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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衞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衞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黃滿福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衞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委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

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衞科審批同意後,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衞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衞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

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5年2月1日

衞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確保我院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本院情況,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 本院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採取應急措施。 建立本院防火檔案,確立本院預案的防火重點部位。 先將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1、嚴格貫徹執行消防法,認真落實各項防火措施。火災以外,任何時間任何人不得將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2、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如發現消防器材有故障缺陷,應及時向醫院領導報告。

3、定期對全院職工,特別重點部門、重要環節的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認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4、院長為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各科負責人為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

5、各科室人員要按照自己的`職責,定期對全院防火工作及所有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列出消防器材分佈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或提出意見,並有書面記錄。

6、嚴禁擅自亂拉電線,嚴禁各科室、集體宿舍使用電爐,嚴禁科室、倉庫、工作室存放液化氣鋼瓶。

7、消防標誌清楚,消防通道保持通暢,便於應急疏散。

8、加強重點科室(鍋爐房、配電房、)和重要環節管理,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9、發生火警、火災時,各職能部門迅速組織力量撲救,本院職工應主動參與搶救,火警號碼“119”。

藏桂鄉衞生院

2015.1.23

衞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衞生院消防工作制度

一、在院務會領導下,全院職工必須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福建消防條例》,提高消防意識,加強消防管理,保障本單位公共財產和職工、病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

二、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全院的消防安全領導、監督、檢查工作;對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通知並限期整改。

三、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全體醫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及消防安全操作培訓,實行防火巡查,組織消防演練。

四、各門診部負責人做為該門診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日常消防治理工作,檢查本門診科室、病房、藥庫及職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院部反映並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五、各門診實行防火值班人員的輪值制度,加強管理,使崗位責任落實、具體到人;在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組織巡邏,確保防火安全。

六、全院職工必須瞭解、掌握滅火器及消防栓自來水的操作應用。

七、全體醫務人員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實行火災險情報告責任制,一旦出現火災險性必須採取滅火、自救措施,並立即拔打“119”火警電話,及時向院領導彙報;對不採取滅火措施或拖延火情報告的將規定予以處罰。

八、職工不得在院內設置煤氣灶、煤球爐、電爐等影響安全消防的灶具及易燃、易爆物品。

九、保障全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十、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消防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福建省消防條例》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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