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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高管實現財務自由的方法

企業高管實現財務自由的方法

在海外辦企業,不可避免地要有總部派駐海外的高級管理人員,他們的薪酬是國內企業面臨的一個嶄新問題,身處美國這樣一個法律健全、法規完善和執法意識非常強的社會,在中國社會遊刃有餘的商業領袖們,無論是作為薪酬的決策者還是接受者,可能都需要有全新的認識和了解。

企業高管實現財務自由的方法

  富有的標誌:財富帶來自由

每個人掙錢、理財的目的大相徑庭,任何人都無法提供符合大眾口味的套餐服務,但是歸根結底,都是因為財富所能帶來的自由,當然這不僅是企業高管的理想和目的,也是千千萬萬普通人的人生追求,更準確地説是世界上每個人的夢想。

“財務自由”雖然和錢財相關,但是遠遠大於錢財本身。筆者在國內網上看到對“財務自由”的詮釋是“有足夠多的時間和足夠多的錢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並有調查報告指出,在中國擁有1.1億元就可以達“財務自由”。這樣的詮釋並非沒有道理,但是用一個簡單的`數值來下定義未免有失偏頗。不同的人追求不同的自由,有人一杯清茶一卷書就滿足了,也有人要周遊世界,更有像甲骨文公司老總要買下夏威夷的一個小島和駕駛蘇制米格戰鬥機方能自由得淋漓盡致。

實現財務自由其實更是一段尋找自我價值的旅程,而並非終點。在這段旅程中,我們不斷髮現自我、釋放自我、發展自我,隨時調整着人生的方向。比爾·蓋茨早年的理想就是要讓“每一個書桌上都有一台電腦,每一個家庭都有一台電腦”。為了這個夢想,他捨棄了在哈佛大學繼續唸書的“不自由”和大多數人夢想的教育和學位,“用足夠的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很快也有了“足夠的錢”。但是他卻在這一過程中又找到了做慈善事業的熱情和新的夢想:“我們能夠幫助每個人得到健康和有效的生活機會。”

財務自由因人而異,所以筆者不能苟同“1.1億元=財務自由”這樣簡單的公式。但是把財務自由做一定的量化,對於企業高管們不但容易理解,也更容易執行。美國暢銷書《隔壁的百萬富翁》(The Millionaire Next Door)作者根據調研,在書中公佈了一個測試自己是否“富有”的公式,可供參考:年齡× 家庭税前收入(不包括來自遺產的收入)/10 = “富有”淨資產。

比如,某讀者50歲,家庭年薪收入為100萬元,另有15萬元的投資收入,那麼淨資產應該為575萬元(50×115萬/10 = 575萬)。這個 “財富體檢”,每年至少做一次,目的是找到自己現在在哪裏。好比看地圖一樣,目標明確了,先要知道自己在哪裏。

  尷尬的事實:

  創造財富者常常是蹩腳的個人理財者

企業高管們在商場上叱吒風雲,為公司和社會創造巨大的財富,怎麼可能是蹩腳的個人理財者呢?其實,當代企業的運行中分工高度細化,公司越具規模,分工越精細。高管的通病就是,雖然善於在高度專業化分工的大企業裏以團隊合作的方式創造財富,卻不精於個人理財。再就是企業高管們身肩巨大的企業責任,他們的第二個通病就是沒有時間。不知如何做加上沒有時間做,這就是企業高管們個人理財的尷尬現狀。

企業高管們在主動出擊創造財富方面堪稱一流,他們拿着高薪、獎金和股票,卻往往並不善於防守—即個人理財。再加上第三個通病,入不敷出高消費:住豪宅、開好車、穿好衣、離婚和再婚,沒有家庭財務計劃和不精於投資管理,結果往往是家庭的財富支柱弱不禁風,一旦遇到公司減薪或獎金泡湯甚至裁員,往往陷入財務困境。企業高管們第四個通病,就是在自己精力旺盛和事業頂峯時常常會產生一種錯覺,覺得自己會永葆巔峯狀態,所以退休這樣的字眼從來就不在他們的字典裏。這樣無備有患的狀態,其結果別説是退休後的生活和保障,常常是一遇風吹草動連正常的生活都難以為繼。所以從個人理財的角度講,現代企業的高管們,從首席執行官到首席財務官,實在不乏蹩腳的個人理財者。

筆者在美國就多次看到身邊的同事因為不善於理財而落入人生低谷不能自拔,甚至因此而毀了自己和家庭的。最令人唏噓的是一位當年艾迪遜兄弟公司商品部的副總裁,被公認是執行副總裁的繼任人。就在他因為有了新歡鬧離婚的時候,公司宣佈破產倒閉。失業後的他發現自己根本沒有積蓄,無法應對突發危機,最後不但被逼賤賣一直引以為傲的富人區豪宅和法拉利跑車,而且連離婚後支付兒子的贍養費也捉襟見肘,結果被法庭因不按期支付贍養費判刑入獄三個月,弄得非常潦倒。等到出獄的時候,曾經與自己信誓旦旦非君不嫁的情人也早已無影無蹤。後來聽説此公曾一度流落街頭成為無家可歸者。

  過度集中:常犯的錯誤和最大的陷阱

在美國,跨國公司高管們的基本工資其實差別並不大,打工能不能致富關鍵也不在獎金,因為獎金常常是以基本工資計算,顛覆“替別人打工永遠不會發財”立論的重要力量,則是股票作為激勵手段在薪酬中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這方面中國與國際接軌相當快,2011年上市公司總經理平均年薪已經高達62.38萬元,增幅達5%,其中奪冠者年薪高達1305萬元。

然而,公司高管個人理財常犯的錯誤和最大的陷阱,恰恰就是將個人財富過度集中在公司的股票上。導致這樣的原因很多:公司的期權生效而公司的股票又升值;公司被收購或兼併;公司成功上市。這種財富的斂聚雖然是一個很長的過程,但價值的實現卻是在瞬間,面對“一夜暴富”,高管們常常會表現出束手無策,他們常犯的錯誤有這樣幾個: 一是誤認為公司的股票是不落的太陽,所以決定繼續持股致富;二是太忙,根本沒有時間去想一想如何分散風險;三是無知,根本就不熟悉作為股票期權持有人和公司高管所受的限制和需要遵守的遊戲規則,該出手時沒出手,想出手時無法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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