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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後感

《熱愛生命》讀後感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後感了。現在你是否對讀後感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熱愛生命》讀後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愛生命》讀後感

《熱愛生命》讀後感1

有一個文學家説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句話正應驗在《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上。

讀了這篇文章後,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靜下來。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現了人對生命的酷愛如何幫一個人戰勝了死亡;儘管病餓交加,儘管是多麼的筋疲力盡,但仍然徒手搏鬥中把緊跟在後面的一隻餓狼制服了,並且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了一望無際的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這個悲慘的故事,生動地展現了人類的偉大和堅強。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難也會堅強起來。比起我來,我就像一棵枯樹,風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劍劍哥哥去烏龜森林裏玩。玩着玩着,突然我們迷路了,被困在一個四面環樹的陰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來説:“我們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沒人救我們,我們會餓死、冷死的!”,眼睛頓時紅成一個小蘋果。劍劍哥哥沒有哭,他在一個樹樁上看來看去,終於吐出幾個令人高興的字:“我知道該怎樣走出這個‘迷宮’了!”我立刻站起來,抹抹眼淚不哭了。後來我才知道,劍劍哥哥其實是看樹樁上的年輪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這個淘金者相提並論,真是相差多少啊!

讀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多大的困難,都永遠要堅強,如果你不堅強,那麼你將永遠不會逃出困難這個圈套。

《熱愛生命》讀後感2

世界上總有一些文字讓你冥冥中為之感動。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歌誦的是人類的靈魂,這讓你的靈魂得到救贖,為與之共鳴。

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筆下的《熱愛生命》就是這一類文字。故事講述了一個淘金者由於受了傷,被同伴拋棄在雪花飄揚的荒漠,但他憑着頑強的意志,克服了無衣無食、身體傷痛、野獸騷擾等困難,最後終於了病狼,贏回自己的生命。

讀完故事後,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後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頑強的靈魂。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強迫自己吃無味的漿果,植物的根莖,甚至活魚,剛出生的小松雞,小鹿的骨頭;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顧身體的疼痛,直至生命的盡頭,他也沒有放棄。

文中從始至終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轉換着。在瀕臨死亡的情況下,由於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來,但靈魂也給了他可貴的品質。文中一處給我的印象深刻:“他扭頭離開了,沒錯,是比爾離棄了他,但他不會拿那袋金子,也不會吮吸比爾的骨頭。”比爾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離棄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錢,榮譽和物質。但就算是這樣,他也不會害比爾。因為他知道,這樣做只會徒勞地使自己的人性墜落,道德敗壞。他的人格也會變得扭曲,這樣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靈魂已死去。所以,他選擇離開,選擇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時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能如此從容,坦然,難道他不高尚嗎?

在生與死,殘忍與高尚中,你選什麼?他選擇的是生和高尚。

懷着高尚的靈魂和對生命的本能,未來生活的嚮往,他不僅活了下來,還告訴我們執着、堅持、堅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棄,對生命、生活有點無窮的希望和熱情。他可能是我們中的任何一人,也許我們不能經歷像他一樣的生死抉擇,但在我們的生活中,你總有一些夢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們要不斷追求,執著着、堅忍地去承受其帶來的一切,相信,你會像文中的他一樣,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進。

《熱愛生命》讀後感3

《熱愛生命》的作者是美國傑出的現實主義作家傑克·倫敦。這篇故事給了我們這樣的啟示,生命是珍貴的,我們要熱愛生命。故事情節曲折生動,它充分地描繪出了人物的動作和心裏活動。

《熱愛生命》主要講了一個淘金的年輕人在北極圈迷了路。他在生存環境極為惡劣的條件下,忍受着勞累和飢餓,艱難地走着走着。最後,他終於走到了海旁邊,被一艘捕鯨船營救,因此重獲生命。

讀了這篇小説,我對生命有了更深的瞭解。

如果主人翁沒有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沒有強大的毅力,沒有不變的決心,而是選擇死亡,那他就不會堅持走下去,更不會重獲生命。他非常堅強,儘管腳多次被磨破,臉多處被割傷。他遇到了一隻病狼,這隻狼跟了他幾天。當病狼想撲上去吃這個“病人”時,他無力地摳住狼的牙牀,狼也無力的咬着他。突然,他的臉緊緊頂住狼的咽喉,他的嘴裏全是狼毛。半個小時後,一種令人討厭的液體如同鉛液灌進他的嘴裏。在他危在旦夕的時刻,他卻不放棄生的希望,這使他熱血沸騰。他多次摔倒,又頑強地站了起來,從沒有動搖過要活下去的決心。功夫不負有心人,他被捕鯨船發現,成功的生存下來。我深深的敬佩主人翁。

生活需要強大的自信和堅定的信念。有些人因為不堪生活的壓力而放棄生命,結果給了他們的家人帶來無盡的痛苦。有一個美國商人,因為無法忍受金融風波的壓力而跳樓自殺,在生命垂危的時候才醒悟,生命是多麼重要,於是,他決定把他的器官捐給那些需要、熱愛生命的人。正如培根所説:“任何個人財富都不能成為個人最終的生命價值。”相反,有些人能在逆境中更加努力地工作、學習。他們東山再起,重獲快樂。我想,聰明的人更應如此。假如生活就是一件毛衣,當毛衣破了洞,他們也能找出那隻露出一點兒的線頭,把它扯出來,繞成線團,重新編制出一件漂亮的衣服。

讓我們珍惜生命,熱愛生命吧。正確的面對生命,不要輕易放棄它,我們一起來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份快樂生命,像《熱愛生命》中的主角那樣,接受生命中的風風雨雨。綻放自己的生命,放飛自己的生命,讓它像一隻雄鷹,自由自在地在藍天中飛翔。

《熱愛生命》讀後感4

今日我讀完了《熱愛生命》這本充滿鬥志的書,“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熱愛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他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魚來維持生命。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殊死搏鬥。最終體力不支而在地上艱難地蠕動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頑強的毅力和朦朧的期望,最終活了下來。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應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憑着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應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着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應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們此刻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僅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熱愛生命》讀後感5

米歇爾·埃康·蒙田是法國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於佩裏戈爾,從小進入教會學校學習,熟諳拉丁語和希臘語,還學習過法律和哲學。1554年起,他先後在法院任職多年,然後歸隱田園,潛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歐洲長時間旅行,成為“羅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裏十三世的接見,並且兩次當選波爾多市市長。

《熱愛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數語,卻道出了生命的真諦。文章開頭是:“我對某些詞語賦予特殊的含義。”這是一個簡潔的、引人入勝的開頭。緊接着道出了作者所關注的詞語———“度日”。他賦予它以雙重含義: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時候,“度日”無異於“消磨光陰”,打發時光。而“風和日麗”的時候,則要“慢慢賞玩、領略”這“美好的時光”。這一奇異的對比深深吸引了讀者的注意。接下來,作者詳細解説了這兩種生活態度。一是所謂“哲人”的頹廢習氣,二是“我”的積極的人生觀。“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於對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來,生命是“苦事”,是“賤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無樂趣,百無聊賴,生命在無謂的損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認為生命“值得稱頌,富有樂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賜”,“是優越無比的”。“我”對生命心懷感謝,熱愛生命,所以“我”不會虛度時光,而是活得認真而灑脱,充分享受人生的樂趣。作者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格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作者對這句話沒有作任何評論,但是他的意圖卻一目瞭然。隨便打發時光的人實際上並不是什麼“哲人”,而是真正的“糊塗人”。真正的希望不在於來世,不在於任何虛無縹緲的東西,而在於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結尾寫道:“我眼看生命的時光無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熱愛生命》就像一首莊嚴的歌曲,歌頌生命的美與愛,引起人們深深的思考。

《熱愛生命》讀後感6

有時對某些人也許是不公平的,但卻永遠在自己的手中掌握着,那麼放棄和堅持也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當你孤身一人行走在荒蕪人煙的荒野上,當沒有食物和水源,當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這樣的殘酷遭遇是讓任何一個人都無法接受的,但我看到文中淘金者獨自一人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荒野裏時,他面對的是飢餓,是疼痛,是種種生與死的考驗。“我該如何走下去?”這句話他無數遍的在心裏問自己。但當他面對與他同樣遭遇的狼時,他也沒有放棄自己對生命的追求,最終他戰勝了狼,也戰勝了他自己,他贏得了再次活下去的機會!

當我看到主人公面對不公平的遭遇時,卻始終堅持不曾放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生命的偉大和意志的堅強!當我看到主人公命垂一線,萬念俱灰時,卻始終堅定自己的,依然堅守做人的道德。我想到了

人之初,不就是這樣嗎,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問題或逃避或面對,不同的選擇不同的結果。就像主人公一樣如果他放棄,很簡單,被那條餓狼吃掉,生命也就從此終結,堅守了一輩子的信念終究是放棄了,那麼他的一生都將因放棄而被生命淘汰。可是他卻“傻傻的”“傻傻的”堅持着,因為他相信,生命的偉大;他相信明天清晨的彩虹是別樣燦爛的;他相信自己生命的長度是無限的。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挽回了自己生命的延續,但是隻要生命沒有結束,危險就無處不在,我們不可以阻擋危險的發生,但我們可以用鐵一般的意志去與它抗衡,直到勝利,直到成功,直到生命的盡頭

讀到書的結尾,我合上書又一遍重温書名“熱愛生命”,這簡單的四個字,它帶給我的不僅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生活因為有了生命而豐富,生命也因為有了生活中的各種問題而精彩!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那比電視劇情節還豐富的經歷連在一起便成了生活。我感謝生命,給了我打敗困難的機會;我感謝生命,讓我擁有超乎他人的“優越感”!

今天我在困境中崛起,從泥潭裏爬起,無論在任何困境下樂觀堅強的我總會找到勝利的出口,那屬於我應得到的快樂和!

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翱翔天空的雄鷹,不懼電閃和雷鳴;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小草,不懼風和阻擋!

感謝生命,享受人生,為你的堅強喝彩!

《熱愛生命》讀後感7

今天,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通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己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非常熱愛生命的情感。

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在生活中,我常常認為生命只不過是肉體包含的軀殼罷了,支配着人類的思想、意志、行動,而卻沒有認識到生命也是我們的一切,失去它就等於失去一切的一切。許多人都受着肉體的支配,如行屍走肉般生活在這個世界的暗處,受外界壓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記生命的可貴。在學習中,我通常認為學習只不過是為他人學習,而忘記了學習的本質,被動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學習是為自己的靈魂和生命更加充實,乃至於更加豐富精彩。時常想放棄學業,但是生命讓我繼續下去,不放棄追求科學的心理。

那些放棄生命的人們啊,在活着的時候,一味的追求肉體上的享樂,而忘記生命已向你發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毀滅、消亡。著名藝人張國榮、陳琳放棄他們寶貴的生命,有的因負重過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這些人都沒有看到自己軀殼下的靈魂,只被那簡單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熱愛生命的人,就彷彿失去了靈魂,被那肉體和大腦支配着,從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顧的事業。

還有,現在的青年人不顧生命的反對,吸煙、酗酒、賭博、吸毒等等一些陋習,摧殘着寶貴的生命,使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而在夕陽紅中那些白髮蒼蒼的老人們,他們是多麼的熱愛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樂幸福,為別人着想,並且善良、和睦的與別人生活,他們的生命是高尚的、純潔的,他們的心是晶瑩透亮,閃閃發光的。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們的肉體與靈魂充分結合並且昇華。每個人都要有着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對待任何使我們產生放棄生命念頭的時候,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讀後感8

《熱愛生命野性的呼喚》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他的文章我覺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紀實文章,因為他本人擁有的坎坷人生閲歷,使得他的筆下人物生動形象,故事情節起伏跌宕,很有懸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讀了文中的《北方的奧德賽》。

故事講的是印弟安酋長納斯,來自世界的邊緣阿卡屯,他對仇人的女兒恩卡一見鍾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親提出聘禮,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禮物,魚、皮毛和油、珍貴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禮上,來了一羣在海上漂泊的人,為首的頭髮像海獅鬃毛的人搶走了恩卡。從此他踏上了一條尋找的漫漫長路。

他越過了奔騰的大海,穿過了暴風驟雨,經過了上千個城市,在捱了好多年的餓,受了各種各樣的苦難,歷盡千辛萬苦,碰見各種陌生的面孔,他終於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寧願留在那個已經死了的人的身邊,也不願意跟隨納斯回去。

我覺得納斯很勇敢,能夠堅持自己的意願,為了找到恩卡,能夠面對各種各樣的`困難,不退縮,不放棄。同時也覺得納斯很可憐,經過了那麼多年,遇到了那麼多的艱難險阻,終於遇見了自己心愛的人,但卻沒有得到完美的結局,而是悲慘地自己一個人孤零零地離開。

我不明白為什麼恩卡不願意和納斯一起離開,是忘記了他?還是已經不再喜歡他?我覺得納斯過得太悲慘,經過了那麼多的努力,卻沒有得到最美好的結局,這是一個悲劇。

同時,我希望納斯不要太悲傷,因為他畢竟努力過,堅持過,他對自己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務了,也是一個勝利者。

這個故事,給我的感覺是人生可能會有悲劇和喜劇,有時自己努力了,也可能會有不同預想的結果,這時候我們都要正確去面對,只要能證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勝利者!

《熱愛生命》讀後感9

生活有時對某些人也許是不公平的,但生活卻永遠在自己的手中掌握着,那麼放棄和堅持也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當你孤身一人行走在荒蕪人煙的荒野上,當沒有食物和水源,當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這樣的殘酷遭遇是讓任何一個人都無法接受的,但我看到文中淘金者獨自一人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荒野裏時,他面對的是飢餓,是疼痛,是種種生與死的考驗。“我該如何走下去?”這句話他無數遍的在心裏問自己。但當他面對與他同樣遭遇的狼時,他也沒有放棄自己對生命的追求,最終他戰勝了狼,也戰勝了他自己,他贏得了再次活下去的機會!

當我看到主人公面對不公平的遭遇時,卻始終堅持不曾放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生命的偉大和意志的堅強!當我看到主人公命垂一線,萬念俱灰時,卻始終堅定自己的信仰,依然堅守做人的道德。我想到了

人之初,不就是這樣嗎,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問題或逃避或面對,不同的選擇不同的結果。就像主人公一樣如果他放棄,很簡單,被那條餓狼吃掉,生命也就從此終結,堅守了一輩子的信念終究是放棄了,那麼他的一生都將因放棄而被生命淘汰。可是他卻“傻傻的”“傻傻的”堅持着,因為他相信,生命的偉大;他相信明天清晨的彩虹是別樣燦爛的;他相信自己生命的長度是無限的。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挽回了自己生命的延續,但是隻要生命沒有結束,危險就無處不在,我們不可以阻擋危險的發生,但我們可以用鐵一般的意志去與它抗衡,直到勝利,直到成功,直到生命的盡頭

讀到書的結尾,我合上書又一遍重温書名“熱愛生命”,這簡單的四個字,它帶給我的不僅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生活因為有了生命而豐富,生命也因為有了生活中的各種問題而精彩!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那比電視劇情節還豐富的經歷連在一起便成了生活。我感謝生命,給了我打敗困難的機會;我感謝生命,讓我擁有超乎他人的“優越感”!

今天我在困境中崛起,從泥潭裏爬起,無論在任何困境下樂觀堅強的我總會找到勝利的出口,尋找那屬於我應得到的快樂和幸福!

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翱翔天空的雄鷹,不懼電閃和雷鳴;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小草,不懼風雨和阻擋!

感謝生命,享受人生,為你的堅強喝彩!

《熱愛生命》讀後感10

今天,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通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己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非常熱愛生命的情感。

面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憑着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着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我們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們現在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只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為了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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