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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股權結構合理分配

企業股權結構合理分配

很多觀察人士認為,當年的國美事件對公眾理解現代公司治理制度有積極的意義,遺憾的是,這學費不是由學生們來交的,而是由國美股東來交的。國美在經營上的優勢,受此事影響很大,反映在股價上,也是遠遠跑輸大盤和競爭對手。此事的發生,除去黃光裕入獄這個偶然性的原因,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國美的股份結構,即大股東黃光裕控股地位的得失。

企業股權結構合理分配

通過資本市場投資公司,本質上是“搭車”,搭大股東和管理層的車。投資者當然不想為股東之間的爭鬥買單。那麼,對投資者來説,這樣的情況是可以儘量避免的嗎?或者説,什麼樣的股份結構對投資者是危險的,什麼樣的股份結構對投資者是比較理想的呢?

投資者需要考慮的風險主要有兩種:

一是大股東或者管理層佔的股份太多,比如超過50%。在這種股份結構下,散户的投票對公司治理基本起不了任何制約作用,尤其是大股東是一個自然人,這種情況下,基本就是把自己的投資風險交給了變幻莫測的人性。如果出現大股東、管理層決策失誤,或者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小股東完全無能為力。

二是大股東或者管理層佔的股份太少,比如少於5%。那麼投資者需要擔心的是,大股東或者管理層是否會足夠努力,甚至要懷疑,他們會不會搞腐朽或者關聯交易撈個人好處。有好多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就是這樣的情況。我有個朋友,以前買了一家機械公司的很多股份,不久,去參加股東大會。他説,在會上公司一位管理層帶着不忿的眼光問他:“你哪來這麼多錢買這麼多股份?”

為什麼不忿?因為這個公司的管理層基本是沒股份的,而那一年公司的股價又漲了很多。從此我那位朋友再也不敢持有這家機械公司的股票了。現在一些新上市的公司也有這樣的問題,因為前期融資過猛,上市後創始人或者創始團隊基本上就成了職業經理人了。

説到這裏,結論很清楚,怎樣的股份結構對投資者更有利?就是得有相對控股的大股東,但股份也不能佔絕對優勢。

舉個例子。1999年,一個年輕人在深圳創辦了一家公司。他拉了幾個同學、朋友入夥,在創始股份設置上是這樣的,他自己持股47%左右,另幾個合夥人持有的股份都比他少,但幾個人的股份加起來,正好比他一個人的股份多一點。事後説起為什麼股份構成是這樣的,他説是為了犯錯誤的'時候有人能制止他。當時,這公司做什麼業務,靠什麼掙錢還不明白呢。

你得佩服這創始人的遠見吧?投資這樣的公司放心吧?這個創始人名叫馬化騰,他創辦的公司叫騰訊。

那麼,你現在可以檢查一下,你所持有的公司,大股東的股份結構是不是合理的?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的基礎已然成為共識。不同的股權結構對公司的內外治理髮揮着不同的作用,比如公司的激勵機制、監督機制、外部接管機制等等。股權戰略專家馬方院長提醒各企業負責人,一定要確保合理的股權結構,防止危難來臨時老闆和企業“機會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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