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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火災應急預案

公交火災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交火災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交火災應急預案

公交火災應急預案1

XX車隊為切實搞好安全生產,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範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火災事件(故)所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根據車隊生產經營情況,特制定如下方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組織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生命高於一切”預案就是命令,預案就是行動的原則。

(二)堅持統一指揮。

(三)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小局服從大局,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

(四)堅持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快速報告的原則。

二、預案適用的範圍

預案用於XX隊所轄範圍內所發生的險情及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所屬小修車間、各調度室均在此列。遇到火災險情應立即啟動本預案。突發事件常設辦事機構為車隊辦公室。

三、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施救措施

如果發生車輛火災,駕駛員馬上用車備滅火器滅火,同時及時打開後門手拔開關,打開後門或擊碎車窗玻璃疏散車內乘客,並且及時報警通知車隊義務消防隊。路過車輛駕駛員要用車備滅火器協助滅火。義務消防隊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XXX負責總指揮,XXX負責聯繫醫院等有關部門,XXX負責保護現場,XXX負責搶救傷員,其它義務消防隊人員聽從指揮,配合救援。XXX負責把火災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如發生廠區火災。發現火情立即報警並與車隊領導取得聯繫,同時採用廠區備用滅火器滅火。義務消防隊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XX負

責總指揮,XXX負責聯繫醫院等有關部門,XXX負責保護現場,XXX負責搶救傷員,其它義務消防隊人員聽從指揮,配合救援。XXX負責把火災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如發生存車山洞、停車場火災。發現火情立即報警,並攜同山洞、停車場管理人員一同滅火,搶救車輛,同時通知車隊義務消防隊前去救援。XXX負責聯繫醫院等有關部門,XXX負責保護現場,XXX負責搶救傷員,其它義務消防隊人員聽從指揮,配合救員。XXX負責把火災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五、義務消防隊

隊長:XXX

副隊長:XXX

隊員:XXX

六、義務消防隊聯繫電話

突發險情事件應急處理常設機構報告電話:

七、突發事件應急車輛

根據突發事件地點等情況需要,隨時調用各線路營運車輛,對所需特種車輛求救本系統各單位和其它單位。

八、消防組織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公司對險情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意見,提出應急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二)根據本部門生產實際,制定全面適合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須行之有效,備突發事件發生時按步驟實施。

(三)當發生突發事件及險情應立即啟動本單位預案進行實施,同時立即向公司常設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構報告。根據事件性質做好應急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並開展自救。

(四)掌握應急處理動態,及時調整部署應急處理工作措施。

(五)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逐級以書面形式報告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

公交火災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積極有效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指揮機制,對發生的道路運輸事故以及車輛消防、辦公場所及停車場發生火災事故作出迅速反應,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生命損害和財產損失,結合白山市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寫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吉林省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範》、《吉林省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白山市交通運輸局各項規章制度,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白山市交通運輸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根據白山市交通運輸局工作性質,側重道路交通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白山市交通運輸局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處置方案三部分組成。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指南,包括事故處理的方針、政策、基本應急行動和應急措施等。主要闡述應急組織的結構及職責,明確各類事故的應急行動等。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具體事故類別,制定的具體應急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體包括《車輛交通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車輛自燃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辦公場所消防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在各專項預案的基礎上,根據特定的場所及需應用的設備等制定和實施的現場應急措施。

1.5應急原則

“加強預防、快速反應”的原則。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迅速果斷處置各類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以人為本、損益合理”的原則。以保障人員的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事故發生後,首先開展搶救人員行動。在多種處置措施中,應選擇對公眾利益損害較少的救援措施。

2.危險源分析

2.1危險源分析

2.1.1道路交通危險性分析

由於駕駛員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道路上車、行人的動態位移變化需要駕駛員採取不同的應對措施,稍有不慎或處置不當便會發生行車事故,其工作性質和特點決定了道路運輸的高危、高風險,其危險性由客觀和主觀因素構成。

2.1.2客觀因素:

1)營運線路上的危險路段(點),如傍山險路,滑坡路段,連續彎道,急轉彎,涵洞隧道,漫水路,無人值守的鐵路道口,村鎮、交叉路口,汽車擺渡,含蠟質高的道路。

2)特殊天氣:大風、(颱風)、霧、雨、雪、冰(夜班班車)

3)不規範的市場管理造成個別車輛經營者爭搶客流,脅迫駕駛員違法行車。

2.1.3主觀因素:

1)駕駛員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服用鎮靜等違忌藥物。

2)駕駛員的違法行為。

3)違規操作處置不當。

4)客觀影響造成情緒不穩定及思想負擔。

5)疲勞駕駛、超速行駛。

6)思想麻痺,經驗主義。

7)私自更換駕駛員。

8)私自拆改車輛設備,改變車輛安全工作性能,駕駛不合格車輛。

2.2辦公場所消防安全危險性分析

1)電線線路鋪設不合理,引發電線發熱、短路。

2)辦公人員吸煙隨手丟煙頭,未熄滅,引燃辦公易燃物品。

3)環境因素的影響:雷雨天氣造成電線起火,夏季炎熱天氣引發易爆物品起火。

4)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

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單位財產受損。

2.3車輛自燃事故危險分析

漏電、短路、漏油等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夏季時,如停車位置不當,將車輛停放在太陽下曝曬,遇到電火花,也會引發自燃燒車事故。如駕駛員將一次性打火機放置在儀表台等位置,爆炸風險較高。

3.組織機構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設置緊急狀態下的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下設各應急工作小組。

3.2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總 指 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副總指揮: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成員: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主管安全管理人員,主管車輛技術人員

指揮部下設四個小組,各小組組成如下:

綜合協調組:由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現場搶救組:由各單位、部門安全主管人員組成。

後勤保障組:由行政辦公室後勤人員組成。

善後處理組:由事故處理部門以及負責對外公關部門成員組成。

應急指揮部設在市局安全監督科,電話:XXX。

3.3職責

3.3.1應急指揮部職責:研究和制定應急預案,推動和組織全員進行應急預案的學習;在事故突發時,現場指揮事故的應急救援,調動應急保障隊伍實施應急行動,配合地方公安交警部門處理事故,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

3.3.2總指揮職責:監督和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遇突發事故時,調動指揮部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應急救援,履行應急救援的職責和事故應急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各應急保障小組開展各項應急救援工作。

3.3.3副總指揮職責:按照指揮部工作要求組織各成員落實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遇突發事故時,上報應急總指揮,並帶領各應急保障小組趕赴事故現場給予事故應急處理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現場應急處理和事故善後安撫工作。

3.3.4指揮部成員職責:按照指揮部工作分工,各司其職,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工作。

3.3.5綜合協調組職責

負責收集事故現場、處置進展情況,及時報告領導小組,與當地消防和主管部門機構聯絡及處置、善後工作協調,負責現場指揮和傳達反饋信息,負責協調所有資源的應用和調配。

3.3.6現場搶救組

負責現場的傷員搶救、人員的疏散、現場保護、現場記錄和攝像、協助主管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和處理。

3.3.7後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車輛、物資、消防設備設施、應急使用工具、財力的保障等物資設備的保障工作。

3.3.8善後處理組職責

負責轉移、安置受損失的人員,接待安置遇難者家屬,落實死者喪葬費用和傷者醫療費用,妥善處理遇難者屍體,作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調解和理賠等工作;負責聯繫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並護送重傷人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負責對外媒體的迴應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措施

4.1.1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控制,對車輛的隨車消防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確保設備齊全有效,加強對車輛的維護保養監督工作,確保車輛性能安全有效,安全上路,平安返回。

4.1.2加強對人員的管理控制,對駕駛員從業資質的審核;強化調度管理,對駕駛員早上出車狀態進行監控;節日及月度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剔除駕駛員不良的駕駛習慣;按照國家規定要求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駕駛安全防範意識。

4.1.3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員工的安全操作培訓,對重點操作的制度製作宣傳欄,嚴格要求員工按照操作流程落實。

4.2預警行動

4.2.1預警

任何員工發生及發現交通事故、火災時,應立即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警,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報領導小組,事故情勢嚴重或者火災火勢較大時,馬上向消防機構報警及主管部門上報。

消防報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指揮部辦公室電話:5117037

4.2.2信息報告與處置

按照值班制度,發生事故當事人或者發現人向當天值班人員上報事故發生情況,當天值班人員,根據事故發生等級,向指揮部上報,指揮部負責人根據事故發生等級(三級以下事故由生產主管部門解決;二級事故報總指揮部署各相關責任小組展開救援,事故發生2小時天內指揮部需上報安全監管主管部門;發生一級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的情勢,立即向主管部門上報),向主管部門上報的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報告內容:

A. 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所有人及經營人、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B. 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C. 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D. 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D. 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E. 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數、實載人數、經營線路等;

F. 報告聯繫。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照重、特大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主要分為四個級別。

5.1.1一級、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5.1.2二級、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5.1.3三級、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5.1.4四級、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輕傷,或者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事故。

5.2發生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5.2.1發生一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及處置

1)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1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事發單位主管領導接報後在第一時間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必要時可直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副總指揮)。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事故後立即報指揮部副總指揮和總指揮,並通知主管安全的部門負責人,立即召集應急指揮部成員分析事故嚴重程度並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救援預案(一級響應),協調指揮部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車輛,資金等趕赴現場。與此同時,將事故的基本情況,事發地點、時間,傷、亡情況,影響範圍等信息報上一級主管部門。

3)趕赴現場後,指導現場應急工作小組工作,部署各專業工作小組開展事故施救,調查,善後處理等工作。協調當地主管單位及有關部門實施應急救援。

4)準確、及時將現場各類信息,進展情況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向上一級主管部門負責人彙報。

5.2.2發生二級、三級以下應急響應

1)發生二級事件時,啟動二級響應,視情況成立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根據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相關工作組,各項救援工作參照一級響應執行,現場指揮原則上由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負責人不在時按照責任層級由下一級擔任。

2)發生三級和三級以下事件時,啟動三級響應,原則上由事故發生部門及負責處置的部門負責,相關部門予以配合,需要上一級幫助處理的,再行逐級上報。

3)視事態的發展,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

5.3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後,由現場救援小組向總指揮彙報,在得到總指揮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或由總指揮經現場視察,確認事故情況後由其發出響應終止的指令。

事故的響應終止指令由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或值守小組進行傳達。

5.3.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事故情況的上報應包括以下所述的文字材料及根據事故類型應採集的圖片或證據資料等:

1)事故發生的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事故的原因分析;

7)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8)事故的情況報告應做到如實反映,並且儘可能詳盡。

5.3.2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由指揮部組織落實,原則上II級、III級事故的總結報告在事故發生後的48小時內完成;I級事故的總結報告原則上需在事故發生後的72小時內完成,如因事故情節複雜、存在疑點的,應報呈指揮部總指揮,在指揮部總指揮批示同意後適當延時。

各級事故的總結報告經指揮部總指揮審閲批示後由指揮部統一留底存檔。

6.信息發佈

信息的對外發布由指揮部統一指揮。由指揮部成員按照新聞發佈的有關規定,擬訂發佈的內容、範圍和方式,經指揮部總指揮審定後組織發佈。如事故外部影響較大的,應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7.後期處置

7.1配合主管部門做好事故後續處理工作,進行事故結案。具體現場處置措施見各專項預案。

7.2對事故中傷員及死亡家屬給予相應賠償,做好善後處理。

7.3管理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相關管理制度對相關責任人處理,並針對事故分析結果,給員工培訓。

7.4根據應急救援的實際情況,由指揮部組織有關人員對預案進行評審,總結分析經驗教訓,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領導小組,各工作小組成員的電話號碼要登記,製作通訊錄,發生事故要按照響應流程相互告知,落實範圍內應急工作。

8.2技術與裝備保障後勤保障組在應急響應啟動時,要準備車輛、根據事故的情勢準備維修工具、發生火災要準備消防滅火器材、其它應急設備等,保證應急狀態下能迅速調用。

8.3資金與人員保障應急救援所發生的經費結算。應急救援所發生的經費先由公司應急指揮部納入公司安全基金預算中,應急救援結束後,被徵用物資、交通工具的部門應提交徵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被徵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或行駛日誌摘錄;投入的人力、設備、車輛、材料等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其他有關證據和證明材料,被徵用部門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徵用物資單位的記錄公司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審查後報公司計劃財務部列支,按規定給予補償。

9.培訓與演練

9.1事故要做到有分析、有培訓、有預防,公司安全主管負責人要制定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安全學習,加強員工的應急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通過開展安全事故演練,使員工在實踐中獲得應急處理經驗,積累知識。

9.2預案演練

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辦公室,必須每年組織一次大的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各分公司要積極配合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員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在制定應急預案、開展完應急演練活動後,應急指揮部對各部門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

10.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公司相關制度及法律法規,追究各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11.附件

11.2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11.3維護和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及設施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不適用的缺陷時,由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及時組織修訂,每年對預案進行一次評審,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並經指揮部總指揮簽署發佈實施。

公交火災應急預案3

為加強城市公交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正確應對和有效防範處理純電動車安全生產突發應急事件,本着對人民羣眾高度負責的精神,以超常規的理念、超常規的措施、超常規的力度,迅速有效應對各類突發安全急應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危害和影響。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城市公交集團純電動車在生產營運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突發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如下:

1、充電過程中漏電甚至起火;

2、行駛過程中漏電甚至起火;

3、電池異常情況處理;

4、雨天行車安全;

5、人為縱火。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加大宣傳純電動車安全知識的力度,提高駕駛員的自我防護意識。細緻排查消防安全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各司其職:駕駛員要做到提前預防,遇到突發事件能夠冷靜處理並及時上報車隊;車隊要妥善做好後續處理工作,調查事故原因;公司應根據事故情況進行研究分析,定期進行相關知識培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快速反應: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立即進入緊急狀態,啟動預案,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

三、突發安全事件的防範及應急處置

(一)公交車防火、防爆及防恐的防範措施

1、深入開展全員防火、防爆及防恐知識的宣傳教育、技能培訓、現場演練等,通過組織培訓、消防演練、張貼標語、播發教育短片等形式,全面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2、在公交場站、車載電視、報站器、車內設施等載體上增加相應的宣傳短片內容,通過不同方式向乘客宣傳應急自救知識,提醒乘客相互監督,嚴禁“三品”等其它危險品上車;

3、開展全員消防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各片區、各場所的消防通道、消防設施、消防標識、安全制度是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4、開展車輛車況安全大檢查。強化車輛“日檢”、“三檢”等制度,重點對電源、線路、車載設備等關鍵部位進行排查,檢查並督導各單位嚴格車輛維修保養制度,抓好夏季車輛安全性能,有效防範車輛自燃等火災事故發生;

5、營運車輛收班後,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廂內安全檢查工作,清掃車廂,確認安全後,車輛方能入場停放,並關閉總電源、鎖好車門,確認車輛安全停放後,方可下班;

6、車輛在停車場停放時,要加強車場安全保衞,安保人員要24小時不間斷巡邏,嚴格控制閒雜人員進入車場和靠近停放車輛,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7、嚴禁易燃等危險品及液體物品上車。駕駛員要對乘客攜帶的易燃等可疑物品要主動詢問;每趟行至終點站後,駕駛員要對車廂進行清查,特別要注意座位下、夾縫內等隱蔽部位是否有可疑物品;駕駛員發現乘客攜帶易燃等危險品上車時要對其進行教育、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乘客,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8、發現可疑爆炸物時,在不觸動可疑物的'前提下,一看、二聽、三嗅。其中在嗅的過程中,如有臭雞蛋味可能是黑火藥,如有強烈的氨水味可能是自制硝銨炸藥。此時,駕駛員要立即報警,疏散乘客,同時向主管單位報告;

9、如果發生劫持,應保持冷靜,不反抗、不對視、不對話,動作要緩慢;儘可能保留和隱藏自己的通訊工具;注意觀察恐人數、頭領;在警方對其發起突擊的瞬間,儘可能趴在地上。如有可能,用手中的照相機進行照相或錄像,為警方提供有價值的線索。

(二)應急處置

(1) 漏電處置

由於純電動車輛為電力驅動,有高壓元件,所以駕駛員必須特別注意絕緣報警系統,若發生絕緣報警,按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充電過程中發生絕緣報警時,應立即關閉充電電源,並拔下充電槍,通知專業人員前來處理;

2、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絕緣報警時,駕駛員需儘快將車靠邊,停止行駛,疏導乘客有序下車,在報警原因尚未排除之前,駕駛員不能強行啟動車輛繼續前行。

(2)行車過程中異常現象處理

1、如果出現車速異常等緊急情況,應先關掉低壓電源總開關,切斷低壓電源,再將後艙的手動維修開關拔下,切斷高壓電,最後檢查故障原因;

2、車輛行駛中,如發現電制動突然缺失,應深踩制動踏板,靠氣制動控制車輛行駛,在行駛過程中,一般電制動可恢復正常,如不恢復或電制動缺失頻次較高,則交車時須通知保養部門進行維修。

(3)電池温度異常及處理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要特別注意高温報警和電池艙,如果發現某隻電池温度超過45℃,則需停車打開電池艙蓋查看電池,如有異味或者電池艙內有煙冒出,則按以下程序處理:

1、緊急將車輛靠邊停好;

2、切斷車體高壓(將手動檢修開關拔掉),切忌不能關閉低壓;

3、及時疏導乘客有序撤離,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的發生,並使所有乘客和車輛保持30米的安全距離;

4、待所有人員撤離車廂後,佩戴絕緣手套,保持身體乾燥,將隨身所帶金屬物品卸下,打開車輛後蓋,將電池箱的鎖釦開關打開;

5、打開電池艙蓋,用力將電池往裏推,再將電池箱猛的拉出車體,儘量將電池遠離車體,操作過程中注意電池箱滑出時砸傷;

6、電池拉出後,儘量將車與電池隔離5米開外,並立即通知相關負責人,前往現場處理。

(4)發生火災處理

由於機械故障和人為因素,造成車輛設施、零部件失靈或引起火情的出現,應急處理方法如下:

1、立即停車開啟車門(車門開關失效的情況下,用車門緊急開關),疏散乘客,並使乘客與車輛保持3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2、佩戴絕緣手套,打開車門緊急開關,關閉高、低壓電源;

3、如果發現火情,則取出滅火器,給車廂和燃燒部分降温滅火,避免火勢蔓延,並立即撥打“119”火警求助,告知消防部門,該車屬純電動車,須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讓消防部門能夠有針對性的做出反應;如有人員傷亡,應撥打“120”;

4、及時向上級彙報事件經過、事發地點、時間、損失情況;

5、保護好現場,配合事件調查人員查明事件原因。

(5)雨天行車注意事項

1、雨中行車,遇有積水區且目測水深在50mm時,要將減震氣囊升到最高位置,並低速行駛(5km/h),防止雨水沖刷,浸泡造成車輛損壞,回場站後通知車隊積水區位置;

2、遇積水區水深100mm以上應立即停止行駛,並選擇路段地勢最高處停車;

3、做好乘客的疏散和解釋工作,避免發生糾紛造成不利影響;

4、停車後應立即關閉所有門窗,嚴防雨水進入車廂;

5、若車輛出現漏電情況,應立即停車,用車門應急開關打開車門,切斷電源後,疏散乘客,並及時將情況通知到車隊。

(6)發生人為縱火等突發恐怖事件處置

在公交車上嗅到強烈汽油味等易燃或發現可疑爆炸物時,在不觸動可疑物的前提下,第一,駕駛員要立即停車,打開車門疏散乘客;第二,立即報警,組織疏散乘客及周圍人羣,同時向主管單位及安保部門報警。

四、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公司成立應急指揮小組。應急指揮小組是公司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負責事件處置的決策領導機構。指揮由經理擔任。

(二)公司應急指揮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公司各有關車隊、科室參與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2、加強與集團公司溝通,及時報告關情況和信息。

(三)相關職能部室工作分工

1、車隊、安全科負責研究處置線路營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2、保安負責研究處置公交場站中發生的消防、治安突發事件;

3、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措施的具體執行、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及處理應急指揮小組日常事務。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突發事件的監控各班組要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加強監控,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結合公司目標績效考核,每月開展例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預警行動接到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車隊、科室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件發生。

(三)預警支持系統各班組應經常對本班組責任範圍內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監控,安裝並保障必要的安全技術防範和消防設備,配備必要的安全工作人員,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識別標誌。

六、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所在車隊隊長;車隊隊長接到報告後,應在10分鐘內別報告至分公司應急指揮小組,分公司應急指揮小組應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報告(特、重大事件及時報告)。

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的重大損失、社會影響的信息,應當及時分析處理,並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突發事件的駕駛員、車隊要及時、主動向公司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

車隊和各科室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工作,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儘可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七、指揮和處置

(一)公司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二)公司各有關車隊、科室應主動參與現場應急工作,並隨時向公司報告應急處置的情況;

(三)公司各有關車隊、科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的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八、信息發佈

應急指揮小組應將事件詳細內容上報至集團公司,集團公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佈信息。

九、後期處理

(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件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協調處理好突發事件的經濟補償,保證企業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二)突發事件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突發事件由應急指揮部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應急指揮部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三)突發事件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四)事件處理結束後,公司及時起草報告報集團公司。同時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五)獎勵與責任追究

1、相關獎勵: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企業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並取消該車隊、科室年度評優資格:

(1)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突發事件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有失職行為的;

(4)現場指揮處置不力,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5)散佈謠言,擾亂企業正常生產秩序或給企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6)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十、應急保障

(一)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應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對營運安全、消防安全、生產安全及後勤保障活動事前的隱患排查、整改、督辦。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

(三)公司會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及通報、整改,並將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納入目標績效考核之中。

公交火災應急預案4

1.總則

1.1 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規範消防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實現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消防原則,積極進行應急處置。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交站場管理處所轄公交站場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危險性分析

(1)公交車輛和加氣站燃氣泄漏:目前進入公交站場營運的公交車輛絕大多數是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料,部分公交站場旁建有加氣站,存在液化石油氣泄漏的風險。

(2)公交車輛自燃:公交車輛有因發動機、電路、剎車等零部件故障容易引發車輛冒煙自燃事故的風險。

(3)建築物及其他物品火災:公交站場內人流量大、建築物和構建物、設備設施較多、存在一定的火災安全風險。

3.預防與預警

公交站場當班人員發現並確認險情後,立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現場當班人員撥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向站場分公司及相關部室和上級彙報。如果事態進一步擴大,情況緊急,要及時與公交營運單位、周邊企業、附近居民小區街道辦事處聯絡,告知公交站場出現的緊急情況,請求配合全場疏散及救援。

報警時應講清以下內容:

(1)消防安全事故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2)消防安全事故部位、消防安全事故物質、消防安全事故大小;

(3)報警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4. 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對於不同級別的消防預警或災情報告,實行分級響應的原則。總的要求是:加強戰備值班,力求快速反應,準確判明預警級別,迅速啟動相應應急程序,有效組織消防安全事故救援行動。依據二級預警,相應採取二級響應對策,Ⅱ級預警實行Ⅱ級響應,Ⅰ級預警實行Ⅰ級響應。

4.2應急行動優先級

(1)疏散、搶救人員;

(2)控制事故事態、程度;

(3)搶救重要設備。

4.3公交站場消防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4.3.1燃氣泄漏消防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發生Ⅱ級險情——發生燃氣泄漏,公交單位或氣站工作人員採取關閉氣閥、堵塞泄漏口等措施消除泄漏現象,但空氣中仍積存少量泄漏燃氣;

a)站場工作人員立即上報,疏散事故車輛內的乘客,封鎖事故影響區域,禁止一切車輛、人員靠近。

b)積極協助公交車輛所屬單位或氣站工作人員作應急處理,做好啟用滅火器材準備、視情況使用噴灑霧狀水等措施加速驅散泄漏燃氣。

c)視情況啟動交通營運組織應急預案,安排事故車輛所屬線路至臨時營運區營運,並要求公交公司工作人員做好配合。

(2)發生Ⅰ級險情—發生漏氣,公交單位或加氣站站場工作人員無法消除泄漏現象,燃氣繼續蔓延甚至起火:

a)按Ⅱ級險情進行處理的基礎上,立即進入Ⅰ級險情處理程序。

b)確認燃氣泄漏事故無法排除時,立即上報請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到安全區域撥打119、110報警電話。

c)通知場內各公交線路嚴禁啟動車輛,嚴禁操作站場內一切電源,事故現場禁煙、火,禁用手機。

d)有序疏散公交站場區域內人員及車輛,通知站場周邊單位及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e)啟動交通營運組織應急預案,安排所有公交車輛至場外營運,對全場所有進出口進行警戒圍蔽。

f)確保搶險通道暢通,及時向搶險人員反映事發現場情況,協助搶險救援。

4.3.2公交車輛火災處置措施

(1)發生Ⅱ級險情—公交車輛起火,公交單位工作人員、站場工作人員現場處置後險情消除:

a)站場工作人員立即上報,疏散事故車輛內的乘客,封鎖事故影響區域,禁止車輛、人員靠近;立刻就近取用滅火器對事故車輛起火部位進行撲救。

b)通知事故車輛所屬站長、維修人員趕赴現場處置。協助公交公司工作人員將事故車輛推至站外或非營運區域。

c)視情況啟動交通營運組織應急預案,安排事故車輛所屬線路至臨時營運區營運,並要求公交公司工作人員做好配合。

(2)發生Ⅰ級險情—公交車輛起火,公交單位工作人員、站場工作人員無法消除險情:

a)按Ⅱ級險情進行處理的基礎上,立即進入Ⅰ級險情處理程序。

b)確認車輛故障無法排除時,立即上報請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撥打119、110報警電話。

c)有序疏散公交站場區域內人員及車輛,通知站場周邊單位及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d)啟動交通營運組織應急預案,安排所有公交車輛至場外營運,對全場所有進出口進行警戒圍蔽。

e)確保搶險通道暢通,及時向搶險人員反映事發現場情況,協助搶險。

4.3.3建築物、構建物及其他物品火災

(1)發生Ⅱ級險情—火情較小,屬於站場工作人員可控範圍:

a)站場工作人員立即上報,封鎖事故影響區域,禁止車輛、人員靠近;啟用滅火器、消火栓、自動消防系統等位進行撲救。

b)視情況啟動交通營運組織應急預案,安排事故車輛所屬線路至臨時營運區營運,並要求公交公司工作人員做好配合。

(2)發生Ⅰ級險情—火情較大,現場不能控制,有蔓延擴大趨勢:

a)按Ⅱ級險情進行處理的基礎上,立即進入Ⅰ級險情處理程序。

b)確認消防事故無法控制時,立即上報請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撥打119、110報警電話。

c)有序疏散辦公區域和公交站場區域內人員及車輛,通知站場周邊單位及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d)啟動交通營運組織應急預案,安排所有公交車輛至場外營運,對全場所有進出口進行警戒圍蔽。

e)確保搶險通道暢通,及時向搶險人員反映事發現場情況,協助搶險。

4.4.1應急終止的條件

(1)車輛、人員全部被搶救脱離危險區域;

(2)事故危害已經被終止。

4.4.2應急終止的宣佈

滿足應急終止的條件,由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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