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者齋 >

範文 >合同協議 >

【精選】員工勞動合同彙編6篇

【精選】員工勞動合同彙編6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勞動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員工勞動合同彙編6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三、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含保密費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四、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合同履行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

試用期為一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間如乙方不符合甲方的錄用標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如乙方需解除本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和要求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暫時安排的 從事 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鑑於甲方生產經營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甲方可以適時、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區域,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調動安排。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服從甲方對其工作成果的監督、考核等處理,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二)因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為綜合計算工時制。

(三)在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將根據考勤記錄安排乙方補休同等時間或計發加班工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政府有關薪資管理規定和乙方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的薪資標準為:

(1)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為 元/月。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按照甲方考核轉正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3)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員工手冊》和《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乙方如果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權對其做出再培訓或調崗安排。如經培訓或調崗後考核仍不合格的,則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降薪、降職和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做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二)甲方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工資並按月發放,發薪日期定為每月15日,逢節假日時將順延。

(三)甲方有權按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和考核制度合理調整乙方工資。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適時、合理地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根據我國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閲知並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乙方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的約束。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按時優質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離職時應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足額賠償。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終止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簽新的勞動合同。協商未成的,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補償或者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勞動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法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的行為,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行為。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甲 方(蓋章): 乙方簽名:

負責人或代理人:

簽章日期: 簽章日期: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第四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五條 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第六條 乙方不能在未請假的前提下隨意礦工,甲方有權處理乙方礦工行為從每月基本工資中扣除。

四、工資組成

第七條 乙方轉正標準工資為基本工資 +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 =本月應付工資,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於次月15日前發放。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規定。

五、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例和職業危害保護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若有一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第十八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八、勞動紀律、工作職責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承擔本人所在崗位的責任,並且簽署甲方崗位職責協議書,簽訂日起生效。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依據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商的,可向當地人名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發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威爾森 公司(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職位,工種為,乙方應經過15天至30天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做滿7天可獲得試用工資,未滿7天者自動放棄試用工資。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經甲方考核合格,可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三)乙方試用合格後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 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進廠工作最低保底工資:男60/天,女50/天。轉為正式員工後,甲方可確保男每月2600-3500元,女20xx-2800元。因甲方管理原因,工資不足部分,由甲方補發。(前提絕對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達到1年獲得500元工齡獎。每月全勤獎金為30元。外地員工補助往返車票。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9小時(不含吃飯時間)。

(二)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一年後,可按比例獲得每年根據其所擔負的職務相應享受3天的有薪年假。

(三)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可請病假。

(四)乙方每月請假不得超過3天,需填寫請假單,經管理人員同意,且同一部門不得同時請假,超過規定假期,將扣除相同工作日的工資。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第四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費用。

(二)甲方提供乙方各項保險福利。(由乙方工齡長短決定甲方負擔的費用多少)

(三)甲方根據單位規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員工宿舍全部配備空調,餐廳配備有線電視,完成工作任務出色員工房間提供有線電視,雙職工提供夫妻房。

(四)節假日甲方開放室等娛樂設施。

(五)工作滿一年表現良好,可享受省外風景遊。工作特別出色的員工,獎勵電動車一輛。(價值約3000元)

(六)遇到惡劣天氣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甲方提供專車接送。

(七)在員工宿舍不可以用任何電器。

第五條 解除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甲方可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三)乙方因工負傷,正在進行治療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四)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乙方工作不滿一年,要求提前辭工將扣除當月工資20%。

第六條 合同的實施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半年。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解釋權歸甲方。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簽字) 威爾森20xx年2月日

乙方(簽字) 20xx年2月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一、 勞動合同期限

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①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鬥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 工 作 內 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説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

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1意並接受。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

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後工資的80%;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 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上海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第十五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 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原則性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

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後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2、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3、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説明書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簽字: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員工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中 大 集 團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 姓名:

經濟性質: 性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在甲方首次工作起始時間: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籍類型(城鎮、農村):

户籍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如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1、在合同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需要,可變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和職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乙方工作應達到完成下達銷售指標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8小時。每週休息日為星期日。

第五條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依法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基本工資20xx元/月,績效工資1000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第九條 根據本部門生產情況,甲方須向乙方保證工資年增長率不低於國家統計局上年社會公佈數字。

第十條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時,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公司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其他福利參照集團相關規定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連續曠工三天及三天以上,或經甲方調整工作崗位後三天不能到崗的,視為乙方自動離職;

5、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3、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5、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6、建設徵地農轉非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7、應徵服兵役的;

8、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先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二十二條第2、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並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三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請示

尊敬的公司領導:

根據董事長要求,對能源研究所現有骨幹員工簽訂五年制勞動合同,初步擬定如上,請求法務中心審核內容,為感!

申請單位:電池廠20xx—3—3

電池廠領導意見:

中威公司領導意見:

電動汽車項目指揮部總指揮意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zhezhai.com/zh-hk/fw/hetongxieyi/0p6x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