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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報關期限的規定

關於報關期限的規定

報關期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後,法律規定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根據我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為從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超過這個期限報關,由海關征收滯報金。

關於報關期限的規定

進境貨物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第15天,而郵運進境的貨物滯報金為收件人接到郵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此外,轉遙運輸進境貨物滯報金起收回期有兩個:一是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第15天,二是貨物運扭才旨運地之日起第15天。

滯報金的徵收對象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日徵金額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起徵點為人民幣10元,不足者不徵。需注意,這裏指的.進口貨物的到岸價格是由海關審定的正常的到岸價格,它是以外幣計價的。海關按應徵收滯報金之日國家外匯牌價的買賣中間價摺合人民幣。滯報金是由於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超過法定期限向海關報關而產生的一種費用,不是罰款,海關出據的滯報金收據也不是罰款通知書。

海關規定報關期限和徵收滯報金是為了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促使進口貨物及時報關,加速口岸運輸,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生產和使用。

  多數貨代都存在的弊端

1.客户詢價隨便報價,導致出貨運價上漲更有些出貨後坐地起價。

2.艙位是出口旺季十分重要的一點,低價位的倉位訂艙的會非常多,很多不負責任的銷售完全不考慮此類問題,以至於之後因沒有倉位導致延誤船期。

3.在目的港肆意收取客户費用,往往報給國內客户的運價會過低,這也被很多國內客户忽視,只注重本企業的成本,造成國外客户的不滿,可能會影響將來的合作。

4.利用某些手段謀取利益,比如海關查驗,這也是無從查證的。

5.對船公司的不瞭解,安排的船公司並不是性價比最高的,譬如運價低船期長或者是不錯的船但運價也相對很高。

公司的體系並不完善,很多公司在國外沒有海外代理,不可做運費到付、異地換單和DDU/DDP門點運輸。

貿易企業對貨代的選擇信任是很重要的,它必須是可靠的,當然最好有豐富的經驗和優質的服務。

標籤: 報關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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