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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知識產權合同

【推薦】知識產權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知識產權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推薦】知識產權合同

知識產權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身份證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鑑於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時乙方願意受聘;

鑑於乙方對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鑑於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並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祕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祕密都是屬於甲方的財產,對於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祕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一) 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説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户手冊;

3、商標設計、標誌設計等;以及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 商業祕密

所謂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這些類型:

1、關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户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説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户手冊、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户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誌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説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説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説明為本協議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説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後,除非是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 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諮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 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 不存在牴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並保證,接受甲方聘用並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並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閲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合同2

甲方(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論文(以下簡稱“該論文”)

(1)唯一的作者:_______________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並且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5年的12月31日。

適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衞生雜誌》(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7.該論文在乙方編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衞生雜誌》(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額另行通知)並贈送樣刊。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中國心理衞生雜誌》編輯部

乙方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3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範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知識產權合同4

茲為甲方加入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屬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為會員,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本俱樂部全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隸屬於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主管和經營。

第二條 本俱樂部會員名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會員。

第三條 本俱樂部會所設立於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俱樂部本次招募會員,入會年費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本俱樂部會員入會費系甲方加入本俱樂部為會員應繳納之費用(作為會員正常活動之經費)。

第六條 為保障甲方之權益,乙方特別承諾以下五項保證:

1、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經營俱樂部依中國法令合法登記取得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實施。

2、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每年保持____次會員俱樂部會所會員活動(免費吃、住、行,每次兩天)。

3、定期組織企業家進行書畫收藏與鑑賞講座。

4、根據俱樂部會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贈送名家書畫作品(本中心享有決定權)。

5、定期組織專家教授舉辦企業發展論壇、招商引資項目説明會。

6、每年舉辦一次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聯誼會(舉辦書畫展)。

7、俱樂部以人為本,注重友誼,團結友愛,努力幫助各會員解決困難,為會員提供出國考察、商務活動、留學諮詢,法律幫助、健康保健、經濟信息之諮詢服務(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製定頒行的《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會員俱樂部章程》,視同本合約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條 甲方依合約書規定,向乙方繳清入會年費,簽訂合約書,領具會員卡及正式收據與發票者,即成為本俱樂部會員。

第九條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合同5

聘請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6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註註冊商標的,乙方應當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註冊證(原件或者複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2.商品標註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並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進貨前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情況要求乙方補充相應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標記、標識錯誤的,應當立即改正,並書面通知甲方對在售商品作相應處理。

甲方發現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遮蓋、修改、刪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第四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提供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有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遮蓋、修改、刪除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供貨或聯營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並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合同7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中獲獎及入圍作品的知識產權轉讓給乙方(參賽序號_________作品名稱___________),轉讓後該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本次活動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員會所有,知識產權轉讓合同。

活動主辦方如在LOGO使用過程中發現甲方抄襲其它標誌或者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及連帶責任,甲方應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甲方在本次大賽中獲得的獎金涉及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所在地繳納。

甲方以光盤形式刻錄原文件,與本協議一同快遞至乙方指定地址。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後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合同範本《知識產權轉讓合同》。

雙方就此/hetong/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8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天內將人民幣(¥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後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為準。

六、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9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今天小編將與大家分享:知識產權共享相關合同範本。以下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閲讀!

知識產權共享合同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10

主辦方(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參展方(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複印件參展,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於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諮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範圍和聯繫方式,並公佈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繫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範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後,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採取拍照、複印、錄像等措施,並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採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合同1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是甲方聘用的從事 崗位的專業人員;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將涉及專利權、專有技術、著作權、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商標權和其它形式的知識產權;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定義

“知識產權”:是指已註冊和未註冊的、包括進行了註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誌、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於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誌、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

特別是,下列作品屬於職務作品(非全部):

二、知識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於甲方:

(1)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4)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後兩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於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於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僱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後,如為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籤署有關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為甲方利益、並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立即停止對前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為。

4、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僱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佔、使用或者擅自複製、帶走甲方擁有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文件、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三、競業限制

1、乙方承諾,在受聘期間,不侵犯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將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聲明,此前未曾與第三方簽署過任何包含“競業限制”條款的合同; 或者其已與曾經簽署“競業限制”條款的第三方以適當方式解除了該等“競業限制”義務。

前款所謂“競業限制”條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從事甲方現有工作的條款。

3、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聲明導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連帶侵權,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內,乙方不得參與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本職工作以外的活動(事先得到甲方許可的除外),競爭性活動指從事與甲方現從事的業務相同/類似業務活動,或在與甲方從事相同/類似業務的任何單位任職,包括但不限於以兼職、顧問、股東、董事、監事、合夥人、投資人、提供勞務/諮詢/服務等任何形式。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項協議內容,盜取、泄密、侵犯本協議所述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屬於嚴重違紀行為。經甲方查實,乙方應為這種不法行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全部經濟賠償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供職期間税前工資總額的30%。

2、甲方有權從乙方在違約事由發生時應得的工資及其它應得收入中扣除上述違約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額低於違約金數額,乙方應予以補足不足部分。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甲方則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其它法律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同時構成嚴重違紀,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任何補償。

五、其它

1、本協議可由甲方轉讓給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當乙方在上述機構之間被調任時,本協議自動被轉讓至新的聘用單位而無需由乙方另行簽署。如新的聘用單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與其簽署新的協議。

2、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全部期間以及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無論何種原因)之後五年。

3、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知識產權合同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13

茲為甲方加入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屬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為會員,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本俱樂部全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隸屬於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主管和經營。

第二條 本俱樂部會員名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會員。

第三條 本俱樂部會所設立於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俱樂部本次招募會員,入會年費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本俱樂部會員入會費系甲方加入本俱樂部為會員應繳納之費用(作為會員正常活動之經費)。

第六條 為保障甲方之權益,乙方特別承諾以下五項保證:

1、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經營俱樂部依中國法令合法登記取得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實施。

2、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每年保持____次會員俱樂部會所會員活動(免費吃、住、行,每次兩天)。

3、定期組織企業家進行書畫收藏與鑑賞講座。

4、根據俱樂部會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贈送名家書畫作品(本中心享有決定權)。

5、定期組織專家教授舉辦企業發展論壇、招商引資項目説明會。

6、每年舉辦一次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聯誼會(舉辦書畫展)。

7、俱樂部以人為本,注重友誼,團結友愛,努力幫助各會員解決困難,為會員提供出國考察、商務活動、留學諮詢,法律幫助、健康保健、經濟信息之諮詢服務(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製定頒行的《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會員俱樂部章程》,視同本合約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條 甲方依合約書規定,向乙方繳清入會年費,簽訂合約書,領具會員卡及正式收據與發票者,即成為本俱樂部會員。

第九條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14

著作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 版 者(以下簡稱乙方):

著作權代理人:

著譯稿名稱:

作品署名:

甲方授權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上列書稿。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書稿的專有出版權由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有效期內授予乙方。乙方在此有效期內有權將本書稿以各種中文版/電子版形式出版,並在國內發行。

第二條 本書稿系甲方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享有著作權。

甲方保證上述作品不含有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含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含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破壞民族團結、泄露國家機密、侮辱或誹謗他人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圖書出版後如作品含有上述內容,或發現有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民事權利行為,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乙方可終止合同。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書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稱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甲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乙方並可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字數(估):開本: 印 數: 圖表: 定價(估):附錄:

第五條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齊、清、定稿件(打印稿+軟/光盤)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_____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或所交稿件經多次修改仍達不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終止出版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第八條約定並已支付的預付稿酬。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

第六條 乙方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之前出版本書稿。最低印數為_____冊。如出現乙方本身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須推遲出版日期,乙方應與甲方另議出版日期。

第七條 乙方將按照國家規定的稿酬標準採用以下三種方式之其中一種向 甲方支付稿酬:

1.基本稿酬+印數稿酬(注:印數超過10000冊支付印數稿酬): _____元/千字×千字數+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8%

2.一次性付酬:_____元。

3.版税:_____ 元(圖書定價)×_____(版税率%)× 銷售冊數。

第八條

(一)以基本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3個月內向甲方支付;

(二)以一次性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甲方交稿後30日內向甲方付清;

(三)以版次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3個月內向甲方支付。

根據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在合同簽字30日內可以向甲方預付_____元作為預付稿酬。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方式和標準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_____%交付甲方。

第十一條 本書稿首次出版後,乙方應贈送甲方樣書_____冊。乙方同意甲方本人在本書稿首次出版後3個月內按_____折購書_____冊,但需在付印前預訂。

第十二條 本書稿首次出版一年之內,乙方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後乙方如需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並送校正本;甲方收到通知後,應在一個月內將修改意見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條 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本書稿。

第十四條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範圍以外)出版上述作品的權利,出版所得的報酬(非買斷)甲乙雙方按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是否延長由雙方商定。

第十六條 如一方認為對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由雙方協調解決,或請雙方同意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著作權管理機構調製、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條款如需補充、更改,由雙方商定,具體條款可在“附加條款”中列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著作權委託人:

法人代表:

簽字/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接受方)

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許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系統簽訂了購買合同;鑑於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計算機軟件作為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所提供的__________ 系統的一部分或者與之一起使用的情況下, 許可方應將該軟件許可接受方使用;鑑於許可方有權授予本合同所規定的許可;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購買合同是指許可方與接受方於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__系統簽訂的合同。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 接受方是指 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 系統是指購買合同規定的,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___ 系統。

1.5 程序是指構成接受方購買的_______ 系統的_______控制系統的程序。

1.6 專有資料是指由許可方提供的,與程序有關的文件、數據、技術指標。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雙方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許可方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__________ 系統程序的許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同意接受該許可。按本合同許可的程序如下:(應加入該程序的內容、運行的環境以及應具備的功能)

2.2 許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該程序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該程序的專有資料,專有資料包括以下幾項:a: 份用户指南;b: 份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支付合同價格_____%的預付金;其餘_____%的貨款在接受方收到許可方的商業發票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3.2 合同金額共計為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金額,通過接受方開户行及賬號____ 和許可方開户行及賬號_______進行支付。

4.2 按照合同規定,在__________系統驗收合格後,許可方應立即開具商業發票並先行傳真給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開具的商業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應將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額支付給許可方。

第五條 專有資料的交付改進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接受方提供專有資料。交付方式為郵政特快專遞或航空快遞。目的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如果許可方提供的專有資料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天內,免費將專有資料重寄或補發給接受方。

5.3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許可方對程序如有改進和發展,應免費向接受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後的程序和專有資料。

第六條 安裝與驗收

6.1 許可方應協助接受方完成該程序的安裝。若接受方要求許可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助安裝,則許可方應提供此項服務;接受方應負責許可方所派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 6.2 軟件安裝運行後,雙方按説明書中所規定的技術指標對運行情況進行驗收。接受方應將簽收的合格證明傳真給許可方。

第七條 使用、複製、轉讓及透露限制

7.1 接受方只可將程序用於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條款提供作為________系統一部分的計算機;如果 ___________系統計算機因為發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進行保養性維修、工程設計變更、特製件或模型變換期間不能操作,則也可將程序用在接受方的備用計算機上,直到__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修復到操作狀態為止。接受方只能將程序用於直接的內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程序供給他人使用。

7.2 接受方不得複製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但接受方只是為了備份、存檔和將程序置於適宜執行狀況,可以複製程序。所有經允許的複製件,都要清楚地標上與原先供給接受方的程序相同的、關關於許可方所有權或版權的限制説明。經允許的複製件應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7.3 除非經許可方事先以書面方式同意,接受方不得出售、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程序。

7.4 接受方不得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和接受方沒有必要授權其在業務中使用程序從任何僱員。接受方應採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保證不會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侵權和保證

8.1 許可方保證其有權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許可。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如果在訴訟或仲裁中被判為構成侵權,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許可方可以自行承擔費用承擔以下任何一項:

a.替換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構成侵權,並在實質上用同樣的質量進行同樣的服務;

b.在程序退還許可方之後退還接受方使用費,但要從中扣除使用、損壞和陳舊的折舊費。許可方在採取上述措施後,不能免除其承擔的其他賠償責任。但許可方對基於以下其中一項的任何版權侵權所提出的請求不負責任。

c.接受方自行修改程序,或程序沒有在指定的工作環境中使用;

d.在____________系統之外的系統使用程序。

8.2 許可方保證程序在規定的操作環境中的使用能夠符合合同第二條的指標要求。許可方不保證任何程序的不中斷或無差錯運行。自系統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年。許可方保證在該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程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9.1 在合同到期後,接受方可以書面通知許可方終止本合同,並免除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9.2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在給予了書面通知和合理的時間予以糾正,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9.3 如果合同終止後,合同中的條款按其性質仍應有效的,許可方和接受方仍應遵守。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0.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_年。

12.3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兩份。

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 b. 許可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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