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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社會工作方法模式

殘疾人社會工作方法模式

殘疾人社會工作除了在上述醫療模式和個人模式指導下運用具體的方法如心理輔導、個案工作、尋找資源、轉介等開展服務外,更注重在社會模式指導下選擇合適的行動為殘疾人提供服務。下面是由yjbys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殘疾人社會工作方法模式,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殘疾人社會工作方法模式

  殘疾認識模式

為殘疾人提供什麼服務?這與工作人員對殘疾問題的認識有密切的聯繫。有三種認識殘疾基本看法,它們是:

1)醫療模式。這種觀點將殘疾視為疾病,認為通過醫療手段或輔助醫療方法及器具,可以解決病者的困難。在這種模式指導下,社會工作者應對現代醫療科技的進展有基本認識,並在適當情況下協助殘疾人取得合適的服務,這包括轉介病人前往有關的醫療機構,及在病人有需要時幫助申請經濟援助等。

2)個人模式。這種模式將殘疾視為個人的不幸,而康復工作的重點就是致力使個人適應殘疾帶來的影響,並從心理方面接受殘疾的現實和限制。在這種模式指導下,社會工作者的角色就是從旁協助,讓傷病者渡過關口,接納自己殘缺不全的現實和重新適應環境。個人模式的缺陷在於,第一,它使個人位於被動的位置,把病人對殘疾的反應必然化和固定化,忽視了具體的環境因素,倘若社會的文化和價值觀念接納殘疾並提供充分的保障,病人對殘疾的反應便會緩和許多。第二,醫療和心理輔導在康復過程中固然很重要,但是畢竟憑此二者是難以完全解決問題的。

3)社會模式。這種模式將殘疾問題的焦點由臨牀診治或個人調適,轉移到客觀的物質環境和社會環境,康復工作的重點在於改善殘疾人的周圍環境,而社會工作者的任務除了幫助殘疾人恢復功能外,還致力於消除限制殘疾人的外在環境和社會因素,協助殘疾人獲得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和發展機會,以達到自強和自主的境界。

  殘疾人社會工作的方法

殘疾人社會工作除了在上述醫療模式和個人模式指導下運用具體的方法如心理輔導、個案工作、尋找資源、轉介等開展服務外,更注重在社會模式指導下選擇合適的行動為殘疾人提供服務。這些行動包括四個層面,它們之間構成一系列從微觀到宏觀的介入方法。具體而言,這些行動和方法是:

  一)讓殘疾人充分運用其可以運用的資源和能力

工作員儘量從殘疾人及其周圍環境中去了解服務對象自己已有的能力和可資利用的資源,幫助殘疾人改變態度或學習某些技術和方法去解決問題。具體的工作方法是:

1)輔導,即工作員解釋某些看法及教導殘疾人,使其建立自我意志和發揮潛在能力去解決問題。

2)支持,即幫助殘疾人認識自己所處的環境裏可以運用的資源及其途徑,然後,就着重殘疾人的困難,工作員安排提供援助服務,如殘疾人家務助理、殘疾病人短期照顧,等等,幫助他們渡過難關。在這期間,工作員要不斷地給予鼓勵和支持,使殘疾人從中獲得經驗和能力去面對困難。

3)保護,這是一種強化的支持,以防止殘疾人受到傷害。保護的方式可以有多種,工作員應該就殘疾人情況採取不同的禁制及安全措施去避免傷害出現,比如在迫不得己的時候送殘疾人至院舍照顧,以及在一般情況下安排親友、家務助理及健康護士護理和照顧病弱的殘疾人等。

  二)減低殘疾人運用資源的環境阻力和矛盾

殘疾人在求助過程中會因為周圍的人事和環境的許多阻礙和誤解而得不到足夠支援,如殘疾人的家庭成員對其應接受怎樣的服務有不同意見、機構人員對殘疾人情況並不瞭解,等等,工作員的介入就是要調解這些矛盾和澄清誤會,使殘疾人獲得應有的支援和幫助。具體的工作方法是:

1)調解,即工作員通過斡旋以消除或減少殘疾人、家人及服務機構人員之間出現的不協調和衝突,促進各方的溝通和合作,為殘疾人提供有利援助。

2)商議,根據殘疾人的需要,為殘疾人磋商及協調以便獲得更多的社會資源和服務。

  三)發堀並有效運用社區資源

在大多數情況下,殘疾人需要的幫助較諸於社會服務機構所能提供的資源為多,因此,工作員要為殘疾人發掘及調動更多的服務資源,以照顧殘疾人的需要。為了達成這些目標,工作員採用的服務方法有:

1)調動資源,具體的步驟是:首先,協助殘疾人辨認社區內一些潛在而有幫助的人際網絡及服務資源,如家人、鄰居、志願服務人士等;接下來鼓勵及激發這些人際網絡發揮作用;最後調動不同的.可運用的資源和支援網絡去幫助受助人,如針對獨居而行動不便的殘疾老人,工作員可以因應社區內可以調動的資源為受助人編織一個合適的支援系統,例如安排家務助理協助處理家居事務,調動義工人員定期探訪和組織活動,聯絡鄰居在受助人遭遇危機時提供照應等。

2)創造新資源,工作員協助發展和設立一些新的互助或支持團體,以加強對殘疾人的照顧和支援。這些團體可以有以下不同形式:第一種,遭遇類似困難和問題的殘疾人所組成的互助或支持團體,如殘疾老人互助組、殘疾婦女自強小組,等等;第二種,一些照顧者的團體,比如殘疾人支援小組、弱智人士家長組,等等;第三種,服務性的義工團體;第四種,倡導性團體,如殘疾人權益促進會、殘疾人關注組,等等。

3)社區聯絡,即是要與社區內不同組織和人士建立和保持一個合作的網絡和關係,從而為殘疾人的問題解決創造一個良好的資源和人員環境,大致有兩方面的聯絡和合作形式:短期性針對某些殘疾人,事件或問題解決的聯絡和合作;長期和持續性的聯絡和工作關係的建立,如定期接觸和會議,轉介,合辦殘疾人服務計劃等。

無論是那種聯絡和合作形式,工作員都要對社區有一個充分的瞭解和認識,瞭解的內容包括:

①社區有些什麼特色?社區結構、動力和資源情況怎樣?

②社區內有多少殘疾人士?分佈如何?

③這些殘疾人士在社區內怎樣生活?有些什麼困難?有哪些特殊需要?

④社區對這些人的關心怎樣?有否一些熱心居民參與非正式照顧工作?是些什麼人?

⑤社區有些什麼服務機構和社會團體?他們對殘疾人及其相關問題看法怎樣?提供什麼服務?

  四)促進殘疾人的權益

很多時候由於社會資源的匱乏和社會人士的忽視,殘疾人的困難和需要未必都會引起社會的關注和可以得到充分的解決,對此,社會工作者可以採取兩種方法:

1)倡導,即為一些備受忽視的殘疾人爭取合理的照顧和利益,它包括工作員在機構及社區內為殘疾人爭取更佳的服務提供,及向社會建議合理的政策修訂,以改善殘疾人的困境。

2)社區教育,社區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教育社區人士通過明白和體會一些身處困境的殘疾人士的苦況,以消除他們對殘疾人存有的偏見和歧視,從而爭取更多的社區人士對殘疾人扶助工作的支持和參與。社區教育包括工作員直接解釋和遊説,舉辦社區教育的宣傳活動去提升社區互助和容納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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