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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基金銷售業務資訊管理

2016年基金銷售業務資訊管理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資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資訊管理平臺”),是指基金銷售機構使用的與基金銷售業務相關的資訊系統,主要包括前臺業務系統、後臺管理系統以及應用系統的支援系統。下面一起來看看基金銷售業務資訊管理的詳細規定吧!

2016年基金銷售業務資訊管理

  一、前臺業務系統

前臺業務系統主要是指直接面對基金投資人,或者與基金投資人的交易活動直接相關的應用系統,分為自助式和輔助式兩種型別。自助式前臺系統是指基金銷售機構提供的,由基金投資人獨自完成業務操作的應用系統,包括基金銷售機構網點現場自助系統和通過網際網路、電話、行動通訊等非現場方式實現的自助系統。輔助式前臺系統是指基金銷售機構提供的,由具備相關資質要求的專業服務人員輔助基金投資人完成業務操作所必需的軟體應用系統。

前臺業務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1.提供投資資訊功能。主要包括:基金基礎知識;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基金產品資訊,包括基金基本資訊、基金費率、基金轉換、手續費支付模式、基金風險評價資訊和基金的其他公開市場資訊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資訊;基金相關投資市場資訊;基金銷售分支機構、網點資訊。同時,向基金投資人揭示資訊來源和釋出時間。

2.對基金交易賬戶以及基金投資人資訊管理功能。主要包括:開戶、基金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和評價、基金投資人資訊查詢、基金投資人資訊修改、銷戶、密碼管理、賬戶凍結申請、賬戶解凍申請等方面的功能。

3.交易功能。應當具備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變更分紅方式和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交易功能。

4.為基金投資人提供服務的功能。主要包括:基金投資人持有的基金產品、份額、交易、淨值等資訊的查詢,為基金投資人提供對賬單,記錄基金投資人投訴資訊等。

  二、後臺管理系統

後臺管理系統主要實現對前臺業務系統功能的資料支援和集中管理。主要規範如下:

1.應當記錄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銷售人員的相關資訊,具有對基金銷售分支機構、網點和基金銷售人員的管理、考核、行為監控等功能。

2.能夠記錄和管理基金風險評價、基金管理人與基金產品資訊、投資資訊等相關資訊。

3.後臺管理系統應當對基金交易開放時間以外收到的交易申請進行正確的處理,防止發生基金投資人盤後交易的行為。

4.後臺管理系統應當具備交易清算、資金處理的.功能,以便完成與基金註冊登記系統、銀行系統的資料交換。

5.後臺管理系統應當具有對所涉及的資訊流和資金流進行對賬作業的功能。

  三、監管系統資訊報送

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向監管機構提供基金日常交易情況、異常交易情況、內部監察稽核報告、調查和評價基金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的方法等資訊。基金註冊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每日基金交易確認情況,並保證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四、資訊管理平臺應用系統的支援系統

資訊管理平臺應用系統的支援系統包括資料庫、伺服器、網路通訊、安全保障等,主要規範如下:

1.對於關鍵的支援系統組成部分應當提供備份措施或方案。

2.具有業務集中處理、資料集中存貯的技術特徵。

3.系統投入使用、系統重大升級、年度技術風險評估的報告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4.制定業務連續性計劃和災難恢復計劃並定期組織演練。

5.建立完善的監控體系,對系統升級、網路訪問、使用者密碼修改等重要操作,進行記錄。

6.系統資料應當逐日備份並異地妥善存放,系統執行資料中涉及基金投資人資訊和交易記錄的備份應當在不可修改的介質上儲存15年。

7.基金投資人身份、交易明細等敏感資料在公網的傳輸應當進行可靠加密。

8.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在系統開發和執行中採用已頒佈的行業標準和資料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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