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殖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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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供銷社適應新形勢,迎勢而上,深入實踐,調查農村社會發展需求,參與農業產業化,調整產業結構,實行區域化佈局。下面小編準備了關於養殖專業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制度,提供給大家參考!
農村養殖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1為了加強和規範合作社財務,維護合作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機構及職責。
合作社設立財務室,分別設會計、出納。其職責是:
(一)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二)核算經營業務的發生、記錄和反映生產經營活動。
(三)編制會計報表,正確反映合作社經營成果。
(四)堅守財經紀律,抵制侵犯、平調、挪用合作社財產。
二、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現金管理實行備用金制度。為了確保合作社組織正常開展工作,按照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核定1000元以下的備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開支。
(二)銀行存款實行備查制度。每月核定與銀行對帳一次,合作社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户;不準簽發空頭或遠期支票;不準套用銀行信用;票據的保管、審批、簽發、領用要完全分開,各負專責。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專人專賬管理。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賬實相符。
(二)清理管理。應當對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
(三)變賣管理。變賣或處理固定資產,應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變賣方案,報縣農經站評估確認,再提交社員(或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方可變賣固定資產。
四、對外投資的管理。
對外投資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投資、必須經理事會研究同意方可投資。投資時應辦理書面協議。
五、收入與支出的'管理。
(一)收入管理。合作社對收入管理範圍:
1、社員會費;
2、社員股金;
3、提留的公積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風險基金等;
4、興辦經濟實體的利潤收入;
5、接受的捐贈款物;
6、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扶持資金;7、其他。
(二)支出管理。合作社在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的費用開支範圍,嚴格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計入成本。費用開支範圍主要包括:
1、合作社日常辦公費;
2、本社經營所發生的經營性支出;
3、科研、諮詢、培訓、推介和宣傳教育等開支;
4、職工工資和福利費用;
5、本社福利事業支出和對特別困難社員的補助;
6、社員和職工的物質獎勵;
7、其他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支出。
(三)本社接受內外部無償資助。均按收時的現值入賬,作為本社的共有資產並折股量化到社員,社員退社屬自動放棄共有資產。
(四)本社税後利潤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風險基金。
六、本制度從20XX年3月18日起執行
農村養殖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21、本組織的經費均由理事會統一管理,具體由理事長、祕書長、財務理事長負責統籌。
2、需用資金時,無論數目大小,必須向理事會申請,由理事長、祕書長、財務理事長審批。
3、財務人員要認真審核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款項有權拒絕受理,任何人不得刁難和阻礙。
4、單位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申請,理事長審批後購置。
5、報銷發票,必須由經辦人簽字、理事長簽字後,會計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嚴格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6、客户來本組織辦理業務,確需就餐的應經理事長批准,具體業務科室人員方可安排就餐。
7、對上級批准的項目經費,要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做到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借用。
8、祕書長和財務理事長要定期核對賬目,定期向理事會彙報。賬目要具體、清楚,各項經費開支要註明去向、負責人和日期。
9、為使賬目明確,監事長要定期組織監事會人員查帳。
10、每年初,財務理事長應根據上年開支情況和本年度活動計劃,作好經費開支預算,報理事會審批。
11、本制度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本組織章程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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