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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廣東明春啟動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

2015廣東明春啟動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

為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教育部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明確在浙江、湖北等15個省(區、市)試點基礎上,新增13個省(區、市)為試點省份。其中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肅、青海、寧夏等7省(區、市)於2015年秋季啟動改革試點,天津、遼寧、黑龍江、廣東、重慶、雲南等6省(區、市)於2016年春季啟動改革試點。新增試點省份原則上選擇1—2個地級市開展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試點。

2015廣東明春啟動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

據瞭解,目前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一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近年來,浙江、湖北等省份率先啟動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參加教師資格證的`全國統一考試政策,並打破教師資格“終身制”,實行定期註冊制度。

實施教師資格證改革試點的主要區別在於,改革後將不再分師範生和非師範生,師範畢業生不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想要做教師,都必須參加國家統考,才能申請教師資格證。

另外,改革實行國考後,考試內容增加、難度加大,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國家統一考試則分為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中職五個層級,其中幼兒園、國小、中職這三個學段考科目一、科目二等不涉及專業知識的考查,但國中、高中要多考專業知識。而且根據規定,只有筆試和麪試都通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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