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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就業工作調研報告

農村就業工作調研報告

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是解決“三農”問題增加農民收入的關鍵所在。**縣是勞務輸出大縣,外出務工人數逐年增多,打工收入佔農民純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為更好的掌握農民工基本情況,探究“求職難”、“用工荒”背後的深層原因,筆者深入廣大農村和勞務市場,採取走訪調查、問卷調查等形式,瞭解農民工的真實想法和意見,並就如何科學合理的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作了一些淺顯思考。

農村就業工作調研報告

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基本情況

截至2017年底,全縣累計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13.55萬人,實現工資性收入22.8億元,淨收入14.72億元。各類培訓機構共組織開展電焊工、電工等職業技能培訓4994人次,大大提高了轉移就業水平。創新輸出模式,抓住“兩站”移民建設等大專案、大工程建設契機,開闢多形式的務工渠道,組織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19187人。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通過創業促進就業,把開展貸免扶補貸款、小額擔保貸款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作為落實創業扶持政策、推動就業的有效手段,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2017年,全縣發放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475人2375萬元,帶動就業712人;全縣發放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500人2500萬元,帶動就業750人。

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存在的問題

(一)文化程度低,職業技能差。接受問卷調查的500名農民工中,擁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民工72人,佔14.4%;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428人,佔85.6%。參加勞動力技能培訓人數145人,佔29%,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佔2.2%,獲各種技能等級證書的佔12.2%。薄弱的文化基礎限制了他們的就業能力,大部分農民工從事勞動密集型、低報酬、沒有技術含量的工種,主要集中在電子加工、服裝、建築業、服務業、住宿餐飲業、批發零售業六大行業。

(二)就業渠道窄,傳統觀念濃。農村勞動力在轉移就業方式上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受農村勞動力市場資訊化程度低、發育不健全、服務機制和網路不完善等因素影響,調查顯示,農村勞動力轉移依靠親戚、熟人介紹或引導的佔轉移總數的77.8%,依靠政府或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組織的佔22.2%。農村勞動力佔全縣勞動力的91%,大多數農村勞動力傳統觀念濃厚,認為打工無需技能,有力氣、有毅力就可以了,參與技能培訓積極性不高,只顧眼前利益,缺乏長遠職業規劃,導致農村勞動力培訓工作組織難、開展難。

(三)工資待遇差,權益保障難。農村轉移勞動力在個體私營企業打工居多,就業單位不穩定。調查顯示,在個體私營企業打工的佔59%,從事修理、裝修、搬運、攤販等流動性工作的佔26%,在外資或港澳臺資企業打工的佔8%,在國有或集體企業打工佔

7%。月均工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佔9%,2500元至4000元的佔36%,2500元以下的佔55%。雖然近幾年國家把保障進城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放在重要位置,但是權益保障的長效機制仍未建立。當前農民工勞動權益得不到保障的問題依然嚴峻,一些用人單位雖然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但往往對農民工規定的義務多、權利少,合同上的`約定不平等。調查顯示,有12.4%的農民工有過工資被剋扣或拖欠的經歷,有54.5%的農民工有過強制加班加點或超時工作的經歷。一些用人單位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安全保護、職業病防護等方面採取的措施不得力,投入不到位,農民工相關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有4.8%的農民工反應法律援助無力。

三、對策和建議

(一)抓培訓,培養就業新技能。新生代農民工提高技能的意願非常強烈,極其渴望學有一門技能,擁有和城裡人一樣的技術水平。一是進一步打破部門、行業、區域、城鄉界限,逐步建立層次分明、規範有序的農村勞動力培訓體系。組織部門要切實發揮黨管人才“牽頭抓總”的作用,聯合人社、教育等有關部門,充分發揮職校的作用,有針對性地組織培訓。二是充分發揮遠端教育網路平臺優勢,要優化培訓內容,按照缺什麼培訓什麼、用什麼就培訓什麼的原則,定向培訓人才。根據農民工的實際需要,因需施教,開展校企結合、定單培訓、招標培訓,利用歲末年初等農閒季節,集中開展建築、縫紉、烹飪、電焊工、電工、餐飲服務、病蟲害防治、畜禽防疫等多種內容的培訓。農民工需要的是實實在在的技能,在制定培訓計劃時,培訓內容要緊扣市場需求,緊扣農民工的打工需要,讓農民工普遍感覺“用得上”、“沒白學”,發揮培訓的應有效果。三是聘請各行業專家、各工種技術能手授課,建立一支門類齊全的高素質、高技能培訓隊伍,確保農民工學到新技術、新方法。通過走出去、請進來、集中培訓、技術示範、技術人員包人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強對農民工的培訓,讓農民工聽得懂、看得清、學得會,掌握1-2門實用技術,努力把農民工培養成高素質新型農民,促進其從苦力型向技能型轉變。同時,應注重培訓質量,力爭培訓一人就業一人,使農民工看到培訓的作用,提高參加培訓的積極性。四是加大財政對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的支援力度,建立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專項資金,政府出資部分列入財政預算,保證農村勞動力參加培訓由“政府買單”的免費培訓制度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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