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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藏註冊建築師考試報名通知

2017年西藏註冊建築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及《關於做好2017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6年度一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西藏註冊建築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考試時間

2017年度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時間為5月6日、7日、13日、14日

2017年度全國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5月6日、7日

本次考試考區統一設在拉薩市。

  二、報名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_。

  三、取得證書的條件

考試大綱及成績有效期。2017年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大綱、科目及成績有效期等保持不變,暫停考試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

  四、報名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2017年度一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初審及網上繳費相結合的辦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2月23日至3月14日。

網上報名地址:中國人事考試網

(二)報名程序

1.考生報名照片預處理

“考試報名服務平台”實行註冊和報名照片資源共享,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審核。考生註冊之前,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自行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上報名服務平台識別,照片上傳成功後系統會自動審核通過。

曾在2015年度之前(包含2015年度)在西藏參加過一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進行資格初審,直接網上繳費即可;其他參加考試的考生類型為“新考生”或“異地考生”,“異地考生”和“異地考生”須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考生網上註冊

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或(網上報名服務平台),點擊“註冊”按鈕,按照提示認真填寫個人註冊信息並上傳已處理好的照片,確保個人信息真實、完整、準確。請考生牢記註冊用户名和密碼,用於以後報考其他考試使用。

3.考生網上報名

註冊成功後,考生登錄服務平台,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需要報考的考試類別,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西藏”,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後,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後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後,考生將無法修改報名信息),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並經本單位蓋章,用於資格審查時使用。

(三)現場資格初審及繳費時間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精神,本次考試我區實行報名初審考後複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核,請考生誠信報考。

現場資格初審時,“異地考生”和“新考生”須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需本單位審核蓋章)、《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老考生”不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直接進行網上繳費即可。

現場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3月4日至3月15日正常工作日進行。

現場資格初審地址: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註冊中心,0891—6831320。

通過住建廳現場資格初審後,請攜帶蓋有西藏自治區住建廳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送到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拉薩市北京西路46號,區人社廳大樓5樓516房間)進行網上資格審核。否則,將無法進行下一步網上繳費工作。

通過網上資格審核後,考生請及時登陸報名網站完成網上繳費工作。

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2月23日至3月15日(支付方式為:支付寶)。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初審、網上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本項考試。

(四)打印准考證時間

2017年5月1日至5月4日,通過資格初審並已交費的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准考證。

(五)收費標準及開具財政統一收據時間

報名費用按照相關收費文件規定收取;需開具財政統一收據的考生,請於2月23日——3月15日攜帶准考證到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開具收據。

  五、考生注意事項

一、報考

考生應按考務文件的規定報名參加考試,嚴禁在專業、學歷、工作經驗及職業實踐等方面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取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二、職業實踐要求

根據《關於<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有關事項的.通知》(注建祕[2015]4號),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不再統一印製《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報考人員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站()上下載《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標準格式的電子文檔,打印後按照職業實踐內容填寫,已經持有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可繼續使用。

三、考試大綱及成績有效期

2017年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大綱、科目及成績有效期等保持不變,暫停考試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

四、考試時間

2017年度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時間在5月的2個連續的週末進行,請注意考試時間及科目安排,以免耽誤考試。

五、參加知識題考試

1.考生應攜帶2B鉛筆、橡皮、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

2.在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閲讀印於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准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規定的欄目內,將姓名和准考證號填寫並填塗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准考證號等信息的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3.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塗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淨痕跡,以防電腦閲卷時誤讀。

六、參加作圖題考試

1.考生於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2.考生應攜帶以下工具和文具參加作圖題考試: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三角板一套,圓規,丁字尺,比例尺,建築模板,繪圖筆一套,鉛筆,橡皮,訂書機,刮圖刀片,膠帶紙等。不得攜帶草圖紙、塗改液、塗改帶等。參加一級註冊建築師“建築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應攜帶2B鉛筆。

3.正式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閲讀本作圖題考試科目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將姓名、准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封面規定的欄目內,姓名、准考證號應用正體書寫,清晰並易於辨識。參加“建築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須將姓名和准考證號填寫並填塗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

4.作圖題必須按規定的比例用黑色繪圖筆繪製在試卷上。所有線條應光潔、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裏若有允許徒手繪制的線條,其有關説明見相應作圖題科目“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中的規定。

5.考生可將試卷拆開以便作答,作答完畢後由考生本人將全部試卷按照頁碼編號順序用訂書機重新裝訂成冊,訂書釘應訂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築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兩個作圖題考試科目試卷上有選擇題,考生按下列三個步驟完成作答:1.作圖;2.根據作圖完成選擇題作答,並將所選選項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在括號內;3.根據選擇題作答結果填塗答題卡,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塗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驟均視為無效卷,不予評分。所選選項必須寫在括號內,不寫、寫在括號外或用“√”、“×”等符號表示的,人工複評時不予認可,不予評分。選擇題只能選擇一個正確答案,且試卷上選擇題所選答案必須與答題卡所填塗答案一致。

7.作圖題試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無法評分的,後果由個人負責:

(1)姓名和准考證號填寫錯誤的;

(2)試卷缺頁的;

(3)建築技術設計或場地設計科目作圖選擇題與答題卡選項不一致的;

(4)建築技術設計或場地設計科目的作圖選擇題、答題卡作答空缺的;

(5)建築技術設計或場地設計科目試卷上的作圖選擇題未按規定填寫答案的。

8.特別提請注意,作圖題試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1)用彩色筆、鉛筆、非製圖用圓珠筆及泛藍色鋼筆等非黑色繪圖筆製圖的;

(2)將草圖紙夾帶或粘貼在試卷上的;

(3)在試卷指定位置以外書寫姓名、准考證號,或在試卷上做與答題無關標記的;

(4)使用塗改液或塗改帶修改圖紙的。

(七)成績公佈後,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八)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為杜絕考場抄襲等作弊行為,閲卷時將對所有考生答案等進行比對分析監測,無論抄襲、被抄襲或試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考試中要認真檢查填塗信息,保護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題卡,防止被他人抄襲,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參考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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