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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協議書(通用8篇)

股份制協議書(通用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份制協議書(通用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股份制協議書(通用8篇)

股份制協議書1

①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②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③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④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第一條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股份、期限

1.股東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元,享有___的股份。股東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元,享有____的股份。

2.各股東的出資,於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股東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各股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期間各股東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終止後,各股東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贏餘分配與債務分擔

1.贏餘分配,以此合同為依據,按照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同期內債務先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清償時,各股東以各股東所佔股份比例為據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股份的轉讓

1.入股:(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總負責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1)需有正當理由退股;(2)不得在經營不利時退股;(3)退股需提前1月告之其他股東並且經全體股東同意;(4)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所有股東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允許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時轉讓者有自主權,他人無權干涉。如轉讓給合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股對待。否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總負責人及其他股東的權利

1. ___________ __________為總負責人。其權限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共同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債務;

2.其他股東的權利:(1)參與共同事業的管理;(2)聽從總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3)檢查共同帳冊及經營狀況;(4)共同決定重大事項。(5)在不違反本合同的條例的前提下各董事成員有權自主處理事務。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董事同意,禁止任何董事私自以董事會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收益歸董事會共同所有,造成損失由該董事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董事經營與本合同事業競爭的業務。

3.如董事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各董事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可由全體董事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作屆滿;

(2)全體董事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做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解決

(1)股東之間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共同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該有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負責人在中間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一方經退股程序退股;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存一份簽約人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制協議書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組建。

第四條 公司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公司經營期限為___年。(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五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經營範圍

第八條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三章 註冊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十條 公司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為:

(一)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二)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三)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四)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五)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 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由法定的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並由股東會確認其出資額價值,並依據《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在公司註冊後_______個月內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同時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二條 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事權;

(三)有查閲股東會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三條 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一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九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二十條 本公司設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機構。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其成員為 人(三至十三人,單數)。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人、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選舉產生。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董事任期________年(每屆最長不超過3年)。董事任期屆滿, 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董事參加。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參加,可由董事或股東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蔘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議定事項須經過半數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對本章程第二十二條第(三)、

(八)、(九)項作出決定,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或代理人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六章 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公司設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

第三十條 監事會由監事3名組成(不得少於3人,單數),其中職工代表_______名。監事任期為三年。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監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三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所作出的議定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三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

第三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

①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②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③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六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並在製成後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八條 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四十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四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條 公司依照前條第(一)、(二)項規定解散的,應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選由股東確定;依照前條第(四)、(五)項規定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應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清算,對公司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並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經註冊會計師或執業審計師驗證,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後,向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經核准後,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股東簽名、蓋章,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修改時,應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訂本,經股東簽名,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於____________市簽訂。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制協議書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丁四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合夥人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3、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後如有機會繼續合作,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乙方以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丙方以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丁方以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拾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財務為依據,按甲、乙、丙、丁四方所佔股份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新合夥人入股,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b)新合夥人需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c)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2、退股:

a)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除名退股,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

3、執行公司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f)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a)允許公司股東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b)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

c)如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

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其按實際損失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方可。

3、股東不得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4、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股的情況下,其餘股東有權繼續以原公司名稱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也可選擇吸收新的股東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股東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股東的同意,接納繼承人為股東繼續經營。

第十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股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股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公司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股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公司解散的,應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為中間人所留。

甲方: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蓋章)

丙方:_______(蓋章)

丁方: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制協議書4

甲方: (管理決策人。)

乙方: (共同經營人。)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的名稱 ,經營場所位於 。

二、經營範圍: 。

三、甲、乙雙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

1、甲、 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2、乙方以現金出資,摺合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 乙方給予甲方( 萬元整)做為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損;乙方按 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願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於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xx個月告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解散與清算

公司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願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後,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5、經營終止後,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 屆時予以返還。

九、經營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 並邀請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 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 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 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名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股份制協議書5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硅橡膠製品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10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經雙方同意後,在合夥期滿前六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比例、期限

(一)甲出資人民幣20萬元,乙出資人民幣10萬元並提供客户資源以及經營必需的社會關係。

(二)雙方在合夥企業的財產分額為:甲50%;乙50%。

(三)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四)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合夥企業的財產

(一)、企業所有的資金(包括企業借款資金),合作雙方都必須在雙方知情用途的情況下進行支配,不能由一方擅自支配;如支配資金少於5000元時,可由一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事前支配,但事後三天內一定要通知另一方;如若不遵守以上所述,違約者在分紅時將無條件被扣除擅自支配的那筆資金,並由另一方隨意支配。

(二)、合夥企業30萬元的出資主要用於購買固定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機器設備、工作機台、辦工設備等)、合夥企業場地的租賃、合夥企業場地的裝修,及公司員工前三月工資的發放等。

(三)、企業的固定資產在清算時依據雙方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份額進行資產分配。甲出資20萬元,擁有固定資產50%的所有權,乙出資10萬元及資源(客户資源以及經營必需的社會關係),擁有固定資產50%的所有權。

(四)、企業所有的採購項目需要的資金投入從合夥企業出資中支付。

第七條合夥企業設立期間的事務

(一)、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工商、税務等設立登記手續。

(二)、在工商登記證手續未辦理完畢前,雙方同意以甲方在工商銀行開立的個人帳户作為企業的公用帳户,企業所有的資金暫存入在該帳户;在工商登記證辦理好後,再由雙方協商決定資金的存儲情況及流動狀況。

個人帳號:

開户行:

第八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企業的盈餘分配:以企業總營業收入減去企業運作耗費的資金,結存的利潤資金其中的80%則按照各佔50%的比例進行分配(股份分紅),並將利潤其中的20%作為公司發展儲備資金。

(二)、企業債務按照各佔50%的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三)、基於企業尚屬於起步階段,如企業資金鍊出現問題時,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合作解決,當任何一方在籌集資金時,不論籌集的方法以及資金的來源,籌集的資金都將作為企業債務,並由雙方按照各佔50%的比例負擔。

(四)當企業清償所有債務後,企業的盈餘才可依據本條第一款條款進行分紅,分紅週期為三個月。分紅前的15個工作日內合夥雙方必須嚴格審核帳目,確認盈餘的真實性,並雙方認可後才可進行分紅,如有一方認為盈餘有問題,可由專業的'會計師核對,直到核對清楚後再進行分紅。

第九條合夥企業的增資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如業務穩定、利潤盈餘時,則須擴大生產規模,增加生產設備和工作人員。合夥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商議,按照分紅比例各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也可以另行商定雙方投資比例和盈餘後的分紅比例。

第十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經甲乙雙方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禁業行為

(一)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入夥

(一)、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第三方可加入本合夥企業,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

(一)合夥期滿,有一方不想在繼續合夥;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無法完成,經雙方協商同意;

(四)其他法律規定不允許的情況。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雙方不得以任何個人理由提出撤資和撤出資源(客户資源以及經營必需的社會關係);如一方強行撤資,須向另一方支付100萬元的賠償金。

(二)、企業各項事務(包括企業員工的變化,企業的加大投入,

企業的發展道路,企業的制度和文化的建立等問題)均需要合夥雙方商議後決定,一切有關企業的決策(包括企業文化制度,企業通知,財務賬目和採購項目資金投入)的文件資料均需要雙方核實後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用企業資金和擅自主導企業工作;如有一方違反上述規定的,另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籤

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合夥人乙: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

股份制協議書6

甲方(自然人)

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法人):

地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各方出資分別:

甲方(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

甲方(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

甲方(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額以________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股權,其中________持有________%股權,________持有________%股權,________持有________%股權,甲方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乙方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用以設立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工作。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或按其股權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所佔股份公司股權比例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股權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股權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________)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________、________協助________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務。

3、股份公司董事長及財務負責人員由乙方委派。

4、乙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5、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6、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7、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8、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資;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股權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5、自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從事任何與公司相關的業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配合完成_________(暫定名)工商註冊,如因一方原因導致股份有限公司無法在本協議約定時間內註冊完成,那麼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3、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並且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在提前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4、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導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商議不成時,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以法院最終判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始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份,甲、乙各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地點: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份制協議書7

在投資人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基礎上,經投資人協商一致,現達成以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

姓名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

姓名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姓名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

二、聯營組織

三、投資

1、投資總額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

2、投資情況:

(1)持有公司_____%股份

(2)持有公司_____%股份

(3)持有公司_____%股份

四、採用執行的經營形式

執行由協議約定者決定,_____為公司總負責人,其餘股東與法人代表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用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協議約定者共同簽字方能做帳,基本做到每月結帳,三月一次小清帳,一年一個大清帳。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比例分擔責任。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視經營情況,未盡事宜經所有股東協商可做更改。

五、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_____、_____ 、_____三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並選擇自己滿意的管理者。

3、被選舉權。股東依法有被選舉為董事和監理的權利。

4、股東會議的召集和主持權。出資最多的股東有權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的決議會。

5、知情權。公司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體股東成員如實報告公司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股東有權在審議報告的基礎上提出質詢或建議。一旦有股東對公司某項經營內容執行情況提出異議,公司就應該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6、查閲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7、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8、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項目,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9、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出資轉讓權。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

11、出資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出資享有優先購買權。

12、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結後,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出資比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3、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一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立即抽回出資,這是由經營部人兩合的性質和公司資本的法定原則所決定的。如公司成立後屬發起人的股東出資後要退股的,必須要等到以積金累積一定程度,且得到其他股東同意,或有願意接受其轉讓方可轉股;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夥人通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為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可以轉讓);但可以向其他股東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3、遵守公司章程和義務。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為的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4、以其所交納的出資為限承擔公司責任的義務。

5、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6、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內容的義務。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股東會職責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最高權利機構,有權行使以下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投資項目,總經理、高層管理人員或董事,決定投資項目的總經理和特殊職位人員的薪酬待遇。

3、審議批准總經理對投資項目的年度或季度經營報告和計劃。

4、審計批准投資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准投資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補虧方案。

6、對增加減少投資經營的項目,投資項目的股權分配,以及合併、分立、破產、解散和清算等項作出決議。

7、審議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8、修改公司的章程。

9、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八、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股東大會表決採用一人一票和多數通過相結合的協商表決方式,有效表決按優先順序依次為:

1、經佔有2/3以上股份的股東們通過。

2、在所佔股份等同的情況下,以人數佔多的股東一方通過為準。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才能形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項目。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增加新股東。

九、税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先後進行分配

1、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上年的虧損。

3、發放員工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權(包括特許股)比例進行公紅。

十、退股要求

1、聲名退股。即自願退股,要求是投資人在入股一年後如出現退股事由,應當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東,在客觀上不會給公司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經得全體股東同意後可以退股。

2、當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資人因某種客觀情況並非基於投資人自願而退夥。如投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無民事能力人;個人喪賠償能力;被法院強制執行沒收在公司的全部個人財產份額。當然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將某一投資人從公司當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其全部(或部分)股資,使其退夥的法律行為。將投資人除名的事由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執行公司經營事務時不正當行為;以公司經營事務的便利謀取私利;其個人行為給公司經營帶來很壞的聲譽影響;缺乏誠信並惡意詆譭和損害其他股東的正當利益。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負責賠償,並且視情節輕重經股東會討論,扣除其股資的50%(或全部股資)。

公司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除名的,必須以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還(或不退還)其股資後完成被除名人退夥形式。如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在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

退股(退夥)的結果是退股人脱離由原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不再參與分紅經營事宜,其他股東應當與退股人進行退股結算,根據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退還其財產份額(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如退股人退股時,公司財產少於公司債務的,退股人應當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分擔虧損部分。

十一、其他

在經全體討論通過成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之前,合夥股東所委託的代表,為成立公司將要經營的項目所簽定的加盟及租賃經營合同協議,屬全體股東所有,並向全體股東負責。

本協議書共_____份,每份_____頁,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投資人自持一份,經全體投資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他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份制協議書8

1、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4、姓名 :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汽車維修相關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_______年,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股份、期限

1. 合夥人 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_______萬元,享有____ 的股份。

合夥人 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_______萬元,享有____ 的股份。

合夥人 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_______萬元,享有____ 的股份。

合夥人 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_______萬元,享有 ____的股份。

2. 本合夥資本共計人民幣 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贏餘分配與債務分擔

1. 贏餘分配,以公司財務為依據,按照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人償還,合夥財產不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股份的轉讓

1. 入夥:

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合夥負責人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_

需有正當理由退夥;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之其他合夥人並且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合夥人時轉讓者有自主權,他人無權干涉。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為合夥負責人。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出售合夥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5) 。

2.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從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狀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5)在不違反法律條例的前提下各合夥成員有權自主處理事務。

第八條: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收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損失由該合夥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各合夥人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延續的事項

1.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延續:

合夥事業有贏餘;合夥事業有轉機;主要合夥人要求延續;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合夥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解散。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做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___________

1. 一方經退夥程序退夥;

2. 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 向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報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批准之日開始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盡事宜,應該有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存一份。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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