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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合同模板集錦8篇

運輸合同模板集錦8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運輸合同模板集錦8篇

運輸合同 篇1

貨物運輸合同的內容並無固定的格式,筆者在此列出了自己總結的陸路貨物運輸合同內容範本(每條不分先後順序)

第一:承運方和託運方的個人信息

第二: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情況

第三:包裝要求

第四:貨物運輸的時間地點

第五:運輸費用

第六:貨物裝卸責任及費用

第七:託運方、承運方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雙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意外不可抗力的規定

第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關事宜

託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託運方收齲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着,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税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

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户,如該客户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___ 乙方:___

法定地址:___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帳號:___ 帳號:___

本着互惠互利、誠信為本之精神,為推動共同發展與友好合作,維護各自權力,經友好協商,上述兩方就有關代理貨物運輸及責任、權力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範圍:

1、 乙方作為甲方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接受甲方委託承辦下列國際運輸事宜:

二、甲方責任:

1、對於本協議項下的貨物運輸,甲方應當遵照本協議附錄一之相應操作流程執行,並承擔所規定提供單證、貨物等指責。

2、甲方應當對所提供委託單、報關單、許可證、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發票、裝箱單、提單等有關文件、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3、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及附錄二之運、雜費費率規定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對於運費到付貨物的運費,甲方作為第二償付人,在收貨方拒付運費情形下履行運費償付的責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4、甲方應對因未能履行附錄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條第二款之責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運氣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後果負責。

5、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並不得以次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協議附錄一之相應操作流程執行。

2、乙方應盡力保證甲方委託之運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3、乙方保證所從事相關活動不超出本協議規定之代理範圍,並保證自覺維護委託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理由損害甲方利益。

4、乙方應對已經簽收的貨物負責,直至移交給其承運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運輸諮詢,並幫助甲方設計最安全、快捷、經濟之運輸線路和方案。對於已運輸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有責任就貨物狀況作出報告。

6、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應對因乙方果實、故意等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貨物短裝、破損及其它後果負責。

四、結算

1、出口貨物裝船、裝機完畢,乙方簽發提單/運單並開到運雜費清單及飯票。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後,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並換回提單/運單。

2、進口貨物甲方需在乙方倉庫提貨或乙方送貨時(前)償付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3、對乙方來出的運雜費帳單甲方若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_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並與協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或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滯納金。

5、雙方結算用銀行帳號如前所述。雙方結算聯繫人、電話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6、本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執行,另有約定除外。

雙方簽名

日期

運輸合同 篇4

包 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運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1。包機人於____年 月 日 起包用 型飛機 架次擔任(旅客、貨物、客貨)包機運輸,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包機費總共人民幣________元。

2。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3。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能利用空餘噸位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4。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5。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6。在執行本合同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應按規定交納留機費。

7。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客貨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運輸合同

()海運計字第號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5

託運方(甲方): 電話: 地點:

承運方(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一.本次運輸車型為: 車號: 承運人駕駛證號:

二.標的.數量價款見清單。

三.運輸起止地點有時間要求:

年 月 日 時由 出發, 年 月 日之前到達到交由 收貨,電話: 。

四.運輸費付款方式:本次運輸費每噸為總額為 元, )已付餘額 元。貨到付清。

五.違約責任:遇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按期履行造成的損失,按《合同法》的規定解決。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約定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託運人):

公司地址:

公司營業執照號:

乙方(承運人):

公司地址:

公司營業執照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真誠合作,自願、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從發往的貨物,運輸方式為(或包括):。

2、乙方應依甲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如有需要,甲乙雙方可指定各自接口人處理甲乙雙方相關貨運事宜;甲乙雙方所指定接口人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對方。

2、經甲乙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受本合同所具有法律效力約束。

三、貨物及包裝

1、甲方交付乙方之貨物必須是能安全、合法運送的,不能包含危險物品,違禁、違規之物品。如甲方託運違禁、違規之貨物,乙方有權不退還其運費,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甲方需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如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損貨差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貨物交接

1、乙方按照約定負責在甲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地點。

五、價格、結算與付款

1、甲乙雙方按照約定的價格進行結算,具體結算價格見附件一。如果附件沒有附價格表,則以乙方在信息系統給甲方的報價為準。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報價均為人民幣報價,如果涉及到以其它幣種付款,由雙方協商折算的匯率。

2、甲方應預付運費給乙方,當甲方餘額不足以支付運費時,乙方有權暫扣貨物,直到甲方付清運費,再發運貨物。

3、甲方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貨款,乙方收款銀行資料如下: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六、賠償規則

1.所有可追蹤查詢的貨物,在乙方收到貨物以後,實際承運商收到貨物以前(以網站上收件信息為準),如果貨物出現丟失,乙方按照三倍運費賠償給甲方,不再另外退運費。

2.快遞、專線及EMS類貨物,在乙方轉交給實際承運商,即在承運商網站上可以查詢到包裹的收件信息以後丟失,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最高不超過100美金;另外退還運費給甲方;個別單獨説明的運輸服務除外。單獨説明是指達方物流在其官方網站或者系統有文字內容加以説明。

3.小包掛號類貨物(中國郵政掛號除外),在乙方轉交給實際承運商,即在承運商網站上可以查詢到包裹的收件信息以後丟失,乙方會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商申請賠償。如果實際承運商接受索賠申請並確認賠償,乙方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最高不超過40美金;是否退回運費,視承運商實際賠償結果而定。

4.中國郵政小包掛號件及所有不可追蹤的貨物沒有賠償。

5.在賠償範圍內的貨物,七個工作日(從出貨當天算起)不上網即認定為上網前丟失,甲方必須在確認丟失後的1個月內提出索賠申請,過期不受理。

6.貨物上網以後,當實際承運商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貨物丟失以後,才能認定貨物為上網後丟失,甲方必須在確認丟失後的1個月內提出索賠申請,過期不受理。

7.如果是貴重物品且該類物品在乙方保價服務承保範圍之類,可以使用乙方的保價服務。如未投保,按以上通用規則進行賠償,不再接受任何申訴。

8.如果是因為海關、爆倉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及丟失,沒有賠償。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可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修改合同條款或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沒有徵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把其在合同下的權利或責任轉讓給無關的第三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之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約雙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運輸合同 篇8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制定條款,雙方務必遵守執行。

我方承接挖土方外運工程,工程分項較多,為滿足我方外運的需要,經雙方友好協議,特與甲方達成土方外運承包協議書,由乙方完成土方裝、外運工作,雙方共同合作,完成此項工作任務。

一、 工作任務概況:

1、 承包行為:單價包乾。

2、 承包範圍:土方裝及外運。

3、 承包外運數量:( )立方米。

二、 承包形式:

1、 單價承包()元/每立方炒房在正常情況不在調整;如出現泥,在無法清運的情況下,甲方必須調整價格。(按國家預算為準)。

2、 本協議工作任務乙方不得轉包,一旦發現轉包,按違約處理,在此期間發生的損失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本協議自年月 日開工至年 月 日竣工。

四、施工安全:

1、 乙方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嚴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

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2、 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因甲方指揮不當造成的人身傷亡及安全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3、 在施工中現場以外城管交通環衞由乙方自行解決,現場以內由甲方解決。

五、結算:

1、 土方每月按實際出土方量數為準,並在每月30日至下月5日之前把本月結算款全部結清。

2、 在施工中甲方沒有按合同付款,給乙方造成停工,甲方應賠償機械費,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附則:

1、 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簽字日期: 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簽字日期: 月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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