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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基建項目管理辦法

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基建項目管理辦法

引導語: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的管理工作, 規範 工作程序,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和辦法。下面是yjbys小編為你帶來的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基建項目管理辦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基建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基建項目管理,完善建設程序,規範建築 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嚴格控制投資,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 、 法規及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基建項目是指由公司單獨出資或與其他單位共 同出資, 在公司現有基地內或公司通過其他方式獲得使用權的其 他土地上進行的建築物或構築物的建設工程項目, 以及在公司擁 有的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上進行的以恢復和改善 相關設施使用功能、延長使用年限的工程項目等。

第三條 管理原則

(一) “先規劃後建設”原則。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必須 按照公司和地方政府相關審批程序。

(二)計劃管理原則。凡已下達投資計劃的基建項目,必須 嚴格按照計劃下達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和總投資實施建設工 作。各建設項目資金管理專款專用。 (三)重大事項審批原則。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實施過程中 的各個重大事項,如立項計劃、設計變更、資金撥付、合同的籤 訂、工程結算審批等工作須經公司企劃經管部審核,報公司批准 後實施。

第二章

基建工程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公司成立基建工程領導小組,是公司基地建設規劃 管理的決策機構,負責公司土地和建設規劃決策及管理。基建工 程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 其職責為負責公司基建和大修更改項 目的規劃、設計、評審、實施監管、竣工驗收等工作。 第五條 公司相關部門職責

(一)企劃經管部職責

1.企劃經管部是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管理的歸口部門, 負責 基建項目協調管理,負責制定和修訂管理程序及管理辦法;

2.負責基建項目的立項、計劃下達;

3.負責基建項目及投資額較大維修項目招標監管工作及工 程預、決算的審核和基建項目的結算管理;

4.參與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的竣工驗收。

(二)財務產權部職責

1.負責投標單位向公司開具投標保函、履約保函等管理;

2.負責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資金使用的管控及核算管理;

3.參與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計劃的制定, 參與基

建項目的竣 工驗收。

(三)工程管理部職責

1.負責對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的質量、技術的監管;

2.參與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的竣工驗收。

(四)項目建設單位職責

1.負責其所管轄各基地的規劃和可行性立項研究報告與計 劃的`編制;

2.負責審查、上報其管轄各基地的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

3.負責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施工單位資格審查和報批, 組織 工程招標工作;

4.按公司安排,按計劃實施所管理的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

5.對其所管理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進行全過程的組織、協 調、監督、管理;

6.負責編制、審查、上報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預、決算工作 和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五)公司其他部門職責 公司有關部門根據其相關職能對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的實 施進行全過程監控。

第三章 項目立項

第六條 基建項目計劃原則:基建項目計劃主要依據公司制 定的基地發展規劃和基建設施使用的實際情況, “急重緩輕、 並按 實事求是”的原則編制和確定。

第七條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建設程序為:項目立項(總體規劃、項目建議書、立項報告) 、建設實施(施工圖設計、招投 標、工程施工) 、項目驗收和交付使用。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發 生設備大修、購置等情況,應按公司設備物資管理辦法執行。 )

第八條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建設單位須編制基建和大修更 改項目規劃、項目建議書、立項計劃等報告,並將其立項報告報 公司批准後實施。

第九條 各單位每年 12 月 25 日前將擬定好的本單位下一年 度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計劃報公司企劃經管部。 各單位報送計劃 包括編制説明,計劃項目建設內容、估算工程量、費用計算、落 實的措施和建議等, 按項目性質 (即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 彙總, 計劃項目的規劃建議書、 可行性立項研究報告以及初步設計預算 書等同時報送。

第十條 企劃經管部負責將各單位所報送的下年度基建和大 修更改項目計劃提交公司基建工程工作小組審核, 並報公司基建 工程領導小組研究批准。經公司批准後,由企劃經管部統一下達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計劃後方可實施。 需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報 批的項目建設所有手續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辦理。

第十一條 因各種原因不能按計劃執行而需要應急新增、調 整的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提出調整意見,按程 序報公司企劃經管部審批。

第十二條 對於年度內未納入統一計劃的應急基建和大修更 改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專題報告, 由企劃經管部擬訂處理意見,報請主管領導批准後作增補計劃立項下達執行。

第十三條 對上年度批准未

開工項目,項目建設單位要對其 進行説明,若無特殊原因,原則上第二年不得再立項。

第四章

項目籌備

第十四條 項目的實施按照“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建 設程序執行。在建設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招投標制、施工圖設 計文件審查制、施工許可制、工程監理制、質量監督制、竣工驗 收備案制等。

第十五條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的設計,由項目建設單位根 據立項計劃提交委託設計函,經公司審核批准後,交設計單位設 計。

1.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審批,按照建築工程 建設審批程序執行。

2. 項目設計費參照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建設部 2002 修訂本)收取,外委設計費按外委設計合同確定執行。

3.所有的設計文件均應包含詳細的設計説明、施工佈置圖、 結構圖、工程量和費用估算等,以滿足項目建設各階段的必須要求。

第十六條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資額在 10 萬元以上的, 應採 取招投標形式確定施工單位。 並嚴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有關規定及程序進行。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額度在 10 萬元以下的, 可以採用議價形式確定施工單位。 項目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發包招投標或 詢價比選事宜。 公司有關部門負責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的招投標 監管工作。 項目建設單位在確定項目中標人七日內, 須向公司基建工程 工作小組報告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情況,並經公司研究確定中標人。

第十七條 因特殊原因需要改變招投標形式的,應當由項目 建設單位報公司企劃經管部,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第十八條 項目施工合同原則上參照國家統一的建築工程施 工合同樣本,明確開工日期、完工日期、合同價、計量(包括設 計變更增加或減少工程量) 、預付款、驗收、竣工移交及退場等 約定條款。正式合同的簽訂,須經法律事務部、工程管理部、財 務產權部、企劃經管部、監察部等有關部門會籤,並經主管領導 審批。 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和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的設計、 勘探、施工、監理、材料及設備的供應等相關方簽訂正式合同,在合同 簽訂 3 日內,將相關合同正本報公司企劃經管部和設備物資部備案。

第十九條 新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在取得建設行政主管 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建設。 第二十條 公司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均採取監理制。

第五章

項目實施

第二十一條 項目的實施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和驗 收,公司相關部門負責監管。

第二十二條 項目的實施,應嚴格實行按圖施工,確需調整、 變更的建設內容和項目, 必須通過由公司、 項目管理單位、 設計、 施工、監理單位參加的圖紙會審確定。

第二十三條 實施項目實行施工進度報告制度。從工程開工 當月起按照要求將工程形象進度、 完成投資及存在問題等報送企 劃經管部。

第二十四條 必須嚴格執行工程量調整審批制度。凡項目在 施工過程中引起工程造價變動的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現場籤 證、施工方案、材料價格等事項,必須經監理單位簽字確認,按 照有關審批要求實施。

第六章

項目結算

第二十五條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資金均由公司財務產權部 統一管理。

第二十六條 財務產權部在接到《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單》 後,負責對施工單位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第二十七條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投資嚴格控制在計劃資金 以內,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公司下達的投資控制計劃,結合工程建 設實際進展,組織投資計劃的實施。

第二十八條 進度款根據工程預算總價、施工合同,支付到 工程總價 90%時不再支付,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決算已 辦理,施工單位提供正式發票後再支付竣工決算 95%的工程款, 5%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二十九條 企劃經管部根據各基地的工程進度實際完成情 況對進度報表審核確認, 審核確認的進度報表七個工作日內返回 到項目建設單位, 由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審核確認的結算報表填寫 由《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撥款單》辦理 資金撥付手續。

第七章

工程驗收

第三十條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竣工驗收由分管基建工作的 公司領導主持,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公司企劃經管部、工程管理 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財務產權部、總經理工作部等部門與 項目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聯合驗收。

第三十一條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竣工驗收後, 由項目建設單位按照《中國水電十三局工程項目資料收集、歸檔暫行規定》 (局辦發[2000]14 號)文件規定,將竣工資料負責移交公司檔 案室或所屬單位檔案室。

第八章

相關責任

第三十二條 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審查本單位基建和大修 更改項目計劃,並做好施工過程中的監管工作,對失職行為,將 追究項目建設單位領導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 第十三工程局小型基建及大修、 更改項目管理程序若干規定》 局 ( 經管發[1999]8 號)《中國水電十三局關於小型基建及大修、更 、 改項目管理程序的補充規定》 (局經管發[2002]2 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企劃經管部負責解釋。

附表: 1.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年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 計劃表

2.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撥款 單 3.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保修 期滿質量認證單

附件 1

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 ****年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計劃表

申報單位(公章) :

序號 項目 編號 項目名稱 單位 工程量

日期:

計劃投資 萬元) (萬元)

月 日

備註

編制人:

審核人:

單位負責人:

附件 2

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 基 建 和 大 修 更 改 項 目 撥 款 單

施工單位: 撥款單編號: 單位:元 年 月 日

用 款 項 目

合同金額

完成產值 本期 累計

計劃本期 撥款金額

應抵扣款項 預付工程款 建設單位供料款 合計

核定撥款金額 本期 累計

核定撥款金額(大寫) 備註:

編制人:

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

企管部:

財務部:

附件 3

中國水電十三局有限公司 基建和大修更改項目保修期滿質量認證單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決算金額 質保金 工程保修期 竣工日期

項目建設 單位意見 ( 蓋 年 章 )

月 日

監理單位 意見 ( 蓋 年 章 ) 月 日

企劃經管部 意見 ( 蓋 年 章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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