天堅持向市環境保護局電話報告風險源企業動態, “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5.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突發水汙染應急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環境汙染事件進行具體情況分析。根據專家的建議,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環境應急工作。

6.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時,可根據應急工作需要並經市政府同意,請求省環境保護廳等有關部門支援。

(四)應急處置

1.處置措施

按《雅安市突發水汙染應急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中部門職責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出的汙染控制建議。涉及工業企業和危險品重點監控單位的汙染事件,應立即與業主單位聯絡,指導其進行事故處理。

2.現場處置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2)控制汙染,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汙染擴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汙染危害。

(3)現場人員需要採取強制措施,應報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在不能與之取得聯絡的緊急情況下,可先行處理後報告。

(4)應急處置工作立足長遠,應徹底消除危害,保證汙染無繼續發生可能。

(五)擴大應急

對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汙染事故的發展狀況,及時報告上級應急指揮部,請求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如事態緊急,應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或請求省政府及省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資源增援。

(六)安全防護

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型別環境事故的特點,佩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發現場的程式。

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協助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應急辦安排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向群眾告知應採用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七)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汙染源的洩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再次免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八)資訊報告及通報

1.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負有環境保護監管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

2.資訊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資訊報告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報告分類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3類。

初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型別、發生時間、地點、汙染源、主要汙染物、源強、可能的危害症狀、人員受害情況、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確切資料、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檔案等詳細情況以及有關建議意見。

4.事件通報

事發地環境保護局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市縣(區)環境保護局通報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市外僑辦按《雅安市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報省政府外事辦。

5.資訊釋出

突發水汙染應急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資訊,由市環境保護局報雅安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釋出,應徵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於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釋出,對影響重大的事件的資訊釋出,經市政府批准後,根據需要及時釋出。

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按照國務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實施。

Ⅱ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省政府或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Ⅲ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市政府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IV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或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決定。

五、應急終止與後期處置

(一)應急響應終止

當突發水汙染事件發生的條件已經排除、汙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須繼續進行為止。

(二)事件調查與損害評估

由環境保護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在應急調查的基礎上,查明事件詳細原因和性質。

突發水汙染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要及時組織開展汙染損害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佈。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三)善後處理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四)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水汙染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脫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謊報情況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法規,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響應裝置設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汙染應急指揮部為突發水汙染應急環境應急專業隊伍,應當配備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工具、資訊化裝置、監測儀器、防護用品和應急交通工具等裝置和設施。所需裝置設施由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汙染應急指揮部從環境監察隊、監測站及市環境保護局各科室調配使用,及時補充購買所欠缺的應急裝置設施。

(二)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突發水汙染應急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演練計劃,適時組織不同形式和規模的演練。

(三)將日常突發水汙染應急事故應急演練和應急指揮部維護應急工作所需儀器、裝置(如衛星電話、監測儀器等)所需經費列入日常財政預算,在裝備、資金和物質上給予充分保障。

七、附則

本預案由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體汙染事件應急辦公室負責解釋與實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3

為進一步夯實我鎮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基礎,確保已建設的設施正常執行、發揮效益,避免閒置浪費,同時為落實國務院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檢查反饋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問題的整改工作,根據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壽縣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壽政辦祕【20xx】32號)有關規定和要求,在全面排查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問題的`基礎上,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全面完成生態環境保護督查意見整改。以問題為導向,突出重點,有序推進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各項整改工作的落實,因地制宜完善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執行條件,逐步提高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執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儘快發揮農村汙水處理設施的減排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工作目標

加快設施完善改造;加大對汙水處理設施水質監測的頻次,定期對汙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達標排放;在第三方檢測反饋問題提出整改方案的基礎上逐一落實整改,建立健全農村汙水處理設施正常執行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已建成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中發揮應有作用。

三、主要任務

(一)解阜社群生活汙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提升泵故障、跳閘;收水管網少量進水,無格柵,標識標牌缺失;TBO系統上種植芝麻等農作物;地埋式調節池、厭氧池鋼結構池體鏽蝕。

2.整改方案:提升泵修復,恢復使用,測試TBO系統布水狀 態;增設進水格柵,完善現場標識標牌;修復TBO系統上管路、地埋式鋼結構池體除鏽防腐;穩步推進管網建設並提升汙水收集率,加強汙水處理設施執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

4.責任單位:鎮環保工作站解阜社群

5.責 任 人:

(二)建設村生活汙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時控開關控制系統,未設定時間;無標準化排口,無出水,標識標牌 缺失;收水管網無進水,無格柵,提升泵故障;潛水曝氣器兩臺:一臺氣量較小,另一臺無氣量,曝氣盤安裝位置錯誤;太陽能無供電,電源為居民區臨時電,裸電纜從水塘穿過,存在很大安全隱患。護欄高度不夠,存在安全隱患。

2.整改方案:改時空開關為PLC控制;增設標準化排水口,完善標識標牌;改太陽能為市電、市電電纜架空敷設,消除安全隱患;更換潛水曝氣器為鼓風機池底曝氣盤重新安裝,更換提升泵;增設不低於1.5米高度護欄並加鎖管理;穩步推進管網建設並提升汙水收集率,加強汙水處理設施執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

4.責任單位:

5.責 任 人:

(三)譚套村生活汙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生化系統停運,現場只用砂濾處理汙水後排放;收水管網正常,無格 柵,護欄高度不夠,存安全隱患;二氧化氯不能執行,通過時空 開關控制系統;砂濾出口漏水,無壓差表;厭氧池口堵塞大量塑 料泡沫塊,除調節池,所以池內都曝氣,大量白色泡沬。

2.整改方案:增設標準化排水口,完善標識標牌;兩臺砂濾系統更換濾料,增設不低於1.5米高度護欄並加鎖管理;修復漏水點,恢復消毒裝置功能;曝氣管路增加調節閥門,生化段培菌;改時空開關為PLC控制;穩步推進管網建設並提升汙水收集率,加強汙水處理設施執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周德祥

4.責任單位:鎮環保工作站譚套村

5.責 任 人:

(四)紅旗村生活汙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無標準化排口,無出水;系統通過時空開關控制,未設定引數;收水管網有進水且存在直接河流,進水無格柵;迴流泵、硝化液迴流到對應池體管口未固定,漏水;現場標識標牌缺失,好氧段無菌;地埋式鋼結構池體有鏽蝕。

2.整改方案:增設標準化排水口;改時空開關為PLC控制;完善標識標牌,好氧段培菌,恢復系統執行狀態;修復漏水點、鋼結構池體防腐措施;穩步推進管網建設並提升汙水收集率,加強汙水處理設施執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

4.責任單位:

5.責 任 人:

四、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完善機制。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汙水處理設施整改工作領導組;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工作目標、時間節點,確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

2.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整改資金需求,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3.強化獎懲,狠抓落實。對整改任務未能按時完成的單位和個人,兌現績效獎懲,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4

為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汙染防治攻堅戰,根據《關於印發宣州區2022年汙染防治攻堅戰重點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宣區環長辦〔2022〕2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突出重點、梯次推進,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優先治理水源保護區、黑臭水體集中區域、鄉鎮政府所在地、省級美麗鄉村中心村、城鄉結合部、旅遊風景區等六類村莊生活汙水,堅持“應治盡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選擇生活汙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後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戶數生活汙水得到有效治理,無亂排亂放現象,農村生活汙水得到有效管控。

二、工作內容

(一)治理村莊名稱

武村村漁民安置小區

(二)治理村莊基本情況

武村村有自然村5個,戶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門提供資料為準),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國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資料為準),總戶數334戶(以第7次全國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資料為準),常住254戶(以第7次全國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資料為準)。

(三)治理內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戶數生活汙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個自然村、96戶生活汙水治理,投入資金約5萬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汙水治理工作領導組,生態環境、城建、美麗鄉村、鄉村振興等部門為成員,協同推進農村汙水治理工作。

(二)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動員群眾參與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鼓勵群眾自籌部分資金、投工投勞參與治理。

(三)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汙水建設和管護機制。制定鎮、村兩級農村汙水治理長效管護機制檔案,進一步完善管護制度、資金保障、隊伍建設,形成規範化、可持續的執行管護機制。

(四)強化監督考核。強化汙水治理進展和設施執行的日常檢查、排程,將治理和執行情況納入對村級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建立群眾和社會監督機制,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問題,開展實地調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傳引導。加強工作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受益主體的'意識,增強主動參與治理設施建設管護意識。發揮村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黨員幹部模範帶頭作用,發動組織群眾,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完善村規民約,倡導節約用水,引導農民群眾形成良好用水習慣,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汙水亂潑亂倒現象。

突發性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5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認清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中生活垃圾、生活汙水處理的重要意義,加快城鄉生活垃圾、汙水處理設施建設。

二、目標任務

通過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推動生活垃圾、生活汙水的有效處理,改變城鄉環境狀況,促進清潔家園建設。

三、工作內容

(一)生活垃圾處理

在平原地區、經濟較發達地區和旅遊地區鄉鎮、村莊垃圾處理推行“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區、盆周山區、沿江地區和地震災區,縣域內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轉、處理設施並達到環保要求的地區,城市周邊鄉鎮、村莊的垃圾應採用“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置”的方式;運輸距離較遠的鄉鎮、村莊目前可採用就近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方式,逐步實現集中收集、集中處理。

在民族地區生活垃圾處理推行集中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原則,力爭實現資源化、無害化。

生活垃圾處理工藝有衛生填埋處理、堆肥化處理、焚燒處理和多元化垃圾綜合處理等。

(二)生活汙水處理

平原、經濟較發達地區和旅遊地區的鄉鎮生活汙水必須採用集中收集、集中處理方式;村莊分散農戶以戶為單位採用分散處理方式,村莊集中聚居區根據經濟情況,可採用聯戶集中或全集中處理方式。

丘陵地區、盆周山區鄉鎮所在地的場鎮應集中收集、集中處理,在建設方面可採用執行可靠、投資少、執行費用低的處理方式;缺水地區處理達標後廢水儘量考慮農用;人口相對集中的村莊或居民區可採用分散、聯戶集中或全集中處理方式;分散農戶以戶為單位採用分散處理與農用相結合的'方式。

民族地區鄉鎮、村莊生活汙水應以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處理。

農村鄉鎮、村莊生活汙水處理有生化處理、自然處理或強化生化與自然處理相結合等方法,有沼氣池、化糞池、人工溼地等汙水處理設施。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選擇處理方式。

四、工作標準

(一)集鎮:集鎮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必須≥70%,最低不得低於50%。集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70%,最低不得低於50%。集鎮生活汙水、垃圾集中收集、運貯、處理,依法有序。

(二)農村:各種生活汙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貯、運輸,按規定要求有效處理,不得亂排亂放。生活汙水處理率≥70%,生活垃圾定點存放≥80%,秸稈綜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各地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生活垃圾、生活汙水處理工作的領導,將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各鄉(鎮)和村,明確具體責任人,納入對各級政府的目標考核。

(二)積極爭取,加大投入

加大對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汙水處理的投入,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提高農民對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汙水處理工作的認識。

(四)加強指導,分類治理

分類對農村生活汙水和垃圾處理提出指導意見,做到因地制宜、以點帶面,選擇投資少、效果好、執行成本低的實用工程。

(五)加強督察,追究責任

加強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中生活垃圾、生活汙水處理工作的專項督察,對於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縣(區)和鄉鎮,予以通報,相關人員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對當事人責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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