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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丘員外還山》賞析

《送丘員外還山》賞析

【作品介紹】

《送丘員外還山》賞析

《送丘員外還山》的作者是韋應物,被選入《全唐詩》的.第189卷。

【原文】

送丘員外還山

作者:唐·韋應物

長棲白雲表,暫訪高齋宿。

還辭郡邑喧,歸泛松江淥。

結茅隱蒼嶺,伐薪響深谷。

同是山中人,不知往來躅。

靈芝非庭草,遼鶴委池鶩。

終當署里門,一表高陽族。

註釋

①丘員外:丘丹。時隱於杭州之臨平山。丘有答詩《奉酬韋使君送歸山之作》。時韋官蘇州刺史。

②“長棲”句:指隱居。南朝梁陶i}G景《詔問山中何所有答詩》:“山中何所有,嶺上多白雲。只能自怡悦,不堪持贈君。”後遂以白雲表、白雲深處作為隱者所居之所。

③高齋:指作者住所。

④松江:水名,即吳淞江,為太湖支流三江之一,由江蘇吳江縣東流與黃浦江合,再北上出吳淞口入海。淥:清澈。

⑤茅:茅舍。蒼嶺:蒼翠的山嶺。

⑥伐薪:伐木採樵。

⑦躅:足跡

⑧靈芝:菌類植物,古以芝為瑞草,故稱靈芝。此處借喻丘丹不同凡俗。

⑨遼鶴:用丁令威事。此處借喻丘丹。匪:同“非”。原作“委”,校雲:“一作匪。”鶩:鴨。

⑩“終當”二句:用東漢荀淑事。

【作者介紹】

韋應物(737—792),中國唐代詩人。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15歲起以三衞郎為玄宗近侍,出入宮闈,扈從遊幸。安史之亂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職,始立志讀書。代宗廣德至德宗貞元間,先後為洛陽丞、京兆府功曹參軍、鄂縣令、比部員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蘇州刺史。公元791年(貞元七年)退職。世稱韋江州、韋左司或韋蘇州。更多古詩欣賞文章敬請關注“”的韋應物的詩全集欄目。

韋應物是山水田園詩派著名詩人,後人每以“王孟韋柳”並稱。其詩以寫田園風物著名,詩風恬淡高遠,以善於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涉及時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頗有佳篇。作其品今傳有10卷本《韋江州集》、兩卷本《韋蘇州詩集》、10卷本《韋蘇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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