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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7篇【精選】

整治方案7篇【精選】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整治方案7篇【精選】

整治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加快美麗鄉村建設,認真抓好環境衞生綜合整治,優化羣眾生產生活環境,切實改善村容村貌,根據x辦[20x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省、市、縣農村人居環境工作動員會部署精神,實行“政府統籌、村組落實、全村參與”三級聯動,堅持因村制宜,發揮優勢,一村一品,長效管理,採取集中整治、重點打造和爭創亮點相結合,徹底解決鄉村環境衞生“髒、亂、差”局面,推動農村環境治理逐步制度化、規範化,助力美麗鄉村建設。

二、目標要求

整治目標:達到“五無”,即無柴草堆、無土堆糞堆、無積水污水、無亂倒垃圾、無亂貼亂掛。

長效管理目標:有物、有人、有制度。有物,即有環衞設施,各村有垃圾填埋場、垃圾桶、垃圾池、清運車;有人,即有專職保潔員;有制度,即建立鄉村環境衞生考評制度。

整治時間目標:X月底,在全鄉開展以XX路、XX路沿線各村為重點的環境衞生集中整治,對所有主次幹道兩側進行大清掃、大清運、大清理,面貌基本改善;X月底,X村鄉村環境衞生綜合整治具備全縣示範村標準,面貌根本改觀;X月底,X村鄉村環境衞生綜合整治達到市級示範村標準,實現常態規範運行;利用3年時間爭取全鄉5個以上行政村鄉村環境衞生綜合整治升級達標。

三、工作重點

1、綜合整治道路環境。全鄉檢查線主次幹道路面要乾淨;路肩及路邊溝無雜草、無雜物;清除沿線內有礙觀瞻的建築物、雜物。

2、綜合整治村容村貌。圍繞小店、餘莊打造村容村貌整治示範點,基本實現以下目標:一是村莊環境無“六亂”現象,即柴草亂垛、糞土亂堆、垃圾亂倒、污水亂流、牆體亂畫、電線亂拉。二是房前屋後要美化,清除房屋周邊雜物,拆除廢棄建築物,粉刷修飾與周圍景觀不協調的建築物。三是充分利用村內空閒地,建設綠地遊園。

3、健全管理制度。結合全鄉、各行政村實際建立健全環境衞生保潔機制,實現農村環境衞生保潔常態化。一是健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管理機構,成立高規格領導小組將不定期的對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指導。二是健全農村環境整治管理制度,實行檢查考核評比制度,各村要有衞生保潔長效機制,明確保潔人員責任,做到人員、設施、經費、制度四落實,確保機制正常運轉。

四、保障措施

1、廣泛宣傳,迅速行動。結合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把農村環境集中整治活動作為為民服務的一件實事抓緊抓好,加大宣傳力度,促進三級聯動,迅速掀起農村環境集中整治的高潮。充分發揮村組幹部的發動作用和廣大羣眾的`主力作用,既要通過宣傳讓農民充分認識搞好環境的重要性和環境污染的危害性,提高環境意識,營造人人講衞生、人人維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2、強化督查,嚴格獎懲。將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全鄉年度目標綜合考評和全鄉經濟觀摩的一項主要內容。在整治過程中,採取半月一通報,一月一評比,對於整治不力的後進村,負責人無條件接受“鄉領導班子集體約談”或“誡勉談話”,對整治較好的村,鄉政府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村給予表彰獎勵。

整治方案 篇2

為認真貫徹全區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動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明膠生產和使用的管理,嚴厲打擊使用工業明膠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明膠生產和使用專項整治,進一步摸清明膠生產企業底數,全面掌握明膠生產企業情況,嚴厲打擊和查處非法使用工業明膠替代食用明膠銷售和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規範明膠銷售單位誠信經營,遏制非法使用工業明膠隱患。進一步完善明膠行業規範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內容

(一)摸清底數

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轄區內工業明膠和食用明膠生產、銷售企業底數,掌握使用食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基本情況。

(二)強化明膠及相關產品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

1、強化工業明膠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工業明膠生產企業公開向社會進行承諾,嚴格規範產品標識,建立銷售台賬記錄,嚴禁生產無包裝標識的“白包”產品。組織開展工業明膠生產企業檢查,嚴查企業產品銷售去向,一旦發現銷售工業明膠到食品生產企業的,立即組織開展調查。

2、強化食用明膠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食用明膠生產企業的`原料的來源管理,依法查處使用不符合衞生規範要求的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明膠生產行為。食用明膠生產企業在食用明膠廠區內不得生產工業明膠。

3、強化明膠銷售單位的監督管理。開展對明膠銷售企業大檢查,重點檢查購貨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依法查處用工業明膠冒充代替食用明膠的行為。

4、強化食品生產企業使用明膠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原料索證索票和台賬記錄,嚴厲查處食品生產企業使用標識不清、來源不明的明膠或無許可資質企業明膠產品,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相關部門對監管過程中發現工業明膠生產企業生產無包裝標識的“白包”產品,銷售工業明膠到食品生產企業、銷售來源不明食用明膠和食品生產企業用工業明膠替代食用明膠、使用工業明膠加工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從重從快處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組織分工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非法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加強對專項整治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

質監部門要進一步抓好食用明膠生產企業和使用明膠食品生產企業管理,督促食用明膠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管理制度,完善採購、生產、銷售等台賬,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協調相關部門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明膠和用工業明膠生產加工食品實施嚴管重罰。

經信部門要加大明膠行業管理,摸清全區工業明膠生產企業底數,對工業明膠企業加強管理,督促企業規範標籤標識和加強產品銷售管理,嚴防工業明膠流入藥品、保健品和食品生產企業。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企業行業管理,強化企業誠信意識。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流能環節經營明膠的監管,掌握明膠銷售企業情況,對流通環節中銷售來源不明食用明膠、用工業明膠冒充食用明膠等行為進行查處。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31日前)

認真學習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措施有力,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全面開展非法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專項整治,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抓好各項措施落實。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2月15日前)

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非法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一步查漏補缺,為落實長效監管措施打下基礎。9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各相關部門向區質監分局報送上月本地區非法使用工作明膠生產食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20xx年12月15日前上報工作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將明膠生產和使用情況專項整治作為本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之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抓緊抓好,嚴格落實部門職責,責任到人,確保整治工作效果落實實處。

(二)強化協調聯動。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和明膠生產和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調溝通,加強相互配合,及時通報情況,形成聯動打擊合力,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

(三)加強宣傳教育。各相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引導羣眾科學消費,提高羣眾的健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各相關部門要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支持鼓勵羣眾積極參與專項整治工作。

(四)迎接督導檢查。迎接市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對各縣(市)、區明膠生產和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的督導檢查。

整治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標和任務

一是重點檢查轄區內汽配生產企業的制動器襯片、制動液和強制性認證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以假充真、廢舊翻新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確定重點地區的重點產品,針對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二是對我市汽配企業分階段分步驟地進行抽樣檢查,對不合格產品進行查處,使我市汽配產品總體質量水平有進一步提高。

二、時間安排

(一)組織發動階段:20xx年5月。

(二)打擊整治階段:20xx年6月至8月

(三)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11月底,對此次汽配產品利劍行動進行工作驗收總結,並按照要求及時上報有關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文件精神部署,制定抽樣檢查實施細則,落實“質檢利劍”行動汽配產品專項整治工作。

2、加強對汽配企業的檢查,暢通舉報渠道,發揮好社會監督作用,對假冒汽配案件,依法嚴格查處。

3、加強信息報送。

從5月起,每個月月底前至少報送1次簡報信息,反映本地查辦案件、組織行動、組織新聞宣傳等工作情況,重點反映取得的成效;分別於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報送附件1、附件2和專項行動工作進展總結。

整治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稀土礦業秩序整治和監管專項行動,堅決打擊和取締非法開採、加工、經營稀土等不法活動,有效保護我市稀土資源,維護正常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二、整治重點及任務

通過對我市稀土礦業秩序的清查,對非法開採稀土點開展進一步的整治工作。

(一)對20xx年10月以來發現和查處的非法開採稀土點進行“回頭看”,認真核查非法開採稀土礦點是否查處到位,有關人員是否處理到位。

(二)對上級下發我市的.礦產衞片疑似違法圖斑核查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查處到位。

(三)根據我市稀土監管中的薄弱環節,提請市政府依法依規建立和完善稀土監管長效機制。

三、時間安排及步驟

(一)7月6日至7月20日,認真貫徹落實《市開展稀土礦業秩序整治和監管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開展對20xx年10月以來發現和查處的非法開採稀土礦點的“回頭看”工作。

(二)7月21日-8月31日,對“回頭看”發現的問題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涉嫌違規違紀的,提請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三)9月1日-9月20日,根據自查中發現的稀土監管薄弱環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和完善稀土監管長效機制。

(四)9月21日-9月30日,對本市開展的專項行動進行全面梳理,認真總結,並形成書面材料,迎接上級的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和鄉鎮間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鄉鎮政府的主體責任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作用。實現市、鄉和職能部門的相互聯動。

(二)加強督查、落實責任。對有稀土資源分佈的鄉鎮的監管情況進行督查,督促鄉鎮政府和職能部門對任務進行分解,落實責任。

(三)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對每日工作開展情況按規定要求及時上報,每週進行工作小結並對下一週工作進行計劃安排,遇到問題及時請示上級。

(四)嚴格執行“八項規定”,求真務實,廉潔自律,圓滿完成本組的各項工作任務。

整治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打非治違”活動,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20xx年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目標是:進一步貫徹漁業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進一步治理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從事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遏制漁業生產事故發生,完成市農業局和縣政府下達我縣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任務。

三、組織機構

成立縣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四、時間安排

“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從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結合當地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動”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項抓好落實。不定期地組織自查、互查,對安全隱患多,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長期監控,進行重點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三)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鄉(鎮)開展總結工作;9月10日前,由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將“整治百日行動”書面總結上報縣漁政大隊。

五、整治重點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七)僱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

六、整治措施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並可按照每人100元對船舶經營者處以罰款。

(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作業,限期申報檢驗;逾期仍不申報檢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暫扣漁業船舶檢驗證書。

(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船長或直接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的,按《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炸魚、毒魚、電魚的,在內陸水域處5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在內陸水域使用小於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處100元至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船舶所有者或經營者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其在離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僱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改正,並可按照每僱用一人罰款1000元對船舶經營者予以處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整治百日行動”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各級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並組織實施。各地要圍繞全年控制指標的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和船頭。對於各類事故調查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二)切實提升漁船質量。各地要嚴格漁船檢驗制度,督促船主按標準船型修理、更新漁船,對重要的安全設施要參照相關規定強制配備。要嚴格按照檢驗規範對漁船進行檢驗,全面開展漁船質量大檢查,切實提高漁船的檢驗質量,對檢驗不合格的漁船,不得發放檢驗證書,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不得從事漁業生產。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實操技能。紮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突出抓好漁業船舶船員資格培訓工作,切實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常識,提高持證上崗率,打牢漁業安全生產基礎,做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各地要根據當前漁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及時制定方案,及時組織轄區原有職務船員開展內河職務船員的考試換證工作,確保船員持證上崗;在年內要對所有水上作業人員組織完成一次緊急情況下船員穿戴救生衣和緊急逃生等應急處置能力培訓。

(四)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非法漁業生產行為。重點打擊“三證不齊”、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安全生產設施配備不齊以及從事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作業的漁船;對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從事漁業生產、漁船違規載客載貨等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查處。

﹙五﹚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各地要大力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重點抓好重大節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檢查,並嚴格落實檢查責任。通過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並及時加以整改和總結,防止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好轉。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故必須及時處理和上報,並跟蹤掌握事態進展情況,不得遲報、漏報,堅決杜絕瞞報、謊報。

(六)加強對重要水域的隱患排查及整治行動。“棉電庫區”、“金山電站庫區”、“磯頭電站庫區”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鄉(鎮)要組織開展對使用禁、限用網具且影響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撈進行排查,並及時拆除整治,必要時可聯合執法,提高整治效率。

整治方案 篇6

近年來園區認真開展了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等在同一建築內混合設置的“三合一”、“多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一些場所未得到有效整治,“回潮”現象不同程度存在,火災隱患還比較突出。為堅決遏制“三合一”場所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的發生,決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園區範圍內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力爭到年6月底,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倉庫分離、與經營部位分離;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整治範圍

排查整治的範圍: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即設有員工宿舍的廠房、倉庫,從事生產儲存活動的有人居住的建築,經營使用可燃物品、住宿於一體的企業及施工工地等。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從年6月1日開始,到年6月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至7日)。

各企業要召開專題會議部署“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落實整治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員對“三合一”場所的認定能力和水平,確保場所界定清楚,隱患認定準確。

(二)全面排查階段(6月8日至6月14日)。

管委會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場所的'性質、建築結構、規模大小、住宿人員數量、存在隱患等基本情況,摸清底數,查明情況。對於排查過程中發現的“三合一”場所,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於情況緊急隨時有可能發生重特大火災的,要責令立即整改。

(三)集中整改階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企業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邊查邊改,堅持“疏堵並舉、有效防控”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對排查發現存在“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問題的,要區分不同情況,採取措施將住宿人員從生產儲存經營場所中搬離出來,實現生產、儲存、經營與住宿完全分離。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責令限期整改,明確整改時限,督促各企業制訂整改方案,嚴格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實施整改,通過開通第二齣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設室外通廊,實行垂直或水平實體牆防火分隔,規範安裝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局部自動噴水應用系統,加強火源管理,對企業員工實行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等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整頓後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能解決“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問題的,要及時組織經貿、公安、安監、工商、建設、土地、規劃、勞動保障、税務、房管、供電、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確定的職責分工,採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確保關停到位,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三合一”場所完成整治後,要統一組織驗收,做到整治合格一個、組織驗收一個。凡逾期不改或經整治仍達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必須吊銷相關證照並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對經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場所,再次檢查發現“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締。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整治活動結束後,各企業要組織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自查驗收,並將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今後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措施與意見形成書面總結材料,於6月30日前上報園區管委會綜合執法大隊。園區管委會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企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並對各企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企業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的認識,紮實抓好整治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加強領導。各企業要成立“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紮實推進整治工作開展。

(三)強化責任。“三合一”場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企業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對企業“三合一”場所整治不力或發生火災事故實行責任追究。

(四)廣泛宣傳。各企業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尤其要大力宣傳新修訂的《消防法》,宣傳“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開展整治的有效辦法;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整治方案 篇7

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淨化市場環境,規範合同行為,市局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打擊合同欺詐為重點的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合同法》、《拍賣法》、《擔保法》以及《合同監督條例》、《關於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工商部門合同監督管理職能,依法打擊各種合同欺詐和違法行為。要通過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合同違法案件,有效預防和減少合同欺詐行為的發生,在全社會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整治時間和步驟

從現在開始到九月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6月10日至6月30日為宣傳法律法規和調查摸底階段;

第二階段:7月1日至7月20日為規範合同行為階段;

第三階段:7月21日至9月15日為合同違法案件查處階段;

第四階段:9月16日至9月31日為總結階段。各單位向市局合同股報送此次打擊合同欺詐行為專項整治活動總結。

三、打擊重點

重點打擊以下合同違法行為:

(一)應按《**省合同監督條例》規定申請備案而未備案的格式條款合同行為;

(二)格式條款合同中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條款,經審查要求改正而沒有改正繼續使用的;

(三)偽造合同的行為;

(四)盜用、假冒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行為;

(五)虛構主體資格與他人簽訂合同的行為;

(六)簽訂合同虛構合同標的物的行為;

(七)故意交付部分貨物(貨款)騙取全部貨款(貨物)或者騙取貨款(貨物),拒不交付貨物(貨款)的`行為;

(八)定做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還所交定金、質量保證金、履行保證金、預付款、材料款等費用或者拒不交付加工費的;

(九)利用虛假廣告和信息誘人簽訂合同,騙取中介費、立項費、培訓費等費用的;

(十)商品房買賣交易中無證照或證照不全而進行商品房開發、交易的行為;

(十一)借商品銷售廣告誘騙消費者上當的行為;

(十二)同一間商品房屋多頭銷售的行為;

(十三)故意隱瞞已抵押的事實而欺騙買主的行為;

(十四)虛擬交易、簽訂合同騙取銀行袋款的行為;

(十五)房地產開發商私自印製《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行為;

(十六)倒賣各類工程施工中標合同的行為;

(十七)拍賣活動中串標竟買的行為;

(十八)提供虛假資料進行抵押、騙取貸款的行為;

(十九)利用合同及他人擔保騙取貸款的行為;

(二十)利用拍賣公告或其它方法對拍賣標的物作引人誤解虛假宣傳的行為;

(二十一)其他合同違法行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明光市工商局打擊合同欺詐行為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盛書志副局長為組長,杜傳海副局長為副組長,合同股及各工商所、直屬局、公平交易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合同股,陳君賢為辦公室主任。各辦案單位也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切實抓好落實。

(二)積極配合,形成合力

打擊合同欺詐工作難度大、涉及面廣、專業性較強,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加強各業務間的溝通和協調,尤其是分管合同與公平交易人員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大查處力度。同時要注意取得各級政府的支持和有關部門的配合,針對轄區內易發合同糾紛、合同欺詐行為的重點領域和行業,實施重點檢查,做到幫扶指導、規範合同行為與堅決打擊合同欺詐活動並舉。

(三)打防結合,規範行為

各單位要結合本《方案》的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加強市場巡查,認真排查轄區有突出問題的重點行業和企業,在幫助企業規範合同行為的同時,對嚴重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要將這次專項執法與合同幫扶、守合同重信用的信用體系建設、合同監管“七進“活動相結合,幫助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自律機制,最大限度的減少合同違法行為的發生。

(四)搞好宣傳、營造氛圍

要開展多種多樣的合同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結合開展“七進“活動,深入企業、商場、市場和鄉村田間地頭,到農村專業合作社,到工業園區宣傳合同法律法規,構建社會誠信體系,提高社會防範合同欺詐違法行為的能力。

(五)學習辦案,提高水平

各辦案單位,尤其是合同管理及辦案人員要以這次開展打擊合同欺詐活動為契機,以查辦合同案件為突破口,鍛鍊合同執法人員進一步學好合同法律法規,用好合同法律法規的能力,充分調動查辦合同案件的主動性、積極性,從而大力提高辦理合同案件水平和合同監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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