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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新聞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新聞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突發事件新聞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突發事件新聞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新聞應急預案1

1、目的

確定工地潛在的環境事故或緊急情況等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預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預防射線泄露、高參數蒸汽泄露、劇毒化學品泄露等造成的危害,保護公司財產和職工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可能伴隨產生的對環境的影響。

2、適應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在公司內易燃易爆液(氣)體、化學品、作業點或場所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重大泄露事故以及特殊的氣候(如颱風、爆雨洪水等)緊急情況。

3、辦法

公安科歸口管理突發事件應急方案,並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在人員集中的場所,火災、泄露事故的突然降臨,會使眾多的現場被困人員感到大難臨頭,驚慌失措,爭相逃命,互相擁擠,結果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因此,在火災、爆炸、泄露等事故發生初期,組織人員採取有效措施疏散被困羣眾,實行自防自救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旦發生火災、爆炸、泄露等事故,應立即實施《應急準備與響應》,組織人員疏散,公安科負責人員疏散工作,公安科負責人負責組織指揮現場人員的疏散工作。責任部門負責如泄露等的控制,縮小範圍,把損失減少到最底限度,要做到分組行動,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員未到達之前,現場受危脅的人員必須服從現場領導和工作人員組織指揮。當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後,由公安消防隊組織指揮。工作人員應主動向公安消防隊彙報情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隊做好疏散工作。

事故照明小組人員迅速按各自分工需要照明的通道、樓梯及出口地段,啟用各種照明設施,照明引導疏散。

內部疏散引導組人員不斷用手勢或喊話的方式引導,穩定人員情緒,維護秩序。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煙(封閉)樓梯,其次利用未被煙火侵襲的普通樓梯、樓外安全梯或利用疏散陽台、通廊以及其他能夠迂迴到安全地點的途徑,將人流按簡捷、合理的疏散路線引導到場外。

外部疏散人員應將已疏散到場外的人員引導至安全不影響處置事故現場的地帶。外部警戒線組防止已疏散出來的人員重新返回危險區域,維護外部秩序,為消防隊到場有效處理控制事故創造條件。救援人員對疏散出來的危重人員進行必要的現場急救,並及時將重傷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附件1:處置易燃、可燃液體泄露事故的措施是:

(1)、臨時設置現場警戒範圍。在泄露量大量時,要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警戒,無關人員不得出入,制止一切點火源。

(2)、絕對禁止與各種明火接觸。在易燃、可燃液體物料泄露的'範圍內首先要絕對禁止使用各種明火。特別是在夜間或視線不清的情況下,不要使用火柴、打火機等進行照明。同時也要注意不要使用刀閘等普通型電器開關。

(3)、注意防止靜電的產生。易燃、可燃液體在泄露的過程中,如果流速過快則容易產生靜電。為防止急電的發生,可採用堵洞、塞縫和減少內部壓力等方法,通過減緩流速或止住泄露來達到防止急電的目的。

(4)、要控制住物料的流向。對於泄露出來的液體,可採用疏導堵截等方法對其進行控制,儘量不使其範圍擴大。特別是不要使泄露出來的液體流散到有明火的地方等要害部位。

(5)、儘量避免形成爆炸混合氣體。當易燃、可燃物泄露在庫房、廠房等有限空間時,要有時打開門、窗進行通風,以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

突發事件新聞應急預案2

一、接警與通知:

深基坑施工發生安全事故以後,項目部必須立即報告到公司安監部,安監部在瞭解事故準確位置、事故性質、死傷人數及其它有關情況後,立即報告公司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全過程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

二、指揮與控制:

①基坑開挖引起地面不均勻沉降,引起附近建築物的傾斜的指揮與控制當發現附近建築物傾斜達到警戒值1%時或沉降速度達到0.1mm/d時,採取的措施為:

a、立即停止基坑開挖,加強基坑支護,措施為增加錨杆數量,將錨杆間距加密為500mm;情況較差時,先採用φ600鋼管臨時立柱進行支頂,間距為1.0m。

b、地面加強措施為在基坑周邊5.0m範圍內採用注漿進行加固土體,地面注漿材料採用純水泥漿,注漿壓力0.5~1.0Mpa,土體加固深度為8.0m。

c、邀請有關專家或加固研究所共同制訂建築物的糾偏方案並組織實施。

②突降大雨或暴雨時,立即起動備用水泵抽水,並安排專人不間斷觀察基坑的穩定情況。

③基坑坍塌事故的指揮控制

發生坍塌事故後,由項日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項目副經理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

土建工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清理土方或雜物,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搶救人員,其他組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讓現場安全負責人隨時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

在向有關部門通知搶救電話的同時,對輕傷人員在現場採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由水、電工協助送外搶救工作門衞在大門口迎接米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緊急救援的一般原則:

以確保人員的安全為第一,其次是控制材料的損失。緊急救援關鍵是速度,因為大多數坍塌死亡是窒息死亡,因此,救援時間就是生命。此外要培養施工人員正確的處險意識,凡發現險情要立刻使用事故報警系統進行通報,緊急救援響應者必須是緊急工作組成員,其他人員應該撤離至安全區域,並服從緊急工作組成員的指揮。

急救知識與技術

鑑於深基坑坍塌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主要是機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顱腦損傷所致中樞神經系統功能衰竭,因此緊急工作組成員必須熟練掌握止血包紮、骨折固定、傷員搬運及心肺復甦等急救知識與技術等。

三、通訊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於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四、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衞小組應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五、人羣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六、公共關係

項目部辦公室為項目部各信息收集和發佈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辦公室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煤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並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地鐵總公司、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突發事件新聞應急預案3

一、處理程序:

1、發生火災後,每一位教職員工均可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在報警電話中,要説明以下情況:起火單位、位置、着火物、火勢大小、火場內有無化學物品及類型、着火部位、報警人姓名等,並立即報告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並由主要負責人向教育局報告。

2、在向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門外路口或臨近火災現場地,等待並引導消防車輛。

3、迅速切斷有關電源,開啟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設施和安全疏散標誌。

4、在場教職員工應當讓幼兒保持鎮定,組織幼兒有序快速遠離失火現場。

5、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滅火行動組應分秒必爭,迅速行動,找準着火點,果斷撲救,抓住時機,不等不靠,為繼續開展全面深入的撲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值班人員、應急事件處理工作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7、消防車到來之後,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二、撲救方法:

1、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2、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3、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三、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先救人,後救物。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沿牆邊依次下樓離開。

4、不組織幼兒參加滅火。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便於消防車輛駛入與正常使用。

6、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進行救治,各班級班主任負責迅速告知其監護人;教工由應急機構負責人通知其家屬。

7、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園行政、相關班級的年級組長、班主任要做好幼兒幾家長的思想工作,儘快恢復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治安秩序的穩定。

8、對園內消防安全措施作進一步的整改。

9、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xx依法處理。

10、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突發事件新聞應急預案4

為進一步做好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甘肅省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宗旨。在縣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正確引導輿論,管理協調媒體,掌握突發公共事件輿論報道的主動權,及時、準確地傳達縣委、縣政府的聲音,使廣大羣眾即時、準確瞭解事實真相,為構建和諧xx,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統一協調。突發事件新聞宣傳報道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負責處置事件的責任單位要主動同宣傳部門溝通,共同提出新聞發佈及報道意見,按照事件分級組織協調新聞宣傳報道。

統一發布。按照新聞發佈工作制度規定,加強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工作流程,除按規定應由國家、省、市負責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外,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發佈和信息報道,經縣應急委審批後,縣委宣傳部、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涉事主管部門予以配合。

正確引導,注重效果。要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意識和工作水平,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發佈有利於縣委、縣政府的工作大局,有利於維護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有利於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有利於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有利於事件的妥善處置。

適用範圍:本預案中的突發事件包括縣內突然發生的重大政治社會事件、惡性事故、特大刑事案件、重大災情疫情事件等。

三、事件分類與報道分級

事件分類。突發事件主要分以下幾類:

1、自然災害事件;

2、事故災難事件;

3、公共衞生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

5、公共新聞事件;

6、其它突發事件。

報道分級。各類突發事件分為四級:一般突發事件、較大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按照分級對應啟動。一般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縣新聞單位由縣委宣傳部負責,按照縣應急指揮中心統一口徑進行報道。較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縣新聞單位以及相關涉事部門不得擅自進行公開報道,由縣委宣傳部報經市委宣傳部批准後指定媒體發佈的新聞通稿。重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縣新聞單位以及相關涉事部門不得擅自進行公開報道,省、市級新聞單位確需報道的,報經縣委宣傳部批准指定媒體發佈的新聞通稿。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須經市應急委或處置事件的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門、市委宣傳部的許可才能報道。

四、應急響應

按規定應由縣政府指揮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根據需要,經縣應急委批准,縣應急指揮中心啟動新聞發佈預案。

1、新聞發佈領導小組組長向小組成員傳達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分析形勢及境內外輿情,明確工作要求,建立各項工作機制,落實工作人員責任。

2、啟動新聞發佈方案審批機制。由縣新聞發佈領導小組根據所發生的突發事件擬定新聞發佈方案、發佈內容,經與相應的指揮部會商後,報縣應急委審批。在組織新聞發佈過程中,如遇到難以把握的重大、敏感問題,要及時向縣應急委、縣相應的應急指揮部及市委宣傳部請示,並遵照指示迅速組織落實。

3、啟動新聞發佈機制。按照批准的新聞發佈方案,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及時、有序的新聞發佈。新聞發佈由新聞發言人通過新聞發佈會、吹風會、散發新聞稿、應約接受記者採訪、口頭或者書面回答記者提問等多種形式進行。

啟動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機制。由縣委宣傳部、縣應急指揮中心迅速組織縣遠教中心、縣新聞中心等單位迅速開展有效的網上輿論管理和引導工作,積極爭取有關主管部門的支持,及時封堵和刪除網上有害信息。

由縣應急委或縣相應的應急指揮部授權或者指定縣新聞傳媒中心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文字、圖片、音像和影視資料的採寫、拍攝工作,並在第一時間報道事件有關新聞發佈的內容,掌握輿論的`主動權。涉事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對主要新聞媒體記者的採訪、拍攝工作給予支持。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xx縣突發事件新聞發佈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蔡俊堂擔任組長,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新聞傳媒、縣公安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擔任,在縣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後,對是否報道、如何報道提出指導意見,並迅速作出答覆。負責審定新聞發佈方案,決定新聞發佈內容,負責新聞發佈。

新聞發佈組:由負責事件處置的縣政府主管部門和縣委宣傳部組成,向市委宣傳部申請召開新聞發佈會,制訂新聞發佈方案,擬定新聞發佈內容,組織新聞發佈並回答記者的提問。

信息監控組:由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公安局等有關單位組成,負責對境內外媒體、互聯網有關事件報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重要信息及時上報。組織對互聯網的輿論引導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應急指揮中心和負責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縣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負責新聞發佈領導小組的運轉,情報信息的上報及通報,受理記者的採訪申請及記者管理等工作。

六、宣傳紀律及工作要求

新聞單位報道突發事件,要充分報道各級黨委、政府對事件的重視和對人民羣眾的關心,報道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積極反應和行動,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控制突發事件報道的數量和規模。影響範圍不大、後果不嚴重的突發事件,可不作公開報道。對境外關注而境內不宜報道的事件,原則上不報道。

突發事件報道,涉及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重要數據,應經縣委、縣政府主管理部門審校後,報縣委、縣政府審核。涉事事件的原因和責任問題的深入報道,應經縣應急委審核並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同意後才能報道。報道均不得涉及國家祕密,並應儘量避免展示和渲染案件細節、傷亡慘狀等,防止產生負面效果。

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的快速反應機制,新聞發佈既要爭取發佈時效,又要確保信息準確。對情況較為複雜的突發公共事件,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猜測和恐慌時,應當在第一時間發佈已認定的簡要信息,隨後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的進展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要為記者採訪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服務和方便,確保記者正當的採訪權益,並保證其人身安全。必要時,由縣突發事件新聞發佈領導小組、縣應急指揮中心在事發現場設立臨時新聞中心,及時向到事件現場採訪的內外記者提供信息,組織新聞發佈。

七、附則

1、xx縣突發事件新聞發佈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絡方式:

2、突發事件新聞審批及發佈程序成立新聞發佈領導小組——擬定新聞發佈方案、發佈內容——相應的指揮部會商發佈方案、發佈內容——縣應急委審批(報市委宣傳部批示)——召開新聞發佈會

3、突發事件新聞宣傳責任

嚴明紀律:各新聞單位要嚴格按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各項規定開展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增強突發事件新聞宣傳的責任意識,督促有關方面做好具體工作。

責任追究:對因信息溝通不及時和組織協調不利等原因導致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失誤從而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領導的責任。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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