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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關於勞動合同

【精】關於勞動合同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關於勞動合同

關於勞動合同1

_________公司(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職位,工種為,乙方應

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對

方或以七天的實行工資作為補償.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甲方將以書面方式給予確認.

(三)乙方試用合格後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 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

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

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將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員)會同人事部門,在如下情況,甲方將給乙方榮譽或物質獎勵,如模範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生產和工作中的突出貢獻或物質獎勵,技術革新,經營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於有突出貢獻得到工資和職務級別的提升.

(四)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金,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服務年限發放獎金.

(五)甲方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8小時(不含吃飯時間),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除吃飯時間外,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二)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在徵得乙方同意後,須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三)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後,可按比例獲得每年根據其所擔負的職務相應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過試用期的員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持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四條 員工教育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五條 工作安排與條件

(一)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為乙方支付醫藥費用,病假工資,養老保險費用及工傷保險費用.

(二)甲方根據單位規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條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其它工種.

(3)乙方嚴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企業有關條例和規定應予辭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二)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進行治療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生效.辭職員工如系由企業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規定和企業的《員工手冊》以及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如觸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違反《員工手冊》和甲方規定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員工手冊》等規定,分別給予乙方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違反《員工手冊》和其它規章制度,造成本企業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壞,甲

方根據嚴重程度,可採取一次性罰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嚴重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種種,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並不給予"合同補償金"和"合同履約金".乙方或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完全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和以後,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業的商業機密消息.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在與本企業經營相似的企業,團體以及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團體兼職.乙方合同終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業離職時,應向部門主管人員交回所有與經營有關的文件資料,

包括通信,備忘錄,顧客清單,圖表資料及培訓教材等.

第十條 合同的實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經_____________討論制定,報經_______批准,用_______文字書寫,內容以中文為準,合同解釋權屬本公司人事部.

(二)單位《員工手冊》,《僱員犯規及警告通告》及其它經濟紀律規定均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經鑑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有關規定牴觸時,按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四)本合同自鑑定之日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到期,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關於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於以下幾種用工需要:單項工作、可按項目承包的工作、因季節原因需臨時用工的工作等。

第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六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一)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二)乙方不能勝任現崗位工作的。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七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報酬標準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勞動報酬。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建立社會保險。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程與安全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十八條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其崗位相關的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一)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三)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四)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二)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三)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四)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

(七)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本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五)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終止的,除法律規定的以外,甲方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進行的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依法做相應的扣除。

第十一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書面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關於勞動合同3

一、《勞動合同法》的突破

《勞動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在很多方面有所突破和進步,體現了近年來我國在勞動合同法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的成果,相信對今後的勞動合同制度和勞動關係的調整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其突破和亮點我認為較突出地體現在以下方面:

1、擴大了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

以往的草案中,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多以列舉的方式規定,存在掛一漏萬的弊病,特別是勞動關係是極為活躍的、變動性較強的關係。該稿採用了在總則中界定勞動關係,再運用列舉和概括相結合的方式,將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確定下來。不僅擴大了適用範圍,適應了今後勞動關係的發展,同時避免了列舉無法窮盡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納入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中。

2、肯定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口頭和行為默示方式

由於勞動法中規定勞動合同只能以書面的方式訂立,導致實踐中大量事實勞動關係無法依法調整,勞動爭議層出不窮,勞動關係極不穩定。該稿正視了勞動關係的特殊性,在第十一條將未訂立書面合同但事實形成勞動關係的視同勞動合同並納入勞動合同法,為處理這類關係,消除這類關係帶來的隱患,保護勞動者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

3、在多方面區分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面,該稿作了較大突破:如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合同不同的解除條件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為預見性很強的合同,要求當事人嚴格履行,非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不得解除。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解除的補償金的標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特別是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的規定,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些規定對鼓勵和促使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促進勞動關係的穩定,防止勞動合同的短期化現象的蔓延具有積極的意義。

4、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

非全日制的靈活就業和勞務派遣是近年來發展較快的新型勞動關係。以往由於缺少法律規制,這類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權益經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單位甚至將勞務派遣作為降低用工風險、逃避勞動法責任的形式。該稿對這兩種用工形式作了專章規定,對於促進靈活就業,防範用人單位以此侵犯勞動者權益,以及處理由此發生的勞動爭議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對幾個問題的認識

1、關於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該稿第一條為立法宗旨,“為了調整勞動關係,規範勞動合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制定本法。”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勞動合同法的靈魂,反映出該法的價值取向和主導思想。認識這一問題,應明確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關係以及勞動合同法的區別。由於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係兼有平等關係和隸屬關係、兼有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特徵,勞動法的性質不再屬於公法或私法的範疇,而是屬於社會法的範疇。社會法的價值目標即在於通過保護弱者的合法權益以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因此,勞動法的立法宗旨突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合同制度是勞動法的核心,勞動合同法自然屬於勞動法,其立法宗旨當然要以勞動法為準,體現對勞動者的傾斜保護,而不是在形式上公平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事實上,勞動合同法的內容已充分體現了這一點。明確這一點,對勞動合同法的內容、理解和適用關係重大。

2、關於勞動合同的無效

由於勞動合同與經濟合同在調整關係及性質上的不同,對勞動合同的無效不應簡單地照搬合同法關於無效合同的確認,而應持謹慎的態度,嚴格限制勞動合同無效特別是全部無效的條件。該稿規定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一)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低於國家和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的;(二)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第一種情況不當然導致勞動合同全部無效,而第二種情況規定得過於寬泛,實踐中難有統一的標準予以確認。

該稿規定了勞動合同的撤銷權,應當看到有進步意義。但勞動合同與經濟合同的不同,使得撤銷權在行使上也必然會有很大差異,特別是在撤銷權消滅的規定上,採用了合同法的規定,即在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由於勞動合同當事人存在的不平等關係,加之就業帶來的沉重壓力,勞動者要想行使撤銷權比較困難,而一旦不行使,一年的撤銷期滿,則撤銷權消滅,勞動者將不得不接受顯失公平的勞動合同,這顯然將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另外,這一條在實際操作上的難度,也會導致這一規定的形同虛設。

關於勞動合同4

勞動合同的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的類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處理勞動合同爭議的依據

由於勞動合同的內容比較廣泛,包括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條件等等,所以處理勞動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規範性文件也很廣泛,主要有《勞動法》、《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企業職工獎懲條例》、《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集體合同規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等。

勞動合同糾紛的五種處理方法

勞動合同糾紛有多種,其中包括因訂立勞動合同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因履行勞動合同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因變更勞動合同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因終止勞動合同而引起勞動糾紛,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引起的勞動糾紛等。處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有各自不同的具體要求。

一、因訂立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糾紛的處理

①對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訂立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當弄清未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因,在分清當事人責任的基礎上,要求有過錯的一方向受損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補償,並督促雙方依法補籤勞動合同,台雙方無意繼續合作,則解除勞動合同。

②對於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合同糾紛,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查明代簽的原因,並審查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對內容合法的,責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籤勞動合同;對內容不合法的,應宣佈合同無效。

③對於芝者隱瞞真實情況,導致用人單位誤解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對用人單位查明事實真相後,對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應當予以維持。

④對於不符合合法有條件的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當宣佈勞動合同無效,然後視違法程度責成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⑤對於訂立方式不合法的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分別情況作出處理。內容合法,只是訂立方式不合法後般應認定合同有效,並督促雙方補籤勞動合;內容和訂立方式均不合法的,應認定該合同無效,並按無效合同的處理方法進行處理。

二、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行的勞動合同糾紛的處理

①對於不履行勞動合同引起勞動合同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搞清不履行勞動合同的原因,對用人單位無過錯的,督促勞動者依照有關規定尋求合理的解決辦法;對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在要求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的同時,可以裁定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②對於履行勞動合同中一方違約引起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對不履行俁同的勞動者首先應説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勞動合同,對仍拒不履行勞動俁同的勞動者,應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對不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勞動爭議仲裁機關應當依法裁定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③對於因賠償問題引起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查明勞動合同中的賠償條款是否合法,並對合法的內容予以保護。

④對於第三方干預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引起勞動合同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追究有過錯的第三方的法律責任。

三、因變更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合同糾紛的處理

①對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單方面要求用人單位變更其勞動崗位、工種或不符合勞動合同約定的上崗條件而要求上崗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駁回勞動者的申訴,維持用人單位對此作出的處理決定。

②對於用人單位擅自決定改變勞動者的.勞動崗位、工種的,對於正常的工作調動,應依法確認用人單位的調動有效;對屬於非法調動的,要求用人單位改變決定,恢復勞動者的勞動崗位,並補償勞動者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③對於用人單位違反法定程序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當確認用人單位的變更行為不合法,並促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重新協商具體變更事項。

四、因終止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合同糾紛的處理

①對於用人單位不允許到期勞動合同終止引起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支持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請求,對合同期限內勞動者沒有實際履行的,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合情合理地處理雙方的其他正當要求。

②對於用人單位附加條件,不允許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而引起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查明該附加條件是否雙方約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後根據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告終止的法律規定,裁定勞動合同終止。

③對於勞動合同終止後續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糾紛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按照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續訂合同的規定要求來處理,對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依法支持勞動者的請求。

④對於合同到期後既不續訂又不終止勞動合同引起勞動糾紛的,因合同雙方都有責任,對這種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法律不予保護,所以,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依法支持終止勞動合同的申請,由此而導致的其他爭執,則由其他法律予以調整。

五、因解除勞動合同而發生合同糾紛的處理

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明確:

①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為合法有效,適用勞動法規是否得當,認定事實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據。

②將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行政處分區分開來,有些行政處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有些行政處分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③過失違紀一般不應解除勞動合同;違紀事實未查清的不能適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初次輕微違紀未進行教育的,不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規定。

④把握違約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界限,解除勞動合同是因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約在先引起的,違約在先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當事人一方違約在先,另一方據此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製造違約條件,並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則是非法的。

關於勞動合同5

甲 方:

地 址:

乙 方: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 月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甲方經營和組織管理的需要以及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表現的綜合考評,甲方可調整、變更乙方的職務、崗位及其相關的薪資,乙方隨時服從。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到甲方指定的崗位就職,如乙方不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就職,視為自動離職。

(2)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後,與原職務、崗位相關的薪資包括津貼、獎金、能力金等亦隨之調整、變更。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的具體內容記載於甲方制定的關於職務、崗位的工作要求或職責的相關規定和已經形成的各項規章制度中,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知悉並同意受這些規定和制度的約束。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每天工作8時。甲方因生產經營的需要或法定情形可調整乙方的休假日、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因甲方商場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故全體職工不實行週末固定休息制度,而實行輪休制度。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甲方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制定工資制度。試用期內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試用期滿後,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各種獎金、津貼、補貼和工齡工資等項目不計入加班費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東莞市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加班費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月滿勤為28天(各部門實際出勤和休息,按現行制度執行)。

第八條 乙方工資由甲方核算後以人民幣通過現金支付,每月25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九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法律的規 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六、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祕密;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範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或者直接參與同行業其他單位的工作;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資料和信息從甲方挖走商户,散佈對甲方不利的謠言或信息;按甲方的工作要求盡心工作;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以及服務規範,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給予紀律處分,嚴重違反的,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或者玩忽職守的,或者有其他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操作規範或操作規程的,甲方依照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分;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須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辭職必須提前30天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歸還甲方之資料、物品,甲方為乙方辦理正式離職手續,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乙方沒有交還其掌握的甲方重要機密文件資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八、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招接收的人員,應遵守約定的服務期,如果服務期未滿而提前離職的,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服務期和賠償標準參照《教育培訓協議書》。

九、保密約定及競業限制條款

第十五條 乙方有義務保守其在職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祕密信息,且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交付或移轉他人,或對外發表、出版或自行使用前述機密信息,包括日常工作事務及商户信息均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個人或者單位講述或泄露。保密事項及範圍以公司相關制度及其他相關文件為準。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或商譽等損害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損失無法計算的,以乙方年度工資的五倍為準;違反刑法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屬於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的,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在東莞市(包括各鎮區)及其周邊地區與本單位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違反本條規定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離職前一年工資總額的五倍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十、其他

第十九條 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和加班工資標準等問題再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第二十條 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必須明確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沒有任何勞動關係,否則與此相關的法律後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如有因法律規定需承擔的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如實提供合法真實準確的年齡、身份、家庭住址、學歷、專業技術資質、從業資質的證件和資料,並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證件以及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違反本條規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甲方依法辭退乙方,其法律後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下列文件或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員工守則 (2)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

日 年月日

關於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 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此合同。

二、 工作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終止或中途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 工作內容:乙方同意在甲方的_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

四、 勞動報酬:實習期_____個月,每月工資______元;實習期滿後,每月工資______元。每月的_____日甲方向乙方發放工資。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保險待遇。

2、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婚喪假。因生產工作需要佔用假日,甲方按每小時_____元的加班費補助給乙方。

六、 勞動紀律:甲方應將合法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違者依章處罰。

七、 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變更:

1、期限期滿,自然終止;

2、雙方同意可中途解除;

3、不因一方反悔或法人代表變更而解除。

八、 此合同一式貳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7

甲方: 企業性質: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出生於 年 月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 乙方 為建立社會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

4、甲方根據生產 (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對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 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 。

3、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為 元。

4、甲方應當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後,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取得工會或者職工的同意,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國家規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簽訂時間:

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合同8

1、首先,必須的明確一點就是:

出問題了不能盲目使用暴力或非法行為,例如人身攻擊、到公司搗亂等等,這樣只會使對方有機會抓住你的把柄。

2、收集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第一時間利用機會蒐集對自己相關的證據!例如,保留以下可以證明自己曾在此工作的物證: 1).工作服、工作證等

2).考勤卡、工資卡、社保卡等 3).同事證明、工作來往等

3、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利用這些證據將黑心老闆繩之以法了! 這有一個法律常識就是:

勞務糾紛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般勞動仲裁有時間限制、且成本較低、程序較為簡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別大,內容特別複雜的都可以先提起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還可以再到法院起訴。

那麼,該找誰來做勞動仲裁呢?一般是找: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 勞動仲裁委會向你索要能夠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這時,只要將你在最開始收集的那些證據(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來就行了。

4、可以獲得哪些賠償?可以提出哪些請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同時,應繳社保費而未繳的,還可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

關於勞動合同9

職工病假期間一般是不允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但凡事都有例外的時候。病假期間如果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況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那麼,病假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要給予勞動者怎麼補償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

如果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後,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除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至於報銷醫療費用,單位只負責報銷勞動合同解除前的醫藥費,解除後的則不負責。

關於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問題,根據《勞動法》第82條規定,勞動爭議的申訴時效為60日,所以,你應當在單位正式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後60日內申訴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免錯過時效期。

關於勞動合同10

茲有本單位職工xx,性別xx,年齡xx,身份證號xx, 住址xxx。勞動合同期限為x年x月x日 至x年x月x日。因,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願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年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xx

(用人單位蓋章)

x年x月x日

關於勞動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廠址: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所屬區: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________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 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衞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3.________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關於勞動合同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

(一)固定期限:自__年 月 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試用期為 :

(一)無試用期。

(二)試用期自___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崗位職責是 。

乙方工作地點為 。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 (周、月、季、年)為週期,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甲方應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參考當地人民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

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

1、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2、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3、

4、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十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保密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以下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

2、

3、

4、

第三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日

關於勞動合同13

勞動合同法以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需支付經濟補償、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手段來規制目前大量存在的短期勞動合同現象,以法律的手段引導用人單位簽訂長期的勞動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疑,這是很值得稱道的。

勞動合同法第12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經過研究勞動合同法條文,我注意到勞動合同法好像冷落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這個合同形式,勞動合同法中僅有三條涉及到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即第12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三個分類,第15條,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定義,第19條第3款,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了三種情況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該條沒有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作出任何規定,由此可得出結論,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無需擔心勞動者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五)明確了勞動合同終止需支付經濟補償僅適用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排除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歷經二年修改,先後三四次審議,最終出台,兩個最值得驕傲的亮點就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和合同期滿終止需支付經濟補償,但是,這兩個亮點都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的適用排除在外,用人單位如果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僅僅合同終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更不用擔心勞動者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估計大量的用人單位因此會投機取巧,招聘新員工時採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這時候勞動合同法的光輝將無法普照,這不能不説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大漏洞。

關於勞動合同14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省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有關規定,_________旅行社(甲方)因工作需要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導遊崗位上從事導遊工作,按照旅行社和《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的要求,按時優質完成任務。

三、勞動保護

a)甲方根據本企業規定為乙方配發工作服。

b)帶團外出含個人旅遊保險。

c)利用淡季免費對導遊進行各地景點考察學習。

四、勞動報酬:

工資採取與經濟效益掛鈎考核的辦法,多勞多得。

1.乙方組團出遊的,乙方獲利潤的________%。

2.帶遊客到____________住宿提________%酬金。

3.由旅行社委託地接:________元/次、________元/次、________元/次。

4.外出帶團________元/天。

五、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旅遊政策法規,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聲譽,愛護甲方的財產。給甲方造成損失按________--________倍賠償。

六、合同終止:

凡有違反政策法規的或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終止和同。

七、以上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可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旅遊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旅行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導遊證編號: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總經理: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15

第 號

職工姓名: ,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工作年限: 年 月 勞動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年 月 日

勞動者簽收: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 號

_____年__月__崗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已於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___年___月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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