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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

一、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

西山學生公寓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報警程序 :

1、發生火災時,宿舍現場工作工作人員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119),報告內容為:“大連理工大學西山學生宿舍幾舍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地址:凌工路2號”。待對方確認後,放下電話後再掛機。同時迅速報告西山學生公寓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工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領導小組在向上級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工作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並組織員工救助工作人員、撲滅火災。

三、組織實施:

1、領導小組和員工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2、參加工作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全體職員工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後,配合消防專業工作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消防栓等。

5、學生及無關工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工作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工作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2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主要場所,人員密集,流動性大,而且學生大都是未成年人。因此,必須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檢查,認真排除消防隱患。現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消防火災應急疏散預案:

(一)成立學校消防火災指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二)主要職責

1、學校的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中學校消防災指揮小組的副組長為防火負責人。

2、消防火災指揮小組要認真執行消防法規,規章,主持制訂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制定對教職工的消防安全評價措施。

5、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防止和消除安全隱患。

6、完善消防設施,配備消防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條件。

7、 確定重點防火部位,組織制定滅火方案,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8、 組織本單位的消防滅火工作,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9、火災發生時,要冷靜的組織師生快速有序的逃離現場。

10、及時,詳細,準確的上報火災情況,認真傳達和執行上級的指示。

(三)處理程序

1、當遇到火災時,發生火災區域的師生首先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在火勢不大的情況下,以最快的速度在初起火災階段將火撲滅。

2、以最快的速度報告有關管理人員或在場的教師。各管理人員以最快的速度一面派人打開安全出口,切斷電源,撥打電話“119”報警和向在校(住宿)的師生示警,一面打電話報告消防火災指揮小組,住宿教師應予協助。

3、向“119”報警時,內容必須完整。即必須報告發生火災的單位的詳細地址,火勢情況,報警人的姓名及電話號碼。

4、火災疏散逃生的組織指揮。當學校的領導(無論何級)得到火災事故報警後,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指揮師生疏散,以在火災現場的最高級別領導為撲救現場總指揮,其他人員必須無條件地聽從指揮。

5、疏散逃生的組織分工。火災現場的總指揮負責指揮,管理人員迅速通知師生並告知按下達的指令和規定的線路有秩序地撤離,同時命令切斷電源,搬走易爆易燃物品。

6、撤離順序。無論是教學樓還是宿舍樓,最先起火的那一層首先撤離,緊接着是先從起火的上層開始,從下層依次到上層方向撤離,然後再從最先起火的下層開始,按從上到下的順序依次撤離。如果火災發生在最高層,則按從高層到低層的順序撤離。火災點的下一層至第一層是否撤離,由火災現場總指揮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7、在撤離時,學生要服從指揮,不得爭先恐後,相互擁擠,以防互相踐踏。學生可否攜帶物品,一律按火災現場最高指揮的命令執行。

8、當火勢過猛,樓道被煙火封鎖住的逃生辦法:用水澆濕全身,用濕毛巾或衣物罩住頭部,用半蹬姿勢順僂梯往下撤離。在無法通過煙火封鎖時,可用濕被或牀單封住衞生間門,呼救等待救援。在既被火封鎖,救援人員又未能到位的危急情況下,可用繩索或將數牀牀單邊接成條,繫住一端沿布條攀沿逃生,切忌擅自往下跳。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確保學生安定的學習、生活環境,從容應對學生宿舍區發生的突發性事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範圍

1、學生宿舍區發生的火災事故。

2、學生宿舍區發生的爆炸事故。

3、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

4、發生空襲等戰爭災害。

5、惡性事故

6、突發性疾病

7、失竊

8、停水、停電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1、按照學院(校)黨委、行政的部署,學院(校)成立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指揮和領導;

(2)負責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組織實施;

(3)負責向院(校)領導彙報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

2、學院(校)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後勤管理處。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主要職責:

(1)配合學校有關部門處理學生宿舍突發事件;

(2)協調學生宿舍突發事件處理的各方面工作;

(3)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收集和整理學生宿舍突發事件的原始資料信息。

三、前期工作

1、宿舍管理科必須經常檢查宿舍區的消防設施,確保學生宿舍區消防設施完好,及時發現宿舍區的消防安全隱患。

2、確保學生宿舍區消防通道的暢通,大門鑰匙由各宿舍樓值班人員保管;各宿舍樓值班室配備?頭一把,哨子一個,確保在第一時間內能打開安全通道。

3、宿舍管理科工作人員能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器材,能及時吹響緊急哨聲。

四、應急處理程序

1、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1)宿舍管理員應在第一時間出現在現場,宿舍值班人員要在第一時間打開所有消防通道門鎖,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宿舍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吹響緊急哨子,緊急疏散學生,自帶滅火器材,現場組織搶救。

(3)宿舍值班人員及時通知宿舍管理員、宿舍管理科科長、後勤管理處處長,並視現場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報火警119。

(4)宿舍管理科科長、管理人員聽到報警後1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疏散學生,並在15分鐘內向學生宿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逐級向學院(校)領導報告。辦公室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救助工作。

(5)如發生人員受傷、燒傷等情況,及時報120救護。

(6)封鎖事故現場,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7)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寫出書面事故報告。

2、發生地震、空襲等突發事件

宿舍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吹響緊急哨聲,打開所有安全通道門鎖,緊急疏散學生至大操場,並在15分鐘內向學生宿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逐級向學院領導報告。宿管科、學生管理科、學生所在系部、醫務室及學生宿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的有關人員在獲知地震、空襲等突發事件發生時,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救助工作。

3、惡性事故、突發性疾病

當宿舍內發生惡性事故、突發性疾病,有人員傷亡時,寢室長、同宿舍同學、宿舍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學生宿舍管理員和宿管科、學生管理科、學生所在系部、醫務室及學生宿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學生所在系部根據情況將受傷或患病人員送醫院或採取恰當的應急處理措施。

4、失竊

當宿舍內發生失竊現象,寢室長、同宿舍同學首先保護現場,寢室長、宿舍值班人員立即報宿舍管理科、學生所在系部處理,同時向保衞科彙報。保衞科根據失竊情況做出是否向公安機關報案。

5、停水、停電

突然停水、停電後,宿舍值班人員立即報宿舍管理科,迅速查明原因,維修人員及時維修,並將原因向學生解釋清楚。

五、各部門聯繫電話:

(1)學生管理科:

(2)宿舍管理科:

(3)保衞科:

(4)火警、匪警:

(5)急救中心:

六、本辦法由學院(校)學生宿舍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4

為確保全體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防範冬季火災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冬季火災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冬季火災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與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冬季火災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冬季火災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冬季火災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冬季火災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冬季火災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冬季火災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組長: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冬季火災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學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組長: (負責冬季火災設施完善和冬季火災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組長: (校醫)(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組、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圖書室:(負責圖書館各處的冬季火災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生)。

計算機中心和計算機室由楊鳳芳負責冬季火災安全。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冬季火災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必須特殊管理與培訓。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5

學校無小事,安全最重要,事事必安全,安全工作是我們開展一切工作的基本保證。為確保學生宿舍各類突發事件(含一般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學生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維護學校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學生生命、財產的火災、水災、疾病以及人為的破壞等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人員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人員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學生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校長室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火災處理的緊急預案

1、加強宿舍的消防安全教育,請消防教官講有關消防自救知識,提高學生的消防自救能力。

2、在學生宿舍內,為防止學生私自接用電器,引發不安全事故發生,生活老師隨時檢查電源插座,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進行檢修。

3、和消防官兵建立手拉手的關係,定期或不定期地到校培訓有關人員,提高宿管老師的防火滅火能力。

4、宿舍內和晚自習教室內禁止焚燒一切物品,與火有關的物品一律不準帶入宿舍和晚自習教室。

5、火情就是命令,要求全體師生提高防範意識,凡在第一時間內發現火情者,必須立即報告生活老師、值班領導,並根據情況,積極採取措施滅火。一旦火情嚴重或判斷火情有蔓延趨勢時,立即撥打“119”火警。打開所有的安全通道,並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三、學生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

1、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域內追跑打鬧,打架鬥毆,喝酒,娛樂,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2、發現問題或出現意外情況,應及時彙報,採取妥善措施進行處理。

3、住宿生在校期間,不允許學生出校門,確需出校門的,必須持有班主任或相關年級、德育處的證明,方可出入。

4、不定期檢查宿舍樓安全防範設備,加固宿舍樓護欄,修理門窗,檢修水電,普及安全常識,防患於未然,儘量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5、對住宿生實行嚴格的宿舍管理。學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許非住宿生進入宿舍,不允許住校生私自出校門,有事需在外住宿的,必須履行書面請假制度,並明確投宿地址與電話,便於老師及時聯繫。

6、學生在宿舍區內發生意外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時,立即報告宿管處,通知學校領導或年級組長、班主任,情況嚴重者,撥打“120”急救電話,並積極與家長進行聯繫。

7、住校學生在校期間(白天或晚上)若突發疾病出現意外,宿舍管理人員或相關知情人員,必須首先報知校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並爭取在第一時間內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8、住宿生不許把貴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物品丟失應迅速報告生活老師並提供線索,以便查找。

四、防食品中毒預案

1、學校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學生衞生工作條例》、《學校集體用餐衞生監督辦法》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在食品和食堂用料的採購、存儲、加工和供應、銷售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和監督。

2、定期組織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進行食品衞生、營養知識、食品加工知識的培訓,使他們瞭解《食品衞生法》等法規的基本精神及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嚴格落實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行培訓後上崗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證和未參加食品衞生知識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學校食堂工作。

3、安排專人管理校內食堂,定期和不定期對食堂進行檢查;定期召開食堂承包人會議(作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整改;平均每學期聯繫衞生防疫部門檢查1—2次;經常徵求師生對食堂飲食衞生和食品質量的意見,督促食堂不斷改善食品加工條件,提高食品質量,確保食品衞生安全。

4、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提高師生防範能力;增加投入,改善學校食堂就餐條件,減少師生外出就餐次數,防患於未然。

5、若遇學生出現食物中毒現象,首先由校醫進行初步診斷,再由班主任聯繫家長,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同時,宿管處、政教處、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調查,並報主管局和派出所備案。

五、住校學生急性生病處理預案

1、生活老師隨時對學生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蒼白、噁心嘔吐、肚疼等),應仔細詢問,查明原因,並建議學生到醫院接受治療。學生到醫院應有生活老師陪同。

2、若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暈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生活老師應立即與值班領導、德育處聯繫,同時將患病學生送往就近醫院。值班領導立即將情況報告給分管副校長、校長,同時通知辦公室、教務處、總務處、食堂協查事件原因。若不能由學校護送者,應立即撥打120(至少三次)。發生費用由學校先行墊付。

3、在將患病學生送往醫院的同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行政人員在到達出事現場後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六、防盜安全預案

1、嚴格來客登記管理制度,禁止非住宿生進入宿舍樓。

2、上課期間,學生宿舍樓上鎖,任何人不得隨意出入。

3、做好值班安排,保證每天24小時有人員值班;為值班室人員配備手電、電話等設備,值班人員要晝夜在宿舍樓內巡視發現問題馬上報告,安排保衞人員,晝夜在校內流動值班。

4、全體師生提高防範意識,發現可疑人員及時查問。一旦在宿舍樓內外發現有可疑人員或有撬門、砸鎖、有偷竊行為的人,立即向學校領導、值班人員通報,並將其帶至值班室進行詢問、備案、登記,情節嚴重者,扭送派出所。

5、未涉及到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及時處理,控制事態擴大,儘量減少損失。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6

一、適用範圍

在學生宿舍內發生的突發性安全事故。

二、成立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宿舍安全教育與管理

1、教育學生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不從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張望。

2、宿舍管理員24小時值班,保證在應急狀態下安全疏散口的暢通;認真落實學生宿舍晚值班、四次查鋪制度,並做好每天的記錄。

3、宿舍管理員結合有關人員定時在宿舍內檢查各種設施;收繳學生宿舍內的各種鈍、鋭器及其他違禁食品及飲料。

四、各種應急情況預案

(一)、火災的預防和教育:

1、在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煤汽油爐、燒酒精爐等。

2、在宿舍內嚴禁抽煙、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3、在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燒水、做飯,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4、在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5、學生要養成安全用電。習慣、愛護、保護好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嚴禁破壞消防設施,杜絕消防隱患;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學校指派專人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使用和水路暢通。

7、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8、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並開通安全通道緊急疏散,及時將學生轉移至安全地段。

9、不準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設備滅火,及時報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10、火災發生後的處理,參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處置預案》。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二)、住宿學生急性生病處理預案

1、班主任及晚上查鋪教師老師隨時對學生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蒼白、噁心嘔吐、肚疼等),應仔細詢問,查明原因,並建議學生到醫院接受治療;學生到醫院應有老師陪同。

2、若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暈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班主任或值班老師應立即與學校值班帶隊行政聯繫,同時將患病學生送往就近醫院。若不能由學校護送者,應立即撥打120(至少三次),發生費用由學校先行墊付。

3、在將患病學生送往醫院的同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行政人員在到達出事現場後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5、若存在意外情況,需通知警方;在警方到達後,學校行政和教師應積極配合警方解決問題

(三)、被盜案件處置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人員案件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學校安全保衞負責人、校園值班人員、學校分管領導等有關人員

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校園負責安全的有關科室報警;

(2)報告案件涉及的部門負責人;

(3)根據案情報告分管領導和校長;

(4)經校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學校負責安全的領導和保衞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校外滋事人員處置預案

1、學校門衞要加強對入校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防止不法人員入校給師生帶來安全隱患。

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加以阻止,不得放行;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出校。

2、宿舍周圍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立即向學校保衞科報告,為防不測,並同時撥打“110”報警,現場教職工要設法與犯罪分子周旋,穩定當事人雙方的情緒,爭取救援時間。報警時,一是要講清發案的地點、現場人數、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槍、炸藥)等基本情況;二是要注意迴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報警,儘量減少損失。

3、學校在接警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羣眾,組織救援工作,並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組成員。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學校應將組織事故現場師生安全疏散和搶救受傷人員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五、責任與追究

凡遇緊急情況未按以上規定去辦理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7

為規範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着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人:

xxxx

二、工作小組: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xxxx 組員:後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xxxx 組員:現場任課教師 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xxxx 組員:xxxx xxxx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區教育局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xxxx 組員:後勤人員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 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2、加強幼兒園消防硬件建設

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乾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並設置一個公共消防應急箱,幼兒園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四、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向園長或副園長報告,幼兒園領導立即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着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園恐慌)

②呼叫119、110,並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及鎮教管辦電話③打開大門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幼兒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 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並加以引導。

2、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幼兒,後撤離同層次幼兒(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於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時,由帶班老師迅速指揮撤離,配班老師迅速配合組織撤離。

五、有關要求

1、沉着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幼兒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後撤離現場。

2、幼兒不得參與救火。幼兒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幼兒情緒。無論幼兒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幼兒園操場、幼兒撤離到安全地帶後,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幼兒人數,並向指揮教師彙報幼兒情況。如火災是發生在幼兒午睡時,教師應馬上叫醒幼兒迅速撤離現場,告訴幼兒不需要穿上衣物,為撤離火場爭取更多時間。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為幼兒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幼兒末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繫,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火災發生後,幼兒園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8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救設備等物資準備工作,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2、滅火行動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利用學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關設施,全力進行撲救。

3、通訊聯絡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迅速與學校保衞處或相關部門取得聯繫,引導人員和設施進入事件地;撥打119消防電話,聯絡有關部門、個人,組織調遣消防力量;負責對上、對外聯繫及報告工作。

4、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引導有關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並負責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護救護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利用現有器材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聯繫有關醫院搶救。

二、應急行動

應急前準備:

領導小組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消防救護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應急任務。

應急過程行動:

1、領導小組得悉消防緊急情況後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種救護隊伍迅速集結待命。

2、通訊組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疏散組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3、滅火行動組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4、滅火行動組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保管室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5、安全救護組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災害。

6、安全救護組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7、滅火行動組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三、火災後有關行動

1、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

2、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學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瞭解和掌握學校火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9

學校防火工作是直接關係到廣大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學校消防管理規定和各項制度,加強重點部位及學生宿舍的管理,配備好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把火災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為了提升學校的處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接臨時線,違章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及其儲藏室過於密封、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誘發原因。

二、預防措施

1 、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制,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 、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 、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 、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 、打 “119” 電話報警,同時上報局辦公室和相關科室。

2 、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

(1) 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舍務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A、火災時,由於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B、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着火時,樓梯未坍塌的採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濕毛巾,堵住嘴、鼻,用濕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

C、高層着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困此更應沉着冷靜,不可採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標誌,儘快從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用電梯或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台、平台或關閉房門用濕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並用水澆濕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D、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着火,應儘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濕毯子等壓滅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 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A、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陰的物資。

B、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文件、檔案資歷料、高級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貴重的物資。

3 、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 、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

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火原因,可採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和臨近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儘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後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 、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6 、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夫關人員進入着火現場,以錫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並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並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治保會、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醫務室應備好止血藥、硼帶等必備藥品,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繫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0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危害,最低限度地降低損害,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給學校教書育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及原則

1、本預案適用於學校消防突發事件。學校消防突發事件是指學校校舍、或其它學校建築用房發生火災或由於用火用電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師生人員傷亡及學校財產損失。

2、學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處理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原則,定期進行消防演練,提高單位人員的消防素質,提升學校抵禦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組織機構及防範措施

1、成立學校消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2、在學校消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設置以下專業小組:

⑴滅火行動組:由董任科任滅火行動組長,胡琴章、王志雖組成學校義務消防隊。

⑵通訊聯絡組:由谷京然擔任組長,張玉收及各班班主任人員組成。

⑶疏散引導組:由胡琴章任組長,各年級班主任等相關成員組成。

⑷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彭志剛任組長,王志強、張麗組成。

⑸後勤保障組:由王彩亮任組長,各班班主任組成。

3、建立學校消防預警機制。學校消防事件預警機制為:在“學校消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全員消防安全預警責任制,所有學校在籍的師生員工都有義務及時提供突發消防事件的危險信號,通過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通報程序,通報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消防事件。突發消防事件發生後,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學校突發消防事件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4、每學年在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練,並開展消防知識講座,使師生從理論上和實踐中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學會火災發生時逃生、救人、報警的方法。

居安思危,充分利用用國旗下講話、班會、板報等形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做到警鐘長鳴,使消防工作深入人心。

5、以防為主,消除火災隱患。師生不得把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帶進學校。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火柴、打火機等危險品帶進學校,更不得帶進學生公寓。對學生公寓要每天進行消防檢查,對危險品要立即收繳。住校學生不得在公寓內違章用電,不得使用蠟燭、火柴等明火物品。

6、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為消防專用,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把消防器材和設施用做其他用途;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設施,若有損壞要及時修復;要定期年檢,對使用過的或壓力不足的滅火器到公安機關認可的專業部門及時加壓;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

7、圖書閲覽室、電子閲覽室、化學危險品存放室、計算機室、實驗室等專業教室的教職工在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經常檢查,做好記錄。

三、火災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

1、學校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立即趕赴現場,預案各專業組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到位(接報後5分鐘內趕到),組織安全疏散人員、物資和滅火撲救工作。

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報警早、損失小。

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台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着火單位的名稱地址。如興安張村北街國小,靠近定魏線等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繫。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和各組人員、義務消防隊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四、火災撲救及現場保護

1、當發現火情後,第一發現人根據實際情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氣源、火源,搬遷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滅火器或消防水龍進行滅火;或緊急報告給學校領導。

2、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預案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火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脱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

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3、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做如下撲救處理: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在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被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

五、應急疏散

1、火災發生後,利用校園廣播宣佈學校進入消防安全緊急狀態,公佈火災發生地點,需要疏散的範圍。

2、疏散引導組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現場師生,再疏散危險品及物資。

組織人員有秩序地疏散時,要求教師走在學生後,領導走在最後。

若有人員傷亡,安全防護救護組進行現地簡單處理後,同時拔打120急救電話,注意説明學校具體地點,傷亡情況,及時把傷員送醫院急救,同時通知其家屬,冷靜處理好善後工作。

3、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後勤保障組接到報警後,應按照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6、安全疏散場地和路線:

(1)安全疏散場地:在緊急疏散後到學校操場等距離建築物較遠的開闊地帶。

(2)學校所有校舍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都設有兩側安全通道,按照順序,依次迅速離開,避免發生擁擠。

(3)到達指定集中地點後,由疏散引導組成員維持秩序,保持安靜,並清點人數,等待進一步指令。

六、火災之後的善後工作

1、經過滅火行動組確認明火已經撲滅,普查災害造成的損失,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火災的危害程度,決定即時復課或休課。

3、疏散引導組根據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示,組織學生復課;需要休課的,組織學生返家。

4、學校事後書面上報消防安全事故報告到中心校安全治安管理辦公室。

5、上級根據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責任。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生宿舍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住宿學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特制定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學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學生宿舍的房屋、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地面不防滑;電線電器設備老化和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違章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未按規定配齊有效滅火器材,通道堆物,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學生追逐、打鬧玩耍;校外人員私自進入寢室、生活老師管理失職或不當以及學生自身疾病等情況是可能引發學生宿舍和住宿期間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辦法

加強對生活老師責任制的落實和師生安全意識的教育。

1; 對住宿學生進行行為規範和安全教育,做好逃生自救的演練,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 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措施,責任到人。

3; 夜間要有專人值班巡視,並做好值班巡視記錄。

4; 加強對宿舍房屋、設備以及生活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 配齊有效滅火器材,保持通道暢通,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要良好。

6; 電線拉接、電源插座位置、電器設備使用要規範。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 、以最快速度及時將受傷學生就近送往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2 、報告。

( 1 )學生應及時報告值班教師。

( 2 )值班教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 3 )校方馬上報告教育局。可先口頭後書面。

( 4 )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 、火災事故,按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4 、重大事故,按學校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5 、發生人質事件,按學校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四、組織機制: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2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範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係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衞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羣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羣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衞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範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建立並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衞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衞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範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範。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範、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衞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衞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衞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衞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衞生局組建醫療衞生應急隊伍。

(十)衞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衞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衞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並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衞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衞生、衞生科普知識宣傳、諮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彙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後,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屍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衞生、衞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諮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衞生局衞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衞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衞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屍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採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衞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衞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衞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衞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後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諮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衞生教育和諮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瞭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衞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諮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採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並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採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採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並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採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採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並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衞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衞生防病機構報告;衞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並在2小時內報告衞生局和市衞生防病中心;衞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衞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衞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後,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説明信息來源、危害範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佈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採取的主要措施。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衞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儘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防範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衞生局(含衞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後,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衞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牀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髮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羣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範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範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並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並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衞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後,衞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並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衞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衞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衞生局和市政府,並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衞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衞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衞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並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衞生局在徵得區政府同意或批准後,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後,儘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羣的發病情況、分佈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衞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範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範圍,劃定控制區域。

5、採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採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羣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衞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羣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並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衞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衞生局或衞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衞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衞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衞生、醫療衞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衞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衞生局報告區政府後,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衞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衞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衞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衞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衞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衞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衞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報告網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後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台。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範,並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衞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並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衞生事業經費的比例佔衞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區衞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三十四)人員保障

1、衞生局要組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備隊,隨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按照工作職責,配備各類專業人員,並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充實專業技術人員,擴展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項目;

4、不斷完善社區防疫網絡。

5、第一中心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醫大總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市級指定的應急醫療救治單位。

(三十五)宣傳教育

衞生局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宣傳畫、冊等各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羣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南開區防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部門職責

一、環保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監管醫療衞生部門對醫療廢水、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監控醫療廢水、固體廢棄物處理方式和最終走向,記錄廢水、固體廢棄物產量、處理量、排放量並上報;督查醫療機構對醫療廢水處理設施和固體廢物焚燒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等工作。

二、環衞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加強晨掃和日、晚兩次保潔工作,做好重點路段水洗壓塵工作。督查落實門前衞生責任制,做好全區垃圾轉運站的內外環境衞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運,日產日清;全天候開放轉運站並增加運輸車輛,及時接納重點區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區環衞公廁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時處理羣眾熱線反映的問題。嚴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處罰和處理違章飼養的家禽和家畜。根據需要,加強處理突發事件地域的清潔工作。

三、公安南開分局

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強制管理拒不服從監控隔離規定的被隔離人員和外部闖入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嚴重擾亂救治秩序的違法人員。開展專項治理違章養犬行動。認真受理羣眾舉報,做好查處工作;協助社區做好防治突發事件的宣傳工作。堅決打擊藉機製造恐慌、造謠惑眾、哄抬物價、製售偽劣防護用品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行為。必要時,選派警力全程駐守市傳染病醫院、防病站、醫學觀察所和突發事件發生地等重要場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愛衞會

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清除四害,使蚊、蠅、蟑螂和鼠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提高市容環境衞生水平;重點做好疫區及周邊地區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蠅、蟑螂和老鼠傳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大力治理外來商販違章擺賣等亂擺亂賣和違章佔路擺賣;嚴格清理違法經營盒飯、快餐和露天製售餐飲的馬路餐桌及馬路燒烤;徹底清理全區幹、支道路兩側的餐飲、食品製售企業的裏空外賣和露天加工;大力查處和拆除違章建築,特別是嚴格治理對外來人口的違章建築。聯合有關部門,負責農貿、封閉市場防控工作的檢查。

六、工商南開分局

加強市場巡查,強化對防治突發事件藥品及相關商品生產經營的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趁機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及相關商品,哄抬物價等違法經營行為;及時查處藉機進行違法經營的不法行為。加強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

七、建管委

全面負責對轄區建築工地及其外來民工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項防控制度的落實,專人負責各建築工地外來人員的身體狀況、外出登記、民工駐地及重點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發現施工人員出現傳染病、中毒症狀等,立即通報防疫部門,並立即進行對施工現場的消毒和有關人員的隔離。必要時,建立建管委、各建築工地、衞生等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的例會制度,及時溝通信息,果斷處理有關防控問題。

八、財政局

強化預算管理,保障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經費,並及時足額劃撥。加強監督,確保經費專款專用。

九、交警南開支隊

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備勤工作,及時處理交通突發事件。做好對重點醫院和隔離區周邊的道路疏導,確保交通暢通;嚴格安全檢查。協助衞生等部門做好進津車輛所乘人員的體質監測和車輛的消毒工作;加強逐級報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負責轄區中、國小校和幼兒園師生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統單位做好教室、圖書館、食堂、實驗室、宿舍、廁所等部位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環境整潔,空氣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統單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預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應急隊伍。督查系統單位設立隔離室;出現可疑症狀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消毒和隔離。普及防控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護能力;按全市統一部署,調整教學安排,合理安排學生生活。

十一、經貿委

全力組織好突發事件防控期間市場供應,做好市場監控;督查所屬各經營單位的消毒、通風、依規購銷貨等防控措施的落實;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大中型商場與超市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預防、治療等工作必須的藥品、器械、消毒藥械、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十二、科委(科協)

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規,普及各種突發事件防治科學知識和方法,提高公眾科學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聯合有關部門,負責駐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十三、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有關規定,協調市社會保障中心做好參保人員醫治突發事件涉及疾病的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預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員和民政救助對象的疫病救治和社會救助工作。

十五、武裝部

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基層武裝部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織民兵積極參加愛國衞生運動和防控突發事件宣傳教育活動;建立防控突發事件民兵應急分隊,建立預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十六、僑辦、民宗辦(外辦)

負責區內歸僑僑眷、海外華僑華人、在區外國人及宗教活動場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加強疫情預防和其他應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員的疫情報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域內各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建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聯絡協調組,開展互助和互檢,做到監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區居民的預防宣傳、保潔消毒和外來人員登記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時受理業主投訴。

十八、物價局

有效監控藥店、醫院、超市、市場經營的藥品和相關商品價格,依法從嚴處理拒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明碼標價規定和價格干預措施的單位和個人。積極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受理羣眾投訴,穩定價格和羣眾情緒。

十九、文化和旅遊局

加強和規範網吧、歌舞場所、電子遊戲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管理;督查娛樂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聯合有關部門,負責文化娛樂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質量技術監督局

認真做好突發事件防控相關產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以次充好等製假售假行為;督查食品加工企業落實從業規定的情況。

二十一、消防南開支隊

做好執勤備戰工作;督查火災救援中心的各種防護措施的落實;做好參戰人員和器材裝備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時調集所需警力及器材,應對處理突發事件時出現的其他緊急情況。

二十二、招商辦

督促大中型企業落實防控突發事件總經理負責制,協助企業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識的宣傳工作,正確處理好企業生產經營和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關係。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外資、合資企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三、宣傳部門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市區有關突發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廣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對內、對外的宣傳報道工作;多角度、多側面宣傳突發事件防控的科學知識,營造全民參與共同抗擊的良好氛圍。

二十四、供水、供電、商業部門(經貿委)

負責保障醫療機構、衞生防病機構和醫學觀察留驗場所等部門的用電、用水和有關生活用品的供應。

二十五、街道辦

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做好社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突發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幫助整改;及時協調街道辦事處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係,共同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衞生局

組織協調衞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負責疫情監測並及時準確上報疫情動態;負責突發事件病例、確診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提出疫點、疫區實施管制的建議;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指導並實施消毒和隔離工作;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開展健康教育工作,組織衞生科普知識宣傳、諮詢等工作;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演練;督導檢查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項措施,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轄區各部門都要做好相應的工作預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系統內部防控工作到位。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3

為了提高保障我們的學校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火災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火災事故及其損害,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促進學校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

1.學校設立突發火災事故消防處置應急指揮組

由校長、分管校長、部門主管組成。發生突發事故校長和事故所在部門負責人必須急速就位,並啟動應急報告程序。如發生火災指揮組指令有關工作部門組織初起火災撲救,由指揮長命令各行動組就位參與緊急處置。

指揮組下設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網救護組。各組成員分別由總務處、校長辦、教導處落實。具體職能人員必須迅速就位,參與相關工作。

滅火行動組由總務處組建的學校義務消防隊組成,接獲指令網後急速趕赴現場進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在消防隊到達現場後配合撲滅工作,服從消防隊指揮。

通訊聯絡組由校長辦組成,值班人員接到火警報告後負責向校長、分管校長彙報、請示,向市局彙報、請示,負責向各工作組下達指揮組命令。校長、分管校長髮出指令各行動組必須執行。

疏散引導組由政教處負責組建和實施。根據火災發生部位和程度,年級分管主任、分管生活指導主任到達現場組織師生疏散引導,辦公樓、教學樓、圖書館和實驗樓、公寓樓等各樓層現場工作人員,根據指揮組指令,迅速有序地疏散引導學生進入空曠安全地帶。

安全防護救護組由政教處組織治保室、校醫室人員就位。治保室組織導護人員、門衞到達現場維護秩序,校醫室組織初起火災受傷師生的救治,確診需要轉送醫院就診的與醫院聯繫。

2.報警與接警的處置程序。

如發生突發火災事件,現場人員發現初起火災後應急速組織撲滅並及時派員報告校長辦,校長辦接警後迅速報告校長、分管校長,由校長、分管校長視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如遇地震事件,現場人員應即時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並派員及時清點人數報告校長或行政值班人員。

夜間門衞值班時發現初起火災應立即報告治保室和分管校長並視情及時報警。生活指導組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初起火災報告應立即通過應急廣播通知全體寄宿生保持冷靜,並報告分管主任、分管校長,根據初起火災情況確定報警。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初起火災發生現場的教職工應及時組織學生有序疏散。應急指揮組運行後,應急指揮組指令應急疏散引導組人員到場組織疏散。其他非現場師生應根據應急指揮組要求,確定是否疏散。疏散時引導人員應明確疏散隊伍走向,各疏散引導人員應相互配合,確保疏散有序,不發生擁擠踩踏等二次傷害事故。疏散地點應選擇就近空曠安全區域。疏散結束應及時進行人員清點,發現人員缺少的應組織查找。疏散情況應及時做好書面記錄,由在場人員簽字。組長應在現場安撫在場師生,對有傷病學生應報安全防護組處置。

4.火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初起火災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及時利用現場滅火設備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滅,應急指揮組運行後,滅火行動組到達現場組織撲救工作,消防隊到達現場後,現場人員要予以配合。撲滅初起火災貴在及時、正確。要根據不同燃燒物選用有效滅火方法、設備。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的程序和措施。

地震或初起火災現場人員應立即將現場情況報告通訊聯絡組。通訊聯絡組根據分工分別報告校長、分管校長並聯絡各部門工作人員做好應急準備。安全防護、救護組接到應急指揮組指令後急速就位。安全防護組維持現場秩序,配合指揮組做好與消防、公安部門到達現場人員協作。救護組及時檢查受傷師生傷情,作出妥善處理。

應急工作中各班主任要主動發揮作用,各班主任必須到達現場,維護本班學生秩序,組織疏散引導,聯繫受傷學生家長。黨團組織應發揮核心和突擊隊作用。在崗黨團教師要身先士卒,協助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部門和人員,給予褒獎並報送上級部門表彰。對玩忽職守、推諉扯皮,造成事件和損失擴大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相應處理。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4

一、制訂本預案的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二、可能引起火災事故的原因:

1、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或其他電器設備。

2、液化氣、煤氣泄漏,食堂油鍋過熱、操作不當。

3、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實驗操作不當。

4、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燃放煙花爆竹等。

5、人為故意破壞。

三、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組織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亂堆物。

四、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分兩種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理:

若白天學生上課日發生火災:

1、門衞或指定老師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局辦和有關科室,並由打電話者到聚豐園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車。

2、校內由校長和消防幹部任總指揮,有序採取應急措施:

主任負責指揮各班班主任、搭班老師帶領學生按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線路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帶。消防幹部負責帶領義務消防隊員先去切斷火災部位電源,關閉食堂煤氣總開關。並利用校內備用滅火器、消防水龍帶先行滅火,控制火勢。儘可能地搬出火災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勢蔓延。

3、如有傷者,及時送往附近區級以上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家屬。

4、待消防車到後,配合做好維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做好善後處理。

若晚上或節假日發生火災:

1、門衞、值班人員負責打“119”報警電話,同時電告學校幾位主要領導及時到場。

2、樓內行政值班人員負責切斷火災部位電源和食堂氣源,立即打開各樓道口防盜門。

3、視火勢情況盡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備用滅火器控制火勢。

4、待消防車到場後,及時指點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5

一、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二、報警程序 :

( 1 )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 119 ),報告內容為:"機投國小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地址:機投鎮萬壽路25號"。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同時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 2 )學校領導在向區教育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並組織教職工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三、組織實施:

1.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等

5.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6 .如果可能,要迅速啟用廣播系統,學校領導用廣播指揮師生疏散或滅火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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