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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監理師知識點:工地會議

公路監理師知識點:工地會議

工地會議是指在合同管理中,由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的會議。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工地會議的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公路監理師知識點:工地會議

  (一)工地會議的意義及作用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制訂並實施的工地會議制度,是工程建設三方的工作協調會議,通過工地會議檢查合同執行情況與存在的問題。為工程施工全過程的監理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反饋信息,是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面管理的一種重要方法,也是合同管理項目中普遍採用的一種手段。工地會議旨在檢查、。督促合同各方,特別是承包人對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的執行情況,協調各方關係,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工地會議可根據會議召開時間、內容及參加人員的不同,分為第一次工地會議、工地例會和專題工地會議等三種形式,其目的是:

(1)第一次工地會議的目的,在於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確保工程實施有一個良好的開端。

(2)工地例會的目的,在於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進度、質量、費用、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為正確決策提供依據,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3)專題工地會議的目的,在於監理工程師對日常或經常性的施工活動中的專門問題進行研究、協商和落實,使監理工作和施工活動密切配合。

工地會議在施工監理過程中起着重要作用。通過工地會議,便於監理工程師對工程施工的進度和質量的矛盾進行協調,同時方便各種信息迅速在業主、承包人間傳遞,有利於工程的順利進行;工地會議可用來協調業主、監理單位、承包人三方之間的矛盾,也可以協調工程施工中的一些矛盾,使矛盾和問題及時得到解決,避免對工程項目三大目標的影響;工地會議是監理工程師對工程施工進度、質量、費用情況的經常性檢查,通過對執行合同的情況和施工技術問題的討論,可以發現問題,為監理工程師決策提供依據;工地會議還可以集思廣益,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和措施。因此,工地會議是監理工

程師開展監理工作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和方法。

  (二)工地會議的組織及內容

  1.第一次工地會議

第一次工地會議是承包人、監理工程師進人工地後召開的第一次會議,是業主、承包人、監理單位建立良好合作關係的一次機會。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在工程正式開工前召開。會議的組織由總監辦負責,監理單位應事前將會議議程及有關事項通知業主、承包人及有關方面,必要時可先召開一次預備會議,使參加會議的各方面做好資料準備。在會議舉行中,如果某些重大問題達不到目的要求,可以暫時休會,待條件具備時再行復會。

1)第一次工地會議參與者

第一次工地會議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業主、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必須出席會議。各方將要在工程項目中擔任主要職務的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也應參加會議。第一次工地會議應邀請質量監督部門參加。

2)會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次工地會議上,各方應介紹各自的人員、組織機構、職責範圍及聯繫方式。

(1)介紹人員及組織機構。業主或業主代表應就其實施工程項目期間的職能機構、職責範圍及主要人員名單提出書面文件,就有關細節做出説明。同時,業主應宣佈對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總監理工程師應宣佈對駐地監理工程師的授權,並申明自己仍保留哪些權利;書面將授權書、組織機構框圖、職責範圍及全體監理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提交承包人並報業主備案。

承包人應書面提出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授權書、主要人員名單、組織機構、職責範圍及有關人員的資質材料以取得監理工程師的批准;監理工程師應在本次會議中進行審查並口頭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會後正式予以書面確認。

(2)承包人介紹施工準備。承包人應就施工準備情況按如下內容提出陳述報告,監理工程師應逐項予以澄清、檢查和評述。

①主要施工人員(含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及主要機械手)是否進場或將於何日進場,並應提交進場人員計劃及名單。

②用於工程的材料、機械、設備和設施是否進場或將於何日進場,是否將會影響施工,並應提交進場計劃及清單。

③用於工程的本地材料來源是否落實,並應提交料源分佈圖及供料計劃清單。

④施工駐地及臨時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如何,並應提交駐地及臨時工程建設計劃分佈和佈置圖。

⑤工地試驗室、流動試驗室及設備是否準備就緒或將於何日安裝就緒,並應提交試驗室佈置圖、流動試驗室分佈圖及儀器設備清單。

⑥施工測量的基礎資料是否已經落實並經過複核,施工測量是否進行或將於何日完成,並應提交施工測量計劃及有關資料。

⑦履約保函和動員預付款保函及各種保險是否已辦理或將於何日辦理完畢,並應提交有關辦理手續的副本。

⑧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住房、交通、通信、辦公等設備及服務設施是否具備或將於何日具備,並應提交有關計劃安排及清單。

⑨其他與開工條件有關的內容及事項。

(3)業主説明開工條件。業主代表應就工地佔地、臨時用地、臨時道路、拆遷、工程支付擔保情況以及其他開工條件有關的問題進行説明;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批准或將要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的安排,對上述事項提出建議及要求。

(4)監理單位説明監理工作準備情況及監理程序。監理單位應就監理工作準備情況以及有關事項做出説明,同時明確監理工作例行程序並提出有關表格及説明,一般應包括:質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説明;計量支付的主要程序、報表及説明;延期與索賠的主要程序、報表及説明;工程變更的主要程序、圖表及説明;工程質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報告程序、報表及説明;函件的往來交接程序、報表及説明;確定施工過程中工地會議舉行的時間、地點及程序。

(5)會議小結。總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會議小結,明確施工準備工作還存在的主要問題,並明確解決措施。

  2.工地例會

工地例會屬於開工後舉行的一種例行會議,用於解決施工存在的問題。工地例會一般由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宜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間隔可根據施工中存在的問題程度由監理工程師決定,工地例會應在開工後的整個活動期內定期舉行。

1)會議的組織

會議參加者監理單位應為駐地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的有關人員;承包人的授權代表、特殊分包單位及有關助理人員;業主代表及有關助理人員。

2)會議的內容

會議按既定的例行議程進行,一般應由承包人逐項進行陳述並提出問題和建議;監理工程師逐項組織討論並做出決定或決議的意向。會議一般應按以下議程進行討論和研究:

(1)檢查上次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2)審查工程進度:主要是關鍵線路上的施工進展情況及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和對策。

(3)審查現場情況:主要是審查現場機械、材料、勞力的數額以及對進度和質量的適應情況,並提出解決措施。

(4)審查工程質量:主要針對工程缺陷和質量事故,就執行標準控制、施工工藝、檢查驗收等方面提出問題及解決措施。

(5)審查工程費用事項:主要是材料設備預付款、價格調整、額外的暫定金額等發生或將發生的問題及初步的處理意見或意向。

(6)審查安全事項:主要是對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隱藏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對交通和民眾的干擾提出問題及解決措施。

(7)審查環保事項:主要是對施工中出現違反環保規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實環保措施的情況進行討論,並提出解決措施。

(8)討論施工環境:主要是承包人無力防範的外部施工阻撓或不可預見的施工障礙等方面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9)討論延期與索賠等合同其他事項:主要是對承包人提出延期或索賠的意向進行初步的澄清和討論,另按程序申報並約定專門會議的時間和地點。

(10)審議工程分包:主要是對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的意向進行初步審議和澄清,確定進行正式審查的程序和安排,並解決監理工程師已批准(或批准進場)分包中管理方面的問題。

(11)其他事項會議中若出現延期、索賠及工程事故等重大問題,可另行召開專門會議協調處理。

  3.專題工地會議

由於工地例會需研究和討論的問題較多,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某些重點、難點問題在工地例會上有時不能深入討論,為此就要召開專題工地會議進行專題討論。

(1)專題工地會議由監理工程師主持,根據工程需要及時召開,業主代表和承包人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應邀請有關專家參加。

(2)會議對施工期間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環保、進度、費用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點問題、難點和需要協調的問題進行研討,並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和落實措施。

工地會議應由監理單位做好記錄,並應根據記錄事項形成會議紀要。紀要中包括三方協商一致的意見及各方有保留的意見。會議紀要由參加單位確認,即可成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而作為監理文件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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