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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書資格考試知識輔導:合同法

祕書資格考試知識輔導:合同法

  一、合同與合同法

祕書資格考試知識輔導:合同法

1、合同及其特點

合同的法律特徵:

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關係為目的;

合同是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

2、合同法:

合同的基本原則:

(1)平等、自願、公平原則;

(2)誠實、信用原則

(3)合法原則。

  二、合同的訂立

1、合同成立的要件:

(1)主體合法;

(2)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客體合法、確定;

(4)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2、合同的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酬金;

(6)履行期限;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3、合同訂立的程序:

(1)要約:一方當事人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05年5月三級)

(2)承諾: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4、合同的成立: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5、締約過失責任:範圍為信賴利益的損失。

  三、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的條件:

(1)行為人必須具有與訂立合同相適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2、附條件、附期限合同: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3、幾種特殊情形合同的效力: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2)行為人沒有代理權;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4)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

4、無效合同:

★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經訂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共利益,而自訂立時起就無法律約束力的'合同。(06年11月四級)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

5、可變更、可撤消合同: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6、無效合同和被撤消合同的法律後果

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及其原則

(1) 全面履行原則;

(2) 誠實信用原則。

2、合同內容約定不明時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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