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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整改報告3篇

保險公司整改報告3篇

隨著個人的素質不斷提高,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險公司整改報告,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險公司整改報告3篇

保險公司整改報告1

作為財產保險公司,支公司始終堅持把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作為首要任務,然而讓每個客戶都達到百分之百的滿意度,卻是十分困難的,它不僅僅在於外界的各種因素,客戶的配合度,更在於我們自身的服務態度與我們員工的自身素質修養。經過今年6月至11月總公司開展的總部級滿意度評價回訪工作來看,財產保險公司在查勘定損、理賠支付等方面還存在還許多不足的地方,下面是我支公司就查勘定損、理賠支付等方面進行的整改意見。

一、剖析跟蹤,納入員工績效考核

財產保險公司根據客戶提供的意見進行查擺剖析,制定相關的績效考核制度,責任到人。在處理理賠事件的過程中,要求工作人員及時和客戶溝通,並建立投訴箱、電話回訪。對客戶不滿意的地方,確屬我公司人員責任的,落實到個人,並納入職工當月績效考核,以此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認真負責態度,從而提升服務滿意度。

二、合理排班,提升現場達到速度

針對查勘反饋清單中的問題,公司經過細緻研究,根據公司職工具體情況制定了科學的、詳細的相關制度及排班表,確保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通過合理的排班,加快了工作人員到現場的速度,同時對現場情況做到準確、及時的掌握,保護了廣大客戶利益,體現了公司的服務理念。

三、專業指導,減少理賠矛盾糾紛

理賠過程中公司與客戶間也存在相應的矛盾糾紛,多數原因是工作人員引導服務不到位。針對此情況,公司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查勘技能培訓,要求職工全面掌握查勘專業方面的知識,還制定了考核標準,由單位領導進行抽查檢驗,並且系統學習了全省車險查勘定損人員第一期培訓班的經驗,確保在查勘時對理賠做到及時、準確的評估,減少因手續、流程、金額等多方面不滿造成的矛盾糾紛。

四、端正態度,樹立崗位服務意識

保險行業是服務性的行業,所以必須樹立服務意識,促進公司平穩健康發展。從業人員是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因素,公司本著從保障銷售人員利益出發,通過協會平臺建立保險業人事庫,從從業源頭開始篩選,提高入行門檻,提高從業人員的“含金量”。社會的進步要求工作人員必須大量學習行業的相關知識,及銷售人員的相關知識,要學會主動與人溝通,提高業績。同時在與客戶溝通時要注意儀表儀態、禮貌待人、文明用語;應變能力要強、反映要敏捷、為了興趣做事,形成標準化服務模式,樹立公司品牌形象。

保險公司整改報告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保證公告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經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書面審議,一致通過本報告。

xx年3月19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證監公司字【xx】28號《關於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同年4月23日,北京證監局釋出了京證公司發[xx]18號《關於北京證監局開展轄區上市公司治理等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認真開展公司治理專項活動,通過開展自查、公眾評議和整改三個階段的活動,切實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公司高度重視本次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認真組織會議進行專題研究,確定相關責任人,根據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具體要求,有計劃、分步驟地積極開展各項工作。截止11月底,公司已圓滿完成了自查、公眾評議和整改提高三個階段的工作,現將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主要工作及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開展情況

1、高度重視,認真學習領會檔案精神,制定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計劃。

中國證監會和北京證監局關於開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通知下發後,公司高度重視,將兩份通知及時發給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各位成員,認真學習領會。為做好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公司召開了相關會議,認真傳達學習北京證監局xx年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和相關檔案精神,明確本次專項活動的具體目標、基本原則、總體安排和監管措施,並制定了中國人壽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計劃報北京證監局。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工作小組,董事會祕書劉廷安負責協調落實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具體工作,就活動的工作安排、工作進展以及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及時與北京證監局溝通。董事會祕書局負責相關具體工作的落實。

2、認真開展自查,切實查詢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問題,順利完成自查階段的各項工作。

在4—5月份自查階段,公司對照公司治理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及自查事項,認真總結上市以來在公司治理方面開展的工作,逐項對照,切實查詢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並制定明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表,形成自查報告和整改計劃。自查報告和整改計劃經總裁室討論通過後,提交6月12日董事會審議,並經北京證監局稽核後於6月15日正式對外公告。

3、認真做好公眾評議,加強與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溝通與互動。

進入公眾評議階段後,公司在對外公告的自查報告中公佈了公眾評議電話和網路平臺地址,指定董祕局專人負責接聽電話、維護網路平臺,認真做好記錄,收集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為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xx年5月21日至22日,公司在廣西舉辦了首次“全球投資者/分析師公司開放日”活動,為投資者瞭解公司的一線運轉創造了良好的機會;xx年7月13日公司舉辦了“壽險公司價值分析報告會”,向投資者介紹壽險公司估值的方法。同時向與會人員發放公司治理調查問卷,徵求大家對中國人壽公司治理的意見和建議。

4、北京證監局的現場核查及評價意見。

本公司於xx年10月8日至10月9日接受了北京證監局的現場核查,並於xx年11月13日收到了北京證監局下發的京證公司發[xx]229號《監管意見書》(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肯定了中國人壽在公司治理專項活動中積極開展的有成效的工作,指出本公司治理情況良好,同時也指出了公司需要整改的幾個問題。根據北京證監局的意見,本公司於10月中下旬開始進行了針對性的整改。公司於11月20日向北京證監局提交了針對《意見》的整改報告,北京證監局於11月28日出具了《公司治理整改情況的評價意見》。

二、公司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為:

(一)公司於今年年初成功實現a股股票上市,對境內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的要求、特點的瞭解程度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公司需積極開展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近一步加強與投資者,特別是境內投資者的溝通,通過境內路演、主動邀請投資者來訪及定期會晤等方式,實現與投資者的多層次、多形式、主動全面的接觸。

整改措施:公司積極開展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與境內投資者的溝通。具體落實措施包括:

1、按照境內外上市地監管要求,制定了《投資者關係工作管理規定》,於xx年6月12日經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進一步提高為股東、投資者、分析師服務的水平;

2、採取定期舉辦推介會、境內路演、主動邀請投資者來訪及定期會晤等方式,實現與投資者的多層次、多形式、主動全面的接觸;

(1)為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xx年5月21日至22日,公司在廣西舉辦了首次“全球投資者/分析師公司開放日”活動。出席此次活動的40名分析師和投資者參加了公司的晨會,與楊超董事長、萬峰總裁、蘇恆軒總裁助理、劉廷安董事會祕書及一線營銷員進行面對面交流,並實地參觀了廣西分公司業務、客戶服務和資訊科技等省級集中管理。此外,他們還專程前往桂林參觀考察中國人壽縣域業務發展情況。參會的廣大分析師、投資者對於此次公司開放日的活動反響非常熱烈。他們認為此次公司開放日的活動使他們對於公司業務的具體運作流程、承保質量控制、銷售流程管理、代理人培訓與管理及對農村保險業務的發展現狀及前景等方面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增強了他們對於中國人壽的信心。

(2)為了增強境內投資者對壽險公司的瞭解,xx年7月13日公司舉辦了“壽險公司價值分析報告會”,向投資者介紹壽險公司估值的方法,由董事會祕書劉廷安對參會的國內各大基金公司作了專題分析報告。之後,楊超董事長、萬峰總裁、劉家德副總裁、劉樂飛首席投資官和邵慧中總精算師同大家進行了一個小時的交流,回答大家提出的問題。國內58家基金公司中有49家派員出席,參加人數近百人。

(3)11月28日,為積極推行國際最佳公司治理實踐,不斷提升公司透明度,持續改善資訊披露水平,加強與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溝通,公司在江蘇省舉辦“全球媒體公司開放日”活動,來自全球的60餘家境內外新聞媒體記者先後赴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和江陰支公司現場參觀、採訪。中國人壽董事長楊超、總裁萬峰率公司管理層向境內外媒體記者介紹了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策略,並進行了現場交流。活動期間,境內外媒體記者還觀摩了中國人壽個人營銷員晨會,參觀了江蘇省公司的資訊科技中心、客戶服務中心、業務處理中心和財務管理中心,並在江陰實地考察、瞭解中國人壽的縣域保險業務發展情況。參與開放日活動的境內外媒體對中國人壽“全球媒體公司開放日”活動給予了很高的評價,進行了充分的報道。

3、公司有計劃地參加了5次大型國內投資者大會,向投資者介紹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情況;

4、通過面對面會談、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多種形式,及時回答投資者的問題。xx年a股上市後,共接待國內投資者70人次,回覆國內投資者電子郵件/電話300餘次。

公司認為此項工作為一項持續性的工作,在公司未來運作中將不斷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保證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平等獲得公司資訊的權利。

(二)公司a股上市以來,面臨境內外三地上市的客觀環境和不同上市地對資訊披露的不同要求,公司需進一步完善公司的資訊披露制度,充實資訊披露部門的力量,進一步加強與不同上市地監管機關的溝通,做好三地資訊披露的協調。

整改措施:

1、針對境內外三地上市的客觀環境和不同上市地對資訊披露的不同要求,特別是境內資訊披露的監管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了公司的資訊披露制度,修改後的《資訊披露管理規定》於xx年6月12日經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

2、加強了與上市地監管機構和交易所的.溝通和聯絡,及時瞭解境內外監管機構的要求。每次在釋出公告前,均由專人與境內外監管機構和交易所溝通,儘量做好三地資訊披露的協調。

3、加強對公司董事會祕書局、公司財務部門等有關部門員工關於資訊披露監管規則的培訓。xx年8月公司請外部律師就關聯交易的披露作了專門培訓。

公司認為加強資訊披露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此項工作為一項持續性的工作,公司將不斷規範和完善資訊披露的制度和流程,增強資訊披露的主動性,不斷提升公司透明度。

(三)受限於企業體制等原因,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優秀員工的激勵機制尚待進一步完善,公司須研究、制定、完善包括股權激勵在內的激勵考核機制,加大對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優秀員工和其他人員的激勵和考核,保留和吸引關鍵人才。

整改措施:公司根據境內外監管規則,加大對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優秀員工的激勵考核,強化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公司股東之間的共同利益基礎,提高公司經營業績。具體措施如下:

1、公司授予股票增值權作為長期激勵。截至目前,公司董事會已批准了三批股票增值權授予方案,授予的物件為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優秀骨幹員工,包括優秀的保險營銷員。

2、公司加大了對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優秀員工的考核機制,建立了董事會對管理層、管理層對各分公司的層層考評機制,全面實行高階管理人員的任期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

今後,公司將進一步健全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工作績效考核和優勝劣汰機制,強化責任目標約束,逐步完善公司的內部績效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保留和吸引優秀人才。

三、公眾評議的情況

公眾評議階段,公司沒有收到社會公眾和投資者通過電話或網路平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公司在7月13日向參加“壽險公司價值分析會”的投資者和基金經理髮放公司治理調查問卷,公司共收到18家機構投資者對公司治理調查問卷的反饋意見,90%以上的受訪者認為公司運作規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之間職責基本分明、董事會基本具備合理的專業機構,專門委員會設定合理;激勵約束機制基本能調動高階管理人員及員工積極性;內控管理制度完善健全;關聯交易公允透明,資訊披露制度基本健全。同時,希望公司進一步作好資訊披露,增強與投資者溝通和聯絡,與公司自查發現的問題基本一致,恰好是公司本次專項活動整改的重點。今後,公司將進一步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傾聽投資者對公司治理和發展的意見和建議,以更好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北京證監局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

xx年10月8日及10月9日北京證監局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核查並出具了《監管意見》,指出了規範運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制度方面

1、《監管意見書》指出:未制定《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整改措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證監局的要求制定了《獨立董事工作制度》,該制度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於xx年11月27日審議通過。上述董事會決議於xx年11月28日公告。

2、《監管意見書》指出:未制定《重大資訊內部報告制度》,重要資訊的內部流轉程式缺乏系統性規範。

整改措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證監局的要求制定了《重大資訊內部報告制度》,該制度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於xx年11月27日審議通過。上述董事會決議於xx年11月28日公告。

(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運作

《監管意見書》指出:公司審計委員會有較為詳細的議事規則和運作記錄,提名薪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和戰略委員會職能及作用發揮有待加強,風險管理委員會和戰略委員會的議事規則過於原則,有待進一步完善和細化。

整改措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證監局的要求修改《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和《風險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上述規則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於xx年11月27日審議通過。上述董事會決議於xx年11月28日公告。

(三)資訊披露方面

《監管意見書》指出:公司設有多重新聞發言人制度,董事會對此缺乏統一管理,易發生對外資訊披露因內容、方式、範圍和時間順序等方面出現問題而導致的違規。

整改措施:修改公司現行的多重新聞發言人制度,由董事會祕書劉廷安先生擔任公司新聞發言人。上述修改決定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於xx年11月27日通過,並於xx年11月28日公告。

(四)董事會工作機構運作方面

《監管意見書》指出:公司董祕局作為董事會工作機構,獨立性有待提高,工作力量有待加強。董祕局與投資者關係部採取分設合署辦公的方式,分別歸屬於董事會和經營層管理,董祕局的工作職能相對弱化,不利於資訊披露的統一控制和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的運作。

整改措施:撤銷投資者關係部,其全部職能併入董事會祕書局,以進一步強化董事會工作機構的職能。上述決定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於xx年11月27日通過,並於xx年11月28日公告。

上市公司治理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基石和保障,作為一家在紐約、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大型保險企業,公司一貫重視公司治理建設,致力於國際最佳實踐。由於公司上市以來在公司治理方面所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努力,特別是在本次專項活動中公司本著嚴格遵循的原則對公司治理進行了全面梳理和整改,切實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xx年12月4日,在由香港上市公司商會和香港浸會大學聯合舉辦的首屆“XX香港公司管治卓越獎”評選中,公司獨家榮獲“最佳公司管治大獎”和“公司管治卓越獎”兩項榮譽,也是此次評獎的最高榮譽,這是對本公司長期以來致力於公司治理建設的一種肯定。公司將以本次專項活動為新的起點,不斷增強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規範化運作的意識,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公司治理結構建設,認真貫徹本次專項活動中提出的各項整改措施和整改意見,促進公司長期、健康、穩定地發展,以更加規範化的運作和更好的業績來回報廣大股東。

保險公司整改報告3

xx保監局:

xx年xx月xx保監局xx處對我分公司進行了稽核檢查。此次檢查中,發現xx存在違規xx的行為。我公司在獲悉此事後,立即對相關機構進行處理,並在全省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嚴格檢查,堅決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現特將整改情況予以彙報:

一、責成xx負責人進行深刻檢討,並根據監管機關處理意見予以相應處理;

二、責令xx立即停止一切工作,直至通過監管機構合規檢查;

三、針對全省機構進行嚴格檢查,對存在需要變更職場的機構嚴格監控,分支機構的變更和撤銷的申請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相關公司的內控制度)各分支機構變更職場嚴格按照此程式進行,艱鉅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四、省公司緊急發文通知各級機構,再次重申合規經營的重要性,明確各項監管制度、審批流程,明令機構負責人嚴格按照監管制度進行經營管理,各分支機構設定、變更和撤銷過程中,對不嚴格按本規定執行或執行不當的機構和部門,分公司將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對未經批准擅自籌備、開設、變更、撤銷分支機構的,由分公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由三級機構負責人承擔。分公司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追究責任人責任。

五、xx分公司指定專人針對全省機構負責人召開機構合規經營管理再培訓,強化機構合規管理,全面深入學習《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法》及《xx機構管理辦法》等外部監管法律法規和內部管理規定及制度。並由專人負責培訓考評和驗收,其他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保證培訓效果,確保機構負責人將合規經營視為機構工作第一要務。

特此彙報

xx公司xx分公司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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