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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事故處理涉及縣政府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定及其職責

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資訊。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資訊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為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並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釋出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核查,並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式和許可權,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後,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政府和縣局報告,在鄉(鎮)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援。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未啟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後,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彙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後,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四、報告、監測與預警

(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後,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採取電話、傳真、行為、網路等多種方式同時報告當地政府、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保準確、及時,萬無一失。並視情況向事故可能波及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二)報告單位和時限

1、對本縣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地工商所應於2小時內立即報告鄉(鎮)政府和縣工商局。

2、事故發生縣工商局應於2小時內向市局和縣政府、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包括事故原因、發展、變化、處置程序、處置程序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處置建議等。

(3)處理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鑑定,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

4、資訊監測

總局、省級及市、縣(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體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通過以下途徑,密切監測已經確認的有毒有害或者質量嚴重不合格的某種食品是否還在流通環節進行銷售。

(1)市場巡查、市場清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等,以及對有問題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銷燬等;

(2)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受理的消費者申訴舉報;

(3)有關新聞媒體。

(4)相關部門通報。

5、訊息預警

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隱患、可能涉及的範圍、危害程度等情況做出分析預測,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按照有關規定釋出預警資訊。

  五、後期處置

1、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嚴格追究資訊瞞報、遲報、漏報責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責任,對本地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

對未按照市局及當地政府應急預案要求、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損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形象,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員的責任

對因監管不辦、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市場程式混亂或者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工作獎勵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貢獻的,依據有關政策,及時給予表彰或者其他獎勵。

3、善後總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事故發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分析應急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形成善後總結,逐級上報。總結內容包括應急基本情況、組織體系建設、應急執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4、制度完善

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認真分析原因,查詢人工漏洞,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完善相應應急制度,提高應對同類事故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通過制度和機制建設,落實責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2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園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園內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園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我園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3、落實職責。園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父母、幼兒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認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父母。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父母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父母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父母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父母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公開資訊。保障廣大師生和父母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公開資訊,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3

  一、目的

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有關安全應急工作預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

  三、安全措施

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製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衛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衛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並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採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採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衛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後要保留樣品,48小時後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後沒有什麼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週大清掃,保證牆壁、地面清潔無汙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櫃),存放櫃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覺,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

1、一旦發現有什麼異常情況,一邊向衛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絡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儘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儘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父母、家屬聯絡,主動配合父母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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