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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高中會考大綱

什麼是高中會考大綱

就是高中的畢業考試,分為考試科和考查科,考試科分A,B,C,D四檔,C及其以上為及格的,會考全部通過可以領高中畢業證書並參加大學聯考,高中肄業,有資格參加大學聯考。會考的試題一般不是很難,通過率當然也很高,幾乎百分之八九十的都能一次性通過的,真過不了的還有一次補考機會。

什麼是高中會考大綱

  考籍管理

  1、考籍管理辦法

(1)考籍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1)由省考試局會考處對全省會考考籍與成績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建立每個考生基本情況電子檔案及各學科會考成績檔案。

2)各市縣、學校建立相應的會考考籍、成績檔案。

(2)轉學、休學、復學、退學的考籍及成績管理

1)學生因故跨市縣轉學,應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學校簽署同意轉學意見,並由該校的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轉學證明,報轉入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方可辦理轉學手續。同時須到市縣招生辦辦理考籍遷移手續,轉出市縣招生辦根據考生轉學證明,將其考籍卡密封轉寄給轉入市縣招生辦。轉入市縣招生辦憑卡建立考籍檔案,且將其考籍卡原件、轉學證明覆印件連同流動生名冊上送省考試局會考處,經審核後方可確認其考籍、成績。市縣內不同學校之間的轉學,由市縣基教、招生部門按上述原則處理。?

2)跨省轉學的學生,除經教育主管部門確認學籍以外,據原國家教委頒發的教基[1990]017號文的規定,必須由省級會考管理機構出具會考成績證明和轉學證明覆印件。本省轉出外省續讀的考生,須由所在學校和市縣招生辦出具證明,到省考試局會考處申辦會考成績單。

3)經批准休學的學生,復學後在原年級就讀,其考籍號不變;在下一屆就讀,須另編考籍號,重讀學科可重考,其餘原有會考成績仍然有效。

4)留級生重讀科目可重考,原號註銷,重考科目的會考成績記多次考試中的最高等第。

5)無正當理由而不參加會考的高中學生,可視為退學並將原有考籍註銷。

6)高二因故漏考考生高三補報名時,應交該生國中升高會考試的原始報名表及高二因故漏考證明。

7)凡轉學、休學、復學、退學考生的考籍,各學校在當屆會考報名時應填寫《流動生登記表》並由市縣招生辦彙總並按時上報省考試局會考處。

8)跨省市、跨市縣轉入及高二漏考的考生均需按第一次報名的程序辦理報名和建立電子考籍檔案的手續。

  考試説明

  會考科目

(1)會考的文化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生物11科;實踐科目為:物理、化學、通用技術、生物的實驗操作。

文化科目的會考方式分為考試、考查兩種,採用“3+3+4”的形式,即語文、數學、外語3門作為必考科目,在其餘科目會考生可任選3門作為考試科目,餘下4門作為考查科目(筆試),要求考生在第一次報名時就選定考試和考查科目。實踐操作科目均為考查科目。

考試科目的成績報告分為4個等第(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考查科目的成績報告只分2個等第(及格、不及格)。

(2)會考時間及科目安排

高中會考文化科目一年開考兩次,每次都開考10門。第一次安排在春節前三週左右,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科主要面向高三考生,其他科目主要面向會考學生;第二次安排在6月中旬,思想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信息技術等7科主要面向高二考生,其餘3科主要面向會考學生,不再單獨安排補考。

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查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主要面向高二年級考生。

  考場規則

(1)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第一天第一科考前25分鐘,其他科考前15分鐘憑准考證進入考場。進入考場的考生按座位號碼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以便監考員查對。保持安靜,不準喧譁、吵鬧,不準吸煙。

(2)考生進入考場,閉卷考試、考查科目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紙條、改正紙、塗改液、記錄本、計算器、通訊設備。只准帶藍、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膠擦、圓規、三角板、削筆刀等考試必需文具用品。考生不準在允許攜帶的文具用品上以及其他地方寫有公式或文字。開卷考試、考查科目在上述限制以外可攜帶書籍、資料自用。

(3)考生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考場,考試30分鐘後,才準交卷離開考場,考試終了前30分鐘後才準離開考點。

(4)考生除在試卷規定的位置填寫姓名、考籍號和座位號外,不得在試卷其他地方寫姓名、考籍號和作任何標記。

(5)主觀題試卷一律用0.5mm藍、黑色鋼筆或藍、黑色圓珠筆在規定的空白處答題,用紅色筆或鉛筆答卷屬違紀行為,標準化考試的答題卡,必須用2B炭質黑色鉛筆將與所選選項相應的塗點塗黑。需要修改時,先用橡皮擦乾淨後再塗黑。

(6)考生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試題的任何內容。遇試題字跡不清、試卷分發錯誤,可舉手詢問。

(7)考生答題時應獨立思考,不得離開座位。交卷離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談論。

(8)考試終了前30分鐘,監考員先收第一卷試題和答題卡。

(9)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等候監考員收完試卷後才依次退出考場。任何人不準將試題、試卷、草稿紙和答題卡帶走。

(10)考生要正確對待考試,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冒名頂替等。

(11)在考試中,違反考試紀律或作弊者,按有關處罰規定嚴肅處理。

  考生守則

(1)憑“准考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2)每科開考15分鐘後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種內不得離開考場,考試終了前30分鐘後才能離開考點。

(3)只能攜帶藍、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擦,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稿紙、紙條、改正紙、塗改液、記錄本、計算器、通訊設備進入考場。不準在允許攜帶的文具用品上以及其他地方寫有公式或文字。開卷考試、考查科目可攜帶書籍、資料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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