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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貿易方式下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的納稅籌劃

不同貿易方式下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的納稅籌劃

在出口大幅回落的情況下,出口企業效益明顯下降,其中以低端製造業受到的影響最為直接,有些企業甚至面臨生存壓力。在人民幣升值和歐美市場需求的銳減,退稅率不斷調整、貿易經營方式不斷變化的情況下,生產型出口企業要想在利潤擠壓中生存下來,更應該積極運籌,採用不同的退稅籌劃方法,把出口成本降到最低。我國享受出口退(免)稅的貨物貿易方式中一般貿易、加工貿易佔有約95%的絕對比重,是我國出口貿易方式的主要型別。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不同貿易方式下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的納稅籌劃知識,歡迎閱讀。

不同貿易方式下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的納稅籌劃

  (一)一般貿易方式與加工貿易方式選擇的稅收籌劃

1.一般貿易貨物主要是從境內採購原輔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料件,是來自本國的要素資源;而加工貿易的貨物主要是從境外進口料件,是來自國外的要素資源,只是在我國進行了加工和裝配。

從採購方式的籌劃來看,國內採購與進料加工方式相比,宜採用進料加工方式,而一般貿易主要的原材料是來自於國內;並且在國外採購的3種方式中加工貿易的方式也較為合理。隨著國內材料比重的減少,進口材料的增加,進出口差額在縮小,總稅負也在減少。因此,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企業承擔的總稅負要低於一般貿易方式,企業選擇進料加工方式為佳。

2.根據財稅[2005]25號的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經國家稅務局正式稽核批准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徵範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由於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稅負較輕,也就是說一般貿易方式下要承擔比進料加工方式下更多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因此企業選擇進料加工方式為佳。

  (二)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方式的選擇的稅收籌劃

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是加工貿易最基本的兩種方式,企業可以通過加工貿易方式的選擇,達到降低稅收負擔的'效果。以下從3個方面對兩種貿易方式下的出口稅收進行比較(不考慮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

  1.徵稅率與退稅率的大小

一般情況下,增值稅的徵稅率比退稅率高,徵退稅差額要計入出口貨物成本。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徵、退兩個比率差異越大,不予免徵的稅額就越大,也就是要算入成本的數額就越大。

例1:某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出口企業為國外加工一批貨物,進口保稅料件價格為2 000萬元,加工後出口價格為3 500萬元,為加工產品所耗用的國內原材料等費用的進項稅為70萬元,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出口退稅率為13%.假設貨物全部出口。

(1)企業採用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因來料加工貿易方式下,企業進口和出口貨物都是免稅的,企業不用交納增值稅稅款。

(2)企業採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計算稅額如下:

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3 500-2 000)×(17%-13%)=6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60-70=-10萬元

也就是說,在上面的假設條件下,如果採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企業能得到10萬的增值稅退稅。

但是,如果將出口退稅率改為11%.那麼:

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3 500-2 000)×(17%-11%)=9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90-70=20(萬元)

可以看出,徵稅率與退稅率的差越大,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就越大,也就是出口貨物進成本的數額就越大。

  2.耗用國產料件的數量

因來料加工方式下,國產料件的進項稅額可以進行抵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企業能否退稅,從而左右加工貿易方式的選擇。延用例1,如果將國內原材料等費用的進項稅改為50萬元,則情況又有所改變: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3 500-2 000)×(17%-13%)=6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60-50=10(萬元)

當國內採購料件少,也就是進項稅額低時,若採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可抵減的進項根本不足以抵減銷項稅,因此要交納稅額。相反,如果進項稅額大,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抵減額可以辦理出口退稅,其業務成本就會等於或者小於來料加工貿易方式的成本。在來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進項稅額越大,因為不能辦理退稅,就會存在出口成本隨著國產料件的增加而增大的現象。

  3.企業利潤水平的高低

企業利潤的高低也會對交稅有影響。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利潤越大,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就會更大,那麼,當期應退稅額就會變少,甚至要交納稅額。如果利潤少的話,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也會小,退稅會多一點。

延用例1的相關資料,如果出口價格改為4 000萬元,利潤增大,應納稅額發生改變:

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4 000-2 000)×(17%-13%)=8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80-70=10(萬元)

也就是說,在上面的假設條件下,如果採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企業要交納10萬的增值稅,而採用來料加工則可以省下10萬增值稅。

企業應根據實際業務的需要,綜合考慮上面的3種因素,找出一個最佳的經營方式,使稅收負擔減到最低。

(三)進料加工方式下可以通過調整貨物的內外銷比例和出口貨物國產化率減輕企業稅負

改變貨物的內外銷比例對生產企業當期應納稅額和計入成本中的增值稅額都將產生不同的影響。因此,生產企業根據材料採購、生產、貨物銷售(出口和內銷)等具體情況,合理調整內外銷比例,將有助於生產企業減輕增值稅負或節省出口貨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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