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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改革後司法考試報名條件

2023改革後司法考試報名條件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室公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一次有效。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3改革後司法考試報名條件,歡迎閲讀!

2023改革後司法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縣級市、區)(不屬於國家或者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户籍為準,報名時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xx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户籍為準,期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xx-2020年)》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範圍的通知》(國辦函[20xx]2號))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報名程序:

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和報名事項在司法部公告及有關文件中公佈。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公告和有關文件,確定並公佈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事項,及時向社會公佈。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公佈報名事項時,應當明確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其工作、學習地報名。

司法行政機關採取網上報名方式的,應當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確認手續。

司法考試複習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12月——4月(第一輪複習) 打基礎

在這個階段,主要是要準確把握司法考試的複習備考方向,對三大實體和三大訴訟法中與司法考試密切相關的基礎問題搞清楚,對重要的知識點有所瞭解,為後面的系統複習和強化記憶打下堅實的基礎。在這個時期一定要重視基礎理論問題,因為司法考試理論性加強的趨勢非常明顯,運用基本理論來解決實際問題的考查方式多次出現。

複習思路:先實體法後程序法再法理。即先從刑法、民法這些熟悉的實體法着手,可以培養自己對法律的興趣。

民法→民訴→刑法→刑訴→行政法→商經法→法理學→憲法→法制史→司法職業道德→三國法

第二階段: 4月——7月初(第二輪複習) 攻堅階段

經過前一階段的學習,考生在法律理論素養和法律基本知識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對考試的基本形式、基本知識點和基本的複習思路有了整體的瞭解。以此為基礎,從四月份開始到7月初,就要進入深耕細作、系統複習和深入理解的階段。

此時要對司法考試大綱中涉及到的重點問題進行全面系統的梳理,最細緻地全面掌握司法考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在這個階段,要安排好自己的時間,每天既要有新的進度,更要給自己留出足夠的時間消化理解和記憶,因為在複習全面展開之後,你可能通過資料或者聽課明白了複習的重點、難點和疑點,但需要你將這些內容轉化為自己的知識。因此每天的複習過程中一定要給自己留出課後複習的時間。因為最終所有的知識都要落實到做題上,充分地練習能夠幫助你鞏固知識,查缺補漏,還能夠最有效地提高自己的解題能力。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這個時候的記憶是一個循環重複的過程,在記憶過程中的遺忘是非常正常的,因此不要為此而過分擔心。課前預習,聽課、課後複習以及做真題,都是一個反覆記憶的過程,記憶是貫穿於整個複習過程之中的,因此不要因暫時的遺忘就產生焦慮情緒。

複習思路:此階段要以“聽課為主,做題為輔”。遇到不理解的理論性問題到教材中查找,不要再詳細看教材了,即便你的教材還沒有看完,也不能繼續了,因為你的有效時間要用在課前預習,課後複習以及做真題上。

第三階段:7月——8月初(第三輪複習) 真題時間

在這一階段的主攻方向歷年真題,此時應採用分年的歷年真題,不宜再用分專題的那種,每天定時訓練,爭取完成全部歷年真題(至少要完成近5-6年的),同時要注意將做過的試題認真分析,最大限度的挖掘出每一道題目的考點。

第四階段:8月——9月初(第四輪複習) 綜合串聯

本階段屬於提升階段,要進一步將分散的知識點融會貫通,加深理解,加強記憶,最終將法條法理和司法考試的命題結合起來,將學習能力轉化為考試能力和得分能力。

從近年來司法考試的命題趨勢上看,試題的綜合性越來越強,不僅在一個部門法內部會將相關的法條綜合考查,而且還出現了將實體法和相關程序法綜合考查的案例。因此如果不能將知識點和法條綜合起來,明白分散知識之間的內在聯繫,很有可能在考試中丟三落四,影響最終的分數。

本階段還應嚴格按照考試時間作2――3套高質量模擬題,詳盡分析自己作錯的模擬題,補充相關內容掌握缺陷。

第五階段: 9月初——考試前(第五輪) 調整狀態

最後階段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最能夠快速提升分數學科上,例如訴訟法和試卷一的一些學科,此時需要將最重要,最可能考查的內容進行最後的整理和記憶,掌握有效地應試答題技巧,最終決勝考場。此時不要在糾結於某個問題,司考600分,360分就過了,你不需要所有的都掌握,重要的是不要因為個別問題影響自己的心態,從而影響到考試前的狀態。

複習思路:此階段“以背誦為主,聽課做題為輔”。大部分時間要分配到提分快的訴訟類、背誦類學科上,例如:三大訴訟法、商經、理論法學、三國法。此階段你民法、刑法的水平基本已經定格,所以即便你再用再多的時間去複習這兩個學科,也不會提高几分的。所以重點放在前面列舉的訴訟類、背誦類學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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