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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7篇

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7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7篇

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1

《榮成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禁放規定》)將於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貫徹落實《禁放規定》,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區鎮(街道)屬地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社會齊抓共管的原則,建立聯動工作機制,推動宣傳到位、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四個到位”,做到銷售網點有人盯、線索舉報有人查、重點環節有人管、禁放區域有人巡的“四有標準”,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標”。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宣傳引導。

1.強化社會面宣傳。通過電視報刊、手機簡訊、微博微信、網站等多種媒介,採用懸掛橫幅、設定宣傳點、電子屏播放、發放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提高《禁放規定》的社會知曉度、群眾支援度。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要持續加大專欄和公益廣告宣傳力度,聯通、移動、電信公司要向手機使用者釋出煙花爆竹禁放簡訊,擴大社會知悉面。各級要動員幹部職工、物業服務人員、禁放志願者等參與禁放宣傳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突出婚慶典禮、企業開辦、建築封頂等重點環節,突出工商業主、建築施工負責人、煙花爆竹零售業主等重點群體,開展針對性宣傳引導。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宣傳《禁放規定》,帶頭落實各項禁放措施。

2.開展集中統一宣傳。在做好平時常態化宣傳的基礎上,分別於元旦、農曆小年、元宵節、財神節等重要節日前一週,各部門、各鎮街要組織啟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週”活動,深入社群、廣場、商貿區、集市等人員密集場所,採取搭臺設點、看板展示、現場解答、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宣傳《禁放規定》各項要求。期間,新聞媒體要積極跟進、現場報道,深入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重要意義,營造全民關心、重視、支援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濃厚氛圍。

(二)強化源頭管控。

1.開展清理整治。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協作聯動,突出關鍵節點、重點區域,組織開展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及時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集貿市場、小商品批發市場、婚慶公司、鮮花店、相關個體工商戶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違規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對貨車、麵包車、三輪車佔道流動兜售,路邊出攤設點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加大對門市房、出租房、閒置房以及城郊結合偏僻區域的排查力度,依法搗毀私自儲存窩點,收繳非法煙花爆竹,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市場。

2.加強運輸管控。公安部門要依託公安檢查站、治安卡點,結合日常巡查,加大對進入禁放區域可疑車輛的盤查力度。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出入我市收費站點運輸車輛的巡查管控力度,配合公安部門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3.加強經營監管。安監部門要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科學布點非禁放區域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並根據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結合零售點及其周圍安全條件確定零售場所的儲存限量。

(三)加強區域管控。

1.強化屬地管理。各區鎮(街道)、村(居)委會要全面抓好本轄區禁放管控任務的部署實施,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實行網格化管控,將任務分解到人,將管控範圍延伸至每條街巷、每個社群、每戶商家店面、每家企業單位,確保實現全覆蓋、無死角。

2.加強社會參與。積極動員物業服務人員、網格長(員)、工商業主、幹部職工參與禁放管控工作,參加“禁放志願者”活動。建立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公安、安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並及時受理,對經查證屬實的舉報線索,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切實調動群眾參與禁放工作的積極性。

3.落實三級管控措施。農曆小年、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初五、元宵節、財神節全天實行一級禁放管控措施,各區鎮(街道)、村居(社群)全體動員,公安部門安排充足警力參與管控行動,實行定人、定崗、定時巡查。農曆小年至元宵節期間,除實施一級禁放管控措施的日期外,其他日期實行二級禁放管控措施,各區鎮(街道)、村居(社群)和公安部門在每個社群、廣場、商業區部署管控人員,及時規勸阻止違規燃放行為。元旦、二月二、國慶等其他節日期間實行三級禁放管控措施,各區鎮(街道)、村居(社群)和公安部門加大社群、街巷、廣場公園的巡查力度,發現違規燃放行為主動進行勸阻。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視訊監控中心作用,開展視訊巡查,及時通過視訊監控發現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並予以制止查處。管控工作要堅持疏堵結合,既要及時制止查處違規燃放行為,又要積極鼓勵群眾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自覺放棄違規燃放行為。

(四)加大執法力度。

1.明確執法責任。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安監部門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的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造成的破壞環境衛生行為。

2.嚴格執法。對查獲的違規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破壞環境衛生等行為,各執法部門要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程度,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禁放規定》嚴格依法作出處理。對違規燃放且不聽勸阻的,依法查證並給予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3.加強指導培訓。各執法部門要開展專題執法培訓,組織執法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使執法人員迅速掌握執法流程,減少執法糾紛,確保執法行為規範嚴謹、公正文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市文明辦、團委、婦聯、工商聯、社群辦、公安、安監、教育、民政、財政、城建、綜合執法、交通、文廣新、商務、市場監管、衛計、環保、旅遊、法制、氣象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統籌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檢查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建立溝通、聯絡與協調機制,統籌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放等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及各區鎮(街道)均要按照整體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門或本區域具體工作方案。

(二)加強協作配合。公安部門要加大警力投入,加強街面巡查。安監部門要抓好禁放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的清理整治,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綜合執法部門要在日常城市管理中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嚴查違法違規行為;要協調商戶利用電子屏加大禁放宣傳力度。交通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在公共交通工具、交通站點投放禁放公益廣告,加大運輸車輛巡查管控力度,配合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環保、氣象部門要及時釋出重汙染天氣預警。法制部門要對相關部門的執法工作給予指導。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保障工作。文明辦要將禁放工作納入文明建設內容,指導協調文明委成員單位廣泛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團委、婦聯要積極組織發動志願者做好禁放宣傳、違規勸導等工作。社群辦要迅速發協各社群做好入戶宣傳工作。教育部門要抓好對學生的宣傳教育,並通過致家長一封信的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民政部門要及時告知辦理結婚證的新婚夫婦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城建、文廣新、商務、市場監管、衛計、旅遊、婦聯、工商聯等部門和各區鎮(街道)要分別做好各自領域和轄區的宣傳發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導檢查。建立長效檢查督導機制,圍繞春節等重要節點開展督導檢查,積極推動各項禁放措施有效落實。11月下旬,市裡將組成專門的督導組,對各區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的禁放宣傳工作進行實地督導、檢查通報。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推進工作不力、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單位,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跟蹤排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區鎮(街道)要於每月25日前和重要節點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郵箱:xxxxxxxxxx),並及時總結、報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典型案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注意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做好宣傳推廣,有關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建設美麗“大花園”,加強社會治理,倡導移風易俗,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噪聲干擾和環境汙染,建立和諧、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在學習借鑑周邊松陽、景寧、遂昌、縉雲等縣做法的基礎上,結合龍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的自覺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環境汙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質,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禁止燃放區域、時間和種類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武潭村(含武潭村),53省道石達石隧道西出口。南至:衢寧鐵路(寨背山山腳)。西至:54省道與劍池西路交接處,53省道鳳凰山隧道南出口,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含龍泉市廢舊物資臨時週轉中心區塊)。北至: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與環城西路北段交接處,環城西路北段與西獨線東端交接處,西獨線東端與白雲路北端交接處,蒼松路新村,殯儀館,51省道公墓山入口。

包括龍淵街道的金樂社群、大洋社群、東昇社群、賢良社群、城東社群、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菜村,西街街道的清風社群、西新社群、白雲社群、七村、八村、九村、宮頭村,劍池街道的水南社群、南秦社群、南大洋社群、大沙社群,六村、南秦村、水南村、周際村、松溪弄村、曾家村、吳處村、東嶺村、芳野村、翁仁村、張家村、立新村、武潭村、衢寧鐵路龍泉站站場區塊。

(二)禁止燃放時間:從20xx年1月1日0時起,禁止在龍泉市城區上述劃定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舉辦重大慶典活動,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三)煙花爆竹製品: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製成,引燃後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於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成立龍泉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市考核辦(督辦):負責全程跟蹤督辦本實施方案。

市紀委監委:督促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帶頭執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落實黨員、領導幹部婚喪喜事報告制度,查處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黨員幹部。監督各職能部門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職責,追究失職行為。

市委宣傳部(文明辦):負責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協調市廣播電視臺、新聞傳媒中心等單位開展在龍泉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市財政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工作經費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案件;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取消禁放區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審批;負責重大慶典活動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行政許可審批。牽頭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等環節的安全監管,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取消城區範圍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門店,組織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市民政局: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對喪戶在喪事活動中自覺遵守《通告》的規定,不燃放煙花爆竹以及使用殯葬禮儀電子炮;督促殯儀館對殯儀館區域內出殯過程中出現的違反《通告》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勸告、制止,對制止無效的,在向110報警的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主動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居民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綜合巡查執法工作,對發現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勸告制止,保護現場,調查取證後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市環保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電子禮炮噪音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檢測工作。將相關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受理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的營業執照登出登記,停止受理煙花爆竹零散經營者的工商設立、變更登記。配合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商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負責做好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煙花爆竹質量檢測工作。

市文旅委:負責對龍泉市範圍內星級飯店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指導和管理工作;落實星級飯店在接受宴席預訂時的告知、勸告。

市新聞傳媒中心、市廣播電視臺: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營造氛圍;曝光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行為。

市教育局:負責落實龍泉市城區劃定範圍內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督促中國小校開展禁止燃放專題教育活動,向學生及家長印發宣傳單(冊),教育廣大學生及家長積極參與禁放禁售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對非法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予以勸阻。查處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民宗局:負責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內禁止燃放的宣傳和督促工作。

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做好對開發區企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和企業開業、慶典等活動的管理工作。

市消防大隊:負責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預案,及時、快速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消防事故。

各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工作責任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勸導社群居民、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主動協助公安機關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四、獎勵措施

根據龍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規定,對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勸阻並向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部門、安監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12345)。凡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第一舉報人給予獎勵人民幣500元,對勸阻者、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20xx年8月31日前):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的調查摸底,並制定實施方案。

(二)徵求意見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10日):通過網路、報紙、廣播電視、座談會等形式,徵求社會各界意見,並由市委、市政府研究通過實施方案。

(三)宣傳教育階段(20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禁放氛圍,使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四)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至2月28日):各有關單位各司其責,齊抓共管,採取發動群眾舉報獎勵、查處考核和依法嚴管等措施,堅決制止全市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加大對重要節日以及高峰時段的巡查和宣傳力度,對舉報或報警的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案(事)件,由110、12345(市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指令轄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派出所、相關部門單位和街道聯動處警,依法調查處理。

(五)長期整治階段(自20xx年3月1起):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持續的開展整治工作。綜合行政執法、公安、安監部門要始終保持及時處置違反通告規定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態勢。市紀委監委要督促各單位切實履行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嚴肅查處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黨員幹部。市環保局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禁售的區域、時間以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通過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

(二)認真履行職責。各鄉鎮(街道)、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對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禁放規定。對相關單位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推諉、扯皮等現象,紀檢、監察部門要予以責任追究。

(三)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對全市城區劃定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管理機制,通過日常巡查、發動群眾舉報等途徑早發現、早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和村(居)的管理監督職能,加強對村(居)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監管。

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3

煙花爆竹屬民用爆炸物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根據牡丹江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及陽明區委、區政府要求,為防範和減少春節兩會期間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源分析

1、攤點的地理位置及周邊情況

煙花爆竹零售攤點周邊要求無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生產、儲存設施,沒有學校、醫院、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2、物料情況及危險分析

煙花類、爆竹類等易燃易爆物品,經營攤點要防範遇明火(點火吸菸、外來人員帶來火種、違章動火及其他火源)和火花(穿帶釘子皮鞋、用鋼製工具敲打物品、車輛未戴防火罩、雷擊),存在火災爆炸的可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經營設施毀壞等財產損失。

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方式

採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無備貨庫房),只允許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外放置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銷售,倉庫存貯量不超過20箱/100千克。

、煙花爆竹危險特性及事故型別

煙花爆竹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以下為煙花爆竹危險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險性

製藥所用的原材料和輔助材料,如硝酸胺、複合蠟(含乳化劑)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險性。

2、儲存與運輸的危險性

成品粉狀乳化炸藥具有較高的爆轟和殉爆特性。硝酸胺貯存過程中發生自燃分解並放出熱量,當環境具備一定的條件且溫度達到爆發點時,引起硝酸胺燃燒或爆炸。油狀材料都是易燃危險品,貯存時遇到高溫、氧化劑等,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燃燒事故。

包裝後的乳化炸藥仍具有較高的溫度,炸藥中的氧化劑和可燃劑會緩慢反應,當熱量得不到及時散發時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爆炸。危險品運輸時可能發生的翻車、撞車、墜落、碰撞及摩擦等險情,可能導致的後果是引起危險品的燃燒或者爆炸。

三、救援職責

1、一旦發生事故時,負責人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及時控制危險源蔓延,搶救傷員,清除危害後果。

2、報警,負責及時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報訊號,並立即報告經理和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及時處理或報警。

3、搶險,組織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負責轉移物質遠離火源,解除爆炸危險。

4、救護,負責對重傷員聯絡120急救中心救治,對輕傷員選擇安全地帶,就地進行醫療救護。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對供貨單位,要求煙花爆竹產品有安全防偽標籤,對對方的資質進行確認,不得采購無許可證單位的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必須由供貨單位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

3、對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包裝安全要求的則不能上櫃銷售。

4、確保消防器材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佩戴。

5、經營場所嚴格禁火,禁止在煙花爆竹銷售區吸菸,動火作業。

五、事故報警和報告

當發生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時,銷售人員應立即上報經理或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採取相應措施,能及時解決的可組織銷售人員現場處臵,不能解決的則馬上報警,並按規定及時向區安監局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六、事故應急處理原則和程式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事故應急處理程式:

①控制事故危險源;

②搶救受傷人員;

③指揮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④保護好現場,清除危害後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

七、煙花爆竹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並送醫院救治。

(2)少量火源應用乾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溼棉被、溼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熄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範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

(6)現場指揮者要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的情況,需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滅火人員,按照統一的撤退訊號和撤退方法及時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發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擴大。

(7)火災撲滅後,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餘火,保護好火災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

2、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爆炸發生後,救護組成員馬上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處。

(2)如有受傷人員,立即將傷者帶離現場,送到安全和空氣新鮮處用醋沖洗臉部,並讓傷者大量飲水,情況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

(3)如傷者身上有著火處,立即用乾粉滅火器噴射,撲滅火焰。

(4)如傷者有出現破傷出血,特備是動脈出血,應迅速採取臨時急救措施,止血後再送醫院治療。

八、應急救援演練規則

1、根據不同的事故型別,制定不同的演練方案,做好預防演練紀錄,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防範措施能力。

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工作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對應急救援器材和裝置定時檢驗,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陽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如遇較大危險事故請及時撥打)

綜合報警電話:110火災:119傷員急救:120

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4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燃放區安全有序、社會面平安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各部門、各村(居)、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層層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抓好本轄區、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和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

(一)組織領導

成立二聖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副鎮長XX、派出所所長XX任副組長,由鎮應急辦、經發辦、規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民政辦、平安辦、派出所、衛生院、學校等部門負責人和各村(居)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由XX兼任辦公室主任,辦負責日常事務的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二)明確職責。

各職能部門認真組織開展20xx年煙花爆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各村(居):主要負責轄區煙花爆竹零售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舉報力度,大力宣傳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煙花爆竹零售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禁放區域安全守護。及時張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應急辦:負責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範和重點目標管控,嚴格經營點經營、儲存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發現、制止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組織調查處理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協調、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宣傳辦:負責統籌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制定輿情應對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村居充分運用廣播、簡訊、院壩會等手段,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引導全鎮群眾提高守法自覺性,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依法查處非法運輸、違規燃放行為,配合應急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等打非治違工作。

交安辦:負責對客運站進入車輛人員的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規建辦:負責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危害性的社會宣傳,加強對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釋出大氣環境汙染預警。負責組織下水道、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綠地維護管理單位落實重點管控,嚴防違法燃放行為引發事故。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文化服務中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和禁止燃放區域、時段,積極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學校: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相關規定,樹立文明燃放的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燃放安全事故。

衛生院:負責制定傷亡救治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醫療物資儲備,成立醫療救護小組,隨時做好應急救護準備工作。

其它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共同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15日前)。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層層簽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各村(居)、有關部門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二聖鎮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加強對轄區人員的宣傳教育,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實現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5日。各村(居)、派出所、鎮應急辦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18日)對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提出解決措施,並在日後的安全生產活動中整改落實。

四、突出工作重點,嚴格監管措施

(一)強化市場監管,規範經營行為。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嚴防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產品流入市場。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有效堵塞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全面擠壓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對查處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集中銷燬。

(二)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相關部門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行政區域內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築施工工地、外牆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三)依法劃定區域,強化現場管理。20xx年1月10日前,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行政區域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域,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定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組織機關幹部、社群志願者和村(居)民委員會、網格員、社會積極分子等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的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五)開展主題宣傳,注重教育引導。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開展多種形式的煙花爆竹燃放宣傳活動。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內容,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打擊非法案例為重點,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燃放、維護燃放秩序為重點。鼓勵市民積極舉報違法行為,按照職責分工移交有關部門核查,並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依法查處的各類違法行為,要聯絡媒體及時曝光,做到“處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的執法震懾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重視程度。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到《條例》的重要性,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充分認清當前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克服鬆懈麻痺思想,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要進行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二)切實履行責任,落實措施。各部門、村居、相關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必須將工作方案部署落實到實處。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情況報送,暢通訊息渠道。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加強與鎮應急辦的工作聯絡,通報情況,暢通訊息,重大事項及時報告。聯絡方式:XXXXX。各村(居)於20xx年12月20日前報送燃管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和禁放看護“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工作中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報送。

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5

為鞏固和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建設水平,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噪音汙染,推動《xx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有力實施,切實做好轄區內禁放工作,保護轄區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減少大氣汙染,改善大氣環境,營造乾淨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全力確保《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使參與和支援禁放成為轄區居民的自覺行為。

二、組織領導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經研究決定成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街道辦事處主任馮小峰任組長,分管領導王珊、三裡坪派出所所長餘華、仙鶴路派出所所長趙國奇、供銷社馮剛任副組長,街道轄區各社群主任為成員,下設“禁放”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賀偉任主任,辦公地點設在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確保三裡坪街道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20xx年2月7日-2月10日)

街道召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專題部署會,各社群、有關單位分別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通過在公共場所、人群聚集地、主要街道等廣為張貼、懸掛《通告》和“禁放橫幅”,並且由社群工作人員挨家挨戶針對性的入戶發放禁放宣傳單,迅速掀起“禁放”宣傳熱潮。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禁放範圍內各社群、有關單位組織力量巡查勸導,有效落實禁放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施放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以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對有燃放煙花爆竹苗頭的,及時上門發放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單。確保每個社群、小區、廣場、商業區都有橫幅、宣傳點、宣傳隊、告知書。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建立“街道-村社群-小區”三級聯動機制,責任落實到最基層的社群網格單元,動員社會力量和有關部門從源頭上教育引導。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起)

各社群、有關單位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詢存在問題和不足,採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和整治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重點整治區域

要重點查處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和銷售,特別在集貿市場要著重查獲一批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攤點。加大力度查處禁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中心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中心城區整體發展形象,各單位要從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捍衛法令尊嚴和維護我轄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禁燃放工作的長期性、艱鉅性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險性。為此,各社群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真總結,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以堅定的決心、空前的力度、過硬的措施,確保禁燃放工作取得實效;

各社群居委會、機關各部門務必真抓實幹、確保成效;

配合派出所把專項整治行動納入業務工作範疇認真抓好落實,確保禁燃放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社群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要在社群主要路口、超市、公眾場所等醒目位置懸掛大型禁燃放廣告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倡議書,進行宣傳,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各司其職,密切協作。禁燃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社群居委會對轄區內禁燃放工作具體負責,要嚴格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形成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街道將適時組織開展禁燃放統一行動,並定期對行動情況通報。各社群主要領導要與社群民警形成連帶責任,組織、協調、督查“禁燃放”工作。街道辦事處要抽調辦事處、派出所、巡邏隊、執法中隊人員組成禁炮處置應急小分隊,開展日常宣傳檢查工作。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具體落實到社群網格。城管辦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巡查隊伍,查處無照流動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做好禁燃放工作,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除依照本部門法規處理外,還要扭送當地派出所處理;

派出所要負責查處非法運輸、儲存、銷售、郵寄煙花爆竹行為,配合街道等部門辦理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妨害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社群巡邏隊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對非法行為巡查力度,並配合當地派出所做好查處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綜合執法辦要做好本部門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作用,保證轄區的環境衛生,督促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建築工地廣泛宣傳,發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制止並報告屬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查處。各社群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齊心協力,切實形成無縫隙執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四)落實責任,嚴格倒查。“禁燃放”期間,各社群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把宣傳工作分解責任到人、責任到社群網格,做到宣傳工作家喻戶曉,凡群眾舉報、領導督辦的,必須件件落實並及時反饋,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落實。各社群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的黨員、幹部要以身作則,教育好自己的親屬子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旦發現有非法參與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派出所要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和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應立即組織查處,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責任人一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凡符合拘留條件的一定予以拘留,對查獲非法煙花爆竹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對包庇、縱容、執法不嚴,將視情況追究責任人責任。在“禁燃放”期間,凡不履行職責,出現因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各社群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社群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要把督導檢查貫穿于禁燃放工作的全過程,採取明查暗訪、突擊檢查、重點督導等多種方式,就本轄區禁燃放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深入督導。主要領導要以身作則、深入一線,分片包乾,帶隊檢查,保證禁燃放規定宣傳到位,街面巡查、卡口檢查無盲區,重點要害部位治安檢查無遺漏,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漏洞,完善改進措施;

對於工作不力、措施不強、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及時進行通報。

(五)鼓勵舉報,及時處置。街道舉報電話為2339xxx。各社群也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所在禁燃放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如發現燃放煙花爆竹者,各工作隊必須把查獲的人員移送轄區派出所。對非法制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一律處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不得降格處理。煙花爆竹來源不清楚不放過、販運網路沒有打掉不放過、制販窩點沒有端掉不放過、煙花爆竹沒有全部收繳不放過、涉案人員沒有得到依法處理不放過。

(六)強化管理,加強報送。各職能部門要強化協作,密切配合,加強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苗頭。對違反《管理辦法》燃放煙花爆竹者,依法予以嚴格查處。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專職報送禁燃放各類資訊,確保不出現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虛報等現象,保障禁燃工作資訊渠道暢通。

(七)常抓不懈,長效管理。各社群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充實監管力量,進一步強化日常跟蹤管理和監督。各社群要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社群志願者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群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擺上常規工作日程,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請各社群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務必認真貫徹執行,確保不出紕漏、不走過場、不搞形式。

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6

為落實20xx年我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要求,根據《20xx年繁昌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檔案精神,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強化領導責任,強化輿論引導,強化巡查防守,強化檢查監督,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等違法行為,實現禁放區域內無經營、無儲存煙花爆竹;非禁放區內無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無非法不合格產品流動的目標,切實保障我區人民身體健康、公共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應急局成立由局長何元明任組長,副局長吳宗武、執法大隊大隊長為副組長,各股隊負責人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執法二中隊。

(二)屬地摸排,精準攻堅。各安監站要開展全面排查,摸清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底數;同時利用市場監管網格員的力量,對網格區域內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重點排查,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

(三)強化輿論引導,廣泛宣傳發動。各安監站要圍繞禁放工作,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禁放工作宣傳。加強對身邊幹部職工和服務物件宣傳教育,發放、張貼禁放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規定,營造全員遵守禁放規定良好氛圍。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情報線索,要立即上報、查處。

(四)撤銷許可、打擊違法。區應急局組成專項工作組帶隊開展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並通過電視臺進行公告。同時根據摸排上報情況,打擊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

向禁放區內煙花爆竹店宣傳發放《繁昌區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工作。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5日)

按照禁放區範圍進行實地摸排,摸清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戶的底數和庫存數量,逐戶登記造冊。並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煙花爆竹零售點,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嚴格執行產品流向登記管理,完善煙花爆竹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

(三)重點攻堅階段(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5日)

重點做好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區應急局組成三個工作組,帶隊住戶收回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並督促清理剩餘煙花爆竹。做好春節至元宵節期間的城區禁放巡查工作。加強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排查整治,防止死灰復燃。著重落實除夕夜(2月11日)、七年級(2月12日)、初八(2月19日)、元宵節(2月26日)四個時間節點的禁放攻堅行動。

(四)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總結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經驗,評估工作成效,查詢存在問題,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成果,推進我區禁放各項措施得到持續貫徹落實。

煙花爆竹銷售的應急預案7

為切實做好供銷社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據《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20xx年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禁放辦”協調指導下,全面落實《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實現禁放區域內供銷社系統單位、企業和幹部職工無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調整市供銷社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供銷社分管領導任組長,負責抓系統內的禁放工作;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和社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具體做好本單位(部門)的禁放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系統禁放的日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合作指導科,聯絡員張晨曦。同時社屬各單位也要有專人負責禁放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措施

1、宣傳發動,確保人人皆知。一是召開全體幹部職工會議,學習《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20xx年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做到人人皆知。二是號召本單位幹部職工勸導家庭成員和親戚朋友禁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三是通過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QQ群、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宣傳禁放工作。

2、制定任務,細化工作措施。一是向單位全體幹部職工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1)和《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簽收《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回執單(見附件2);二是市供銷社機關、蕪湖市棉麻有限責任公司、供銷社企業管理中心、蕪湖大地農批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蕪湖供銷優選農產品供應鏈管理公司等簽訂《蕪湖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見附件3);三是市供銷社機關全體幹部職工簽訂《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個人承諾書》(見附件4),承諾嚴格遵守《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不違法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任何人員在單位內部燃放煙花爆竹、冷煙花;四是市供銷社上報《蕪湖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

3、加大檢查,消除安全隱患。蕪湖大地農批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要對市場內的經營戶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嚴禁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現有違法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向執法部門舉報處理。市棉麻有限責任公司要加強對庫區周邊居民區巡查,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危及倉庫安全,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消除安全隱患。蕪湖供銷優選農產品供應鏈管理公司要加強周邊巡查,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消除安全隱患。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工作,特別是春節期間要保持高度警惕,要確保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和領導帶班24小時在崗“雙在崗”,定時巡查巡庫,確保安全。

4、強化監管,壓實主體責任。按照《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要求,市供銷社積極配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門依法取締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經營戶。

四、工作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6日)

各單位張貼、懸掛和播放禁放宣傳標語等,進行禁放動員部署。發放《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簽收《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回執單);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簽訂《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個人承諾書》等。

2、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1月17日至1月20日)

各單位對本單位轄區內各個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核查有無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3、重點攻堅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4月30日)

重點做好春節至清明節期間禁放區域內的禁放工作,著重落實除夕夜(1月21日)、正月初八(1月29日)、元宵節(2月5日)、清明節(4月5日)四個重要時間節點的禁放攻堅工作。

4、鞏固深化階段(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本系統單位禁放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成效、查詢問題,完善禁放措施,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得到持續有效貫徹落實。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禁放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落實具體部門抓禁放工作,並責任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環扣一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禁放工作體系,確保禁放工作順利實施。

2、密切配合、協同工作。各單位在禁放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工作,積極協助他們做好依法取締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經營戶工作。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共產黨員和共青團員要積極帶頭參與禁放工作,起到示範帶動作用。

3、強化監督、從嚴問責。市文明辦等相關部門將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黨政部門、各企事業單位開展禁放工作。市供銷社對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放部署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導致違規燃放行為禁而不止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要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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