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者齋 >

範文 >職場 >

企業例會制度範本

企業例會制度範本

為加強公司領導班子對各部門工作動態的掌握,便於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大公司各部門間的協作,提高各項工作的周密性與計劃性,提高工作效率,激發工作潛能,保障全公司工作有序、高效的進行,特制定,具體要求如下:

企業例會制度範本

一、例會的管理與組織

1、公司例會由綜合部召集,公司主要領導主持,公司領導班子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會議,時間為每週一上午8:15,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參會人員須提前10分鐘進入會議室。進入會議室後,自行將手機調為靜音或震動,如需接聽電話,在會議室外接聽。

3、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經分管領導同意,部門主要負責人可安排部門其他人員參加會議。

4、每月第一週的公司例會,全體中層管理人員參加。

二、例會的內容及彙報形式

1、例會的彙報內容由以下六點組成(詳見附件一《例會彙報情況表》)

①上週工作完成情況

上週已經完成的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推進情況。 ②本週工作計劃安排

本週打算開展的工作、上週未完成工作的推進方向。 ③領導班子及公司各部門應知的事項

需要向各部門通報或向領導班子報告的其他工作情況。 ④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及解決思路

難度較大或週期較長的工作難點及解決思路。

⑤需提交領導班子會研究、協調及解決的事項

涉及重大金額或需多個部門配合的事項,需向集團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彙報的事項。

⑥其他事項及建議意見

與公司發展有關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2、請各部門參會負責人認真填寫《例會彙報情況表》,會議結束後統一交至綜合部歸集、存檔。

三、例會的相關要求

1、各部門負責人在彙報時應做到內容簡明扼要,觀點清晰明瞭,提出問題的同時提出解決方案或思路供公司領導班子會參考。

2、為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門提交領導班子會研究決定的事項應當先向分管領導彙報,分管領導同意上會後,方可提交至領導班子會研究。

3、提交領導班子會的事項應當有計劃、有方案、有反饋,對於納入會議紀要並要求相關部門限時辦理的事情,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饋工作進度。

4、提交領導班子會的事項,按照會議決定逐條形成領導班子會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具有決策效力,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會議紀要貫徹執行,並及時向分管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四、本辦法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例會制度範本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發揮會議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公司各部(室)、各項目部、物業分公司全體人員。

第三條 管理權責: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第四條 召開會議必須有明確的主題,切實做到有議必有果。

第五條 會議發起人或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並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請處罰。

第二章 會議分類

第六條 會議分類及組織部門

(一)集團系統會議:由集團統一召開的各業務口專題會議。由對口業務部門負責組織、簽到及記錄。

(二)公司全員大會:公司組織全體員工參加的會議。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簽到及記錄。

(三)公司計劃例會:各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公司周/月/年度工作總結及計劃會議。由綜合計劃部負責組織、簽到及記錄。

(四)公司行政會議:涉及公司行政、人事等重要決策的會議。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簽到及記錄。

(五)各業務部門會議:一個部門或多個相關部門參加的業務會議。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簽到及記錄。

(六)公司臨時會議:公司領導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集相關人員召開的會議。由會議發起人指定組織者及記錄人。

(七)專題研討會:各相關部門為某事項召開的.研討會。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簽到及記錄。

第三章 會議組織及紀律要求

第七條 會議準備

(一)會議通知:

1、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2、召開會議一般應提前半天通知與會人員及會務服務部門;

3、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説明的會議、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組織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通知發送至相關部門。

(二)其它準備工作:

1、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彙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佈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各項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行政人事部負責。

第八條 會議紀律

(一)應提前10分鐘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上籤到;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的須提前半天向主管領導或會議主持人請假。

(二)與會期間須將手機調到振動或靜音,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應得到主持人允許並離開會場。會議期間不得有隨意走動、交頭接耳及影響會議正常進行等行為;

第四章 會議紀要及相關要求

第九條 會議紀要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由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要的記錄整理工作,並在會後將《會議簽到表》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十條 會議紀要須在會議結束後24小時內完成、大型綜合性會議紀要須於會議結束後48小時內完成,呈主管領導審核再報董事長閲示後轉發給相關人員,並報綜合計劃部及檔案室備案。

第五章 會議跟進

第十一條 會議決議、決策等事項會後必須跟進落實。

第十二條 會議決議、決策的落實情況作為部門計劃進行考核。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對違反本制度者可視情況予以失職問責處理。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企業例會制度範本 [篇3]

1目的

為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提高各部門執行工作目標的效率,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進度、人員及設備的調配。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部會議的定期召開。

3 職責

行政部負責總經理辦公會及公司全體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內部會議的組織實施。

4 內容

4.1會議分類

4.1.1 總經理辦公例會

會議組織:行政部。

會議主持人:總經理或者總經理指定人員。

會議參加人: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

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可讓其他有關人員出席。

會議內容:

⑴ 聽取各部門主管對所屬工作的近期彙報,對完成有困難的工作集體協商,並尋找解決辦法。

⑵ 協調各部門工作進度,使各項經營活動按照預期目標有序進行。

⑶ 對涉及部門較多,對公司整體有較大影響的問題集體探討。集思廣益,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

⑷ 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並及時改正、總結。

⑸ 探討公司經營活動的最佳方案,並對各階段經營業績及時總結,以達到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⑹ 對上月工作總結,並部署下月工作任務。

會議記錄人:行政部指定專人。

會議時間:每月一次。

4.1.2公司全體會

4.1.2.1會議主持人:總裁或者總裁指定人員。

會議參加人:公司全體人員。

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公司外部人員。

會議內容:

⑴ 公司營運狀況,日常工作進度以及將要採取的重大決策向全體員工宣佈,促使上下信息的溝通。

⑵ 公佈有關員工獎勵或懲處措施,以求公開、公正、合理。

會議記錄人:行政部指定專人。

會議時間:不定期。

4.1.3部門工作會

會議主持人:部門經理或部門經理指定人員。

會議參加人:部門所有人員。

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其他部門人員。

會議內容:

⑴ 協調部門內部工作開展,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⑵ 所屬工作有進展難度時,提出幫助請求,並集體討論解決。

⑶ 明確部門工作在公司整體經營活動中的進展狀況,及時總結工作的經驗教訓並制定下期工作計劃。

會議記錄:部門文職人員或部門經理指定。

會議時間:由部門經理自行安排。每月至少2次。

4.1.3安全工作例會

會議主持人:安全工作最高負責人。

會議參加人:安全工作相關人員。

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其他部門人員。

會議內容:

⑴ 宣傳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分析研究企業安全工作形勢,佈置安全工作,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⑵ 根據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討論、確定整改措施並實施。

⑶ 安排一線員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開展崗位安全檢查,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牙狀態。

會議記錄人:由會議召開人指定專人記錄。 會議時間:每月一次 4.2會議準備和要求 4.2.1議題準備。

各類型會議,召開前會議主持人均要擬定會議議題,通知與會人員,對於公司會議重要的議案報行政部備案。各部門要圍繞議題做好充分準備,需要通過會議向領導彙報和請示的問題,要有明確具體方案或意見,避免會議時間過長。 4.2.2會前協商。

會議議題,凡涉及其它多個部門的,事先要進行會商,取得一致意見,避免會議限於爭執不休局面。 4.2.3資料準備。

各部門需提交會議討論通過的問題,都要有簡要的書面彙報提綱,並在會前提前半天以上送至與會者,便於與會人員閲讀並準備意見。 4.2.4擬好會議議程。

會議舉辦方就會議的內容,擬定出會議議程,並按照會議議程展開會議。 4.2.5發言要點。

參加會議人員彙報工作、討論問題,其發言要圍繞會議議程和主要議題,簡明扼要,條理清楚,發言時間一般控制在3-5分鐘。 4.2.6通知與會人。

根據會議通知,參加會議人員一般為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與會人員要準時到會,不

得無故缺席或中途退場,如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要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並派其代理人蔘加,同時通知辦公室。 4.2.7會場紀律。

參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交頭接耳,手機應調至震動或關閉狀態。

4.2.8會議紀要與催辦。

會議議定事項,由指定人員或會議主辦單位及時整理出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必須經主管領導簽發。對會議議定事項和決議,行政部要及時進行催辦,保證決議落到實處。 5附表

5.1 《會議紀要》 5.2 《會議紀要簽發審批表》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zhezhai.com/zh-mo/fw/zc/3od25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