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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廣告牌合作協議

立柱廣告牌合作協議

甲方:江西吉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立柱廣告牌合作協議

乙方:貴溪市靈通廣告裝飾社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在貴溪市三號橋南引橋轉盤中心(流口鎮三號橋與320國道連接處)設立立柱三面體廣告牌一事,經過協商達成意見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廣告牌審批事項

1、由甲方負責辦理貴溪市政府的審批手續;

2、甲方獲得貴溪市政府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後,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職能部門的審批手續,甲方協助;

3、根據甲、乙雙方互利的原則,廣告牌審批的設立期限最低為伍年;

4、根據雙方約定,本廣告牌審批手續費用甲方承擔肆萬陸千元整,剩餘部分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5、在辦理審批手續中的存件以及甲方或乙方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及其他書面文件,均交由甲方保管。《户外廣告牌設立許可證》在施工前交由乙方以便安排安裝施工;

二、廣告牌製作安裝事項

1、本廣告牌製作安裝由乙方負責進行,涉及材料、製作、安裝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本廣告牌為立柱三面體,規格為立柱高度為21米(地面至廣告牌上沿),廣告牌的`規格為長18米,高6米,三面廣告牌規格相同;本三面體廣告牌須安裝射燈,每面廣告牌每間隔2米安裝射燈一盞,每面9盞射燈,共計27盞射燈,以達到夜間亮化效果;

3、乙方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或尋找具備資質的單位),方可進行安裝施工,如因乙方資質等方面的問題產生的後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施工應按規範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如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導致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製作安裝本廣告牌,用材及施工工藝應符合質量標準,以確保本廣告牌質量達標,本廣告牌投入使用後,如因質量及安裝等問題產生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6、自甲方向乙方支付手續費之日起60天內,乙方應完成本廣告牌的製作安裝(遇有暴雨雪天氣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順延);

7、施工用水、用電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予以幫助協調,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安裝射燈,廣告牌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電費由乙方承擔。

三、廣告牌產權歸屬及使用等事項

1、本廣告牌製作安裝完成後,根據甲方向市政府關於設立本廣告牌的報告中所載,本三面體廣告牌其中一面無償提供給政府使用,剩餘兩面按照伍年審批期限,前三年歸甲方使用,後兩年歸乙方使用;

3、甲方在使用期限內,甲、乙雙方均不得轉讓他人使用,政府臨時性徵用除外;在甲方使用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提供一次畫面的製作安裝,除此之外,如有更換畫面,乙方必須積極配合並提供安裝服務,安裝費按10元/平方米計算,如委託乙方進行畫面製作的,畫面製作費甲方按12元/平方米(550巨龍布)向乙方支付費用;政府使用的畫面由乙方免費製作安裝;

四、其他事項

1、在乙方辦理審批手續及施工過程中遇到問題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協助;

2、如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廣告牌設立義務,甲方有權保留廣告牌的所有權,並要求乙方交回《廣告牌設立許可證》,同時乙方須賠償甲方已產生的費用損失。

3、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廣告牌無法設立,甲方向乙方賠償乙方已產生的費用損失;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如雙方因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法人(或代表): 乙方法人(或代表):

年 月 日

附雙方公司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身份證複印件

立柱廣告牌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就廣告牌合作事宜,經協商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丙方合作的廣告位的位置:(勝利東路與東池路交叉口)博騰安裝有限公司樓頂廣告位。(廣告位的位置與規格附圖)

二、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由乙方、丙方出資建造三面翻廣告牌,甲方提供場地,對現樓頂廣告牌進行改造,今後廣告中的二翻歸甲方使用,(規格長18米x高6米)。廣告牌中的一翻歸乙方、丙方使用。平時三面翻的維護保養今後由丙方負責。

四、甲方需協助乙方負責相關部門辦理廣告發布等相關審批、備案等手續。

五、廣告牌的設計、製作、安裝等均由丙方負責,丙方必須按照抗風抗震等標準設計、製作廣告牌,確保廣告牌的質量與使用安全,施工期間及廣告牌保修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丙方承擔,甲方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及其委派人員有權監督丙方的施工。甲方發現丙方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質量不達標、施工不規範及施工過程中發現廣告牌施工方案不合理等問題時,有權要求丙方予以整改,丙方應立即整改完畢。

七、丙方應當保證所有工程材料及施工程序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保證所提供的鋼製材料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八、丙方為本項目的廣告牌提供貳年的保修期,期限從將丙方廣告牌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開始計算,從驗收合格後一年內丙方負責免費保修、保養;一年後保修收取人工費、材料費,保修費用由甲方核定支付給丙方。如需更換畫面,另行協商支付費用。

九、如遇國家建設或政府規劃需拆除的賠償款歸乙方所有。(三面翻廣告牌製作總價13萬元,按實際製作價退賠)

十、廣告內容由乙方負責審查、製作、安裝、發佈,廣告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十一、 乙方所需電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規定繳納電費。廣告牌安裝施工過程中的用電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並應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標籤: 廣告牌 立柱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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