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者齋 >

範文 >合同協議 >

有關技術合同模板合集8篇

有關技術合同模板合集8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技術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技術合同模板合集8篇

技術合同 篇1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五章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保障技術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技術市場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法人之間、法人和公民之間、公民之間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所訂立的確立民事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合同。但是,當事人一方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條 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有利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成果的應用和推廣。

第四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技術合同的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職務技術成果。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單位,單位有權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單位應當根據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權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就職務技術成果或者非職務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和被授予專利權的,依照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本系統或者管轄範圍內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具有重大意義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有權決定在指定的單位中推廣使用。使用單位對該項技術成果負有保密責任。使用單位應當按照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確定合理的使用費。集體所有制單位或者個人的非專利技術成果,對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使用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准後,參照上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 技術合同的管理機關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九條 技術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條 技術合同自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後成立;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的,自批准時起成立。

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技術合同的擔保。由第三者作保證人的合同,自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後成立。

第十二條 技術合同中的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技術合同。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出具委託書。代理人應當在委託人授權的範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訂立合同。

第十四條 為訂立技術合同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當遵守本法有關規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可以收取合理的費用。

第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條款由當事人約定。一般應當包括:

一 項目名稱;

二 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三 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 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七 驗收標準和方法;

八 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十 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圖紙、表格、數據和照片等,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技術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技術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到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十八條 當事人都違反技術合同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由於上級機關的原因,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義務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另一方賠償損失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再由上級機關對它因此受到的損失負責處理。

第二十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下列技術合同無效:

一 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四 採取欺詐或者脅迫手段訂立的無效的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的,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條 訂立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技術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技術合同可以變更或經過有關機關批准的合同,其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徵得原批准機關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致使技術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當事人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違反合同;

二 發生不可抗力;

三 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

第二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在技術合同有效期內,當事人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和義務的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七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十八條 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二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並完成協作事項;

三 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研究開發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二 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三 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託方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十九條 委託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研究開發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合作開發各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二 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三 與其他各方協作配合。

第三十一條 合作開發各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二條 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分享原則是:

一 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方。研究開發方取得專利權的,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方就其發明創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二 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各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三 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在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當事人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十四條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條 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但是,不得以合同條款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三十六條 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或者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專利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許可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

二 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並不得許可合同約定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二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十八條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項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在專利權有效期限終止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以後,專利權人不得就該項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十九條 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

二 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

三 承擔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四十條 轉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一條 受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用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交還技術資料,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轉讓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合同沒有約定的,任何一方無權分享另一方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

  第五章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四十四條 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闡明諮詢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二 按期接受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委託方的問題;

二 提出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所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按照顧問方符合合同的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託方承擔。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技術服務合同指當事人的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

第四十八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為服務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

二 按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

二 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四十九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方違反合同,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五十條 在履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的過程中,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利用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委託方利用顧問方或者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方。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五十一條 發生技術合同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技術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和申請仲裁的期限為1年,自當事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法施行以後訂立的技術合同,不適用經濟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條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技術合同 篇2

20xx年4月26日,加拿大移民局對聯邦技術移民計劃(FSWP)、聯邦技工移民計劃(FSTP)以及加拿大經驗類類別移民(CEC)三個項目公佈了新的變動。該變動將於20xx年5月1日起有效,具體變動如下:5月1日起重設移民配額

移民部指“特快通道”是加拿大吸納移民的進取新模式,它將令加拿大的經濟移民制度更快和更靈活,並解決加拿大經濟及勞工市場的需求。另外,移民部在發出的新聞稿中指出,為了準備在20xx年推出“特快通道”計劃,加拿大移民部將於20xx年5月1日開始,重新調整聯邦技術移民計劃(FSWP)、聯邦技工移民計劃(FSTP)及加拿大經驗類移民計劃(CEC)的申請配額。

聯邦技術移民:配額25000;工種增至50

加拿大移民部長表示,由於聯邦技術移民計劃的積壓個案今年全部被清除,所以,接受的申請名額為2萬5,000宗。而反映勞工市場最新需求的合資格職業類別,將會增加超過一倍,從原來的24個職業增至50個。每類限額1,000個申請,博士申請限額500宗。

如果申請人已經獲得了一個有效的.工作邀請函,其不受名額限制;

一共有50個職業可以申請,每個職業有1000人上限,對應的職業以及NOC代碼如下:

1、高級經理 - 金融,通訊和其他商業服務(0013)

2、高級經理 - 貿易,廣播等服務,製造業(0015)

3、財務經理(0111)

4、人力資源經理(0112)

5、採購經理人(0113)

6、保險,地產及金融經紀經理(0121)

7、醫療保健行業經理(0311)

8、建築施工管理人員(0711)

9、房屋建築及裝修經理(0712)

10、自然資源生產和漁業經理(0811)

11、生產製造業經理(0911)

12、財務審計師和會計師(1111)

13、金融投資分析師(1112)

14、證券代理商,投資商和經紀商(1113)

15、其他財務人員(1114)

16、廣告,營銷和公關業專職人員(1123)

17、監事,金融保險辦公室工作人員(1212)

18、物業管理員(1224)

19、地質學家和海洋學家(2113)

20、土木工程師(2131)

21、機械工程師(2132)

22、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2133)

23、石油工程師(2145)

24、信息系統分析員及顧問(2171)

25、數據庫分析師和數據管理員(2172)

26、軟件工程師和設計師(2173)

27、計算機程序員和互動媒體開發(2174)

28、機械工程技師和技術員(2232)

29、建設預算員(2234)

30、電氣和電子工程技術人員和技術人員(2241)

31、工業儀表技術員和技工(2243)

32、在公眾和環境健康和職業健康和安全(2263)督察

33、計算機網絡技術人員(2281)

34、護理聯絡員及監事(3011)

35、註冊護士及註冊精神科護士(3012)

36、專科醫師(3111)

37、全科醫生和家庭醫生(3112)

38、營養師和營養學家(3132)

39、聽覺病矯治專家和語音語言病理學家(3141)

40、物理治療師(3142)

41、職業治療師(3143)

42、呼吸治療師,臨牀灌注師和心肺技師(3214)

43、醫療放射技師(3215)

44、醫用超聲檢查(3216)

45、持證護士(3233)

46、其他輔助醫療職業(3234)

47、大學教授和講師(4011)

48、心理學家(4151)

49、幼兒教育工作者和助理(4214)

50、翻譯,術語和口譯(5125)

聯邦經驗類移民:8000配額;每類200

國際留學生所關心的加拿大經驗類移民計劃(CEC)所接收的上限,則從20xx年5月1日開始,重新調整為8,000個名額,以彌補過渡到“特快通道”計劃之間的真空。對NOC B類職業每類配額200個申請。20xx年11月8日,加拿大經驗類移民政策曾作出重大調整,並規定由20xx年11月9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經驗類移民配額由上一年度的1萬名,上調至1萬20xx名。

據日前移民部網站顯示,本年度CEC批准名額已經過半,也就是説,只剩下不足6000個名額可供申請,而且時間只到10月底。而根據今天移民部長公佈的新規定,從今年5月1日開始至年底,CEC接受申請的名額調整為8000宗,彌補了11月及12月的兩個月真空期。有移民專家指,政府此舉只為填空,並無增加CEC名額,還是按照原來每月1000個名額的標準加以安排。

申請人已經在加拿大擁有熟練工作經驗,想成為永久居民,可以通過這個類別申請移民總體上限為8000人;其中B類的職業,每個職業上限200人;

有六種職業不可以申請:行政人員(1221),行政助理(1241),會計技師/簿記員(1311),廚師(6322),食品服務主管(6311),和零售銷售主管(6211)。

聯邦技工移民:配額5000;工種90

而為吸納加拿大所急需的熟練工種人員,聯邦技工移民計劃(FSTP)的上限也將增加至5,000宗。該計劃合資格的工種,為目前所指的90個熟練工種,每類職業配額為100。

申請人有一個熟練的技能,可以通過這個類別申請移民。

總體上限為5000人

90種職業可以申請,分為以下6組,其中每個職業上限100人:

大組72:工業,電力和建築行業;

大組73:維護和設備運行的交易;

大組82:監事和國家資源,農業及相關生產技術職業;

大組92:加工,製造和公用事業監事和中央控制操作;

小組632:廚師和廚師;

小組633:屠夫和麪包師。

景程寰球移民規劃師表示20xx年技術移民申請週期雖然會縮短至6個月,但是不難預測難度一定會加大,而且不排除需要拿到僱主的意向書之後才有資格申請,因此今年是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申請最佳也是最後的機遇了。並且預估熱門職業名額將在3幾個月即申請滿額。

技術合同 篇3

建設單位(甲方):

審查機構(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工程施工圖文件審查任務,並支付審查費用。雙方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m2 高度: m 層數:

4、結構類型 工程造價: 萬元

5、工程內容:

6、設計單位: 資質等級:

7、勘察單位: 資質等級:

第二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依據

1、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等: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xx]279號。

(2)《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xx]134號。

(3)《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設部令[20xx]81號。

(4)關於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質[20xx]203號。

(5)遼寧省建設廳《關於貫徹執行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建發[20xx]66號。

(6)瀋陽市建委《瀋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規定》沈建委發[20xx]193號,

(7)《關於貫徹執行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沈建委發[20xx]1號。

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3、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

4、甲方提供的勘察、設計單位完成的本工程詳勘報告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建築節能、結構計算書)

第三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範圍

本工程範圍內的 建築;結構;電氣;設備(暖通) 專業設計。

第四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主要內容

根據建設部令[20xx]134號文及省市有關文件,施工圖文件審查主要內容為:

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3、勘察設計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4、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規劃批准文件和初步設計審批文件的要求;

5、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內容。

第五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週期

合同生效後,當甲方送審資料經乙方確認符合送審要求之日,作為審查週期開始日,項目即列為受審項目。根據工程規模、等級及技術審查程度及《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雙方商定審查週期為 個工作日(不包括施工圖設計整改延期發生的工作日),乙方完成施工圖審查。

第六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成果

1、如經審查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法人代表簽發加蓋公章的審查合格書,(一式一份),並在審查合格的每項施工圖上加蓋審查合格專用章。乙方負責在提交審查合格書後5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情況報市建委告知性備案。

2、如第一次審查未通過,乙方應將審查中發現的問題,錄入“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網絡系統”數據庫,並報省、市建設行業管理部門備案。甲方應要求原勘察設計企業派人與乙方專業審查人員溝通。並將修改意見及修改後的施工圖儘快交乙方審查。複審合格後,乙方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3、如第一次審查不合格,乙方可提出中止審查。甲方將修改後的施工圖重新報審。涉及審查週期及審查費的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

1、計委立項文件、初步設計批覆文件;(公建)

2、建築、消防、衞生、人防專項審查意見書;

3、市規劃局簽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看原件留複印件)

4、結構計算書、建築節能計算書;(電算的要提供軟件名稱)

5、經專項審查後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6、設計合同;

7、蓋有出圖專用章及註冊師章的建築工程施工圖及環境設計施工圖一套;

8、審圖中心認為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收費及支付方式

根據遼價發[20xx]119號文,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收取甲方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

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生效後2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總額的50%,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完成施工圖審查,並出具審查合格書,甲方應付清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的全部餘額,計人民幣 元。

第九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在審查開始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資料和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負責。

2、委託設計單位或指派一名有權作出決定和提供相關資料的人員出任其代表,全面負責與乙方的聯繫,及時處理本工程在施工圖文件審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當乙方未開始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時,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首付款;當乙方已開始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時,甲方按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的一半(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或全部(實際工作量超過一半時)向乙方支付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用。

4、甲方應按合同第八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用。

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進行本項目施工圖文件審查人員應是經省建設廳批准的具有執業資格的審查工程師。

2、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條至第六條規定的審查依據、範圍、主要內容、時間和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審查合格書等文件。

3、乙方對審查結論的真實性負責,建設工程經乙方施工圖文件審查後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承擔審查失察的責任。

4、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首付款。

5、除必要的報送市建委的備案資料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文件。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十條 補充約定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報市建委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時,申請省建設廳仲裁。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審查費結清後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

建設單位:(簽章) 審查機構:瀋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圖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技術合同 篇4

技術合同履約率低的原因是深刻而複雜的,它與當前的經濟環境、執法力度、社會風氣、企業家素質密切相關。為了維護技術合同的嚴肅性,減少無效勞動,應當採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中有效的辦法之一是克服急躁情緒,恰當地把握簽約成交的時機,防止技術合同“早產”,以提高其“成活率”。

1、簽署意向書

除了小型和“微型”項目,一般情況下,雙方初次接觸,不要直接籤合同。尤其是在各種技術交易會上,技術交易雙方接觸時間暫短,不可能深入洽談,即使簽了合同,也只能是一紙空文。倉促簽約的買方可能為了拿幾個合同回去交差,也可能抱着“先佔下來再説”的心理;有的則是為了去申請貸款,但是拿到了錢也不一定上這個項目。雙方應當簽署意向書,約定深入洽談的步驟、方法和時間。

2、考察簽約的誠意

如果買方開口就問技術轉讓的費用,通常只是問問而已,並沒有購買的誠意。從轉讓費開始的洽談,會很快陷入僵局,如同沙灘上的閣樓缺少牢固的基礎。有誠意的購買者一般會從市場前景、接產條件、經濟效益等方面逐次談起,最後才涉及技術價款和付款方式。如果客房進而要求提供更加詳細的技術資料、數據和產品樣品,要求提供生產廠家和銷售網點情況,準備進行考察,就説明真正發生了舉,有了成交的徵兆,值得繼續深入接觸和洽談。但是,此時簽訂合同的時機交沒有成熟,如果技術賣方建議籤合同,客户會説“等一等,我還要考慮一下”。

3、簽約時機

簽約的恰當時機應當是:1.技術買方對市場和生產廠家進行了一家考察;2.技術買方對項目本身進行了經濟技術分析(可行性研究);3.技術買賣雙方逐條討論了技術合同,就主要條款達成了一致意見,並且沒有誤解;4.技術賣方確認買方有實力履行合同,按時啟動項目;5.技術買方深入細緻地詢問並着手籌劃項目建設前期的具體事項。在這個階段可以把話題轉到簽約成交上來。

簽約是技術洽談的最後一關,雙方應當十分謹慎地營造並維持一個“合同已經談妥”的氣氛。此時多言無益,爭論更無益,任何一方不可“喜怒形於色”。簽約之後,應當互相表示感謝,並且對履行合同表示充分的信心。儘管從雙方簽字之日技術合同就生效了,但是並非完事大吉,更不能高枕無憂,因為,此時的合同還沒有實際約束力,否則就不會發生那麼多的毀約案例。雙方應當保持着信任與友好的關係,直至第一筆合同價款到賬,技術合同才開始產生某種實際效力。為了維持合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可以根據《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在合同中增加“定金”條款,即合同簽字生效後幾日內,技術買方付技術賣方一筆定金,其數額比第一筆技術價款少,例如由幾千元至幾萬元,技術賣方同時提供一部分技術文件或技術服務。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強化合同的約束力,起到保約作用。當然,付了定金之後,一部分技術合同仍然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因為付過定金之後又中止執行的合同也為數不少。

技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環評單位)

乙方:__________(受委託單位)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説明

一、本合同文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製訂。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活動。

三、本合同文本條款僅就一般性的作了規定,當事人可根據合同內容,作必要的增減,如某些欄目填寫不下的可另加附頁,但主要條款必須齊全,內容必須具體明確。

四、本合同中所稱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協作,是指市內外具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在對本市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中,限於對擬建地址周邊開展污染源調查等工作條件,委託當地環保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擬建地址周邊污染源調查、環境現狀調查、以及提供周邊社會環境數據等的技術服務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主要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如下任務: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所需的周邊環境現狀調查、收集本項目周邊有關的社會環境數據、對擬建地址附近污染源現狀調查和環境保護對象及敏感點調查等技術服務。

二、服務實施進度、期限

1.乙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項目擬建地附近周邊有關的環境數據,並提供附近污染源、環境保護對象及敏感點調查報告;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服務,乙方履行合同期限相應順延。

三、甲方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項目擬建地、擬採用工藝等背景資料;

2.確定乙方如下工作內容:

根據環評需要,收集本項目的周邊環境數據(詳細內容見清單);

調查擬建地附近污染源;

社會自然背景調查。

3.為乙方的現場工作創造必要條件。

四、乙方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

1.根據甲方要求收集該項目擬建地附近有關環境質量現狀數據,並進行分析;

2.收集該項目擬建地附近最近一至三年的環境質量歷史數據;

3.進行現場踏勘,對擬建地周邊現有污染源情況進行調查、分析;

4.進行必要的社會自然背景、環境保護對象及敏感點調查工作;

5.及時提交環評協作報告,並對協作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6.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期滿________年內,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擬建地、工藝等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成交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以及期限(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性付清款: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②分期支付:第一次付款__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標準及方法

乙方完成項目後,應提交環評協作報告,經甲方審查,符合合同要求則為完成。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五條相關規定,甲方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並賠償本協作項目合同額的________%。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四條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並賠償本協作項目合同額的________%。

八、技術成果歸屬

環評協作項目完成後的監測數據、調查報告等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本次協作中調查報告,只對本項目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項處理:

1.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環評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受委託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_______蓋章

承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術合同 篇6

技術合同免徵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備案流程

一、首先應確定技術登記的範圍,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諮詢。

二、提取獎酬金及核定技術性收入

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賣方可以從技術交易的淨收入中提取25%的比例,獎勵直接參加技術研究、開發、諮詢和服務的人員。

在填核定收入表格的時候,在符合比例限制範圍內,還要使本次實現技術性收入儘可能地大,因為將來做減免企業所得税備案時是以這個數為準的。

三、技術交易免徵營業税

收入核定完之後,就可以去申請備案免徵營業税了,需要帶的材料如下

1、經認定登記的技術開發、合同複印件1份(如有附件需同時提供)。

2、《技術交易免徵營業税業務內容簡要説明》原件1份。

3、《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

定表》(黃聯)原件1份。[ 對黃聯中‘本次實現合同交易額’與‘本次實現技術交易額’不等的原因須提供説明一份(成本中的原材料、設備應繳納增值税,應從技術交易額中剔除)]

4、相關合同發票複印件一份(記賬聯,內容必須有開發、轉讓字樣)以及相應收入的銀行進帳單複印件。

5、《技術交易免徵營業税備查數據表》原件2份。

6、《受理備案通知書》及《受理備案通知書明細表》各一式2份。

7、《技術交易免徵營業税備查申報資料審核處理書》1份。

四、技術合同登記的意義

1、有利於提高企業自主研發的積極性

2、有利於促進技術交易和技術轉移,維護技術市場秩序

3、有利於保障技術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有利於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5、申請高新企業認定需要技術開發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可作為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技術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物聯網相關技術支持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一、工作內容

乙方對甲方所經營的業務提供物聯網方面的技術支撐和業務方面的規劃。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為保證問題能快速、及時、準確得到解決,甲方需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文件、人員,配合乙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後自動失效,任何一方如需延長時間,雙方在期滿後另議。

四、責任條款

甲乙雙方有義務完成此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內容,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平等、互諒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五、未盡事宜

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技術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技術服務外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內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完成甲方關於智慧建築綠色環境管理平台V1.0 android客户端開發外包工作。

1.2 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始至20xx年6月30日結束。

2.交付和驗收

2.1 乙方提交的成果,是否符合本合同的交付標準,以項目成果驗收為準。

2.2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驗收,不得無故拖延驗收時間。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的服務更符合甲方的項目需求。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係統開發工作所需的參考資料和設計數據。

4.2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開發工作,並接受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

5.費用的結算與支付。

5.1 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共計:經甲方驗收乙方開發成果合格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研發費用 60000.00元人民幣(陸萬元整)。

6.違約責任

6.1 若因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乙方可告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乙方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甲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保留追訴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6.2 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甲方可告知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甲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乙方未履行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保留追訴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7.聲明、陳述與保證

7.1 甲乙雙方分別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雙方擁有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的合法資格,本次合作符合雙方經營項目的法律規定;雙方簽訂、履行本協議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且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7.2 乙方保證:

7.2.1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作品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任何其他應予適用的法律規範。

8.協議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8.1 本協議從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協商並以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生效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標籤: 模板 合同 技術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zhezhai.com/zh-mo/fw/hetongxieyi/vpg9d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