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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

如何完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

內部審計之父索耶關於內部審計的定義是:對組織中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評價,以確定是否遵循公認的方針和程式,是否符合規定和標準,是否有效和經濟的使用了資源,是否在實現組織目標。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如何完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的知識,歡迎閱讀。

如何完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

針對當前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種種問題,我認為應當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強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獨立性和權威性是內部審計機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的重要保證,內部審計機構要不受企業管理層的制約,獨立客觀地開展工作。具體的做法可以建立由董事會直接領導的審計委員會來全面負責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第二、將內部審計納入企業的規範化和制度化的軌道。

明確規定內部審計的職權、責任、工作範圍、行為規範等,使審計工作的開展有章可循。規範化和制度化以後,才能淡化人際關係,內部審計工作才能做到客觀公正。

  第三、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搞好內部審計工作要有一支作風優良、技術過硬的內部審計隊伍,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審計工作自身考核辦法,接受上級領導和公司員工的監督。同時,一方面要搞好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要搞好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培訓

  第四、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內部審計環境。

當前民營企業要改造家族制的企業文化,建設現代企業文化,關鍵一點是要對財富的重新認識,使人人樹立社會責任感。民營企業財產儘管記在企業主名下,但它是社會財富的一部分,為企業創造財富,也就是為社會創造財富。有了這樣的認識,企業才有凝聚力,企業主與員工之間、“內部人”與“外部人”之間才會建立起一種相互信任的關係,營造一個良好的內部審計環境。

  第五、積極拓展內部審計業務領域。

為適應民營企業發展的需要,內部審計要不斷拓展業務領域。當前內部審計發展趨勢是:1、加強企業的風險管理,將風險控制到最低程度,防範於未然;2、加強企業的內部制度評審,建立嚴密、完善的控制體系;3、加強管理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謀取更大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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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內部審計

內部審計,是建立於組織內部、服務於管理部門的一種獨立的檢查、監督和評價活動,它既可用於對內部牽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監督和評價,又可用於對會計及相關資訊的真實、合法、完整,對資產的安全、完整,對企業自身經營業績、經營合規性進行檢查、監督和評價。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於1947年第一次提出了內部審計定義,經過半個多世紀的探索,2001年IIA最新的第七次定義指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諮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規範的方法,評價並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式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對稱。由本部門、本單位內部的獨立機構和人員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其他經濟活動進行的事前和事後的審查和評價。這是為加強管理而進行的一項內部經濟監督工作。

內部審計機構在部門、單位內部專門執行審計監督的職能,不承擔其他經營管理工作。它直接隸屬於部門、單位最高管理當局,並在部門、單位內部保持組織上的獨立地位,在行使審計監督職責和許可權時,內部各級組織不得干預。但是,內部審計機構終屬部門、單位領導,其獨立性不及外部審計;它所提出的審計報告只供部門、單位內部使用,在社會上不起公證作用。

審計是一項具有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獨立性是審計區別於其他經濟監督的特徵;審計的基本職能不僅是監督,而且是經濟監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實施的監督。審計的主體是從事審計工作的專職機構或專職的人員,是獨立的第三者,如國家審計機關、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人員。審計的物件是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這就是說審計物件不僅包括會計資訊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還包括其他經濟資訊及其所反映的其他經濟活動。審計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審查和評價,也即是蒐集證據,查明事實,對照標準,做出好壞優劣的判斷。審計的主要目標,不僅要審查評價會計資料及其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而且還要審查評價有關經濟活動的效益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2條對審計所下的定義是:"審計是審計機關依法獨立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和資產,監督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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