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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18年啟動

河北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18年啟動

2月29日,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正式公佈《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河北省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全面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

河北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18年啟動

方案明確,河北省將繼續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改革,健全和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不斷深化高中教育教學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的選拔機制,基本形成具有河北特色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大學聯考科目設置,語數外和6選3組合

方案提出,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全面啟動河北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21年開始,考生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按等級賦分。

據介紹,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賦分辦法、成績有效期以及外語科目兩次考試的組織安排等具體問題,將在《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該方案將在2018年6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佈。

普通高校則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中,分學科大類(或專業)自主對選考科目範圍提出要求,最多不超過3門。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高等學校選考科目範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類(或專業)。高等學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範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根據方案要求,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科目要求應提前兩年向社會公佈。

  計入大學聯考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在校學生只能考一次

“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普通高校招生選拔體系,有利於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發生嚴重偏科,同時也為高校科學選拔人才創造條件。”方案明確,學業水平考試覆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設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14個科目。

根據要求,河北省將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製度。計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等學校要求和自身特長自主選擇,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只能參加一次考試。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可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條件

為推動素質教育的開展、扭轉“唯分數論”,方案明確提出,規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踐等方面,建立規範的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同時,高校可提前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將其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條件。

方案規定,河北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在全省實行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並在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中試行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方式,同時進一步完善舉措,為2021年推廣至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使用奠定基礎。

  探索實行“專業+院校”錄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機會

與大學聯考考試改革相配套的還有錄取模式的改革。河北省在方案中明確,今後將實行錄取批次和錄取模式改革。在繼續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的同時,積極探索“專業+院校”的錄取方式,增加高等學校和學生雙向選擇的機會。

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等學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逐步建立河北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機制。同時,打通職業教育學生從中職到高職和應用型本科的學習通道,構建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應用型本科相互銜接、融會貫通的立交互通體系,不斷提高職業教育的吸引力,滿足經濟社會對各層次技能人才的多樣化需求。

此外,主動適應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需要,積極協調教育部和北京、天津市為河北省增加本科招生計劃,擴大部委屬重點高等學校和北京、天津市高等學校在河北省的本科招生規模,逐步縮小河北省與北京、天津市在本科錄取率方面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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