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債券的品種和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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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金融債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係的一種憑證。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我國金融債券的品種和管理規定的相關內容吧。
1.政策性金融債券
政策性金融債券是政策性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金融債券。按規定,政策性銀行按年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金融債券發行申請,經核准後便可發行。
2.商業銀行債券
(1)商業銀行普通債券。商業銀行普通債券即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債券。
(2)商業銀行次級債券。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固定期限不低於5年(含5年),除非銀行倒閉或清算不用彌補銀行日常經營損失,且索償排在存款和其他債券之後的商業銀行長期債券。
(3)混合資本債券。我國的混合資本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為補充附屬資本發行的、清償順序位於股權資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務之後、期限在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10年內不可贖回的債券。
(4)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申請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的商業銀行應出具書面承諾,承諾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全部用於發放小型微型企業貸款。
3.證券公司債券和債務:
證券公司債券包括普通債券、短期融資債券和次級債券。證券公司次級債務是指證券公司經批准向股東或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定向借入的.,清償順序在普通債務之後,股權資本之前的債務。
4.保險公司次級債務 :
保險公司次級債務是指保險公司為了彌補臨時性或階段性資本不足,經批准募集,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且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保單責任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保險公司股權資本的保險公司債務。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公司次級債的募集、管理、還本付息和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5.財務公司債券:
根據規定,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應當經中國銀監會批准,由財務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擔保能力的成員單位提供相應擔保。
6.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的金融債券: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金融債券進行監督管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對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的資格進行審查。
7.資產支持債券 :
資產支持債券是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委託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發行的、由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其收益的受益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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