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導遊資格證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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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旅遊局辦公室
關於2016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旅遊局、萬盛經開區旅遊局,榮昌區旅遊發展中心,各出境遊旅行社、旅遊院校:
根據《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組織實施2016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旅辦發〔2016〕171號)的要求,國家旅遊局定於2016年11月5日開展今年的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現將我市開展導遊資格考試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
(一)重慶市旅遊局導遊人員考評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導考辦)負責組織實施重慶地區的全國導遊員資格考試。市導考辦設在市旅遊局人事處。
(二)市導考辦委託市旅遊教育培訓中心承辦報名稽核、制發准考證等考務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或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無違法和違規行為記錄;
(五)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重慶地區2016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稽核資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考生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地址為:(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首頁→重點專項→旅遊人才→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分為網上報名、資格稽核和交費三個環節。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
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期間登入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二)現場稽核
1.時間
考生於網上報名完成後,到現場進行資料稽核,稽核日期為8月30日—9月14日、9月18日—9月20日,每日9:00—16:00。
2.地點
重慶市旅遊教育培訓中心(江北區建新北路26號光宇大廈14樓)
為方便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稽核資料及繳費,本次考試同時在萬州區旅遊局(萬州區周家壩天城大道756號6樓614房間)、黔江區旅遊局(黔江區城西街道彩虹路257號政府綜合樓609室)、涪陵區旅遊局(涪陵區新華中路53號)設立定點稽核點,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前往以上稽核點稽核資料及繳費。
(三)辦理資料稽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資訊確認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A4紙張);
3.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
4.學歷證原件及影印件(A4紙張);
5.健康證明;
6.加試外語者須出示有效導遊員資格證書和導遊證(IC卡)的原件和影印件(A4紙張)。
(四)考試費
依據《重慶市物價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於確定導遊人員和中級導遊資格考試正式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08〕393號)檔案核定收費標準執行,每科50元。按照財政局非稅收費相關規定,考生繳費須使用銀行借記卡支付考試費用。現場資格稽核合格的'考生,方可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0日16:00時。繳費完成後,報名費不予退還。
(五)准考證下載
請考生於10月26日9:00至考試前登入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首頁中的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點選重慶介面下載列印准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科目一政策法規、科目二導遊業務、科目三全國導遊基礎知識、科目四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現場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科目一、二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三、四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其中科目四佔比不少於50%),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五中文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15分鐘,外語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25分鐘。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考試大綱:2016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已釋出,考生可訪問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考試大綱:_l。
(一)筆試時間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2016年11月5日 |
科目一、科目二 | 9:00—10:30 |
科目三、科目四 | 10:30—12:00 |
(二)面試
1.考試模式
面試採取室內模擬形式進行。
2.面試內容
現場考試分為兩部分:導遊講解能力和導遊規範服務能力、導遊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
“導遊講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對景區(點)知識的熟悉程度。講解範圍:
(1)中文類(8個題目)
長江三峽、大足石刻、武隆天生三礄、南川金佛山、合川釣魚城、涪陵白鶴梁、山水都市、溫泉之都
(2)外語類(4個題目)
長江三峽、大足石刻、武隆天生三礄、山水都市
“導遊規範服務能力、導遊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主要考核導遊人員對工作職責、服務程式與標準的掌握及運用能力、應對和處置旅遊突發安全事故的能力等。
外語類考生須用所報考語種語言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
11月19—20日、11月26—27日(星期六、星期日)。
五、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筆試機考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完成,現場考試評分由現場考試評委完成。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六、成績公佈及查詢
考試結果經國家旅遊局審查後公佈。2016年12月30日12:00時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成績複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釋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出複核申請,核查後結果為最終結果。考試結果複核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國家旅遊局委託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向合格考生頒發“導遊資格證書”。
九、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考試,按《關於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旅遊中等職業學校導遊專業2017年畢業生可以報考,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資格證書”。
(三)已經獲得中文導遊資格,加試外語語種的考生,只考科目五。
十、聯絡方式
(一)市導考辦
聯 系 人: 張凌燕
聯絡電話: 63236182
(二)市旅遊教育培訓中心
聯 系 人:趙有君、鍾晴
聯絡電話:67860025
(三)萬州區旅遊局
聯絡電話:58244539
(四)黔江區旅遊局
聯絡電話:79237986
(五)涪陵區旅遊局
聯絡電話:72281376
重慶市旅遊局辦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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